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经读后感800字8篇
撰写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名著所写的理解,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写读后感是记录我们读书后感受的最直接方式,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坛经读后感800字8篇,供大家参考。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1
该书描述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有五个被困在南城里的北方人趁着偶然的。机会,乘着气球逃出来了。但天公不作美,他们途中遇到风暴,飘落在太平洋一个荒岛上。然而他们并为颓废。因为他们深知那是无用的。解决问题才是根本。于是他们开始去为生存而打算。
所以他们首先要生活。并要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开辟属于自己的家园。不幸中的万幸在这荒岛上,资源却是如此的丰富。茂密的森林,汩汩的小溪,甚至还有宏伟的瀑布,还有矿石,煤等资源……其岛上的动物数以千计。这一切的一切,都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生存条件。也许我们该试图,相信那是上天为他们另所开辟的另一个世界。
他们五人以集体的智慧,互助互爱。在工程师史密斯的带领下。他们动手制作出陶器,玻璃,风摩,电报,枪……自给自足,丰衣足食,建立起他们富庶的家园。并为这岛上山河湖水,分别取上了名字。例如;这座荒岛——林肯岛,他们的房间——花岗岩宫……他们还挽救了被格兰特船长罚在另一个荒岛上的罪犯。使之恢复人性。他们还得到,《海底两万里》(是凡纳尔著名的三部曲之一,都是《神秘岛》《海底两万里》《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中尼摩船长的暗中保护。化险为夷。最后林肯岛上的火山爆发,岛屿毁于一尽。然他们而他们幸运的搭上了格兰特船长之子——罗伯特。格兰特指挥的邓肯号。回到日思夜想的祖国。后来,他们用尼摩船长送给的财物。购买了一块土地,依旧取名为林肯岛。他们也仍像患难时的情同手足,团结一致不过他们谁都无法忘记那座海上的孤岛。即使现在的这片土地多么美好,也没有资格与那座相提并论。
其实当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十分嫉妒他们五个人,真希望自己也可以经历一番,也可以尝试一下那种快感,也想有那么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但那也许只是奢望,可在作者笔下寻求的我想也不会比真的差吧,当然我从未将它认为是一本小说。他是一本写实,一本活生生的写实!因为她是那么清晰可见,没有半点模糊。这也许就是这本书打动心弦的地方。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2
历时一个星期终于把《我与地坛》读完,我知道自己是硬着头皮读完的,有的东西还不是很理解,但也是颇有感悟。
地坛是什么呢?是一座废弃的古园,作者就好像和地坛有约会似的,又好像是工作的地点,每天上下班一般来到这里。遇到的人,碰到的事也渐渐成为他写作的源泉。
在写作中他也燃烧起生的渴望,史铁生两条腿废后的最初的几年,他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因此写作成为他的去路。我有时在想如果史铁生现在还活着,我去地坛还会找到他吗?书的末尾告诉我不会的,地坛是宁静的圣土,他所到之处便是地坛,他已不在地坛,地坛在他自己。
作者在《我的梦想》说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两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个人以局限。
是啊,作者的不能跑和刘易斯不能跑的更快都是沮丧和痛苦的根源,刘易斯如果不能理解就是最不幸的人了。就像在边远地区不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和我们享有良好的教育却不能学得好,如果我们在成绩不好的时候就失落,我们同样是最不幸的人啊。
作者的“好运设计”引起了我无限的兴趣,假设一个人从生下来到死去都一帆风顺,那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当他老年的时候还有什么可以回忆的呢?
史铁生自身残疾,刚残疾时他彷徨他渺茫,但是他从柳青那获得创作的想法,开启写作之路,他也与陈希米获得一份真挚的爱情,他收到了好多同学和外界人士的帮助。可见困难挫折都是人生靓丽的风景线,它是我们人生当中宝贵的回忆。
史铁生处于文革时期,很多人遭受迫害,他笔下的珊珊,小恒,m小姑娘,和b老师都因为文革受到很大影响,随便说的一句话都会成为所谓的“反动”分子,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民主的时代,有言论自由等等很强的自主性,要不时代怎么发展,国家又为何实施创造型发展战略呢?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作者对待生死的态度也是如此。20xx年他因脑溢血死亡,他要求不举行哀悼仪式,并把自身的肝脏捐献给他人,他真的是轻轻地走了,但是他走进了我心里,教导我拆除‘墙’,还有……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3
?伟大的悲剧》是我最近看到的一篇文章,其实上学的时候也学过这篇文章,只是当时没有什么感觉。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1910年6月1日,斯科特带领探险队离开英国,前往南极。1911年10月,他们在新西兰的埃文斯角附近登陆,准备在当年12月至次年1月左右征服南极点。可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得到消息,挪威人阿蒙森率领另外一支探险队正向南极进发,要“和他争夺第一个揭开冥顽的地球的秘密的荣誉”!于是,斯科特一行于11月1日匆忙出发,“去争取国家的荣誉”。
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队捷足先登,于1911年12月14日到达南极,而斯科特队则于1912年1月18日才到达,比阿蒙森队晚了将近五个星期。最后,阿蒙森胜利而归,成功的旗帜永远飘扬在南极点上,而斯科特等五名冲击南极的英雄,因为南极寒冷天气的突然提前到来,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我首先感受到大自然力量的强大,人类在和大自然的对抗中,人类一直处于劣势。但是仍然有人不顾危险勇敢的去探险。南极一直以来是人类的禁区,直到挪威人阿蒙森第一次穿越,他们获得成功,然而他的后来者斯科特却失败了。他的生命永远留在了南极。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那些征服珠峰的人。他们同样想要征服第一高峰,有很多人成功了。同样很多人失败了,失败的人由于海拔过高很难救援,他们的尸体也一直在珠峰上。
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怎么面对失败。对于我们来说斯科特的死就是一个悲剧。他如果不去南极也许他可以和普通人一样,顺利的度过一生,但是他却选择另外的路。他们为人类探索大自然的秘密做了重要的贡献。尽管他们的死是一个悲剧,但是他们都是伟大的。
现在人们总是会将目标关注在成功的人身上,而失败者却很少有人注意。但是我认为我们应当要正视失败。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正是因为这些伟大的悲剧,才让后人走得更远。今天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更应该学会居安思危。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4
我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草房子》,每当盖上了最后一页,想起一个个孩子的成长经历,总有一些闪闪发光的东西在我的眼扩徘徊。
在《草房子》中,有许多画面都令我印象深刻:“秃鹤用嘴咬住指头,想不让自己哭出声来,但哭声还是抑制不住地从喉咙里奔涌出来,几乎变成了号啕大哭。”一向调皮捣蛋,令人讨厌的秃鹤为集体取得了荣誉,大家不再对他排斥,都从心底里感谢他,他的脆弱的心灵,深受感动,再也忍不住了,只能让泪水表达他心中的感动。
而在“药寮”中,“城墙上有那么大的风,却吹不干桑桑的汗。他把脑袋伏在城墙的空隙里,一边让自己休息,一边望着远方:太阳正在遥远的天边一点一点地往下落,太阳终于落尽。”从中我体会到了桑桑因为得了病,沉重的心情。而在此之中,作者将太阳比作桑桑的生命,写出桑桑的生命随着日子的推移,将走向终结。由此可见,对于环境的描写,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往往体现的是人物的感情。
每个人物,每个孩子都具有不怕困难、对待困难不畏惧,乐观向上,坚强勇敢的毅力与精神。困难在他们的面前显得是多么微不足道,他们一次次战胜困难的精神,我们怎能与他们相比?
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因为小小的失败而气馁,又有多少人因为遇到了困难而灰心丧气?
当看到自己的成绩比别人差时,就开始自暴自弃而对自己失去了信心。而桑桑、杜小康,他们面对困难是那样的从容乐观。比起他们,我们有什么资格说困难、自暴自弃?
一遍遍的读着《草房子》,一样的内容,一样的故事,一样的成长经历。但得到的,却是不同的感受与体会。那些幸酸、艰苦的经历,在他们身上,我看到的是不怕困难、乐观、坚强、勇敢不畏困难艰险的精神。那精神在他们的身上焕发光芒!
读后感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5
最近,我在朋友的推荐下读了一本好书,是家喻户晓的童话作品——《绿野仙踪》。它是美国人鲍姆自己创作的第一篇长篇通话,是世界儿童文学的瑰宝,艺术魅力时隔数年都经久不衰。
它主要讲述了住在草原上的小姑娘多萝西和小狗托托被一阵龙卷风刮到了一个叫奥芝国的神奇地方,为了寻找回家的路,多萝西开始了她的旅程。一路上,它先后结识了三个不同的好伙伴,他们结伴而行,一起去请求伟大的奥芝术士的帮助。最后,他们终于凭借非凡的智慧打败了西方恶女巫,实现了各自的愿望。
读完全书,我的内心久久激荡,心中也仿佛被一束温暖的阳光照亮。因为,我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片天空,也认识了一个不一样的知己。
在书中,我十分佩服多萝西这个小姑娘,虽然她的年纪和我们相仿,可是她身上却有着很多我们现代青少年儿童所没有的宝贵品质:勇气、温暖、自信、智慧、毅力……
就是靠着这样精神品质,多萝西才能一路收获很多好朋友,有了友谊的强大力量,她一次次化险为夷,所以,由此我们就能知道:在成长的这条探险之路上,仅靠我们一个人的力量是很难冲破重围的,我们要善于交际,并且真诚待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也才能得到大家的帮助和赞美,也才能够一次次在绝境中逃出生天,最终抵达温暖的彼岸。
在书中,我格外喜欢的另一个人物就是稻草人。虽然它没有人类的一副脑子,也没有多聪明多机智,但它赤胆忠心,有情有义,遇事从容不怕,每次面临困难和绝境,它都不会轻言放弃,哪怕自己也很伤心,它也会竭尽全力去安慰自己的同伴,遇到任何事,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他人的平安和幸福。这是一种多么温暖人心的品质啊!
虽然它没有真正的血肉,可在我心中,稻草人依旧是高贵而伟大的,甚至比现实世界中的很多人都要伟大。所以,我做梦都在想,如果有一天我能亲眼见到这位稻草人,我一定要好好地去拥抱它,并为它竖起大拇指。
总之,《绿野仙踪》里所描述的每一幅画面都是那样朴实纯真,每一个人物都是那样性格鲜明,叫人怎么不喜爱它呢?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6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
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書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書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書,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shi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介绍。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介绍,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介绍,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介绍,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欢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7
?城南旧事》是中国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在上个世纪的老北京,胡同、四合院、暖炉、小棉裤、八珍梅、城南游艺园、大鼓书场&b&b书中的小主人英子被这些充满温情的事物包围着,又被慈祥而严厉的爸爸、操持着家务的妈妈、善良的宋妈等人宠爱着,再加上几乎每年都会新加一个的弟弟或妹妹&b&b这样一大家子的生活故事韵味十足的
英子的童年趣事都体现在了《惠安馆》里。英子敢去闯一闯:她的妈妈和宋妈都不让英子去惠安馆旁玩,甚至每当走到惠安馆门口时都会加快脚步:因为那儿有一个疯子,可英子还是经常背着她们去那儿了,并慢慢地于疯子秀贞成了朋友,明白了她并不是真疯,而是因为想念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而疯。英子发现与自己同龄的好伙伴——妞儿竟然是小桂子时,我也不禁大吃一惊.
?城南旧事》故事中的角色都与英子建立起一定的感情,但随着事情的变化,这些人都由于种种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是永别。
现在我们正处在美好的童年时光,我们要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随着现在的科技发达,我们不会向英子那个年代一样,失去朋友了就联系不上。我们更要好好珍惜身边的每件事和每个人。
童年是快乐的,童年的许多趣事为童年增添了色彩。童年,一去不复返所以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美丽童年时光!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8
小说以十五世纪路易十一统治下的法国为背景,通过一个纯洁无辜的波西米亚女郎惨遭迫害的故事,揭露了教士的阴险卑鄙,宗教法庭的野蛮惨忍,贵族的荒淫无耻和国王的专横残暴。这是一场正义和邪恶,美丽和丑陋,纯洁和肮脏的较量,是一幅鲜血淋漓又光怪陆离的爱情悲剧画卷,又是一部上至路易十一下至乞丐贱民的史书。在阅读小说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与丑的对比。书中的人和事,在作家的浓墨重彩的描绘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多姿的画面,让我看到了一幕幕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故事看看哪!命运多么奇妙的东西,它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少女的美,她美得恍若天仙;它展现一个男子丑得怪物模样。爱斯梅拉达,一朵纯洁的蔷薇,一个美丽的吉普赛女郎。她在浮华喧嚣的巴黎舞蹈着,她那轻快地舞步,绝妙的舞姿充满了生命的活力,召唤着人们对美和善的渴望与追求,同时也唤醒了副主教克洛德那埋藏在心底十多年扭曲灵魂的可怕的欲念。最终,她逃不过命运的安排,在时代的欲望和逼迫中,在绞刑架上苍白的死去,再也不见那舞动的红,那纯真痴情的女郎。
敲钟人——卡西莫多,他是个充满悲情胃的人物。他,“一个大脑袋,棕红色的头发竖起,那张马蹄形的嘴巴四面体的鼻子,残缺不全的牙齿,驼背,鸡胸,罗圈腿。”就因为上天给了他一副极丑的面貌,他的亲人离他远去,但是他却有一颗善良的心灵,他像爱护宝贝一样守护着爱斯梅拉达,试图让她远离一切伤害,但在强大的黑暗力量下,他失败了,爱斯梅拉达最终没能逃过被邪恶势力残害致死的命运。卡西莫多选择了殉情,即使死也是快乐的,他的钟声给了我们鼓舞,他的钟声让我感动。合上书本,心中泛起一层链漪,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了美与丑,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大家总是瞧不起外貌丑陋,衣着寒酸,天生残疾的人,一味只知道去追求“外表美”,从而忽略了真正的“心灵美”。人,真正的美在于心灵,要知道心灵上的皱纹比眼角上千道鱼尾纹还要可悲。就像书中说得那样:“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心灵,美就是奉献,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我读过的书,就算《巴黎圣母院》最深奥,但是这深奥之中,我读懂了爱与命运,他们都永恒地存在于同一个地方,他们不是矛盾的,不是相对的,命运总在爱中幻化成一种语言,爱总因命运而变得很美。命运是进入眼睛里的一粒尘埃,等待一滴泪水的洗涤,而当那泪珠儿落下,里面闪动的,是爱。这份爱成就了一个人一生中最渴望得到的东西——“美”。听,圣母院的钟声,响彻巴黎,响彻在我们心中。久久回荡的声音,是每个呼唤着人性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