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的学习心得体会5篇

时间:2022-11-12 15:07:53 分类:学习心得

在写体会时,要重点围绕自身的真实想法来写作,大家在写心得体会时一定要融入自己的真情实感,尚华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监察法的学习心得体会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监察法的学习心得体会5篇

监察法的学习心得体会篇1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以来,各级纪委监委落实新要求、运用新手段,严肃查处发生在各个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成为各级纪委监委干部执纪监督的新利器。从而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全新阶段。作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监察法的实施是一项重大创新举措,它既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也体现了实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统一的必然性,进一步加强了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填补了权力的监督空隙和死角。我们应当从以下三方面体会监察法的实质。

立法过程之严谨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牢不可摧。监察法从草案到正式立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取得了各方面广泛认同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原则和精神。监察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朝着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从国家法律层面确保监察全覆盖,监督无死角,牢不可摧。

覆盖范围之广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震慑有力。按照《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涵盖了所有的公职人员,实现了对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职能的有机整合,明确了监察职责和监督方式,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从根本上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能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职能行使之严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锋刃无比。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国家监察法明确监察机关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把目前正在实际运用的调查手段纳入法律,赋予必要的调查权限,加大查处惩治力度,确保执纪监督有力度、有劲道、效果明显。

监察法的学习心得体会篇2

今天是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xx年前在南京事件中遇难的30余万同胞举行了首次国家公祭。习近平亲自来到江东门南京事件纪念馆参加了公祭仪式。

上午10点,凄厉的警报在南京城拉响,公祭仪式正式开始。我从电视里看到,全城的人们都停止了活动,沉痛地为xx年前在侵华日军暴行下死难的同胞默哀。警报解除后,人们唱国歌,放飞和平鸽。习近平总书记和一位在南京事件中幸存的老奶奶还有一位少先队员一起为公祭鼎揭幕。接着,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他说“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否认罪责就意味着重犯。一切美化侵略战争性质的言论,都是对人类和平和正义的危害。对这些错误言行,爱好和平与正义的人们必须高度警惕、坚决反对。”最后,习近平总书记我们“为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世界而携手努力。”

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有些我还不太理解,但通过这次公祭仪式我记住了日本鬼子对中华民族犯下的滔天罪行,懂得了落后就要挨打。爸爸告诉我,日本至今没有深刻反省当年的罪行,否认侵略历史、篡改教科书、修改宪法、扩军备战……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民族。我们只有具备了打败它的实力,才能让它学会与我们和平相处。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我以后要更加努力地学习知识,锻炼身体,时刻准备着。

监察法的学习心得体会篇3

?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的重要体现,充分展现出我党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监察法》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就意味着“讲规矩”范围的延伸扩展,要让所有公职人员心生敬畏,行有所止。

明底线,做“规矩”的忠实崇尚者。公职人员唯有明晰底线思维才能手持戒尺,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情与法、利与法关系的,才能不以言代法、不以权压法、不贪赃枉法,才能使立规矩成为一种自觉,讲规矩成为一种习惯,守规矩成为一种自然。

学为先,做“规矩”的自觉遵守者。遵守规矩的前提是懂规矩,懂规矩就要求我们先学规矩。我们要通过学习《监察法》,弄清楚监察职能定位、职责范围、程序要求,把握法律赋予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权限手段,领悟全面从严治党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辩证关系,从而提高专业能力、增强履职本领。

强法治,做“规矩”的坚定捍卫者。“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维护“规矩”尊严,坚定捍卫法治是执法者的基本信条。唯有法治精神养成,才能让公职人员多一些理性、少一点冲动,多一些独立、少一点盲从,才能让每一个公民都在“有规矩”的轨道上合理、理性地表达诉求,在维护社会秩序中捍卫法治的尊严。

监察法的学习心得体会篇4

4月,区纪委监委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读本,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学习《监察法》必不可少,而我,也将《监察法》学习了3遍,每次都有新收获。

初拿《监察法》读本,更多的是好奇,这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国家为什么要制定这部法律,这部法律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带着这几个问题,我翻开了读本,很快找到了我要的答案。同时,我也了解到“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属于监察对象,在统计系统内监察对象人数的时候,我填写了83人。

再次略读《监察法》是单位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我将监察法的六十九条进行了蜻蜓点水式略读,选取了部分章节与大家共同学习。这次学习,让我对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认识和了解。

第三次精读《监察法》是为了写学习心得体会。我想连《监察法》都没精读的人是写不出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虽然我读了好几遍,但是我还是写不出),抱着这样的想法,我又将《监察法》逐字逐句的细读一遍,果然,收获多多。首先,我对监察对象有了不一样的理解。监察法规定:“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属于监察对象,而我区医疗卫生单位从事管理的人数占系统内总人数的15%左右,医疗卫生单位更多的是从事专业技术的医生和护士,他们到底属不属于监察对象?监察法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职责是对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对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基于此,我认为,医生和护士均属于监察对象。其次,是监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时刻被监督着,依法行使监察权,必须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让权力公开透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对普通公职人员来说,世界上最永恒幸福就是平凡,我们要筑牢思想防线,不碰纪律的红线,守住法律的底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党的事业才能稳固向前。

监察法的学习心得体会篇5

一、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严以修身。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尤其要坚定理想信念,修身养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更好地自我修炼完善。严以修身就是要守得住心,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守得住心就是要有一点气节,莫被欲望乱了心。我们要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可信、刚正不阿、服务人民、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就要宁心正气,把欲望关进自律的笼子里,宁可清贫自乐,不作浊富多忧。

二、纪检监察干部更应严以用权。严以用权,就是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不以权谋私。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将自己放在与群众平等的位置,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能得到百姓的信任与支持。

三、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以律己。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清政廉洁。严以律己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常怀律己之心既是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也有利于个人的健康成长。

四、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谋事要实。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使点子、思路、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总体安排,聚焦中心任务,扎实推进防腐倡廉建设。一要服务大局。加强对市委、政府重大项目、重点领域、重要资金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要严肃惩戒。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三要落实责任。四要转变作风。五要抓好专项治理。

五、纪检监察干部践诺创业要实。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一步一个脚印,自觉抵制浮夸风及形象工程,明实情、施实策、出实招、求实效,当求真务实的实干家。

六、纪检监察干部固守做人要实。做人要实,就是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认清纸上谈兵不如下马服务,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的道理,实实在在深入到群众中去,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树立起群众心中的“亲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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