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8篇
在结束一时期的工作任务,大家首先需要写好一份工作总结,书写好工作总结,这样是为了自己能更好地分析我们的工作情况,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8篇,供大家参考。
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1
为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自xx年开始,省工商局率先在全系统探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制定办法。xx年5月制定了《青海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按照随机、公正、规范原则,及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一定比例、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随机抽查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是明确方式。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对实施抽查的企业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对市场主体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存续状态等信息作为一般检查信息;对企业实缴出资、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股权变更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对外担保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否与企业取得联系等作为重点检查信息。
三是运用结果。抽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归纳整理抽查结果,统一向社会公示。对检查结果符合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市场主体,按照《青海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案件线索。同时,加强各部门沟通和协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将抽查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为当地经济发展、监管风险提供参考,为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积累经验。
xx年,省工商部门按照3%比例确定抽查了1192户企业。通过抽查明确正常企业1007户、占84.48%;列入异常名录企业162户、占13.6%(其中:虚假年报企业63户、占总数5.29%。未公示即时信息企业29户、占总数2.43%,住所失联企业70户、占总数5.87%);不予配合情形企业3户、占0.25%;注销企业20户、占1.68%。对于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了有效震慑,增强了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总体看,双随机抽查工作推进以来,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社会人员参与监督摇号,体现了工作程序上的规范性。二是被查企业随机摇号产生,体现了抽查名单确定上的公正性。三是抽取流程阳光简明,体现了工作上的公开性。四是检查人员从全部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打破了以往检查上各自为阵的局限性。消除了执法任性,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2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要求,根据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部署,我市结合实际,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一)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一是明确监管职责。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诸政办字〔20xx〕55号),同步制定了《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任务分工表》,进一步细化了部门监管内容、任务事项和完成时限,明确了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主体责任。3月16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潍职能办函〔20xx〕1号文件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44个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了各自的《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建立检查结果公开机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模式进行抽检,做到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扎实推进随机抽查工作。二是制定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组织32个市直部门、单位对照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的264项行政许可事项,逐条逐项制定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监管计划等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推进监管工作落实。三是探索建立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发改、市场监管、安监、环保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制,了解建设项目的登记、备案动态,从源头上掌握建设项目的第一手资料,实现监管信息的共享交流。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执法监督,督促企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核查、采样监测、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跟踪监管,核查各项程序、要求落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单位,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二)大力推行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工作。一是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部门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检查结果已通过不同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围绕探索建立商事制度改革后新型市场监管机制,通过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保证了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了随机抽查力度。三是完善与改革相适应的信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今年以来,先后对企业住所抽查中无法联系的20户企业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40户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并进行公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做好无证无照经营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督查、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等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建立以重点产品日常检查为主,节日产品专项检查、风险产品随机抽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制度。二是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以消费量大、风险隐患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突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集贸市场、小作坊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三九九”治理行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是推动行业自律。通过实施质量安全授权制度、企业风险警示制度等,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进“食安诸城”品牌引领行动,组织开展“食安山东”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食品放心品牌和示范单位。四是完善社会监督。聘请8名食安宣传员、83名特邀监督员、800名社会监督员,推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各方力量,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
(四)强化安全生产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将全市划分不同监管区域,采取执法人员包区域、社区(村居)安监员包企业、企业安全员包重点的模式,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建立11支专门队伍,协调镇街(园区)、部门安全监管力量,按区域分行业开展不间断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安全检查“日报”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增强防控能力。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点措施》,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一级标准化企业达到7家。加强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管理,对全市77处重大危险源、1138家存在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生产经营单位,334家涉氨制冷企业和210家较大型人员(劳动)密集场所,全部细化主管、监管单位,落实岗位职责。深入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107期,培训考核1万余人。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开展应急管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以及应急演练周等活动,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实施了《诸城市冷库安全管理办法》、《诸城市彩钢板建筑安全管理办法》、《诸城市主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实现了用制度管事管人。
二、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
(一)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积极承接上级取消下放事项。去年以来,按照《诸城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上级下放的77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承接落实,将6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取消调整其他行政权力事项4项。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按照省和潍坊市部署要求,对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编制印发了《诸城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后根据省政府《关于清理市县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字〔20xx〕279号)要求,对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清理完成后保留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64项。
(二)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诸办发〔20xx〕8号),对以“四个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架构的政府权力运行体系进行了系统设计,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中的职责分工、主要任务和完成时限,为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奠定制度基础。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又结合我市实际,先后3次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进行了调整,确定行政权力事项3250项、服务事项576项,并逐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编办网站对外公开。
(三)编制完成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根据潍坊市统一部署,按时高质完成了公安、环保、市场监管、旅游4部门责任清单模板编制工作。在潍坊市县级责任清单模板统一下发后,从编办、公安、市场监管、卫计等部门抽调了10名工作人员,组成4个审核组,严格按照“部门提报、比对调整、集中审核、合法审查、征求意见”等程序,对全市政府部门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认主要职责事项315项、具体责任事项1338项、追责情形1231项、职责边界34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55项,确定公共服务事项112项。去年7月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公开发布实施,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编办网站挂载公布。
(四)加大清单落实力度。下发《关于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落实责任清单的通知》,推动各部门单位全面落实责任清单制度。一是严格清单落实。督促各部门单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全面公开各自领域的责任清单,做好宣传解读工作;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清单专题学习培训,熟悉清单内容及要求;建立健全部门责任清单内部督查落实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主体、内容、时限和问责情形,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联合检查组,通过专项检查、定期抽查等方式,对部门落实责任清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推动责任清单确定的相关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将责任清单贯彻落实情况,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调度情况,通报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重点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搞好整改;对引发不良后果和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又下发了《关于对建立推行“三张清单”制度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的通知》,组织各部门单位结合职责分工,就“三个清单”事项实施情况开展了一次“回头看”,深入分析其在推动发展、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改进服务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查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逐项加以整改落实,确保“三张清单”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三、全面优化政务服务
(一)深化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对各部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核查、取消已经明令取消或无法定依据的审批事项。今年以来,已先后取消了市场监管局办理的“户外广告登记”、地税局办理的“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等11项审批服务事项。二是加快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在编制完成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的基础上,将该项工作向镇街(园区)延伸,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要素内容的要求,组织镇街(园区)便民服务中心编制镇街办理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印制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单,进一步规范镇街(园区)行政审批服务行为。目前,已选取相州、舜王街道、辛兴3个镇街进行试点。
(二)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巩固拓展山东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成果,按照示范单位建设要求,全面梳理规范管理层、派驻窗口层和运行支撑层3个领域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结合日常实践,补充完善了受理通知书制度、代办协办制度、上门服务制度、预约服务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10多项管理和工作标准,使每名工作人员言行有规矩、办事有程序、操作有规范、服务有方向,确保各项工作有标准可依、按标准实施。目前已设立各项标准644项。
(三)扎实推进网上审批。一是推进网上审批办公平台互联互通。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初步建立起了纵通横连的网上审批办公平台。纵向,实现了市、镇街(园区)、社区服务中心的联网审批。对镇街(园区)、社区受理上传的事项,市中心窗口审核备案后,加盖电子印章,由镇街(园区)中心远程输出办理结果,直接发放证件批文。横向,实现了派驻窗口与所属部门的联网审批。二是加强现有网上审批办公平台完善升级。去年10月份,以承担潍坊市网上审批工作试点为契机,对网上审批办公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三是研发手机版“网上政务厅”。开发了手机版“网上政务厅”app,将政务服务延伸到群众指尖,零距离为群众提供服务。
(四)创新审批服务机制。一是建立建设项目预登记制度。对涉及全市基本建设投资审批的发改、国土、规划、环保、住建等13个部门38项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预登记制度,解决了审批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不全、审批服务事项不及时录入等导致的审批效率不高问题。今年以来,预登记窗口共收件194件。二是实行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代办的制度。依托市、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体系,组建了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为代办员、各审批主体部门单位派驻窗口的工作人员为专办员、项目单位联系人为联络员的代办队伍,为企业无偿提供代办、协办等个性化、精细化服务。今年以来,共为6家单位提供重点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协办服务。三是进一步落实非制造业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依托预登记服务中心,对符合非制造业告知承诺制实施条件的项目,组织实施告知承诺,安排专人负责,对项目提供代办、协办服务。其中,为山钢碧桂园翡翠城项目按告知承诺制办理了立项审批,共节约办理时限60多个工作日。
(五)加强中介服务规范管理。一是出台规范中介管理工作意见。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意见》(诸政办字〔20xx〕63号),从规范中介组织管理、公开中介收费项目清单、建立中介服务超市、强化行业监管入手,建立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统筹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规范管理工作。二是编制中介收费事项目录。联合市发改(物价)、财政部门,对市级行政审批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完成诸城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并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三是建立完善“中介超市”。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区,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开辟“中介超市”专栏,选取资质高、服务优、技术强、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入驻,提供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前,现场入驻8家,采用挂牌方式入驻33家。日常工作中,坚持对入驻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诚信经营等进行严格监督考核,对违规提供虚假报告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纳入不良记录,取消在诸城的评价资格;对不请假无故空岗超过一天的,一律撤销大厅办事窗口,确保中介机构依法依规经营。
(六)加强对镇街(园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一方面,全面提升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水平。各镇街(园区)全部按照统一事项名称、统一进驻事项、统一办公设施要求、统一窗口设置的要求,建立起了规范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大厅。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务中心基础作用。督促相关部门窗口做好事项下放后镇街(园区)、社区中心的业务培训工作,引导社区居民通过登录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办理表格下载、申报材料提交、办件情况查询等相关业务,确保镇街(园区)、社区能办事、办成事,避免出现办事群众两头跑现象。
通过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特别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市政府部门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一是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部门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以及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图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提高了社会知晓率,方便了群众监督。二是政府公信力显著增强。建立推行服务清单制度,明确了政府部门单位提供服务的内容、方式、程序、时限等,便于企业和群众有针对性地寻求服务和帮助,促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三是行政效能提升、收费下降。通过优化再造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进一步压减了审批时限,行政审批效率提高30%以上。大力削减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初步测算收费标准降低了9.2%,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四是群众对政务服务满意度再创新高。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政府形象明显改善,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在去年潍坊市组织的两次行政审批服务群众满意度电话测评中,我市总评成绩位居各县市区第一位。五是部门单位履责意识明显提高。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呼应,实现了“有权必有责”,以法律手段约束了行政行为,明确了部门单位的'监管责任,强化了部门单位担当意识,有效遏制了庸、懒、散、浮等现象。
同时,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存在分散抽查、多次检查等问题,协调不畅、合力不强增加了企业负担;部分检查人员未全面掌握涉及的信息公示和经营行为监管知识,存在现场核查能力不足等问题,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核查效率有待提高;权力清单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如何充分发挥“依单限权”、“依单履职”作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研究,等等。
下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联合抽查机制。以开展统一监管执法工作为主导,每年初由各个监管执法部门对全年计划开展的各类监管项目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形成全市全年监管执法计划。在此基础上,制定联合抽查计划,科学整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逐步实现计划先行、一次完成的目标。
二是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对各级政府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通过相关部门网站、机构编制网站对外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同时进一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落实监管责任。通过制定并落实专门的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推动行政机关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逐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构建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实时动态响应的监管平台,实现在线协同处置与线下联动执法相结合的动态监管。
四是严格依法履职。建立健全部门责任清单内部督查落实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主体、内容、时限和问责情形,加强对部门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照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认真查找履职过程中存在的缺位、越位、错位以及公共服务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确保依法履职,把清单确定的责任事项逐项抓好落实。
五是加强社会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公众举报受理网上平台、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将群众对于政府履职情况的投诉作为评价部门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结合开展服务对象评价和社会评议,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形成监管合力。
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3
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进简政放权工作部署,我局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高水行政执法效能,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实施方案。《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xx〕52号)印发后,县水利局结合工作实际,于20xx年8月1日制定了《灵璧县水利局关于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20xx年12月11日制定了《灵璧县水利行业诚信“黑红名单”发布工作方案》、《灵璧县水利局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明确了目标、任务及时间安排。
(二)建立健全“一单两库”。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名录库,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确定县水利局3项随机抽查清单,建立了10名执法人员的名录库和3项检查对象名录库。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及时“一单两库”对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三)开展“双随机”抽查。县水利局根据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要求,严格限制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截至到目前,已抽查事项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局领导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各职能科室要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机制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职能股室根据业务范围认真履行职责,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动员。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县水利局加强对执法人员技术培训,加强对抽查对象宣传的力度,使他们充分认识随机抽查制度的工作要求和程序转变执法理念,达到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的目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灵璧县水利局关于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各职能科室严格按照“一单两库”确定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时间节点,有序地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4
河北省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代省政府起草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在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工作中开展“随机抽取眷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试点,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卡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卡立市场主体数据库。河北省揩全部企业纳入抽查数据库,在纪检监察部门见证和监督下,利用电脑摇号随机抽取企业34803户,通过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将抽查名单分派至各设区市、县(市、区),杜绝了人情干预,有助于打消市场主体担心被政府部门个别人故意整治的疑虑。
确定“双随机”抽查试点。在全省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县(市、区)作为试点,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的企业实施检查,石家庄市长安区、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张家口市桥东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唐山市路南区、廊坊市固安县、保定市定兴县、沧州市东光县、衡水市冀州市、邢台市内丘县、邯郸市武安市等11个县(市、区)成为首批试点单位,共涉及1061户企业和270名检查人员。试点单位集中基层分局、经检大队、企管科的骨干力量,建立抽查人员名单库,然后对照检查企业名单,采用抽签或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检查人员,且每户企业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随机确定的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按照回避原则及时进行调整。
盔一步明确抽查内容。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抽查内容只包括企业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不包括企业经营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河北省工商局结合监管职责,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和《合同法》等,制定了《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也纳入抽查监管范围,明确对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直销行为、格式合同行为、商标代理和印制行为、广告发布行为,以及网络交易主体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有关服务情况等,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以随机抽查为重点,专项任务检查、投诉举报线索受理、移送案件核查、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等多种监管方式并用的新型日常监管制度。
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双随机”抽查涉及企业税收、资产总额、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生产经营情况,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遇到复杂情况时,抽查人员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和认定,这会对抽查结果的准确、客观甚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造成一定的影响。河北省景早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预算,各地结合被抽查企业的实际和抽查人员专业知识等情况,在抽查工作中积极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对房地产企业、投资担保类企业、实缴制公司、年报资产状况信息全部公示为零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信息不全的企业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业、企业予以重点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审计、验资和咨询等。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性报告,为检查人员认定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
统筹协调服务发展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双随机”抽查是新生事物,社会各界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特别是企业年报抽查涉及的企业多,河北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各级领导重视。7月29日,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企业年报信息抽查新闻发布会,发布年报抽查工作安排,提醒企业接受抽查是应尽义务,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实现“双随机”抽查公开
通过公示系统公示抽查结果。按照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的要求,检查人员对“双随机”抽查情况做好记录,形成抽查结果归集在企业名下,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结果正常的,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未公示年报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经责令仍未公示即时信息的,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全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查处或者按照职责进行移交;对拒绝、阻挠、妨碍抽查的,记录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开。截至10月底,全省共公示了34803户企业的抽查结果,其中“双随机”抽查试点企业1061户。
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河北省工商局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的信用记录,并实施了联合惩戒。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办理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申请驰(著)名商标、申请“守重企业”公示、关联企业申请上市等都会受到限制。河北省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禁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参与;在评选“五一劳动奖章”活动中,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排除在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予发放贷款,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一些企业已经认识到失信信息带来的社会影响,主动修复自身信用记录。河北省实行失信联合惩戒以来,已有3214户企业主动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居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河北省工商局推行“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对防止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应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市场距管信息平台亟须搭建,还没有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在试点单位还是采用比较原始的随机方法,比如抓阄、用乒乓球摇号等随机指定检查人员,公平、公正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特别是将经营行为纳入抽查范围后,不同行业市场主体行为、不同地域市场主体行为、不同时间段市场主体行为表现、社会关注热点等也不同,是省、市级机关抽取名单还是县级机关抽取名单更科学?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
眷查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实地核查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双随机”抽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检查人员尚未全面掌握涉及的信息公示和经营行为监管知识,在随机检查中,存在现场核查能力不足等问题。另外,“双随机”抽查打破了基层监管辖区界限,随机选派的检查人员对企业情况不了解,影响了检查效率。
抽查发现问题跟进与属地监管衔接机制问题。随机抽查只是一项定向任务,抽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就要回到各自工作岗位。抽查中发现问题,是检查人员负责到底还是交由属地工商部门跟进?如果被抽查企业之后再出现问题,责任如何承担?这也是基层监管人员关心的问题。
扩大“双随机”抽查效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推行“双随机”抽查,是对所有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政府各监管部门都应当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扩大“双随机”抽查的'效果。
盔一步统一思想。各相关监管部门应当提高对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全省市场主体名单库和抽查人员名单库,将全省持有执法证、具备专业知识的执法骨干纳入名。
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5
3月份以来,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市质监局以深化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水平为重点,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制度保障、调查研究、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等多种途径,提高了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了服务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制度保障,是做好工作的突破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伊始,市质监局就将强化制度保障放在首位,制定了《庆阳市质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庆阳市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清单》的制定以前期公布的“权责清单”为基础,梳理出了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标准实施情况监督等13类抽查监督事项,明确了其法律依据和抽查方式等方面的问题,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划定了范围,从制度上杜绝了职权滥用情况的发生。《细则》的制定主要是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从抽查监督任务的分派、抽查计划的制定、实施到最后的结果总结,都体现了简政放权、服务于民的宗旨,减少执法人员执法活动的随意性,有效杜绝了执法扰民情况的发生。执法人员名录库的建立和公布,更加方便了社会对执法人员的监督。
强化和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履职尽责的基本要素。由于工作分工不同,许多执法人员只精于本科室业务,对其他科室业务不是很熟练,这样的状态不能适应“双随机”工作的需要。为了改变情况,市质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通过集体学习、交流学习、自学等多种途径,以《庆阳市质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指导,全面掌握了质量技术监督抽查工作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迅速补齐了短板,培养出了一支业务精、作风好的执法队伍,为做好随机抽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 “双随机”工作的开展中,市质监局坚持将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放在首位,把群众关切作为工作的重点,合理规划抽查工作的领域、范围和频次,改变了以往执法工作按部就班的模式,形成了新的机动灵活的工作状态,既提升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同时也更好的发挥了政府服务人民的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xx 年上半年,市质监局已在特种设备、食品相关产品、家用汽车售后服务等领域开展了多次随机抽查工作,处理了多起消费者投诉。将随机抽查与社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相结合,更好的发挥质监部门的市场监管和服务职能,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根本要求和落脚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市质监局将以深化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水平为目标,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检讨,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为我市“三个生态”和经济社会建设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6
实施“双随机”抽查的优势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试点的“双随机”抽查,具体而言,即把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按住所集中程度划分为若干片区,再把检查人员按来自不同基层分局进行组队,在确保本分局人员不检查本分局市场主体的前提下,对片区与检查小组进行随机匹配。应该说,姜堰区的试点是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的有益探索。
“双随机”抽查更公平公正有效防止了“任性监管”“人情监管”
“双随机”抽查打破了过去属地监管模式,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的`监管关系仅发生在此次抽查工作中,有效防止了“任性”检查情况的发生;“双随机”抽查因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间较少发生“交集”,破解了属地监管人员因熟悉辖区市场主体而进行“人情监管”的问题;“双随机”抽查的检查人员来自不同的基层分局,营造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检查环境,较好防范了“说情风”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在本次试点中,不止一次出现属地分局配合人员为检查对象打包票,要求检查人员轻查的现象。如果不实施人员随机,而采取传统属地抽查,检查结果的公信度将大打折扣。大部分市场主体因对监管人员不熟悉而更加严肃认真地对待检查,对检查结果的认同度较以往有大幅提升。而同期采用属地监管模式开展抽查工作的其他地区,抽查工作或多或少地存在因“人情说不过去”“辖区方方面面压力”等导致检查工作推进不理想,检查结果的认同度、真实度不高的情况。
“双随机”抽查结果更真实有效反映本地区信用建设真实状况
姜堰区“双随机”抽查共发现21例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行为,占泰州全市此类问题总数的80.77%;发现23例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占全市76.67%;对21户市场主体责令限期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占全市91.3%。此外,还发现15户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发放了责令限期变更通知书;发现其他案件3件,移交相关部门。而采取属地监管模式开展对抽查工作得出的检查结果单一,除正常以外的大多是“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情形,约占发现问题总数85.22%。与此前姜堰区1月和5月两次开展的公示信息定向抽查结果对比发现:前两次采取属地监管模式开展,定向抽查共检查市场主体365户,仅发现2类问题,即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而且数量较少,两次共计41户次,占检查总数11.23%;本次共抽查市场主体339户,发现4类问题,涉及68户次,占检查总数20%。
“双随机”检查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更快监管理念更新更及时
实施跨区域人员随机,同一检查组的检查人员来自不同分局,在相互监督的基础上相互竞争、相互学习。此次试点中,每名检查人员与至少4名来自不同分局的检查人员组合,在实战中相互取长补短,促使自身监管水平迅速提升。同时,通过检查人员随机,在对市场主体进行动真碰硬的检查后,使检查人员认识到抽查的威力,感知到信用监管对企业的巨大影响,在思想上真正接受了信用监管新理念。而在属地监管模式下开展抽查的其他地区,检查人员普遍反映不会查、不能查、不敢查,对信用监管的效力持怀疑甚至否定态度,监管理念还停留在年检时期行政处罚的思路上。
“双随机”抽查扩大了部门影响力有助于执法部门树立良好形象
因为“双随机”的公开、公平、公正,不仅使被检企业心服口服,还引起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舆论效果,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双随机”抽查面临的问题
行政成本有所增加
“双随机”原意是将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全部随机。按此推演,此次姜堰区“双随机”抽查将分散在各基层分局的38名检查人员两两配对共生成703个检查组,再将这703个检查组与散落于927.52平方公里内的339户检查对象随机配对,还要在规定时间内统筹完成抽查工作,行政成本成几何级增加,实际上也超出了区市场监管局的保障能力,不具操作性。这也是姜堰区实施改良“双随机”抽查的原因之一。虽然对“双随机”方式进行了改良,但由于地域管辖变化了,不可避免地需要增加车辆、就餐甚至住宿等方面的开支,尤其是辖区面积较大的县(市、区),这是一笔不可忽视的开销。
单次检查花费无效时间有所增加
此次“双随机”抽查中,姜堰区华港市场监管分局的检查人员从常驻地到检查地蒋垛镇乘坐汽车需要花费近两个小时,再加上抽调的驾驶员对检查目的地不熟悉,市场主体住所地址仅登记到了村,导致检查组把时间大量花费在寻找市场主体住所地上,无效检查时间花费较多,原本上午可以检查两户的计划,仅勉强完成了一户。虽然姜堰区在试点时,采取了集中抽查、属地配合等方式提高监管效率、避免无效监管时间的浪费,但从随机抽查的长远需求和各地监管实际看,这些方法并不具有可复制性。
人力成本有所增加
首先,实施“双随机”抽查后,抽查人员仅对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检查,对其他应属地监管的事项不具检查权,显然不利于当前综合监管的大趋势。监管人员从事的其他监管工作,在“双随机”抽查期间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而属地监管因为协调方便,可以较好地实现对市场主体的综合监管。其次,实施“双随机”抽查后,同一组监管人员来自不同的基层分局,各自的工作习惯、工作侧重互不了解,互相配合、磨合需要一个过程。最后,为避免“双随机”抽查效率不高而增设属地配合人员,增加了行政成本,浪费了配合人员本应开展其他监管工作时间。
监管风险有所增加
一是后续监管的风险。此次“双随机”抽查试点中,在检查初期,因对需要责令改正和采取后续跟进措施的实施主体不明确,而导致“双随机”检查人员与属地基层分局互相扯皮而“踢皮球”的现象。虽然后来在省、市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及时进行了调整和明确,但也暴露出“双随机”抽查机制在后续监管中的“短板”。二是检查尺度把握的风险。“双随机”的检查工作在得出检查结论后就结束了,后续监管工作由属地基层分局开展。在实际工作中,因为检查人员水平不一,对同一行为的判断会产生不同的理解,有些在“双随机”抽查中认定的违法行为,属地监管人员不一定认可,由此导致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或督促改正的尺度与“双随机”抽查时有所不同,造成一定的履职风险。
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的建议
运用范围要适当
要考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特点,做到行政成本和行政效率的高度统一。坚决防止“为了随机而随机”搞“一刀切”,增加行政成本和基层负担。建议一些特定行业、特定事项、主观判断因素较多的检查,如年报信息检查、举报检查等应当推行“双随机”;对检查对象明确、标准明确、客观结果明确的检查,如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从行政成本和行政效率看,不建议推行“双随机”。在对批量较多的检查对象进行“双随机”时,建议选择片区的模式,把地理区域较为集中的地区划分为一个片区,由一个随机检查组进行检查,防止相邻的两个市场主体由不同检查组检查,而这两个检查组各自下一个检查对象仍是随机抽取,可能存在无法进行高效保障,浪费经费和资源的问题。
检查内容要综合
基层监管工作的大方向是“综合监管”。一方面内部要综合。当前,江苏省各县(市、区)都已经实现了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在形式上实现了“综合监管”。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多头布置任务的现象,让基层疲于应付,让市场主体困惑。姜堰区试点中就有上午“双随机”检查人员刚进行年报信息抽查,下午另一批市场监管人员又去同一市场主体检查其他项目的情况。另一方面外部要综合。要探索县(市、区)层面上的“双随机”综合检查,由政府统筹,组织相关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抽查,减少对市场主体的重复检查。
检查人员要专业
抽查工作是一项专业工作,试点中发现没有从事过具体监管的同志无法通过短期培训掌握监管技能。因此要坚决克服片面追求随机人员范围而“将全体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检查人员”这一不切实际的做法。各地应建立如会计、商标、广告、农资、网监等专业人才库,以便在人员随机时可根据不同的检查需要抽取不同类型的人才。防止出现检查人员不熟悉检查领域而延误检查时间,甚至影响检查结论正确性的情况。
信息化建设给予保障
一要数据共享。要提升部门数据共享度,充分利用大数据,让数据多跑路,让干部少走路,确保检查的针对性。试点中发现,有部门共享数据的市场主体检查时间大约只有没有共享数据的市场主体检查时间的一半。二要软件关联。要基于当前业务软件开发统一的“双随机”软件,修改和其他相关软件的关联性,确保“双随机”的可操作性。虽然为试点工作专门开发了软件,但因为与业务系统不兼容,有关工作仍需手工录入,增加了成本、浪费了时间。三要硬件保障。要大力发展移动监管,提升监管效率。试点中,检查人员每天都集中加班录入检查结果、打印执法文书,防止时间长而遭遇不必要的“人情”和“压力”。如果能够通过移动办公,现场录入检查结果,将大大提高检查效率,减轻检查人员工作压力。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实施执法过程全程录像,进一步确保“双随机”的公正性。
关键环节要规范
首先,监管原则要明确。市场监督管理不是简单的判定,需要进行复杂多样的后续监管,必须明确“双随机”监管与后续监管的边界,防范可能出现的监管风险。其次,保障要到位。“双随机”监管打破了原有的属地监管模式,必然涉及人员、车辆的调配以及相关资源重新分配,必须统一保障、规范使用。最后,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要翔实。住所登记要尽量翔实,要适时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联络员制度”,避免“双随机”检查时由于地址不详、联系困难而增加不必要的行政成本。
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7
去年以来,漳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及《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全省工商系统率先组织开展全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重基础,先行先试推动双随机抽查
1、试点先行创经验。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去年年初,该局首先在龙文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试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翔实工作计划,并将“双随机”对象确定为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和日常经营行为二项,采取“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依法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情况和经营行为进行检查,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时,还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监督以确保公平公正。在探索抓试点同时,该局及时总结提升试点经验,为全系统推广做好铺垫。
2、建立机制保推行。在试点的基础上,该局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漳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推行双随机抽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将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均纳入抽查范畴,并明确组织领导、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和主要流程,工作举措和目标要求;制定的方案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和针对性,对全面推进全系统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具有明显的指导意义。实施方案下发以后,全市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组织部署、照章实施,目前双随机抽查工作已在全系统全面铺开。
3、强化培训促落实。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该局还专门举办双随机业务培训,以ppt的形式讲授指导基层执法人员,明确双随机抽查工作究竟要“做什么”、“怎么做”,并从软件使用、抽查操作等技术层面加强双随机抽查业务的学习培训,共培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业务骨干45人。同时,还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和督查,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深入开展。
二、重规范,有序有力推进双随机抽查
1、努力做到“一套软件,自动匹配”。为保证双随机抽查的公平公正,组织人员开发了“漳州市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信息软件”,供全系统基层单位操作使用,有效实现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的随机配对组合,强化了双随机工作配套。该随机抽查系统能够实现从选定的两个名单库即市场主体名单库和执行检查任务的执法人员名单库,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的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一一配比,最终生成抽查任务的具体执行名单。
2、努力做到“统一口径,规范操作”。各单位开展抽查时,对列入抽查对象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名单,开展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检查。名单抽取统一在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市场监管——综合监管——监督管理——定向抽查模块中操作。企业则由省工商局随机抽完后再与各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选后配对,双随机名单抽取配对形成后,再将抽中名单派发至对应执法检查人员手中。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2617户次市场主体抽查。
3、努力做到“一户一表,一表共用”。精心设计一份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实地核查记录表,对被抽中的市场主体实施现场检查时使用,实现一户一表。“一户一表”是独立生成的个性化表格,登载市场主体基本情况、监督检查项目及子项、监督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填写与签字确认等项目。基层工商、食药监和质监等多项职能监管必须共同使用“一户一表”,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依照“一户一表”中载明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表上,并签字确认。
4、努力做到“信息回录、结果公示”。“双随机”检查结束后,由实施该任务的执法检查人员登陆“一体化平台”填报检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不同的检查结果将对企业信用分类产生不同的影响,形成了从随机抽查到信息公示、信用分类及信用应用的完整工作链条。
三、求实效,尽心尽力做好双随机抽查
开展双随机工作中,为确保工作实效,该局还注重做到三个结合:
1、与分类监管相结合。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过程中,将企业公示信息和经营行为情况抽查监管信息,依托全省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同一企业的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于该企业名下,并运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依据企业不同信用信息归集情形,自动分为信用良好企业、守信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并针对企业不同信用类别,实施差别化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和守信企业,主动减少双随机抽查次数和抽查频率;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增加双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依法实施严管重罚。
2、与处置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过程中,结合辖区实际,调整双随机抽取的比例分布,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失信”、“严重失信”类别市场主体的抽取比例和频率;加大对高危行业和安全生产监管等特殊领域的日常抽查监管力度。调整现场检查项目内容,修订监督检查项目目录,将市场主体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双随机抽查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3、与开展信用联合惩戒相结合。强化抽查监管信息运用,注重监管部门之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外联互通共享,以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牵头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基础,依托信用漳州平台,建立全市范围的跨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联合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增强双随机抽查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好执法依据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
??认真开展工作。为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意识,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发〔20xx〕116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行政职权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的通知》(银审改专办发【20xx】4号)文件要求,我委(局)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职权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制定工作,制定完善了清真食品监管工作中行政处罚职权清单。
??切实做好权力清单和行政职权梳理工作。对涉及委(局)清真食品监管的11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职权和权力清单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梳理、汇总和备案,先后分别制定了《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强制流程图》《行政职权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等,有效确保了行政职权有法可依。
??抓好行政职权公开工作。我委全面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通过银川民族宗教网、党务政务网络公开平台、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平台、机关公示栏、银川市政府门户网、银川晚报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重点执法依据,承诺行政执法服务措施和办法,公示执法程序、执法时限等,不断加大社会知晓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同时,委(局)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充分利用@银川民族宗教微博、12345市长专线、政民互动平台等平台及时传递公共服务信息,及时回应和解答了有关清真食品监管方面的投诉、意见及建议等40余条,切实做到了件件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继续推进银川市清真食品监管平台建设。完善清真食品综合监管系统数据,规范银川市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分类统计,进一步对监管平台中的企业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完善清真食品手持执法app软件功能,为进一步引导和扩大社会监管、群众查询及了解相关信息提供便利。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加大清真食品管理行政执法力度,依法维护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委严格执行《条例》,从完善制度、构建队伍、强化监管和服务企业四个方面入手,不断推动全市清真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上半年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41家(次),吊销不合格《清真食品准营证》经营企业3家。通过电话、微博、督办等渠道受理解决群众有关清真食品方面业务咨询849件,投诉举报23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对各种生产经营假冒清真食品的行为采取顶格处罚,严厉打击,使违法违规者有切肤之痛,感到得不偿失,真正打消侥幸心理,遵规守法经营,有效地净化了全市清真食品市场。
??切实抓好清真食品监管的简政放权工作。2013年以来,我委(局)按照“重心下移、分级负责、强化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对已有的清真食品管理监管机制进行优化,调整完善市与县(市)区监管范围,大幅下放监管和审批权限。具体做法是:将原由市清真办直接管理的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年产值200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企业分别调整为直接管理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企业,监管范围调整后,下放幅度达到近70%。今年以来,我委又继续下放部分监管权限。除银川市三区范围内高校、区属医院、区(市)行政机关内设清真食堂,区、市大型会议定点接待宾馆(饭店),综保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仍由市清真办直接监管外,其余全部下放至各县(市)区,由辖区民宗局进行准营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通过优化调整清真食品监管范围和审批权限,充分调动了各县(市)区监管部门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了监管效益和水平。
??认真做好已取消行政职权事项的剥离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权力清单工作有关要求,除清真食品管理保留的11项行政职权事项外,对国务院、自治区和银川明确要求取消的涉及清真食品管理行政职权全部予以剥离;对交由市行政审批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真食品准营证核发审批事项已于2014年11月移交,并在申请人前来申请时予以告知。
??全力支持县(市)区抓好行政职权的落实工作。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市和县(市)区职责分工予以明确,并对各(县)市区加强监督员和协管员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如何抓好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办理投诉等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同时,及时做好交接。市清真办及各县(市)区民宗局按照新明确的监管范围,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户)依照其当前的发展状态进行认真梳理,凡超出管辖范围的按照规定向新的监管单位进行移交。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设,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具体情况,以及执法责任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检查落实,做到工作明确,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职责清晰。切实规范清真食品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执法人员行为,坚决做到亮证在先、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在先、说服教育在先、讲清处罚种类和依据在先,做出处罚决定在后。
三、存在的问题
??清真食品监管力量不足。目前,三个城市区和贺兰县民族宗教部门有清真办,但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灵武市还没有设立清真办,更无专门管理人员,造成清真食品监管压力大。
??擅打“清真”标识的现象治理难度大。我市清真饮食经营户点多面广,清真食品行业开业、停业现象频繁,人员流动大,一些企业、媒体、网站不经审查,擅自刊登或发布有关“清真”食品方面的信息广告,误导穆斯林消费者,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按《条例》此事应由工商部门管理,但实际工作中协调有难度,管理不畅通。
??缺乏清真食品专用检验检测设备。目前穆斯林群众维权意识普遍提高,而在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外来包装的清真食品品种繁多,特别是市场上流入的外省市冷冻禽类、肉类等食品是否“符合标准”较难辨别。执法人员无快速检验检测的设备和手段,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大检查力度,保障重要节点清真食品安全。继续围绕开斋节、古尔邦节、中秋节和“十·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活动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针对人员密集、清真食品管理薄弱的区域加强监督检查,对外来禽类产品、国外牛羊肉产品的来源流向、掺杂使假等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全市清真食品的安全可靠。
??开展培训、强化宣传,提高清真食品管理能力。开展对全市清真食品执法人员以及协管员培训工作,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宣传教育融入日常检查工作当中,做到随时宣传、随时解答。继续开展清真食品政策法规“六进”活动,不断拓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同时举办我市清真食品执法人员、协管员和清真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班,切实提高全市清真食品执法人员监管水平和清真食品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构建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良性发展环境。
??多管齐下,增强监管手段和力量。继续完善清真食品监管平台系统建设工作,加强和各县(市)区清真食品监管部门协调联系,做好与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与银川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对接,对其新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完善行政审批审管信息互动平台,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进一步做好各监管环节的衔接,加大监管和问题查处的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效益。
??加大执法力度,破解监管难度增大难题。把好市场准入关口,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准营证》申办的审核工作。不断完善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开展针对敏感时段、敏感地方的清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国外进口“清真”牛羊肉等食品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顶格处罚。积极、妥善回应群众投诉举报的擅打“清真”标识、“清真食品不清真”等问题,为穆斯林营造放心健康饮食环境。
??完善基础工作,破解管理服务能力不强难题。
加快以清真食品综合监管平台、清真食品监管网、清真食品手持执法app软件为主要内容的清真食品网络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一单两库”),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系统运行机制,借助o2o(线上线下相结合)先进模式和互联网平台优势,充分发挥其在行业监管、政策公开、公众查询、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曝光、执法巡检互动和对外宣传方面的积极作用,随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银川市清真食品监管网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进一步提升清真食品的管理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梅列区工商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力推动“宽进”的同时,深入落实以随机抽查为主要手段的“严管”措施。在李总理7月22日提出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后,梅列区局根据省局、三明市局的决策部署,立即试点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按照“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要求,积极探索检查人员随机承担检查任务的工作机制,经过近段时间实践,抽查工作成效和执法干部履职意识都有了一定提升。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双随机”抽查联动格局
在被选定为三明市工商系统探索“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试点单位后,梅列区工商局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该工作作为全局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力争取得实效。一是强化意识。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领会李总理在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实质,传达省、市局关于试点工作的精神,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充分认识“双随机”抽查对于解决“任性”检查、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的意义和作用。二是强化部署。成立了以“一把手”为核心的抽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抓督促、业务股室抓指导、工商所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市局企监科沟通,结合中央文件精神和基层实际,发动全局干部积极建言献策,多次召开会议研讨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工作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在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框架下进行大胆创新,于7月31日制定出台了《梅列区工商局试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强化督促。将“双随机”抽查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评,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局领导班子亲自带队,到各工商所对年报抽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实行周督查通报制度,督促工商所及抽查人员序时推进年报抽查工作进度。
二、坚持先行先试,制定“双随机”抽查配套措施
该局摸索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理顺工作机制,以保障“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建立抽查人员名录库。将区局4个工商所除执法办案组外的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纳入企业公示信息不定向抽取人员名录库,目前共纳入14名。同时,建立定向抽查后备检查人员数据库,区局机关除后勤股室、直属单位外,所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纳入后备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后续开展的专项、定向抽查任务做好准备。二是开发“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区局开发了简易的“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软件,利用该软件可随机确定被抽查企业的检查人员,并以随机抽取先后顺序确定a岗和b岗,由a岗检查人员(第一录入人)负责抽查任务的组织和录入。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后,生成《随机抽查人员工作派遣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市场股留存,一份由检查人员持有,一份送达被抽查企业辖区工商所。三是解决检查人员一体化平台管辖及录入权限问题。在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期间,所有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的一体化平台账号统一归结于市场股名下,打破管辖区域和部门权限约束,较好解决了在系统升级前检查人员的录入问题。四是推行联动抽查机制。为解决专项抽查任务专业性较强(如出资信息抽查、经营行为抽查等)与基层抽查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之间的矛盾,推行“股所联动”、“队所联动”制度,注册、商广、市场、检查大队等业务股、队,全面配合工商所开展抽查工作,做到一线指导、一同检查、一起研究,及时解决工商所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五是量身定制抽查手册。针对前期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借鉴有关做法,编发了《梅列区工商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手册》,明确抽查工作流程、内容、任务等,要求各检查人员在开展抽查前必须学习掌握,以提升抽查工作质量。
三、严格执行流程,确保“双随机”抽查成效显现
该局以此次20xx、20xx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为契机,深入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接收到省局抽取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任务名单后,该局在有关人员的现场见证下,通过“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名单,生成《随机抽查人员工作派遣单》,并经反复核对。各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抽查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做好抽查实施前的准备,对照抽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并依照有关规定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此次“双随机”抽查的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提高了事中事后监管透明度。该局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立足被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是双向互盲的原则,接收分派抽查任务,规范检查流程,保证了市场主体和被监督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阳光监督和执法,降低了基层履职风险,得到了被检查对象的认同和肯定。二是提高了抽查工作效率。在“双随机”抽查模式下,抽查过程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人员的抽查任务随机产生,参与抽查的人员对当次抽查任务负责,做到“包干到户”,其他人员不得干预抽查过程和抽查结果,这促使抽查人员工作责任心加强,能保质保量序时完成抽查工作。如在2013、2014年度的年报抽查工作中,抽查人员均在9月1日前完成年报抽查工作,比省局要求时限提前了一个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提高了抽查工作质量。“双随机”抽查机制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抽查的随意性和人情检查,促进了抽查质量提升。目前,该局89户内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共发出限期变更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发出《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5份,立案查处1起企业违法行为,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8户,成效较此前有了较大提升。四是提高了干部学习主动性。抽查工作的内容要求随机抽查的人员对抽查法律法规、工商法规有综合性的掌握。抽查人员为解决抽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于对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促使抽查人员通过自身主动学习法律法规、掌握操作手册、请教业务股室等多种方式,来提高抽查工作水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检查人员学习的主动性。五是提高了经营者信用意识。在此次年报“双随机”抽查工作中,该局遵循“抽查与宣传相促进”的工作思路,加强抽查结果的运用,注重对被抽查企业及其周边市场主体的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即时信息、规范经营等法定义务,珍惜信用记录,有效提高了抽查工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各部门联合惩戒的制约作用也不断显现,前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明显增加。
四、注重总结反馈,助力“双随机”抽查顺利推广
该局遵循“先行先试,积极实施,大胆摸索,稳步推进,及时总结”的原则,及时总结反馈“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遇到的困难,以推动“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检查人员权限受限问题。由于监管的属地原则,工商所人员一体化平台账号无法查看异地工商所辖区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和年报信息,也无法对异地工商所辖区市场主体的抽查任务进行操作,这不便于“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异地工商所检查人员在抽查过程和结果录入等方面存在难题。虽然梅列局将所有检查人员账号归入市场股下,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该难题,但这也不便检查人员其它日常工作的开展。因此,建议省局根据实际需求优化一体化平台有关权限配置。二是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软件问题。由于经费、时间、水平等方面的限制,梅列区局未聘请专业人员开发专业的人员随机抽取软件。目前该局制作的“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相对简易,使用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建议省局开发一套软件,便于全省统一操作。三是检查人员缺乏抽查经验问题。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是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课题,缺乏充足经验,因此在检查过程中,查什么、怎么查、检查标准是什么、非正常情形认定时如何保证证据链的完整合法、非专业人员怎样检查账务账目等专业性强的项目,等等,这些问题始终困扰着检查人员。因此,建议省局制定统一的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范,形成涵盖抽查工作步骤、程序、后续处理等方面的指南,促进抽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四是联合开展抽查问题。根据被检查对象反映,企业经常要应对多个部门检查,负担较重。特别是,目前大多县级实行了“三合一”,基层一个部门要同时面对上级多个部门,如果随机抽查制度不能考虑到协调的问题,基层部门就会陷入这个部门抽查刚结束,另一个部门相同或相近内容的抽查又开始的情况,加重基层和企业的负担。因此,建议省局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安排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
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篇8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县旅游发展环境,按照《xx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川旅发〔20xx〕44号)、《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夹府办函〔20xx〕78号)要求,为加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全覆盖,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产业发展规划股(政策法规股)、市场开发和质量规范管理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我局执法人员加大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不断提高旅游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严格执法,依法履职,保证了抽取名单的公正性,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依托全省旅游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平台系统随机抽取监管对象,抽取后再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执法。制定统一的抽取办法,执法人员根据监管职能和内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要求开展工作。
三、建立并动态调整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我局以本部门行政权利清单确定的法定职权为依据,根据实际情况,于10月初建立完善了本部门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旅游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且在执法工作岗位的所有人员均应纳入名录库。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等情况及时更新,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
四、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局领导审定后,报市旅体委及县市场监管局备案并在部门网站公开。
五、抽查的比例、频次及内容。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我局在10月完善抽查系统后,按照方案中对旅行社及分支机构每年抽查检查不少于4次,每次抽查比例不少于5%,5年内全覆盖的要求,于四季度完成抽查任务一次,共抽取旅行社2家,分别为乐山市红太阳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xx门市部和xx全球通国际旅行社股份公司xx王水井街服务网点。执法人员对两家旅行社的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业务是否取得经营许可、旅行社及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旅行社是否依法规范经营、游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选择合格供应商、对旅行社旅游团队档案保存、信息报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等内容进行了检查。经检查,两家旅行社均依法依规经营。
六、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根据监管职能和内容,填写规范统一的《旅游行政执法检查信息公开表》,明确记载抽查时间、抽查对象、抽查人员、抽查事项、抽查结果等情况,报局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后向社会进行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