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督工作计划优秀5篇

时间:2023-09-28 16:14:37 分类:工作计划

充足的准备是顺利执行工作计划的前提,在工作计划中,我们要考虑资源的合理利用,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省监督工作计划优秀5篇,供大家参考。

省监督工作计划优秀5篇

省监督工作计划篇1

为全面加强全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分户档案。

二、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开展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未换、未年审的严厉查处,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查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及异地执业行为;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执业又没有在县卫生局办理歇业登记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收回或注销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是否在执业医师(护师)的带领下从事一切医疗工作,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单上是否有带领的执业医师(护师)的亲笔签名。

三、继续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各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执行,进药渠道、主要收费项目公示、国家基药执行情况、诊疗规范等的监督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个体诊所从业范围和个体医生资格的监督检查。

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巫医、游医、坐堂行医行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五、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六、继续开展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七、继续开展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管,净化医疗广告市场。

八、加大医疗卫生监督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省监督工作计划篇2

在xx年,我村爱卫工作要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推动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标,大力改进的提高社会环境卫生水平,继续实施“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把爱卫会的工作与我村创建和谐村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

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健康教育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使爱卫会工作在我村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把建设健康教育与创建和谐村庄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强组织协调,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今年的爱卫会重点工作是:持续做好单位的美化、净化、绿化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日常卫生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参与良好氛围

首先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扩大教育面;二是及时把党和政府对爱卫会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传达到群众,做到人人皆知;三是进行动员教育,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稿,使黑板报、宣传橱窗内容更充实,尽量做到版面新颖、大方,内容丰富,争取每月出一期;四是继续利用媒体这一窗口对广大老百姓进行健康知识的普及教育,丰富卫生服务的内容。

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进一步完善或修订内部管理考核办法和有关的规章制度,逐步实行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继续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单位爱卫会的日常工作和健康教育建设工作,安排保洁员负责院内和办公楼内的卫生,大厅、过道一日拖二次,垃圾日清,厕所每日保洁二次,去除异味,随时保持院内清洁;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积极配合全村工作安排,开展除“四害”工作。

四、做好爱卫会基本工作

继续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工作台账、档案工作,积极参与卫生片的活动和市、区街道卫生检查和活动。

局机关各股室,市直各学校,各乡镇(街道)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民办学校:

省监督工作计划篇3

今年分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省、市质量工作会议和区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为主线,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落实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两大任务,着力做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努力开创质量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东部新城做出新贡献。

根据以上总体要求,确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围绕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全面提升质量宏观管理水平

1、健全和完善质量奖励和考核机制。以省、市政府质量管理奖的评选为契机,积极推动省、市质量管理奖争创工作,充分发挥省、市政府质量管理奖对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的推动作用。继续抓好“质量兴区”、“质量兴企”、“质量强企”活动,充分发挥政府、协会、质量专家和质量工作者的力量,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力争培育一批质量卓越企业;深化对先进质量理论和成功经验方法的提炼总结,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推广,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

2、着力抓好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完善“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强化与市局业务处室、检验检测机构和辖区各街办、相关部门的协作,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综合监管、综合服务的水平,确保质量安全,提高服务经济的贡献率,共同推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建设。

3、积极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全社会质量诚信意识。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基础,重点推进食品、建材、农资、化工及中小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加快建立产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组织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完善质量信用奖罚制度,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惩处质量失信行为。

二、着力抓好品牌战略实施和标准化工作,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

4、加大名牌产品培育、扶持、宣传及后期监管工作。认真宣传贯彻《西安名牌管理办法》;加大对名牌产品、名牌企业的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企业吸收发展科技、创新技术、做大品牌,积极为企业搭建平台,帮助企业做好名牌产品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品牌的影响力和辐射力。配合市局搞好名牌产品复审、申报工作,重点培育推荐陕西名牌1-2个,xx市名牌产品2-3个。

5、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努力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灞桥樱桃》等地方标准的宣贯、推广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发展。不断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对社会的宣传展示,提高人文经贸显示度和认知度;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品的优势,提高市场美誉度和产品竞争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6、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结合xx市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推动区政府制定xx区标准化实施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提升我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水平,深化与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的联合协作,带动标准化项目实施。加大采标工作力度,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积极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并完成1家确认、1家创建任务。

7、重点围绕服务业转型升级,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性,支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我区第三产业发展;做好市级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探索浐灞生态旅游标准化和白鹿原都市型现代农业观光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满足服务发展的需要。

三、扎实有效地开展民生计量工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8、积极推进社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组织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计量管理档案,引导经营者认真贯彻落实《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落实经营单位计量诚信主体责任。组织2家医院、2个眼镜店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自我承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诚信计量运行机制。

9、加大对重点民生计量器具的执法监督力度。对社会群体高度关注的加油(气)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民用四表和医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情况组织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打击利用计量器具作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坑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10、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积极推进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认真做好节约能源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继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计量服务及监管工作,结合产业发展特点,选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帮扶活动,提升能源计量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地位和作用。

11、加强对液化气充装站压力表、衡器,食品企业化验室及定量包装计量器具的管理,做好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管理工作,为确保两个安全起到服务保障作用。

四、积极开展专项执法和产品整治工作,严惩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12、做好工业企业分类监管工作。在完成生产认可获证企业分类监管的基础上,逐步向3c获证企业、非准入企业推进,工业企业按aa、a、b、c四类全部实行分类监管,摸清企业底数,建立监管和信誉档案,全面实施分类监管模式。

13、坚持风险管理制度,深入开展重点工业、特种设备、食品风险排查和治理整顿,加强风险分析,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快速处置等工作制度。

14、深入开展食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伪劣产品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打假治劣联动机制,协调组织各部门联合开展打假行动。认真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及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

15、以百姓密切相关的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节能、环保、安全类产品为重点,以生产企业的产品为主线,以计划性、突击性、连续性抽查为主要方式,加强风险监测、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完成国抽、省抽、市抽抽样配合及后处理工作;对产品抽查不合格企业整改率达到100%,生产企业产品不合格整改复查率达到100%。

16、推动科学执法,以执法程序、裁量基准等为主要内容,制定和完善执法制度和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将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置于监督之中,解决执法行为不当、自由裁量幅度大、处罚执行不到位等不规范行为造成的执法风险问题。

17、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环保目标任务。机动车燃油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标iv排放标准车用燃油推广使用工作,完成洁净型煤、民用蜂窝煤生产企业的检查和监管任务达标。

五、强化重点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

18、加大食品企业监管力度,严把市场准入、证后监管及行业逐出三个关口。加强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建议撤销生产许可证。建立违法违规企业责任人数据库,对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19、构建食品企业三级责任体系,企业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法人代表(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总体责任,质量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负重要责任,一线操作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20、开展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意识和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相互交流和参观企业等活动。有序实施一年两次的定期抽检计划,企业定期抽检率达100%。严格组织比对检验和年度审查工作。

21、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监察。指导全区重点单位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挥当地政府在安全监察重大问题上的组织领导作用。建立特种设备重大隐患及时报告、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对行业性问题及时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沟通,采取部门联动方式,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

22、强化重要活动的安保和重点设备的日常监察。开展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建立健全电梯维保合同备案台账,开展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监督抽查。继续开展气体充装站(特别是液化气石油气充装站)专项检查整顿工作,坚决遏制充装报废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气瓶的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选择1-2个项目实施应急救援演练。

23、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安全责任承诺书签订率98%;特种设备持证生产率(含气瓶充装站持证率)100%;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整治率100%。继续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节能工作具体目标。

六、围绕转变作风联系群众,着力深化自身建设

24、大力推进学习型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和委员每半年为支部党员上一次党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

25、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继续开展“三问三解”活动。

2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突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达标活动;抓好反腐倡廉教育;继续开展“面对面三公开”、“纪律教育月”活动,力争政风行风测评名次靠前。

2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加强“学分制”管理,坚持每周半天的“学习日活动”。积极采取形式多样的载体,抓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规条例的宣贯和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水平;抓好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

28、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质监形象。严格执行工作考勤、请销假报告、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强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注重活动策划,强化舆情监控,妥善应对新闻突发事件,切实做到“重点工作宣传成声势,热点工作宣传有回应,亮点工作宣传出成效”,为质监工作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29、认真完成市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省监督工作计划篇4

为认真贯彻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确保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县域经济,现制定年度质量监督检验计划。

一、《计划》适用于本县生产领域及流通领域经销的产商品的检验及定量包装检测,由县技术监督检验所负责具体实施,每个产品的定检批次不得低于四次。

二、县技术监督检验所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公正检测,并将检验报告及时送达受检企业,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本《计划》属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及省有关收费部门文件规定的允许收费的检验,各受检企业应积极配合,对拒绝监督检验或拒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的企业,其产品一律按不合格论处,由技术监督检验所以文字形式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四、生产企业应具备自检能力。没有自检能力的企业,应与县技术监督检验所签定协议,委托县技术监督检验所进行质量检验并交纳检验费,按批次送检。流通领域,特别是经销农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与县技术监督检验所签定售前送检协议,以确保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凡没有自检能力、又不进行委托检验或者拒绝足额缴纳委托检验费的,系伪造产品质量证明的违法行为,由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省监督工作计划篇5

为推进我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全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闽卫法监函〔20xx〕58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龙头,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村卫生所(室、站)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主要任务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1.摸清本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本底数,建立餐饮服务单位名册;2.开展日常巡查,发现或怀疑餐饮环节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1.摸清本辖区内宾馆、旅店、招待所、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等公共场所本底数,建立公共场所名册;2.不定期巡查,对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进行调查处理。

(三)职业卫生咨询指导:1.摸清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单位的本底数,建立单位名册;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四)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1.摸清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自供水单位的本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名册;2.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部署,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

(五)学校卫生协管:1.摸清本辖区内学校本底情况,建立学校名册;2.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部署,定期对农村学校食品、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1.摸清本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本底数,建立医疗机构名册;2.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无证行医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区卫生局成立由局长陈石生任组长,副局长郑志宏、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魏美英任副组长,卫生局公卫股负责人何志红、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杨元瑞、卫生监督员彭冬祥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由区卫生局统一领导,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所(室、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实施。

(二)机构设置

按照省卫生厅、市卫生局要求,今年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作为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本辖区的协管工作。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其工作地点悬挂“××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统一接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督查和业务指导。

(三)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区卫生局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村卫生所(室、站)工作人员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经培训后上岗。

2.原则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至少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名,各镇(开发区)可根据工作量以及服务范围适当增加人员,人员一旦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于3月31日前将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名单上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见附表十一、12)。

(四)职能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定期组织开展培训、考核、聘用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督查指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半年、年度绩效考核。

2.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见附表9)。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巡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完成巡查记录表(见附表3-8)。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见附表1-2),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对村一级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表1-2),并协助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见附表10),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见附表1-2),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表1-2)。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业务培训

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监督信息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等。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还要组织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来源及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相关补助经费。

(七)工作考核

1.考核方法

(1)区卫生局每半年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评价其工作绩效。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2.考核指标。

(1)涉及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公共场所卫生协管项目,当发现异常情况,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应随时发现,随时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2)协助开展的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每季度至少一次。

(3)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宣传、学生健康教育工作每学期一次。

(4)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工作应有登记记录。

(5)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村卫生所(室、站)协管工作进行具体考核,及时处理解决村卫生所(室、站)上报的`事件和问题。原则每季开展一次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消除。

(6)按时开展各项工作巡查、建立本底资料,认真填写和上报各类记录表,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临时性工作。

(八)档案管理

1.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巡查(巡访)情况、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2.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管理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3.协管档案基本内容。

(1)上级部门下发的卫生监督协管文件、工作计划、检查安排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汇报、宣传资料、日常检查执法文书及其他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分类建立行业基本资料档案,有条件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到一户一档;内容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基本情况资料,如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负责人、业务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4)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四、工作步骤

(一)20xx年3月底前,完成制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协管机构、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名单。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部署。

(二)20xx年4月底前,区卫生局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选聘。

(三)20xx年7月底前,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半年考核,摸清底数;总结上半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在全区范围推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开展。

(四)20xx年1月底前,对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导和年终考核、验收,确保各镇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和各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和卫生部、财政部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基本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务必要在4月底之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相关制度,做好协管人员落实和任务布置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培训,组织多形式的教学模式,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卫生局将在3月下旬召开一次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会。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四)加强信息管理,规范档案资料

各单位务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最新)》和业务指导部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基础数据、工作数据统计,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逐级上报。

(五)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到位

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障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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