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经读后感800字推荐5篇
一部有意义的作品带给我们的远不止当下的感动和收获,认真阅读才会写出优秀的读后感,撰写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名著所写的理解,下面是尚华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坛经读后感800字推荐5篇,感谢您的参阅。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1
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书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00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当代的一位诗人说,“今天,全世界都需要安慰”。作者正是迎合了世界性的巨大心理需求,用一个小小的寓言打开了人们的心扉,给人带来一种内在的勇气,去直面“软心理问题”(即医学病态心理之外的个人心理问题,又叫“正常人的心理问题”)这种每个人都肯定存在的心理障碍。
世事变化本无常,《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2
寒假里,我读了 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从书中我学到了很多关于狼的知识,不仅被伟大的母爱深深感动,还引起我对学习、竞争等问题的思考。
?狼王梦》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育自己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 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它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也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狼王梦》,我心潮起伏。一般情况下, 我们都认为狼是冷酷无情、 凶残狡诈 的动物,但 文中描述的母狼紫岚有母爱、有智慧、也有梦想,为了培养孩子她不惜一切代价,竭尽全力,在她的身上 展现出来的是种真正的母爱,不是对孩子千依百顺,那样的话孩子会碌碌无为,爱有的时候会显得严厉,但这是希望孩子能够在成长 中逐渐坚强。 我不禁想到,父母都希望子女成龙成凤, 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有出息, 这是人之常情。 为了子女他们节衣缩食,辛苦工作,使子女能够得到最良好的教育,最好的营养食品,有的可能已经到了溺爱的程度, 可做为子女的我们呢?可能因为一点点的不如意乱发脾气,对父母的批评还十分反感,我们真应该反思 自己 了,我们回报父母的又有什么呢?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谁都想当强者。我想我们应该切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句古诗,从小努力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有知识,有本领,不让爸爸妈妈为了我们太操心,才能离实现自己的梦想更近一步。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3
茶花女,顾名思义,讲的是一位漂亮得像茶花一样的女子的感情历程。遗憾的是,在天使般美貌下是无奈的命运——她是一位风尘女子,有着不一般的美,引得多少满身铜臭的人拜倒在其石榴裙下。不管是高贵的阔太太,还是平凡的女子心中总会对这些烟花女子心存芥蒂。当然女主人公——玛格丽特,不可能这样一辈子,因为出现在作家笔下的人总有一段传奇色彩或不平凡的经历——她与男主人公的凄美爱情。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当然,它由眼泪、忧愁和笑脸给成,和其他爱情故事一样。但它的确真实。他们曾一度抛开尘世中的一切烦恼,在清幽、说和的乡下过着天伦般的生活,抛开钱财,无忧无虑地过了一段日子。我敢说,这是玛格丽特最开心的一段人生,但好景总是不长,被男主人公父亲由于阶级观念而活活拆散。但是,这也是玛格丽特不想的呀!为什么人性就不能再宽容一点,一点就好!最终玛格丽特因遭受身心重大创伤,郁闷而死,更讽刺的是,在她死后,她的全部财产都拿去变卖,这真是莫大的伤哀!
玛格丽特小姐,具有一副美丽的外表,却只能成为人们想要索取尊严的牺牲品。此时金钱又充当着什么角色呢?精神上的慰籍品还是一个没有生命的伴侣?可内心深处是否真的快乐过?
她遇到了阿尔芒,爱上了他,这份爱是那么纯洁宁静。于是,她跟随着阿尔芒逃离了那个烟雾迷茫的城市,到乡村过起了美满的田园生活。然而,这只不过是一个很长很长,很美很美的梦。玛格丽特把这个社会想得太简单了。当玛格丽特心灵的创伤刚刚开始愈合的时候,阿尔芒的父亲无情地再一次撕碎了玛格丽特的美梦,揭开了她的伤疤。现实社会的虚伪,金钱,权力再一次把玛格丽特推入茫茫无边的灾难之中。她被迫离开了阿尔芒,受尽了阿尔芒的误解与屈辱,最终含恨黄泉。当阿尔芒被玛格丽特“抛弃”的时候,首先,他就想到了要报复,虽不知玛格丽特的难言之隐,但也许这就是人性丑的一面吧。但是玛格丽特面对种种精神与肉体的折磨的时候,却只能吞声饮泣。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阿尔芒的未来啊!
玛格丽特就是一朵在黑暗中盛放的雪莲,雪白无瑕,透着光亮,但是这光却那么微弱,漂涉渺。最终还是被黑暗,这般强大的力量吞食掉,她也是一张弓,外表被剥食得一无所剩,而内心却是坚固、圣洁的。但是她为了能将箭射得更远、更准,她在不断崩累自己,直到自己被毁灭掉。
美丽的玛格丽特,我愿在你的唇旁啜饮你的泪水,让你不再悲伤;我愿牵起你可爱的小手,拉住你去寻找阿尔芒;我愿触碰你的心灵,轻轻为你抚平创伤;我愿在你的墓旁,放上一朵你最爱的白色山茶花,因为,你是最圣洁的姑娘。若要有人将你中伤,那他一定是世界上最蠢的阿尔芒。安息吧,玛格丽特,最美的白色山茶花,你看,你看,这里的天空多么明亮,多么富丽堂皇。。。。。。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得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才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
?史记》是一部贯穿古今的通史,“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翻阅沉甸甸的历史,蓦然看见,那一抹鲜艳,带着成熟稳重,披荆斩棘,正向我走来。
在这一册的人物故事里,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伍子胥所承担的责任。伍子胥的父亲和哥哥都被迫害致死。伍子胥流亡在外,一度当过乞丐。他忍受了所有的屈辱,为的就是要报仇。吴国后来攻克楚国的国都。伍子胥把当年杀他父兄但已过世的楚平王从坟墓里挖出来,加以鞭尸,那种强烈的恨意表达得真是淋漓尽致。
在伍子胥的帮助下,吴国日益壮大起来。吴王却完全不理会这个忠臣的劝谏,还赐他自尽。伍子胥恨不得要门客在他死后把他的眼睛挖出来,挂在东门上,好看着吴国被越国消灭。伍子胥是个悲剧人物,他承担的是作为一个家人和一个臣子的责任,不过那责任后来演变成过重的负担,压得伍子胥喘不过气来。
对人生来说,学会承担什么以及学会怎么承担,的确很重要。生命的意义就在于自我价值的创造,而这个自我价值有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它对别人产生了什么影响。这种担当,具有它自身的意义和时代性。
没有担当的人往往是没有作为的人,自我价值也轻薄得很。有担当是好事,但可别像伍子胥那样,让肩膀上的担当变成过重的负担!
?史记》之韵味,非桂花树凋零的悲哀,也非纳兰性词的凄凉,它的韵味,是甜香赛芝兰之悠长,踏雪寻梅的不变的情怀。
读《史记》之韵,读出司马迁的韵味,那是任何一个时代都光芒绽放的灵魂,带着一丝不羁,带着万般男儿忍辱负重的尊严,书写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春秋,反复咀嚼,齿留余香。
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情节故事,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精神的境界。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5
关于《三国演义》人物的性格,我特别感兴趣的是刘备。这个人物在《三国志》里面是乱世枭雄一类的人,有野心,有干劲,有胆识,有智慧。这样的性格,正符合他一方诸侯的身份。到了《三国演义》,他却摇身一变,成了文武周公一类的人物。仔细看小说,就能发现,作者对刘备的描写有这样几个特点。其一,对于刘备做的不太光彩的事情,作者要么不加评论,要么用冠冕堂皇的文字遮掩过去。比如刘备劝曹操杀他的前主子吕布,作者便说吕布是三姓家奴。对于刘备先后投靠公孙瓒、吕布、曹操、刘表、刘璋,并强占他们的地盘等等的事实,则很少评论,偶尔一句,便以他是真命天子,原不该屈居人下略过。其实坐在树下说树荫是车盖、我以后要做皇帝之类的话,很多孩子都说过,并不能成为”天命所在“的证据。据调查,美国有80%的孩子在八岁的时候认为自己以后会做总统。我们小学毕业的班会上,老师问大家以后想做什么,有一个同学说联合国秘书长,两个说国家主席,一个说国务院总理,其余高官暂且不算。其二,作者有意安排刘备做一些典型的文武周公做的仁政爱民的事情,如携民渡江,摔孩子,不愿称帝之类。
作者有意要塑造一个圣主贤臣的清明朝廷,这是可以理解的。罗贯中生活在一个元末明初乱世之中,作为熟读圣人之教的文人,很容易产生对清明政治的向往。同时,这种向往又往往是寄托在君主身上的,由圣主而有贤臣,由贤臣而有仁政,由仁政而有文人坦荡的仕途。那时的知识分子往往如此,很少有人能跳出来。即使受了重大打击,无法再相信那些所谓的”肉食者谋“,他们也情愿选择逃避,而极少想到自己出头。如后世顾炎武之类的大学者,反清之业也不过是灰烬上最后的一点点火星,难成大势。
我在《三国演义》里看到了征战沙场的荣光,看到了未出茅庐而知天下三分的热血在山林,看到了”孤一旦去位,不知几人为王,几人为帝“的骄傲。我以为,这才是一个群雄割据的时代能带给我们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