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房子申请书6篇
在充分准备后申请书才可以清晰阐明请求者的意图和目标,当我们的合理诉求想要得到领导认可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写份申请书,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借房子申请书6篇,供大家参考。
借房子申请书篇1
尊敬的局领导:
我是高山县看守所民警熙熙,现年29岁,未婚,泸州市合江县人。20xx年通过政法干警招录考入高山县公安局,在国保大队、城关派出所、看守所等部门工作。工作期间,我严格履行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人民警察应尽的义务,有效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到高山工作3年,我经历了3次搬迁,可谓是居无定所。20xx年,我平生第一次来到高山,一个陌生的地域,人生地不熟,经同事帮助,我租到了一个不足20平米的单间,有了我工作之余的落脚点和夜晚休息的栖息地。
但租期一年后,房东收回房屋另作他用。20xx年5月,我找遍全城,要么房屋太大,要么房租让我无法接受,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住房。我的这一情况被同事晓林同志知道后,得到了他的好心收留,在他屋里住了近半年时间后,县局迎来了来自我老家泸州的援警,在老乡的热情邀请下,我搬入了县局为援警安排的住所东城小区,因该房屋仅有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老乡帮我在客厅搭建了一张临时的床铺,就这样我一直住到现在。
艰苦的岁月,没有让我忘记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没有让我忘记我是一名男子汉,没有消减我“为人民服务”的激情,也没有给县局增加负担。
近日,我得知县局空出部分安置房,恳请县局党委考虑我的实际困难并给予关照,帮助我解决面临的住宿难题,我将更加努力地为高山公安工作贡献自己的青春。
此致
敬礼!
借房子申请书篇2
申请人: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x族,x省x县人,住xxxxxx(如申请人是单位,应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单位所在地址)。
被申请人: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x族,x省x县人,住xxxxxx(如申请人是单位,应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单位所在地址)。
申请执行依据:(200x)xxx初字第x号判决书。
请求执行事项:
要求强制被申请人履行(200x)xxx初字第x号判决书的判项,向申请人支付x款人民币xxx元及诉讼费xxx元、保全费、鉴定费xxx元。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纠纷一案,业经xxx人民法院作出(200x)xxx初字第x号x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己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至今拒不履行判决向申请人汽车过户。因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汽车过户。
借房子申请书篇3
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1967年11月15日生,住咸阳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村107号。
被申请人:陈某某,男,汉族,1961年12月13日生,住咸阳市某某路某某小区1号楼1单元213室。
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10)咸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陈某某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业经咸阳市某某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21日作出(2010)咸秦民初字第000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陈某某搬离申请人张某某所有的位于秦都区某某路某某市场西楼3号房屋,并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损失费6000元整。后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30日作出(2010)咸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借房子申请书篇4
xx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
我系xx乡xx村xx屯农民,全家xx人,现有泥砖房x间,约xx平方米,其中一间厨房,一间房间。
自建房至今,已有xx年,加上年久失修及连续几年遭遇风雨自然灾害。自xx年起,房屋出现了许多裂缝,房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目前房屋已经摇摇欲坠,墙体开裂、倾斜、梁柱霉烂脱节、房顶透亮,瓦片脱落,险象环生,已经成了危房,不能住人了,危及全家生命安全。所以想我是多么想把我家的住房改造一下,可以让我的家人住进比较安心的房子,不必要每天担心房子倒塌的问题。
我全家xxx,家中十分贫困,是贫困户,一年除了种地收成和我一个人外出打工,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老父老母已八十高龄,年老多病,已不能下地劳动上山干活。儿女现在双双读书,供读艰难。可是由于家里真的十分困难,没有多余的钱来改造我家的住房,我自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经济条件来改善我家的住房条件,让家人住的安心,由于经济困难,无法重新建房。
现欣闻政府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有关惠民政策,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多少风雨飘摇中担惊受怕度日的危房户远离危险,喜极而泣!所以我想请求补助,恳请村委及乡政府及时核查危房险情,帮助向上级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我保证,我申请的补助只是为了改善我家的住房问题,绝对不进行其他与这无关的事情,恳请领导批准!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借房子申请书篇5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王x,董事长。
被申请人:李xx,男,汉族,1968年3月3日出生,住河南省新郑市城关镇黄南十三巷2号。
被申请人:高xx,男,汉族,1945年9月26日出生,住河南省新郑市城关镇张玉庄八队500号。
被申请人:李xx,女,汉族,1968年11月21日出生,住河南省新郑市城关镇黄南十三巷2号。
执行依据: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xx)二七民二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事项: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李xx、李xx支付申请人本金1500000元、违约金188325元及利息7517.82元,另20xx年11月5日至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xx、李xx支付申请人律师费34024元;
3、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高xx反担保抵押的位于新郑市新郑路阶段办事处新华路东段南侧(产权证号:新政房权郑字第05xxxx76号)房屋;
4、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xx、李xx逾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5、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xx、高xx、李xx案件受理费用414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
6、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李xx、高xx、李xx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业经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xx)二七民二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在案。该判决书判定:“一、被告李xx偿还原告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本金1500000元及20xx年11月4日前的利息7517.82元,另20xx年11月5日至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二、被告李xx支付原告违约金188325元;三、被告李xx支付原告律师费34024元;四、原告对被告高xx反担保抵押的位于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新华路东段南侧(产权证号:新政房权证字第0501012776号)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五、被告李xx对前款第一至三项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六、前款第一至三项判决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4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借房子申请书篇6
申请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被执行人:姓名,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xxxxxxx房屋(产权证号xxxxxxx)进行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请求贵院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xxxxxxx的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理由如下:
1、本案审理阶段,贵院业已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上述房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予以查封。经查,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共2人。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参照当地廉租房申请的`标准,面积为每人16㎡。因此,本案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面积为32㎡,而被执行人名下的该套房屋建筑面积为136.24㎡,远远超过其生活所必须的范畴。
2、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显示其住所为河南省长葛市xxxxxxx,而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且经申请执行人多次登门拜访及贵院两次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的房屋有人居住,足以说明被执行人有至少两处可供居住房屋,足以说明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的`房屋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因此,被执行人不符合“唯一住房”的情形。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居住权,但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并不等于保护被执行人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是公民的生活资料,也是公民的固定资产。当房屋仅仅满足生活需要时,不一定必须拥有房屋所有权。而强调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是使被执行人有房可住,而不是让被执行人继续拥有资产。因此,可以租住方式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且租住房屋的标准应当参照“最低生活标准”确定。
当然,申请执行人亦考虑到维护社会和谐、执行措施人性化的因素,根据当下司法实践经验,结合本案实际情形,申请执行人同意并建议贵院采取如下执行方案:
1、贵院审查该套房屋是否超过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
2、贵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评估。
3、申请执行人可为被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房作为过渡房。
4、贵院委托拍卖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拍卖。
5、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拍卖价款中保留相应价款用于被执行人自行购买或租赁房屋。
综上,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请求贵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的房屋立即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