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与子全集书的读后感5篇

时间:2024-06-28 13:28:56 分类: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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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全集书的读后感5篇

父与子全集书的读后感篇1

我的天,我花了30个小时……看到最后真的是又不想看又想看,不想看是大刘书中描述的画面,我想象不出来了(太难了),还有一些枯燥的科普,我看不懂啊(太难了)。想看是因为,我想知道程心,aa,云天明,关一帆,智子,太阳系,整个宇宙最后都怎么样了,还能发生什么样的故事,还会有什么转折……只能说作者太强了,这个想象的宇宙,妙啊,绝啊(太难了,我描述不出来啊)。还有一些巧妙的推动故事发展的转折,读完真的爽(可是有人说这不是爽文……)。

最值得称道的,应该是作者站在整个人类的角度,表达的对于人性的揣摩、对于文明与时间相辅相成的论述、对于宇宙万事万物生存和毁灭的解释了。我说太多,只能表现我的肤浅,只有自己读过才能感受这个宏大磅礴的世界。

看这本书的十天里,我有时会想自己何德何能在一个这么狭隘的课桌前阅读整个宇宙这么宏大的一个故事呢?读完,我长见识了,我也知道了自己见识的浅薄。针对自己没有能想象出来的画面,和书中模棱两可的情节,我在b站看到了另一个超级有才华的博主“文曰小强”,他通过剪辑竟然把三体“电影版”的展示出来了,跪了,而且我看了,真的生动形象……

好了,我不说了,大家有机会就看看吧,毕竟我觉得能把整部书一口气读完,一直沉浸在这个三体世界里,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父与子全集书的读后感篇2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父与子全集书的读后感篇3

在古今中外,描写与形形色色犯罪活动作斗争的文学作品中,由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无疑是其中数一数二的佳作。历经百年考验,至今仍广为传诵,在世界文学史上,这是极为罕见的。在中国,它也是译本最多,销量最大的外国小说作品之一,同样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功。而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也以他独有的魅力吸引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叙述了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乙住着一位智勇双全的侦探——福尔摩斯。他具有卓越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狐狸一般的敌人斗智斗勇,伸张了社会的正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正如他说过的一句话:“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几片泥点,一团烟灰,一段经历,甚至是人的手型,如果他们遗留在了某一个犯罪地点的`话,对于福尔摩斯来说,利用这些常人看似无解的蛛丝马迹,寻找罪犯的踪影,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这本书中的故事,向我们读者展现了大量的医学、地质学、化学、地理等知识,大大扩展了我们的视野,增长了我们的知识。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小说。

父与子全集书的读后感篇4

星期五的课间,阳光明媚。虽然阳光明媚,但是还有些秋风习习。这时在教室的我想一个问题;是在教室看书呢?还是在外面跳绳呢?我左思右想。终于下定了结论,我还是在教室里看书吧!

我在暖和的教室里,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的“分身案”。分身案不仅有意思还让人感到害怕,恐怕这是我第一次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看的最好看的一章节。为什么好看呢?因为他写的就像我做的一样,为什么害怕呢?因为好像我已经进到书本里一样身临其境。有人还会问:“为什么叫分身案?”我会充满自信和得意的回答他说:“一个人为了不让她女儿和外人交流,装成了两样,他有两个身份。一方面他是她女儿的父亲,一方面他装成女儿的恋人。他安排了自己与女儿的婚礼然后失踪。就这样造就了一场离奇的案子。案子压在了福尔摩斯的身上,痛苦悲伤的结局压在了女儿的身上。”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写的详细,严谨,平实,比如:福尔摩斯分析到突破口的时候,作者是这样写的`:“九点左右福尔摩斯和华生正吃饭,突然,福尔摩斯大叫道:“经过我对她的观察,我发现了一个线索,那个姑娘的眼睛不大好。所以她父亲的伪装就不易被发现,再加上她母亲的帮助,这件事就骗过了女儿。”这一段文字让我对案情顿时感到恍然大悟。

哦对了,我差点忘记告诉你们。福尔摩斯在现实中并不不存在。只是作者创作出来的一个人。作者是英国人————柯南道尔。这本书背后有一句推荐的话是: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这本书一套共四本。有少儿版的也有经典版的。我建议大家买经典版的,因为经典版的翻译更精彩。

父与子全集书的读后感篇5

1月10日,英国媒体报道天文学家公布了加拿大一座射电望远镜接收到来自遥远星系的神秘信号细节。这一无线电脉冲确切的性质和起源尚不清楚,在这一无线电信号中,有一个非常不寻常的重复信号。这一重复信号中两次相同的无线电脉冲,都来自大约15亿光年距离的一个相同信号源。

那么要不要回复[微笑]算起来,15亿光年的距离现在收到那应该是36亿年前发出的信号?!假如人类回应,就算收到也是36亿年以后的事情了,那又会如何?![微笑][微笑]我们为何如此渺小。这本书就是越看越明白,越看越不明白。

我相信未来一定会有宇宙间生物的交流,但是会是以什么样的文明?也许就是世界大战演变为星球大战,然后占领地盘,然后星球变迁,总之感觉一切都离不开从战乱到和平再到消灭。物种会灭绝,但是时间不会,空间也不会,对于宇宙来说一切都没有灭绝,只是反反复复的开始。无论是外星文明或者地球文明,不过是宇宙的不同细胞,他们也许永远不会相聚,也许会碰在一起,他们也许会相互斗争,也许会相互帮助,谁知道呢?看看这本书,感觉看世界看生命,看星空看白昼,看周围的一切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总之,我尊敬每一个自然的生命,我敬畏自然,敬畏地球,敬畏无法想象的宇宙!我还是相信,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也许就是自然的生存法则,不论是同种生物或者异种生物,或者人与人,或亦或是地球人与外星人!我们太渺小,我们能做的,就是在这个空间与时间里,好好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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