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子青读后感优质6篇

时间:2023-05-15 15:03:32 分类:读后感

读后感是一种对书本感想的文字性描述,撰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强化小伙伴们对名著内容的体会,下面是尚华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姚子青读后感优质6篇,感谢您的参阅。

姚子青读后感优质6篇

姚子青读后感篇1

舅舅和舅妈带我和妹妹去临安玩的时候,有一个比我小一点的女孩带了一本《查理九世》我问她借来看了一本,看了一 会儿就入迷了。

这本是侦探一类的书。虽然有些恐怖,但我的好奇心抵挡了这本书的恐怖使我看了下去。它有好多种类,我看的是吸血鬼公墓,它写了有一群在上初中的小侦探去了吸血鬼的堡垒,经过了重重困难终于知道了世上没有吸血鬼,他们是得了一种病被误认为是吸血鬼的。最后大家和睦相处了。这本书告诉了我,世上没有鬼,就算你还怕也得勇敢地去面对。还告诉了我大家要和平相处。

每本书都有它的道理,所以 我要多看各种书藉,将会使我得到更多的知识。

我看了这本书很好看,人物有查理九世(狗)、墨多多、尧婷婷、扶幽、虎鲨、贾士、一共有20章,我最喜欢6、8、1 7、19章,我们说说第8章 这一句很有意思‘‘正当小伙伴不知所措的时候,贾士优雅地端起杯子,放在自己的嘴边喝了一口然后说谢谢你的饮料’’

哈根根本不知道贾士根本连碰也没碰到,再说一下第19章“我原本希望借助....……….一直关心你们啊!”原来那一些吸血鬼是艾斯的哥哥姐姐扮的

我很喜欢这本书里面有很多难事;是让我们想,如果想不出来就看答案。我很喜欢里面的查理和多多,因为查理可以模仿人的声音,做人的动作,它是一只贵族狗还有墨多多和查理是好朋友。他爱当侦探。

如果你买了这本书一定不能在晚上看会做噩梦的里面有句话‘‘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假之下的真-相’’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要想办法解决。

姚子青读后感篇2

小说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马斯洛娃原本是一个贵族地主的养女,贵族地主的侄子是一个大学生和家财豪富的公爵,这个侄子在奔波战场的旅途中顺便到他姑姑们家住了四天,他在临行前夜诱奸了卡秋莎,第二天给她一百卢布的钞票就走了,在过不就他发现自己怀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赶走,四处漂泊,后来她搬到乡下一个寡妇家里住,在过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刚好那个寡妇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顺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个接生婆给村里有病的女人接生,把产褥热病传给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产褥热必须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时小男孩就死了。

后来卡秋莎恢复健康后身边已经没有钱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几份工作都做几天就走了,是因为那几份工作的男主人调戏她,结果就辞职了。直到她被姨母设寡款,灌醉约她到本城一家最好的妓院做妓女。马斯洛娃照这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她换了两家妓院,进过一次医院,在她失身以后的第八年,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出事,为此下了监狱,如今已被关押六个月了,也在法院受审。

在法院她遇到当初诱奸她的偌维奇·涅赫柳多夫公爵出现在法庭,十年后他以陪审员身份出现在法庭审理马斯洛娃的案件。涅赫柳多夫后来认出被告就是他十年前诱奸的后抛弃的马斯洛娃,他受到良心的自责。为了给他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波为她减刑,当所有的付出都无效时马斯洛娃已经被押送到西伯利亚,这时涅赫柳多夫也与她同行,在途中收到减刑通知,苦设改为流放,这时马斯洛娃还有点爱他,但为了他的前途他拒绝了他的求婚。

这两个主人翁的经历可以表现出他们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和贵族中的贪色无责的行为。

姚子青读后感篇3

翻看《史记》,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能够忍辱负重,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虽饱受命运的捉弄,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完成了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因此,我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文中《鱼肠剑》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故事里吴王的手下公子光想篡位,成为皇帝。于是和伍子胥物色到的一位勇士专诸一起商讨计划。终于,等到了这一年,楚平王逝世,楚国对外戒备有所松懈,吴王就发派精兵攻打楚国,这样一来,吴王在吴国的势力就减弱了很多。公子光叫来专诸,让他去刺杀吴王。这天,公子光把吴王请到家里盛情款待。酒席上,吴王身旁有亲兵手持长矛守护,吴王以为自己很安全,就不停地接受着公子光的敬酒。在吴王醉酒时,公子光就假装脚伤复发,先躲进暗室。后来专诸端上一盘鱼,走到吴王面前,抽出藏在鱼腹中的匕首刺向吴王,吴王当场毙命。专诸被一拥而上的守卫杀死了。公子光见行刺成功,最后自立为新的吴王。

专诸早就知道行刺基本上有去无回,但他还是去做了,他一心为着公子光,甚至献出了生命。他十分忠诚,所以我十分喜欢专诸这个人物。

?史记》中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如此栩栩如生,主要是司马迁在文中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发情感。然而读《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所以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著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才能更好的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的看法。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

姚子青读后感篇4

今天我在家里读了一本书,名叫《香草女巫》。

故事里面说:香草是一个女巫,为什么叫香草女巫呢,因为她太喜欢吃香草烘烤的蛋糕、喝香草浸泡的饮料。

香草虽然是一个女巫,但女巫也得每天早上像小学生一样上学。香草每天很辛苦,需要早晨凌晨3点就得起来去上学。后来,香草女巫想起了魔法老师教给她怎样变出一条龙。可是香草落下一段咒语, 所以她变出来的龙像蝌蚪一样短。蝌蚪龙帮香草要来了一把红扫帚。香草念出咒语,让红扫帚带她飞起来,从此香草再也不用早起上学了。

有一天,魔法老师生病了,所以女巫们就放假了。香草女巫来到人间学校看孩子们学习什么。香草女巫看见学生在跳皮筋,她想,这个游戏可以带到女巫学校去。有一个叫瑞诺的小男孩很调皮,他欺负其他同学时,香草用魔法让他变成了绿鼻子,香草女巫告诉瑞诺,在圣诞节之前只要做好事,鼻子的绿颜色就会变浅,最后瑞诺鼻子的绿颜色变浅了,瑞诺以后再也不欺负同学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认识了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香草女巫。我喜欢读这本书。

姚子青读后感篇5

最近有幸读了稻盛和夫的《干法》,使我对于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对我的心灵是一个极大地洗礼,彻底的改变了我对工作的态度。

?干法》一书首先讲到人为什么要工作?相信绝大多数没有看过此书的人会回答:“为了生存”。但是作者却提出了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心志。如果我们把工作的目的当成为了生存,那么我们就会以负担的态度对待工作。而如果我们把工作看成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心志,那么我们很多人就会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工作了。现实生活中,我们确实是通过工作来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素质,也就是心志吧。

那么怎样才能干好工作呢?很多人只想着挑好的工作,既轻松又能赚到很多钱。对于现在的工作,大多数人抱着不满意的态度,这样肯定是干不好工作的。通过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任何一个工作只要是你干到极致,就会取得巨大的成功。干好工作,首先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工作。书中提到即使做不到很快就热爱工作,但至少“厌恶工作”这种负面情绪必须从心中排除。通过现身说法,表明了喜欢自己的工作,就能忍受任何艰苦;只要不懈努力,任何事情都能成功。这些对我都很有启发。

目标是动力的源泉,我们应该给自己的工作设立一个什么样的目标呢?在很多人对待工作时,只是把工作的目标定立在我做了,我完成了。至于做成什么样,却很少考虑。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人只是在工作上原地踏步,却很少取得进步的原因。《干法》书中提到纵使是自不量力的梦想,还是要在胸中牢牢立下这个目标,并向同仁展示这个目标。首先“必须得想”。要敢于给自己设立一个高的目标,并为之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当你竭尽全力的时候,就会有“神灵”来帮助你取得成功。只有付出了百分之百的努力,幸运的女神才会,也一定会眷顾的。

坚持是取得成功必不可少的条件,再伟大的事业也是靠一点一滴积累而成的。不像豹子那样行动迅猛,而像牛一样“愚直”地专注于一行一业,这样才能磨练人格,提升能力。仔细想想,何尝不是?立正、齐步走和正步走多么简单,可是我们要是把他们做到极致,就给人以震撼的效果。阅兵时那整齐的步伐不就是靠一点一滴训练而成的吗?抓住今天,抓住现在,专心致志于一行,不腻烦、不焦躁,埋头苦干,你的人生人生就会开出美丽的花,结出丰硕的果实。

当我们达到自己设定的目标之后,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坐享其成”了?人生没有终点,成功也没有终点。当我们为自己取得的成功而骄傲,坐享其成的时候,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们的人生已经结束了。只有我们为工作,为自己的事业不断的在奋斗的时候,我们的人生才会显得有意义,有价值。

作为一名军队的基层管理者,通过《干法》的研读,让我明白了在工作中困难是无处不在的,看你如何面对困难;在工作中机会是无处不在的,看你能否发现、抓住机遇;在工作中成绩和失败也是无处不在的,看你如何处理成功后的骄傲心态和失败后的心灰意冷。这本书教会了我如何工作。

姚子青读后感篇6

生命的价值总是在一次次冒险中得到升值的。这是我读《鲁滨逊飘流记》的最大感受。

作为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中的少爷,他完全可以子承父业,过体面舒适的生活。但他不愿意听从父亲的安排,甚至违背上帝的旨意,甘心去做“上帝不喜欢的人”。也许是他心中天生的冒险心理在作祟吧。金钱、地位在他严重,远不及随着海风飘流。海风、倾船、飘流,注定是他的宿命,冥冥之中,是上帝的安排吗?那么感谢上帝,为我们创造了这样一个勇者。即使他并不喜欢鲁滨逊,却依旧爱他。

不是么?

在第一次航海中,他就充分领略到海的喜怒无常。再大的船,面对浩瀚的大海,也不过是孤帆一点。风浪无情,牵动着船桅与之同归于尽,残忍地剥夺了水手生的权力。但上天保佑,最终只是有惊无险。鲁滨逊顺利地回了家,但冒险之心仍未退却。

接下来的几次航海亦是如此。纵然其他人无一幸免,但鲁滨逊总能安全靠岸,继续自己的海上之旅。

最感动我的是自述小说独特的语言风格。平时、简朴,细腻中透着豪爽,平白中又露着波折。从介绍自己家事的无奈,到表达雄心的豪情;从转危为安的侥幸,到重现困境的懊悔;从拥有巴西种植园的兴奋,到登上孤岛时的孤寂无助,以及后来的幸福、自由……真实是文学的最高宗旨。最简单的文字,拥有了丰满的灵魂,同样能让读者感受到惊心动魄、荡气回肠,还有语言独特的魅力。

与其说这是笛福的半自传体小说,不如说它是人类文明史的一部缩影。

生存,是小说提现的一个主题。

既然我们有幸来到这个世界,我们就有义务让自己生存下去,并且还要幸福地生存下去。荒岛生活,想像起来觉得很不可思议。尤其是对着当今的生活。生存,在现在看来,不再是一碗饭,还包括生活质量,电脑、电视、电话、手机……如果现在把一个现代人抛到一个荒岛上过上十来年,被电器“宠坏”的现代人肯定回崩溃!

但鲁滨逊不仅在荒岛上饱饱得过了28年,还过得很有质量。他有房子,还有别墅,有枪,有足够的子弹,种子麦子,吃上了面包,养了野羊,喝上了羊奶……他是这座荒岛的国王,也是自己的国王。

鲁滨逊的智慧是不可否认的。单是他能在岛上过得那么好就足以证明。

人类,从野莽走向文明,经过了漫长的时间长河。他们从生吃食,到发现火,吃上了熟食,开始了文明的旅程。他们努力的思考着创造着,发明了生活的必需品,在时间的行程中,改变生命,改变生活,改变世界。

每个人都会成为自己的国王,只要他想活下去。

生命,不屑于一帆风顺;生命,不满足也现有的一切,要活,就活的轰轰烈烈,光芒万丈;要活,就别对不起父母给你的这个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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