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魂的读后感6篇

时间:2023-09-13 10:05:07 分类:读后感

读后感不仅是对书本的理解,也是我们对生活体验的一种表达,让我们更加热爱阅读,读后感是我们走进书中世界的方式,与其中的人物共同成长,下面是尚华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有关于魂的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有关于魂的读后感6篇

有关于魂的读后感篇1

从小我就喜欢读杨红樱老师的作品,而杨红樱老师所写的性格。

?girls》,写出了女孩们的性格,我认为生活中的女孩也有这种相似的性格。

夏林果是马小跳班上最漂亮的女,因为夏林果她漂亮、会跳舞,所以很多男生们喜欢她,而我觉得一个人长的漂亮,并不能说明心善,然而有些人漂亮,她的心也很善。我认为,一个人的外貌不能代表一切,而在不了解对方的时候,要多观察对方,俗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路曼曼是管马小跳的,可她把别人的自由都管了,有点管犯人的样子,而且路曼曼想当大队长,可我觉得只要在学习上有收获就行了。

杜真子才华横溢,我和她差不多,她会炒菜,我也会。这样的孩子可以帮父母分担一些家务事,做一个孝顺的还子。

我很喜欢安琪儿,虽然她长的不好看,但她不埋怨,她很聪明,会使一些人嫉妒她。

我认为她们这些女孩儿的性格,爱好很让我喜欢。

有关于魂的读后感篇2

拿起这本也许并不太重的书,却觉得它十分沉重。

了解过傅雷,为他的含冤自杀而感到同情,傅雷在学术上是一位学者,在家里是一位严厉、尽责的父亲。这些家书,有很多内容,一是傅雷作为一位普通父亲对远在异国他乡的儿子表达对儿子的关注、疼爱;二是傅雷与儿子就好像是无话不谈的老朋友,他们就像知己一样倾心地交谈,讨论艺术;三就是傅雷作为一名品德高尚、学识丰富的知识分子,认真引导儿子要具备高尚人格,培养儿子的爱国精神。

?傅雷家书》是一本可以使我们更好的提高自身修养的书,在烟雾缭绕的时期,傅雷通过书信对儿子传达出一种高尚的品质。

爱子之情人人都有,并且都把这份感情放在生命中的第一位。而傅雷却始终把道德与艺术放在第一,把亲情放在第二。读了《傅雷家书》,可以看到一位父亲对儿子的深爱,也写出了傅雷艺术造诣的高深以及他在生活对朋友爱惜尊重,在政治对国家发展关心,又如同老朋友、知己一般同儿子探讨艺术多个方面的特征,并且还能从傅雷对孩子的教育中获得一些做人的道理,让孩子体会父母对自己的爱。可能与傅雷一样,他们对我们有着一颗期盼的心,希望我们成人成才,有一份毫无保留的爱。明白了父母的关心,我们就会更加努力地去学习、做父母心目中最棒的子女。

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也是“最好的艺术学术修养读物”,更是平凡又典型的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一份写照,我们可以像傅雷一样体会做人、学习的道理。

认真品味这本书,你会发现与你想象中的不一样的亲情世界,理解这些人情世态。

有关于魂的读后感篇3

小王子住在一个面积比房间还要小的星球,那个星球只有一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以及一朵普普通通的玫瑰。但是这少的可怜财富并不阻碍他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小王子。因为小王子比任何人都懂得爱和责任。那么我坚信,在生活中毫不起眼的我们只要懂得怎么用心去爱,我们也能成为可爱的小王子。

我们人类似乎偏爱于一个叫更好的东西,例如我们喜欢更大的房子,更好的汽车,更美丽的外表,更华贵的首饰。为此,我们不惜更忙碌的工作,一天到晚做着所谓的正经事,我们已经没有闲暇做一些没有回报但是富有想象力的事情。但是这种更好的东西真的是我们所需要的吗?得到了,我们的生活就会美好吗?

让我们来看看小王子是怎么看待的。小王子珍爱星球上独一无二的玫瑰,但是当他到达地球的时候却发现,地球上有成千上万朵玫瑰,和他所珍爱的玫瑰一摸一样!但是小王子对这些地球上的玫瑰说:你们很美,但是你们是空虚的。人们不可能为了你们去死,当然啦,我那朵玫瑰花,普通的过路人会以为她像你们。可是,她单单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我为她浇过水,我为她盖过罩子,我为她挡过屏风,我为她除过毛毛虫,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和自吹自擂,乃至有时默默相对。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正因为小王子在玫瑰上花费了时间,花费了心思,在需要与被需要间建立了纽带关系,才使得这朵普通的玫瑰花成为独一无二的。

再美丽的东西,如果你不曾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对于你来说它也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没有任何意义。相反,即使再普通的东西,只要你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你就会感受到它的与众不同之处,那么它就不再普通,成为你的独一无二。就像狐狸对小王子说的那样:对于我来说,你还只是个小男孩,和千千万万小男孩都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于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和千千万万狐狸都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互相需要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那么我们在生活中还要那样追求更好的东西了吗?我们所要做的是珍惜所拥有的东西,用心的去爱在我们周围的人。

有关于魂的读后感篇4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一个人长得丑并不代表什么,心灵美才是真的美。尽管丑小鸭很丑,但她很善良,有一颗永不骄傲的心,令人敬佩。在看当今社会,多少人为了让自己变漂亮费尽周折,想尽办法美容,花大把大把的前去整容,痛的是自己,换回的是一张不是自己的假脸,只为了虚荣,值得吗?就算有人天生长的美,去不用在正道上那岂不是很可惜,有些人因为被人说长得不好看,而埋怨自己的父母,觉得有用吗?

又是在别人嘲笑你时,你会很伤心,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但回头想想,自己的父母,辛辛苦苦把你养这么大,难道就为了笑声而抛弃自己吗?在此时,我们应坚强,沉默是最大的鄙视。再美的人也有单身的.,再丑的人也能嫁出去,所以,美丑不是别人,仅仅是自己的心态……

有关于魂的读后感篇5

楚汉之争,项王惨败,这多多少少令人有些惋惜。一位出身名门的大将军,一位市井小人如同流氓,在我们读者看来,项王怎么样都不会输。但读完《鸿门宴》后,才发现项王的惨败也并非那么出人意料。

这场宴会可谓本是刘邦的“送命宴”,刘邦如若走错一步,都将落入万丈深渊,万劫不复。所以在鸿门宴上,刘邦可谓是百般忍辱负重,而项王因为骨子里狂妄自大、刚愎自用的性格,所以顺理成章被刘邦伪善着低三下四的嘴脸蒙蔽,从而也奠定了这场没有硝烟的激战最后的结局。

培根说:性格决定命运。何为性格,是刘邦如浪子一般的圆滑世故,还是项王优柔寡断、率直粗犷?韩非子说:缓心而无成,柔茹而寡断,好恶无决,而无所定立者,可亡也。在宴会上,项王曾有无数次机会可以杀掉刘邦,可他都一次又一次放弃了,活生生让机会从手中溜走,为的是不让自己留下一个不仁不义的骂名。

说他率直粗犷,倒不如说他有勇无谋了,当刘邦轻轻一提“今者有小人之言,令将军与臣有郤”,他马上和盘托出线人的姓名,这岂非淋漓反映了项王何止胸无城府,连最起码的防人之心都丝毫全无。宴会上,亚父范增对项羽百般提醒,可项羽视而不见,气得范增暴跳如雷。由此种种,可见项羽不仅仅是个性单纯,更是自大狂妄,不给自己留任何余地。

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楚汉兵力悬殊巨大,只因韩信助力刘邦才得以灭楚,那韩信为何要帮助刘邦呢?韩信说,项王此人做事婆婆妈妈,将士们有谁受了伤,他会亲自拎着饭篮去探望慰问,要买人心。但若谁立了功劳,要他封一个官爵,一颗印捏在手上,磨过来磨过去,直到方的变成圆的,他都不给人。

可刘邦却并不是什么善茬,他喜好女色,花天酒地,可为什么他可以蒙住项王的双眼呢?除了有张良的辅佐,还有就是他那种能屈能伸的精神。他和张飞、李逵、程咬金等人不同,用现代的话说,他情商比较高吧,懂得笼络人心,善于察言观色,不鲁莽能忍耐,并且会抓住他人的弱点,深谙知人善任。为了联合项伯,他果断以亲生女儿为筹码,并赠予大量钱财,这才使项伯暗中助力,“以身翼蔽沛公”,可以说刘邦能从鸿门宴上全身而退,很大部分原因就是在项家军中埋下了项伯这颗棋子。

综而观之,项羽也并非全无优点,他勇敢、正直、坦率、真诚,只是遇到了刘邦这样市井无赖出身的圆滑狡诈之徒,可以说击中了项羽的死穴。

项王是英雄,他骁勇善战,戎马一生,而刘邦则是胜了英雄的英雄,扪心我更欣赏项羽,他骨子里有一种硬汉精神,就连死去也是壮怀激烈,不肯死在别人刀下,用自己的方式成全了自己一生的骄矜。

成王败寇,大抵都是如此吧。

有关于魂的读后感篇6

昨天忽然想起了那张贺卡,但已经无法找到它了。那是几年前同学寄来的一张贺卡,贺卡上是一幅沙漠里的风景:三棵笔直挺立在大漠里的胡杨树直插云霄,以它们独有的沧桑和风骨傲然抵挡着大漠上的风沙……画面上配了这样一首诗:“生命/就这般挺拔着/向往长空/大地起伏的乐章/鸣奏着你壮丽的激情/珍重成长的经历吧/为了那风”。正是这一首诗使我至今仍非常清晰地记着这幅永不磨灭的画面,并时时强烈的地震撼着我的心灵。虽然我至今也不知道这首诗的作者,但这坚强的生长在大漠里的生命却时时给我以奋进的力量和勇气,就像的杰克·伦敦《热爱生命》一样,使我对生命有了许多新的诠释、新的发现。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生命是什么?生命为什么会如此之坚强?我又一次地读完这篇小说,轻轻地合上书,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自然界的花草树木,不管身居何地,不管生长环境的优劣,都尽情地向上生长着,追求着太阳的光芒,舒展着生命的绿色;各种动物也都按照自己特有的方式,生长着、繁衍着,和植物一起共同构成了自然界的生生不息、欣欣向荣。但据说它们没有思想,它们对待生命是以一种自然的方式,生命在它们那里是一种自然的程式的演进。

让我们姑且相信我们的生命是上帝赋予的。上帝赋予人以生命,生命在人类那里又是什么样子呢?为什么有的人的生命会如夏花之绚烂,而有的人的生命却卑琐而空虚、消沉而黯淡?

不是吗?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感叹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还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还有人说人生就是……于是在人生信仰缺位的情况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

同样是鲜活的生命,为什么在某些人那里生命黯淡的就像不发光的月亮,脆弱的有如秋风中的游丝,消沉的就像一声幽微的叹息?而在另外一些人那里却坚强得令人感动、令人震撼,坚韧得令人不可想象,璀璨的有如正午的太阳?!这是为什么?

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似乎为我们进行了注解: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当一把锋利无比的达魔克利斯之剑高悬在我们头顶,而且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的时候,我们能坐以待毙吗?我们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于是,有人自暴自弃,有人消磨时光,有人感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于是他们便开始沉沦。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抗争,并且要敢于胜利!不是吗?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不是吗?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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