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劳务分包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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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劳务分包合同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方合同条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合甲、乙双方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具体工程内容及部位均以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实施方案及书面通知为准。
二、工期:开工日期为,完工日期为
三、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图纸、变更和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施工。
2、遵从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正式施工前须做样板,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大面施工;若乙方有新工艺、新技术应用的建议,需经甲方认可并做样板。
3、分项工程按楼层划分验收批,验收标准执行现行相关标准,各验收批应确保主控项目必须合格,否则则该验收批单价下浮15%;一般项目按高级要求抽查项数,要求合格率90%,否则该部分工作量单价下浮10%
四、工程单价:
1、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包部分施工机械的方式进行承包(即甲方除提供工程材料及材料垂直运输机械、各楼层水电接口、外架,其余周转材料、机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含砂浆机、斗车、跳板、支撑架、灯具、水管等)。
2、工程量计算方法:按福陕西省20xx年建筑、装饰预算定额规则计算。
3、单价:
砌砖墙:元/平方米
构造柱和圈梁砼浇筑(修补):元/平方米
内墙粉刷(含梁、柱面):元/平方米
外墙)粉刷(含线条、分隔缝、栏杆、滴水线及屋面零星构件:元/立方米;
天棚粉刷(含各种板底、滴水线)元/平方米
地面、屋面找平(含分隔缝):元/平方米
地面贴砖( cm):元/平方米
内墙面贴砖:元/平方米
楼梯贴砖(含找平、挡水线、踢脚线):元/平方米(按水平投影面计算);
地面缸砖踢脚线:元/米
地面水泥砂浆踢脚:元/米
细石混泥土地面、屋面:元/米
彩瓦屋面及铺保温板(含收口及油漆等):元/平方米
管道井粉刷:元/平方米;管道井封堵:元/个。
实际完成工作内容,按以上单位结算。
以上单位中,所有线条、线角、滴水线、门窗洞口等装饰线条及室内天棚局部修补均不另外计价,所有内外墙阴阳角均须抽角且不另外计价。
五、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向乙方进行安全、文明、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的搭接点。
2、为乙方办理现场所需的出入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和登记手续。
3、对班组进行管理、监督、指挥、负责施工现场各单位、部门、班组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4、定期按工程进度及工作量发放进度快。
5、项目部定期举行例会,协调解决施工现场问题。
二、乙方工作
1、理解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方法,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示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
2、自行配置施工所用的手动、电动工具、施工电缆、灯泡、工作梯等相关用具。
3、服从现场项目部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
4、施工时间班组长必须在施工现场,并按时参加项目部召开的会议及活动,如因事须离开现场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并指定一人代理自己的工作。
5、乙方应自行处理与工人、与材料提供商及其它第三方的纠纷,不得由此影响甲方利益,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新增工程内容时,乙方接甲方代表通知后,应立即执行,新增工程内容在本合同已有结算方式的,按已有结算方式执行,如须甲乙双方协商价格的,双方可友好协商,但不得乙新增内容价款未协商或未确定而拒绝施工或停工。
六、关于工期、质量、安全、违约的约定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装饰工程之验收标准、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因业主要求对工期进行协调改变的,甲乙双方约定的工期也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改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及班组人员太少影响工期,乙方接受甲方的相应处罚。
4、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功臣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统一标准》以开发公司(甲方)、监理、甲方所提出的质量要求作为该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
5、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现场所需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其保护,不得破坏和挪用。
6、由于乙方在施工工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延误工期及原材料浪费,甲方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罚。
8、甲供材料在施工完毕后结算,若用量超过定额损耗,则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
9、合同期限内,因乙方与第三方就财务和人员损失形成争议,对本合同工程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和社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时,乙方应当在时间发生之日或甲方通知要求的时限内解决争议,消除对本项目的负面影响。若乙方未能解
10、乙方进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59),《陕西省劳动安全条例》及国家现行的安全规范、标准、条例,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如违反上述规定及要求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所导致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若导致甲方对此人身伤害承担任何不利,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应付工程款中作相应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11、进度违约:如乙方延误工期(本条所指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时间控制点),每延迟壹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仟元整违约金。
1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本工程内容,每延迟壹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00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若乙方延迟工期累计达15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费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予以顺延。
13、乙方注意保护甲方的已完成品、半成品。由于乙方造成的甲方已完成品、半成品的损坏或污染,乙方应在合同工期内恢复,其恢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及时恢复而通过甲方另行组织恢复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程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14、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15、在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存于甲方的任何利益中直接扣除,且甲方对未扣除的部分有进一步追偿权利。
16、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累计延误15日的或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善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手续而影响甲方使用,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并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甲方决定另行组织施工单位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停止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书面通知退场,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七、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1、本工程采取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本合同所涉及的装修内容均以单价包干方式结算,结算单价以附件1中所列包干单价为准。该包干单价包括不但限于主辅材料费及相应的采购费,损耗及保管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各项管理费、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包配合费、进场材料取样检测费、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费、建渣清理费、赶工费补偿、税金等及完本工程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该包干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结算时不再做任何调整,工程量按照竣工图进行核算。
2、甲方供材料由乙方提交供货计划,该供货计划除定额规定的损耗外,乙方承担因多报、漏报、错报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若因甲方技术要求而超过定额规定的损耗,以甲方现场技术核定书面签证为准)
3、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甲方(和开发公司甲方)、监理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装饰工程之验收标准、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决算的97%,余3%扣留为质保金;
2)质保期(两年)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尾款(质保金无息)。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劳务分包合同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刮白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采取甲方提供材料方式,乙方包人工的委托方式。
四.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以乙方工人开工算起)。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以按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如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除外。
五、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每平方元,面积按照图纸国家统一规范计算。
六、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开工付款元,竣工后甲方应付清工程款,即(人民币)
元。变更工程项目的,甲方应按双方协商好的价格一并支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八、争议解决:_________________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效,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公诉裁决。
九、合同效力: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2024年劳务分包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为满足甲方建设内邓高速№.2标项目桥梁工程施工的需要,乙方同意就该标段内的部分桥梁工程向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协议。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1 工程名称:内邓高速№.2标桥梁工程
1.2 工程地点:河南省淅川县
1.3 工程内容:甲方组织机械开挖基坑,乙方人工配合土方清理。从截桩开始到桥面铺装的所有工作(预制梁板的预制吊装不包含在内),破除桩头按φ1.2米的250元/个,φ1.5米的300元/个包干使用。
1.4 施工范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二条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协议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
1) 本协议书及附件;
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 国家现行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7) 图纸;
8) 甲方制订的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工期
3.1 工期: 日历天
3.2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期损失赔偿金为3000元/天,拖期损失赔偿金限额为协议价格的10%;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向业主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非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乙方工期延长的理由;
因工期延长或设备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费用增加问题,如甲方得到业主的经济补偿,乙方将得到相应部分的经济补偿,否则乙方将放弃追偿权。
乙方不按协议、图纸、规范或甲方的指令施工,甲方有权要求暂停施工,并要求乙方检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但并不能影响协议工期的要求。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确保省优,争创国优。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达不到要求,乙方承担质量违约金为协议价款的10%,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工程实行首件认可制,乙方必须按业主及项目部要求进行施工。
4.2为加强本项目工程管理,保证甲方的合同执行监督力度,督促乙方更好的履行合同,利用经济杠杆调动乙方的积极性,甲方将扣留乙方计量款的2%设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就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对乙方进行履约考评,如乙方达到考评合格标准,在完工结算时,2%将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施工图纸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复印件)。
第六条 协议价款
本协议为固定综合单价协议。工程量清单如下:
劳务清单单价表
序号
部位
单位
数量
单价
通道桥、天桥、分离式立交、大桥、中桥
1
系梁
m3
120
2
承台
m3
100
3
墩台立柱、肋板
m3
225
4
墩盖梁、挡块、垫石
m3
275
5
台盖梁、挡块、耳背翼墙、垫石
m3
275
6
桥面铺装
m3
120
7
现浇桥面板、中横梁、端横梁、横隔板
m3
240
8
铰缝
m
8
9
现浇搭板
m3
60
10
护栏
m3
170
11
伸缩缝(厂家安装)
m
12
钢筋制安
t
480
第七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劳务分包的方式承担施工。
第八条 工程量单
8.1 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工程量单中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本合同第16.1款约定由甲方供应的除外)、水电、现场自检、缺陷修复、自身的管理费用、现场经费、临设建设费、资料费、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外)、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并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的增减无关;
8.2 乙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拼装、维护、拆卸、迁移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8.3 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工程量的确认以设计图纸净值为准。
8.4 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措施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例如冬季养生费用、混凝土垂直运输费等。
第九条 工程变更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因完善图纸设计等引起的变更时,甲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7天内向乙方下达书面变更通知。
第九条 乙方现场负责人:____ ,技术负责人:____ 。
乙方派出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资历和经验;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或擅离工地;当工程已进展到收尾阶段或其他原因需要撤离或更换任何管理人员时应在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合适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如不执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派出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3000元,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20__元,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程计量款中扣除。
第十条 甲方责任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对本工程实行全面管理;
10.2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技术、安全交底、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及交工验收;
10.3 协调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交由乙方装表使用;
10.4 负责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甲方和乙方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10.5 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和负责向业主报验;
10.6 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各种计划、报表,按合同规定办理拨款;
10.7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十一条 乙方责任
11.1 对本协议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必须组织自有成建制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力量投入施工,严禁转包和分包,不得擅自与监理及业主发生工作上的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1.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协议规定的标准;
11.3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需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以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
11.4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按甲方统一要求规划搭设现场临时设施和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创建标准化工地;该部分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11.5 应在整个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对其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还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装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甲方对于乙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甲方也不对乙方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及总额价中,甲方不再单独支付;意外伤害险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总价1‰的费用。
11.6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事;自觉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11.7 认真做好施工日记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配备专(兼)职质检人员,做好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及时提出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交工验收及材料验收报告,做好验收准备,配合各项验收工作;及时提交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积极配合调查,严格整改,接受处理;及时填报各项报检资料并于每月25日前送甲方汇总;
11.8 按时提交各种计划及报表,以及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9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工程进行妥善保护;
11.10 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复。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12.1 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经检验合格,并得到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认可,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工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因此增加的全部费用;未经检验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及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2.2 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检验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写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报请业主指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经检验合格,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验收证书签字后办理工程交付;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报告的意见进行返工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重新报请检验,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13.1 乙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施工生产活动,建立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设立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确保本工程实现零伤亡安全事故的安全目标;
13.2 为保证以上安全目标的实现,甲方将扣留乙方完成合同额5%的安全保证金,在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留,在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毕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且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7日内返还给乙方;
13.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甲方本着有效解决安全事故的原则动用已扣留的安全保证金,在扣留的安全保证金总额以外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
14.1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
14.1.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14.1.2 严格控制噪音,施工组织计划应根据施工环境、机械和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最大限度减少噪声;
14.1.3 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减少对能源及资源的浪费;
14.1.4 油漆、油料、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包装完好,防止遗洒、渗漏;同时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品和消防器材,防止燃烧爆炸;
14.1.5 对于废弃物应分门别类处理,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单独存放并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14.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甲方有权监督和提出整改要求,如因乙方未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或发生的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在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甲方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是保证工程质量或安全的紧急需要,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如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复时,甲方有权另行雇佣其它人员从事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16.1 本工程所需要的砼、钢材、钢绞线、锚具、支座(含楔形钢板、临时支座、套筒)、弹塑体、及灌浆料(灌浆料由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负责人工拌合)、压浆材料、预埋件、波纹管、伸缩缝、竖向预应力钢管、钢模板。乙方负责人工配合卸车、材料的工地保管责任及费用。主要材料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损耗进行领用;每月结算一次;本协议损耗为钢筋i级钢1%,ii级钢1.5%,混凝土0.5%,钢绞线3%(钢绞线工作长度在结算时不进行计量,也不含在3%的损耗内,该部分量只在材料计划和最终材料核算时根据设计图纸或技术交底数量进行考虑)。钢模板全部回收,竹胶板周转四次以上。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损耗率,甲方将按供应价×1.1从乙方每期结算款中扣除。乙方应安排人员配合甲方对以上原材料及半成品完成各种试验检验工作;甲方负责原材料实验费用,乙方负责试件加工制作(含前期养护)。
16.2 周转性材料、零星材料和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包括且不限:如施工中使用的吊车、钢管架、扣件等由乙方提供;其它小型机具(包括张拉设备、发电机、电焊机、钢筋加工设备、砼振捣设备等)以及焊条、扎丝等材料由乙方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甲方负责原材料实验费用,乙方负责试件加工制作(含前期养护)),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交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并提供样品进行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按规范关于材料检验批次要求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完成取样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允许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动力(水电)包含在单价中,乙方承担。
16.3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和每月25日分别提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需用总计划和下月需用计划,甲方经审核后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及时组织货源交付乙方;乙方应及时验收并办理领料手续,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6.4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自行配置,但必须能满足业主及甲方的强制性要求及施工需要;保持机械设备状况良好,对机械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不发生泄漏污染事件;
16.5 乙方对本合同中约定应由自己采购及租赁的材料或设备因管理能力不够、不熟悉当地环境等需要甲方代为采购或租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按实际购买或租赁价格加收5%的管理费用列转乙方使用。
第十七条 工程款支付
17.1 本合同无预付款;
17.2 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
17.2.1 乙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经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合格后,对完成的工程量应及时进行汇总报送甲方,甲方3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由专业工程师配合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完成对已完工程量的确认,由项目合约管理部门核实;当验收结果不能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及时按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7.2.2 每月25日前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进行结算;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1)本月(指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止)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发的工程量确认单;
(2)本月完成的协议外工程价款;
(3)按协议规定本月应结算的其他款项;
所有报表都需由项目部有关人员签字核实并经项目经理签发的确认单才能计量。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发生协议外施工项目或需要乙方提供零星用工(机械)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给予施工或提供,甲方的经办人员应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在该协议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使用完毕后当天内并填写确认单(一式两份),经甲方的项目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确认,项目经理签发后给乙方留存;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的经办人员及时填写确认单,甲方的项目经理在该协议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使用完毕后7天内没有接收到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时,视为乙方已经放弃该权利并不允许再次申报。
17.2.3零星用工现场签证:本工程所需要的零星用工的单价及数量必需经甲方的现场技术负责人、主管经理、商务经理签字认可,用工单价按60元/工日进行结算。每个工日按10小时计算,不足10小时的按实际使用时间除每个工日10小时进行换算。
17.2.4治安费、卫生费、暂住户口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养老统筹金、保险费(除一切工程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外)等向有关管理部门交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代交,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7.2.5 甲方在收到乙方月结算申请后及时予以签认,并在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按报表确认的金额,扣除下列费用并报公司审核确认后支付给乙方:
质量保留金10%;民工工资保证金 5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5 %;按协议规定本月应扣除的其他款项和甲方垫付的其他款项等;
17.2.6 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不能满足协议要求或甲方对乙方的现场管理、任何工作的执行情况不满时,甲方有权延缓付款或在付款申请书中删减部分金额以防止因乙方履行协议不利可能造成的损失。
17.2.7保留金的支付:保留金为月支付额的20%。
(1)乙方在工程完工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和甲方验收合格后28天内按甲方规定的格式提交一式 3 份的结算报表及结算所需的所有证明资料原件,在乙方完工退场后经甲方项目部结算后的28日内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乙方。
(2)在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结算完成6个月内,未出现有民工工资欠款及材料设备款项的欠付,可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乙方。
(3)在业主与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12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不进行积极维修的,扣除质量保留金。
17.3 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双方约定通过银行汇款到协议中指定账户,当乙方因各种原因需更换收款账户时应向甲方提出有效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工程款使用
18.1 甲方应按照第十七条有关工程款支付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情况进行监督;
18.2 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项用于所有发生在本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支付;乙方在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之前应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及用款计划,并在下次付款申请前向甲方提交上次工程款实际使用情况明细及相应的证明资料供甲方审核备案,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18.3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用、转移时,有权终止本合同的一切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18.4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故意拖欠当地群众房租等费用时,在拖欠金额已经确认的前提下甲方可直接支付,乙方应予认可。
第十九条 民工工资支付特别约定
19.1 乙方在首次民工进场后10天内或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使用的民工进场后10天内应向甲方提供民工花名册、用工协议、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原件需提交甲方核查)。乙方在每月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将民工工资表提供给甲方,以备甲方核查。
19.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在任何条件下均应视为优先支付乙方民工工资的款项;乙方收到甲方的任何工程款项,均应无条件优先支付相关的全部民工工资。当甲方发现乙方收到款项后7天内仍未支付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扣留其任意款项并依据其提供的民工工资表直接支付给民工,此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第二十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按时提供年、季度、月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上报各种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 缺陷责任及修复
21.1 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等级,从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以10%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在业主与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12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不进行积极维修的,扣除质量保留金。
21.2 缺陷责任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缺陷修复指令起7天内派人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及修复;乙方在缺陷修复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管养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和材料的损毁及罚款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21.3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从事这些工作并支付报酬,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二条 工程保修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业主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三条 履约担保
23.1 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在此要求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5万的现金履约保证金;
23.2 该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收到业主签发的交工验收证书并返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时7天内返还乙方;当乙方未能履约或在履约过程中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时,甲方有权将该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并无需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23.3 乙方必须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避免信访、投诉、追讨工资等有损甲方信誉的事件发生,如发生类似事件,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风险条款
24.1 有关工程量确认依据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对甲方不产生任何约束力;
24.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凡涉及到甲方经济责任内容时,乙方有义务报甲方确认并加盖与本协议一致的印章后,方可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总体进度计划调整施工速度,如乙方不能满足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甲方有权调整本合同工程内容及施工范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4.4 当甲方对乙方的工程验收后,不排除因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24.5 因业主的原因和责任,造成结算争议和付款延误时,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25.1 如果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25.2 甲方和乙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双方不能自行调解时,提交甲方总部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二十六条 合同生效、失效及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1) 乙方的施工进度或质量不满足协议或规范的要求;
(2) 违反协议规定,乙方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
(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 乙方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和指挥;
(5) 经常不履行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第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资金惩罚,第二次完不成时则甲方有权对其工程量进行分割,第三次完不成甲方下达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其它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工或围攻甲方施工,办公区域,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跟任何第三方所签订的经济或者其他合同,其权利义务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办清财务手续后,除协议第二十二条外其余条款失效;完结保修事项,保修期满,付清保修金后,全部协议失效。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____ 住 所: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____ 电 话:
传 真:____ 传 真:
开户银行帐号:____ 开户银行帐号:
2024年劳务分包合同篇4
模板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号编:zpjs-cb2008第()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将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责、权、利及义务,双
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地点:
2、工程面积:
3、工程内容:
4、结构形式:
5、质量标准:合格
6、开工、竣工时间:总合同工期准。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模板工程:
1、模板的安拆,场内指定地点堆码。预埋铁件及孔洞的设置预留配合,抄平放
线,定位筋的安装焊接。
2、模板主要采用复合木模均包括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抄平、放线等。复合木模板的安(拼)装、拆除,指定规格的堆码,木模制作的配制,各种异型模板的制作安
拆,浇筑砼时的看模守模、加固、清检模内杂物、堵缝、搭拆一层以内的各种承重
架子及操作架子、剔打修补梁柱节点及包块,以及现场材料的二次转运及上下车。
乙方施工完后,楼地面经清理完后交甲方验收认可。其费用已含在每平米单价内,均不得再发生其它任何用工和费用。
3、压顶、挡水线、腰花带及现场其它需要支模的部位,均执行主体施工的承包
范围的每平方米单价。
4、清理楼层木工模板、木枋及钢管、卡子等木模的材料,不再支付费用。
5、承包单位要派专人进行配模,配好之后,出现损坏、错用、代用情况由承包
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
第三条承包方式
劳务工程通过综合单价方式进行分包;含承包内容以元/ m2(包干价)(结算时按实际与混凝土接触面的工程量与包干单价计算总造价、包
干价包含人工工资、劳保、福利、铁丝、钉子)。
第四条工程量和劳务工资结算付款方式
1、乙方垫付三楼后,甲方在10天内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人工费80%。
2、单项工程完工后,甲方日内支付乙方劳务结算款,总工程款的90%。
3、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两个月内付总工程10%。
第五条工期
1、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止。
2、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总工期和分段工期完成所承担的一切工作内
容,如因劳动力、机械设备不足,未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工期要求,因工期拖延造成的损失及给其它工种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项目部并处以500元/天的罚
款。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或窝工,月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天。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及其它相关规范、标准、??
术参数进行施工,且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若完工验收时达不到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
及建设单位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无条件的限期整改达
到验收标准,若多次(两次以上,含两次)整改验收不合格,按实际量加倍罚款;
若超出规范的垂直度、平整度;甲方将按实际情况罚款。
3、因乙方在施工中导致出现质量问题或返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工期延误及其它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保险与事故处理
1、甲方必须为施工场内所有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甲乙双方方协商处理。
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3、发生重在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安全、文明、环境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2、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4、施工中乙方管理人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管理,严禁违章操作,不得损失安全设施,乙方管理员和作业人员在上班前、施工中和下班前,必须先检查所有的工作环境是否安全,若存在安隐患,必须立即停工,并立即报告专职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待处理达到安全后方可操作。
5、因乙方本合同承包价款中已包含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所以乙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施工场地内、外的一切人身安全伤、残、亡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和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6、施工中的一切安全技术由甲方向乙方、乙方向工人进行交底,乙方必须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伤和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含:社会保险)使用到位,安全用品(安全帽、安全绳、带、鞋、服)发放到个人,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如发现乙方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含:社会保险)款使用到位,甲方有权作罚款或停工处理,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7、施工人员进场时未按全安操作规程施工,甲方对乙方有权作罚款或停工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成品保护
1、乙方对完成的分项工程负有监护人的责任。
2、乙方对损坏的成品有维护、恢复的责任,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若损坏其它分项工程产品应照价赔偿。
第十条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各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及必需的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
2、甲方对乙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甲方对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协助办理施工涉及甲方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4、甲方对乙方有监督权、指挥权,如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重大质、安全、进度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办理结算。
第十一条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规范、规程,必须按设计图纸及质量验收标准精心组织施工。根据项目部工期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并报项目部备案和检查,全力满足工期进度要求。若因人员不足、设施设备、材料到位不及时等原因,项目部视为已造成工期延误,并按工期限要求给予处罚。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施工图及监理、业主、项目部的要求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工作范围和内容,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且工完场清。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工作中的协调安排,不得擅自违背工作安排和各项交底内容;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如要离开施工地需向项目管理人员请假、具条。
4、乙方在施工自己的所承担工作范围内容的同时,必须完成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随时接受监理,业主、管理部门、甲方有关人员的检查评定,如检查一次不合格罚款500元。
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项目部将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6、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与各班组的团结协作,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文明施工。若发现打架斗殴,不服从项目管理、安排、指挥,每次罚款500元,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节假日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合理安排,不得违反项目部的规定罚款处理。
8、因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配合不力,所造成检查不合格,其罚款和其它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9、施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滋事)对该合同的单价违约、提出无理要求涨价,如出现类似情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施工时,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和国家规范施工,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劳动力不足延误工期等,也无能力继续施工,甲方有权更换乙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11、乙方所有进场材料、施行机机设备等均由乙方派专人自行保管,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丢失和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且不得因此延误工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组织的施工人员中不得使用在押、在逃或其它违法犯罪人员。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可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完工款付清后本合同自劝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
2024年劳务分包合同篇5
工程承包人: (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在施工全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合同,共同信守。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性质:包工不包料(含部分辅材及施工机具)
二、工程分包项目:
1、按图纸设计要求(含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和监理部及甲方有关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 工程所有水电安装含所有避雷联接工程,所有临时用电及空开配电箱和机械用电的安拆、维护,临时灯具安、拆。
2、由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为水电到户的方式进行分包,给水在水井间接至每户厨房1.5米处且每户1管(即是说每户直接入一根给水水管),所有排水管含混凝土管接至主楼外2 1
米处,室内所有线管、线盒的安装、强电在电井间接至每户空开箱内,并安装空开,楼层所需电缆及双电源箱安装,楼道公共部分照明,弱电箱及可视管、电线管预埋到每户,消防安装工程(一次预埋),每户的空调孔预留、厕所、厨房孔洞及柱、梁、剪力墙、现浇板内线管线盒的预留预埋。
3、水电工自己所用机械、焊机、焊条、安全帽、安全带
和所需辅助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合同价格
1、工程量按设计图纸要求,含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所有
临时用电及空开和机械用电的安拆与维护,以实际建筑面积 按照 元/m结算。
2、本协议书中所列费用为包干综合价,已包含施工管理
费。施工管理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全部管理费外,还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停水、停电、雨班、因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伤、残、亡事故、工具用具(除甲方已安装的塔吊外)、劳保用品、医疗卫生等费用。
四、质量及工期
1、按国家相关建筑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根据
该工程的总体进度安排,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员的合理安排,结合进度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人员,并组织施工作业人员无条件加班。工期按建设单位及项目部的要求,每延后一天惩罚 元,提前一天奖励 元。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2 2
期顺延。
2、乙方必须保证所承包的工程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的要求,在施工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切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由于返工给甲方造成了材料损失则按甲方的实际成本计算,在乙方当月的劳务款中扣除;若乙方所做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同,又拒绝返工,甲方有权单方向外高价点包,点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劳务款中扣出。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退场,其班组方单甲方结算60%给乙方,安全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损失由乙方自负。若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和现场管理,乙方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乙方如因工人素质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其余工资不予结算,安全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6、垫付人工费和生活费,正负零以下按照该项工程量的 %支付劳务报酬;中途每八层按照所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工程量总价 %;剩余的 % 月后付清。
7、现场不能发生打架、斗殴,如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医药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危险作业拴好安全带,如每 3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场地内不能随意大小便,如发现一次严惩。
五、在施工中乙方必须认真细致地抓好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进行生产作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承包协议书》。在施工中有违反操作规程进行野蛮施工,不按规矩佩带安全防护设施等所造成的一切大小工伤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其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其它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伤、残、亡等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所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在10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行负责,10000元以上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手印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024年劳务分包合同篇6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用工要求,乙方同意在 进行工序项目劳务分包。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现场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质量交底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3、提供施工现场附近的电源、水源接点。
4、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技术测量、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审核乙方提交的验工计价资料,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结算手续,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6、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
7、当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决定调减乙方的工作量,或直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8、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协调。
9、施工过程中,末次支付前,乙方与他人发生的租费、购货款等一切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剩余款项,且不承担相关责任。
10、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质量、环保培训和教育。在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1、甲方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应当预防现场安全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2、出具身体健康证明及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满足施工的需要。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有关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加强自身安全学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交底,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环保、消防、卫生的管理规定;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道路、地上附着物和地下文物、管道、电路、线路等保护和防护工作。
6、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劳动、租赁、买卖等一切合同,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施工工地发生的合同债务、侵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责任。
7、由乙方对进场工人进行造册登记报甲方备案,所有工人工资按工资单由甲方直接发放。不允许代领和委托,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8、按甲方要求提交各类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9、负责已完工程部分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10、严格服从甲方指令。如在现场发生争议,乙方应通过正常和正确的途径向甲方负责人反映情况,决不充许带着情绪工作,消极怠工,故意拖延和制造质量、安全隐患,或串连集体罢工、上访。如出现类似情况,给甲方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政治影响,甲方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清退出场。
11、乙方在工休时,要自我约束,不允许随意流串,更不允许在外留宿,酗酒闹市,打架斗欧,杜绝监守自盗,偷卖工程材料。对于因个人原因出现的治安、刑事案件,责任自负。
12、对于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分清事故责任,根据责任比例比照国家及山西省工伤事故处理相关条例办理。
五、工费结费方式
1、本合同工作内容无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支付,包括扣减或冲帐方式。
3、甲方应付款总和,不得超过合同总额。
4、双方约定在每月应支付乙方款额中,甲方扣留 %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完成规定任务本合同终止对一次性无息付清。
5、如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甲方,根据风险分担原则,双方约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期限作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6、根据所在项目统一的工序分包单价。工序分包单价中已包含完成该工序的全部附属工作内容。
7、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7天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和工序分包单价向甲方提交劳务费结算书,逾期不提交,结算延期责任自负。
8、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28天内进行审查核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最终结算书由甲方统一编制。
六、违约责任
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1 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额时,但本合同三项9和五项5条款的约定除外。
1.2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工期每延误一日,按工序劳务费总价的 1 %承担违约责任。
2.2 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数额据实结算。
2.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场,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4 其他违约,依据《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5 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服从甲方指令,不遵守甲方根据业主要求所作的合理调整,影响了工期和质量,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清退出场。
3.甲方对乙方的清退出场的处理。
3.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按乙方完成工程成品量的70﹪结算,并扣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3.2乙方出场前应保证所使用甲方机械和工具的完好性并按领用时数量归还,损坏丢失部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留。
七、合同变更和解除
1、除法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变更、解除本合同。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本合同。
2、乙方将本合同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时,或乙方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满足不了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补充条款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九、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全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束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终止。
十、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劳务分包合同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第二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应同时承担合同内所有乙方的责任)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防水部分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铺设及伸缩缝处sbs防水卷材施工。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工程造价:
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元/m2;sbs防水卷材 元/m2;水泥基渗晶防水 元;(工程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附加层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另行计算,单价执行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单价,此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进场复试、清理基层、刷基层处理剂、铺涂复合卷材、检验施工质量等一切图纸中有关防水施工所有费用。
四、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合格
2、 技术标准:严格参照《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xx)、《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xx),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现场,保证施工条件。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 乙方责任:
(1)施工质量必须按现行国家施工规范规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执行。
(2)材料的购进必须符合图纸规定,并附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无证者不准进场,不得擅自更改和以假乱真、以次充优,不得减少施工程序。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送货时间、地点、路线等执行。乙方应对其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注意人身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6)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周围其它邻近的建设物和管线不得破坏,否则将承担有关费用。
(7)乙方及其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施工操作程序,严禁高空抛物,严禁违章作业,若因违反安全生产操作程序,违章作业的相关规定,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8)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环境或第三人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9)乙方的所有货物(包括包装)必须为无污染的环保产品,甲方将拒绝任何有污染和危险的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0)乙方在防水材料检测过程中,无论是按照国家规定对材料每一个批次进行检测,还是乙方所供材料的抽检,只要检测不合格,必须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甲方除将此次货物全部清场并终止合同外,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否则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12)竣工验收之前乙方退场时,必须清理现场,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付款方式同建设单位拨工程款进度按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在 工程质保期内出现防水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质保期(指甲方与业主所签订合同的质保期)过后,经业主和监理单位
检验合格无任何质量问题的,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
七、其他
1、 因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增减,乙方需无条件接纳。
2、 本合同附《安全生产合同书》一份,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附相关图纸及技术交底各一份,由乙方签字确认。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以第 (2) 种方式处理:
(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建筑物所在地法院诉讼。
6、甲、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 乙方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承包人:
(盖章)(盖章)
乙方第二责任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
二○ 年月日 二○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