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以升的读后感优质6篇

时间:2023-05-03 11:04:18 分类:读后感

书籍中有很多值得我们记录的地方,撰写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强化人们对名著知识的了解,确定好读后感的主题之后,一定要围绕这个中心展开写作,尚华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茅以升的读后感优质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茅以升的读后感优质6篇

茅以升的读后感篇1

为了将来更好地和宝宝沟通,最近开始学习育儿的知识,前几天刚刚读了儿童教育专家孙云晓先生的《扞卫童年》一书,收获不少,原来孩子的教育是如此细致庞大的一项工程,突然觉得好有压力,在育儿方面一片空白的我,将来怎么能好好的教育孩子呢?庆幸我在此时及时的注意到此问题的重要性,至少还有近一年的时间可以好好补习相关知识。要特别的感谢那些为了儿童教育事业呕心沥血的专家学者,可以让很多年轻的家长有更多的学习资源。

印象中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幸福、快乐、无忧无虑的,然而现实却是在应试教育的威严下,很多孩子的童年被各种的学习培训占据,很多父母不能以平等、尊重的态度和孩子沟通,越来越多的孩子童年失去了绚烂多彩。孩子的成长过程是他用自己的方式探索世界、发展自己的过程,当孩子们连玩耍的自由都没有的时候,将来怎么能有发展创新。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喜欢读书、学习,当孩子被长期逼着做他不喜欢的事情,压力得不到宣泄,悲剧随时可能出现。

国际社会认同的儿童概念包括:第一,必须将儿童当“人”看,必须承认儿童具有与成人一样的人格,而不是成人的附属;这一点我的理解就是对儿童的尊重,家长或者老师与孩子之间是平等的,而不是前者就是高高在上,后者就任前者随意摆布的,如若不是读了这本书,我想我是不会反思我与孩子(哥哥家的孩子)的交往,虽然满脑子都是想着如何让侄子侄女更好地成长,但是似乎假期在老家与他们的交往并没有处处做到尊重他们,说教无效以后往往免不了大声训斥他们,他们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更是如此,因为农村生长的孩子们,家长心中并没有完整的教育孩子的理念。第二,必须将儿童当“儿童”看,承认并尊重童年生活的独立价值,而不能仅仅将它看做成人的预备;这一点理解不是很到位,也许是儿童和成年人是不一样的,我们不能用成年人的生活理念要求孩子,当家长和孩子沟通的时候,时刻要提醒自己,他只是一个几岁十几岁的孩子,他有自由玩耍的权利,他有选择他喜欢的事情的权利,家长不能把自己的想法要求任意的强加于孩子身上,而要考虑孩子的承受能力,童年对于孩子来说不仅仅是学习各种知识,更重要的是快乐健康的成长、养成良好的习惯。第三,儿童在成长阶段,应当为其提供与之身心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儿童个人权利、尊严应受到保护。这一点应该是孩子成长的各个阶段教会他应该做的事情,比如在他六岁的时候,他应该会自己吃饭、洗脸、系鞋带等,而不是仍然有父母代劳。

童年时代是特别有意义的,很多奇思妙想的萌芽都来自宝贵的不可替代与重复的童年时光。爱孩子,就来扞卫孩子的童年。给孩子创造自由发展的条件,让孩子感受成长的幸福,而不是每天都带着对学习和分数的恐慌睡觉。

茅以升的读后感篇2

这几天看完了屠格涅夫的《贵族之家》,拉夫列茨基的感情生活是不幸的,青年时期的他分辨不清感情的真伪,更别提他幼年的教育方式,在对待异性问题上他仍然是个孩子。华尔华拉·巴弗洛夫娜的社交技巧实在厉害,用她的妩媚,她的花言巧语,她的音乐才能等等手腕使一个又一个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而这个涉世不深,对异性刚产生兴趣的他不幸的成为华尔华拉的的第一个牺牲品。

对于拉夫列茨基和丽莎的感情,文中并没有直白的详细的描述他们的内心活动。我想拉夫列茨基喜欢丽莎也许是因为丽莎的安静,端庄,对待感情的认真严肃。这与华尔华拉完全是两个类型,华尔华拉的生性轻浮,狡诈,文中的话是“沉着而又狡诈,可爱而又可憎”可以说是天使与魔鬼的化身。但是他们俩的感情有悖于道德,有悖于社会规范,这种感情还没来得及发展就已经被现实的“义务”粉碎了。就像拉夫列茨基自己说的:“是的:终生幸福的可能性,我已经看在眼前,几乎已经捉到手里了。

对于幸福的追求,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经历,但我相信每个人都自己的无奈,伤心。 “八年过去了。春天又来了:天上灿烂着光辉的幸福,人间满披着微笑的春光;在春光的爱抚之下,万象又开始开花,恋爱,而且歌唱了。”八年后,物是人非,拉夫列茨基看着那条他和丽莎坐过的长椅,记忆依然清晰,“那充溢了他的灵魂的奇妙的感觉几不同于甜蜜,也不同于辛酸,而是对于已逝的青春的深沉的伤悼,对于曾经沉醉过得幸福的淡远的怅惘。”而丽莎在修道院里进行着她的赎罪,但我想这也许对她是最好的解脱,没有眼泪,没有话语,依然是心的交流。 对于年迈者,回忆是最大的乐趣,历经沧桑撩开岁月的面纱,那段感情掀起的波澜应该也逐渐淡去,但是人生就是如此,经历了,愉悦了,痛苦了,生命最终归于平淡。

茅以升的读后感篇3

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异常沉重。整个人好像还沉浸在书中那一幕幕悲惨而感人的画面中。此时,我不得不佩服他的爱国精神,佩服他批判旧思想旧道德提倡新文化运动的勇气,更佩服他那挥洒自如的妙笔

?呐喊》一书中,鲁迅先生通过对“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的描写,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腐朽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是新文化运动的一面旗帜,而作品中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不仅标志了现代文学小说的形成,更是对封建吃人礼教投出的第一把利剑。鲁迅通过一个病人癫狂的语言,把一个血淋淋的人肉筵席展现在人们面前。满眼的“吃人”二字使“狂人”永远处在担心与焦虑之中,是那样的孤独与无助。而以“哥哥”“赵贵翁”为代表的人物正是封建礼教吃人的根源所在,鲁迅先生对狂人充满了同情,从而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呐喊,只有推翻和摧毁吃人的封建礼教,才能真正救出孩子们。

如果说〈〈狂人日记〉〉是鲁迅先生直抒胸臆抒发愤懑情怀的开篇之作,那么〈〈阿q正传〉〉中,则有着鲁迅更深一层的忧愤的感情宣泄,这是五四运动最为杰出的作品。它的成就不止是创造了阿q这个不朽的典型形像,而且写出了旧中国农村的真实生活和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弱点。鲁迅以辛辣讽刺的口吻揭露了几千年封建社会文化积淀而形成的中国国民的劣根性。阿q就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在批判与讽刺的同时有又充满了同情,所以鲁迅的讽刺,不光是怒其不争,更有着深刻的哀其不幸,在辛辣的讽刺背后,还隐含了鲁迅先生更大的悲哀。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所表现的水乡风情,人物形像是那样的真实,自然,犹如身临其境。

茅以升的读后感篇4

说到狼,大脑里率先出现的一定是耳尖且直立,一双冰冷、毫无感情的眼睛,绿莹莹的,幽幽地看着前方,目光似冰锥般,让人不由自主地打寒战,鼻端突出,咧开的嘴里布满口水,一哈气,一股臭气熏天的味道扑鼻而来的恶狼模样。古往今来,狼一直是凶险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好像只有狼这个字才能更好的体现出“坏”的含义,连美好的童话里,也都是各种认为是可恶的动物——狼,所扮演的坏人,如:狼外婆、大灰狼等。

当然,我也觉得狼只能用那些凶恶、恶毒的词来形容,当我翻看这本书时,我的内心一下镇住,开头就出现了蒙古狼的霸气。镇住的并不全部是它们的霸气外泄,还有毕利格老人的那一句:你们汉人就是骨子里怕狼,要不汉人怎么一到草原上就净打败仗。我自然会生气,但是,当我继续往下看时,明白了老人为什么有这么说,心头的火马上如泄气的皮球,怎么也鼓不起来。

随着书中年轻知青——陈阵的脚步,与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在额仑草原上与狼结下了不解之缘,开始了一段奇幻的旅程······逐渐让他崇拜上了狼图腾,他钻狼洞、掏狼崽、养狼、和狼战斗、和狼缠绵、与他的小狼共同患难······历史足迹渐渐退化,留给我们后代的只是一些辱骂的文字。“《孙子兵法》中的三十六计是狼的计策”这个说法也被人们遗忘,甚至把创造三十六计全蓝到自己身上。如果狼会说话、有人类的高科技,它们是否会鄙视我们的无知和愚昧,是否会驾驶着飞船远离地球和人类,是否······历史对狼有太多的偏见和误解。

没错,狼是肉食动物,但不一定用凶恶来形容,难道所以的肉食动物都要用凶残来形容吗?宠物猫、宠物狗也都是肉食动物,它们凶残吗?那我们人类呢?我们天上飞、地下跑、水里游的通吃,难道人类就不残忍?当我们在咒骂它们时,就只想它们是肉食动物,它们咬死了我的羊、马、猪、鸡。却没有想到它们的优点:狡黠、智慧、军事才能、顽强不屈、团队精神

更没想到,它们是在保护我们逐渐变少的美好环境。

人类依旧执迷不悟,仍然像毁灭进发,让大自然一天天走向灭亡,终究人类也走向灭亡!人类啊!醒悟吧!

茅以升的读后感篇5

再读《活着》,没有泣不成声,只是内心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让我无法呼吸,这种感觉比酣畅淋漓地大哭一场还要痛苦。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让我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活着,对于和平年代的我们来讲是件简单、再容易不过的事情。而在那个动荡、贫穷的时代,生活中的无情和残酷,远比我们想像的更为可怕。

?活着》的内容的确是活着,只不过是活剩一个人罢了。小说的里的人物一个接一个死亡,只剩下最该死的福贵。福贵曾是大富大贵的地主家少爷,吃喝嫖赌无所不干,父亲被气死,母亲病死,后来家终于败光,成了一个连活下去都困难的穷光蛋。然而不幸的是,后来,儿女、妻子、女婿也都相继离去,连那个可爱的小孙子苦根,也因吃豆子噎死了自己。最后只剩下两个”——福贵和一直陪伴着他的那头年迈的牛。想起这个场景,人生是多么凄凉呀。风云诡谲的命运就像一把锋利的杀猪刀,悄无声息地杀死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我无法释然,甚至埋怨作者余华,为什么让福贵一个人孤独地活下来呢?他有一千次死的机会,也有一万个自杀的理由,他给所有的亲人送了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压抑沉重的生活,未免太过残忍了。

合上书,我掉进思考的黑洞里,千万遍地问自己:福贵历经磨难,饱尝悲苦,为什么还能在夹缝中活着?作为大千世界之一我又为什么活着?这也是我该用一生去回答的问题。如果故事的主人公换作是我,早已无力活下去,没有勇气面对一次又一次的灾难。我没有办法像福贵那样在一个黄昏的下午,向一个愿意聆听的陌生人,平静缓慢地讲述自己的那些或美好、或悲伤的回忆,然后再高声唱出那首古朴的歌谣:“少年在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作者余华说过: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为福贵找出了一条活路,那便是忍耐和包容,活着是自然而然的事。

对于生命,我一直保持着高度的敬畏。在一次课堂上,老师问我们怕死吗?当然很多同学都回答怕死,我对死亡也充满了恐惧。但是当前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要自杀?为一点小事要死要活,成绩没考好被批评就跳楼,情绪失控就轻生,受了委屈就离家出走,因为学习压力大而抑郁……活着不快乐,生命便不再延续了吗?也有很多的人,为了活着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和折磨,活着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条寻找希望,追求幸福的路。

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人的一生中总有遇到很多挫折和苦难,我们要坚强、乐观地面对。活着,一切才有希望,才有力量,活着就是一种胜利。

我似乎明白了人为什么而活着,好好活着,真实地活在当下,比什么都强,为活着而努力地活着。

茅以升的读后感篇6

鲁迅的小说并不像现在的小说,用尽华丽的辞藻,却无实际意义。若不细细地读,很难发现其中所表达的。

?药》便是这样的一篇文章,描写十分朴素,却表现出了当时国民的愚昧无知。在众多细节当中,我认为亮点应是夏瑜坟上的花圈及坟场的乌鸦。

夏瑜坟上的花圈,在文中可知并不是自然生长,也无可能是亲戚、朋友或是邻居送的,而在《呐喊(自序)》中,由“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凭空添了一个花环……”可知,这花圈是作者凭空添上去的。在文中,夏瑜是一个革命者,但却被砍了头,人们用他的鲜血做了人血馒头给小栓吃了治病,且他的革命一直不被人们认同,包括自己的母亲。那么,作者为什么要凭空添上一个花圈,我认为是那些支持夏瑜的革命者所放的,是作者对夏瑜(秋瑾)的一个最完美的赞美,同时花圈也表达出革命者是杀不完的,革命的是有后来者的意图,更深一层的表述出革命先烈的悼念。

在坟场的乌鸦有两个作用,首先突出了坟场的阴森的氛围,且乌鸦是不可替换的,若换成麻雀之类的鸟儿,便会让读者觉得氛围与坟场格格不入,乌鸦则能将坟场的氛围表现得淋漓尽致。其次,乌鸦的叫声是一种呐喊的象征。《药》收录在小说集《呐喊》。因此便可认为《药》中最后乌鸦“哑——”的一声是作者的呐喊,且乌鸦不是夏瑜的显灵,也打破了夏四奶奶的封建愚昧,可视为对华大妈,夏四奶奶等众人的心灵的唤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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