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督工作计划7篇

时间:2023-09-28 16:09:43 分类:工作计划

我们需要将工作计划分解为具体的任务和阶段性目标,我们将工作计划分解为具体的任务清单,以便更好地执行,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省监督工作计划7篇,供大家参考。

省监督工作计划7篇

省监督工作计划篇1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确保我市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及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按照省、市有关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及制度完善健全;

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100%;

4、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100%。

二、工作重点

1、对所辖区域内各个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2、督促所辖区域内所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督促所辖区域内营业面积在200m2以上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商场(店)、书店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4、督促所辖区域内已开业、面积未达到10m2以上的美容店、理发店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5、督促所辖区域内有空调通风设施且符合发证条件的饭馆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6、督促所辖区域内其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如:图书馆、公共浴室、旅店、医院候诊室、文化娱乐场所等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实施方案

1、1-2月份为准备计划阶段,为本年度工作做好准备;

2、3-10月份为工作实施阶段,按照街道、乡镇分布逐户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掌握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每户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疏导、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督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安全隐患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要坚决予以处罚。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建立从根本上遏制无证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整治效果弹。该阶段分为:

①3月份对古路、金街、腾路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6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4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②5月份对东路、西路当中街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4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6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③7月份对桃路、滨路、东、河镇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4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8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④9月份对西、镇底、嘉泉、屯、马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3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开展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10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3、11-12月份为重点整治、总结阶段,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为下一年度工作储备资料与经验;

4、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力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知识,使各经营单位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做好自身卫生工作。

四、其它工作

1、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安排的任务和工作;

2、做好本年度夏季消夏、中秋、国庆、创建卫生城市及其它重活动期间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3、积极配合其它科室,认真完成卫生监督工作。

省监督工作计划篇2

一、加强卫生监督,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一)食品卫生监督

1、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以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设工地食堂、小饭桌为重点,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建立餐饮单位原料进货溯源、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台帐制度,严格食品索证索票管理,提高全区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2、贯彻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掌握标准,全面量化,科学分级。指导企业对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量化指标的内容逐项落实。按照我市有关行业卫生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区小餐饮单位、前店后厂等食品行业的经营行为。

3、推进社区、乡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加强社区、农村食品安全、“农家乐”、旅游点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推进社区、乡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二)医疗市场监督

1、开展医疗机构执法检查,规范其执业行为。按照省、市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重点查处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

2、加强采供血及临床用血机构监管,保障血液安全。加大对辖区内的单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建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其执业行为,坚决杜绝违法违规采血浆行为,确保血浆质量及血液安全。

(三)职业卫生监督

1、做好职业健康监护,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摸清我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底数,突出对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因素尤其是接触高毒物品和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监督管理。集中开展中小企业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以存在有机溶剂、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易造成职业中毒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对我区化工、建材、冶金、塑料制造、印刷、等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2、落实放射工作人员证管理,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检查。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55号令)宣贯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分别开展工业探伤和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设备控制,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以及受检者防护等情况。

3、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滤布开展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放射性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审查。突出新、改、扩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的评审;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各类建设项目,对违法建设单位进行查处。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以医疗废物处置、内窥镜和口腔器材消毒等为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的传染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2、对餐具消毒等消毒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整治。按照省、市有关卫生要求,开展以餐具消毒为重点的消毒服务机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消毒服务机构消毒方法、工艺流程、设备、消毒效果、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卫生条件等内容,加强餐具消毒服务需求单位采购、使用消毒物品索证检查,规范消毒灭菌服务,确保消毒物品卫生质量。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的卫生监督

1、推进全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在住宿业开展消毒设施配备和运行状况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基本情况,并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2、加强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卫生监管,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开展市区自建供水设施和二次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加大对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监督力度,根据省、市卫生监督部门的统一安排,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的量化分级试点。

3、开展化妆品卫生监督,确保化妆品卫生质量。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化妆品经营过程的违法行为。

(六)行政许可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和《市卫生行政许可填写规范(讨论稿)》的有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坚持便民原则,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服务承诺制。发挥网络优势,加强和完善网上公示、注销工作,认真落实卫生许可公告注销制度,为管理相对人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七)普法宣传

1、加强饮食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业、学校(工地)食堂等饮食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卫生法制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对餐饮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将经营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合格作为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或年审的条件之一。

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工业滤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报道卫生监督工作动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扩大卫生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被监督单位的依法经营意识。

二、创新工作思路,实现重点突破。

(一)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1、对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按照《市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参加市卫生监督所组织的“摸拟办案、案卷评查、考试考核、技术比武”、公共法律考试、大型会议保障培训、突发公共卫生的应急处理培训、卫生监督员礼仪培训等活动,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能力,以适应迎和谐全运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

2、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贯彻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卫生监督员准入。积极参加市监督所组织的全市卫生监督员的抽查、测评、考核,对成绩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学习培训,培训后仍不合格的,报请有关部门批准调离卫生监督岗位。

(二)创新模式,提高监管水平。

1、推行卫生监督公示制。逐步在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监管单位推行卫生监督公示制。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分级管理情况以及卫生监督机构、责任监督员及投诉举报电话等情况,在被监督单位明显位置进行公示,让群众及时了解并参与卫生监督。

2、狠抓大案要案查处。针对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采取有效手段,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及时公开查处结果,以查处案件数量和质量反映监管工作力度和成效。

3、全力以赴,迎接十一届全运会。按照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安排,全力做好我区各类卫生监管单位的地毯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督导,问题严重的依法查处。在餐饮单位、集体配供餐单位(大专院校食堂)等单位的重点食品加工环节、岗位、场所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餐饮单位的内部自我监督和约束机制。制定全运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及时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准备。优质高效的完成“十一届全运会”卫生监督保障任务。

(三)完善卫生监督技术支持体系建设

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食品、饮用水和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监测网络,提高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卫生评价、检验检测的能力与水平。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设,严格规范检验出证等重要、敏感技术工作,以保证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完善现场检测装备,提高快速检测设备的使用率,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手段,提高卫生监督水平和效能。

(四)加强法制稽查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1、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和《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实行工作目标量化绩效管理制度。

2、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深入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卫生监督员在卫行政执法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文书制作、着装风纪及行为规范等进行稽查。在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作稽查笔录和稽查意见书,向科室反馈;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卫生监督员,将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省监督工作计划篇3

一、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本所综合业务楼的新建工作,力争主体工程竣工。支持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办公楼的立项争取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部《—xx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4、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突出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依法查处以和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7)积极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试点。积极配合卫生部开展型医院巡查工作,督促、指导和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规和方针政策,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8)加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2、以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加《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2)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质量抽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

(3)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并推行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供水单位及管网末梢水以及自备水源卫生质量监督监测。

(5)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2)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

(3)开展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

(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开展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贮存、使用管理。

(5)切实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对高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条件、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抓好医用辐射防护安全监管

(1)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力度。会同发改、经济、国资、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其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

(2)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论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省监督工作计划篇4

在xx年,我村爱卫工作要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推动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标,大力改进的提高社会环境卫生水平,继续实施“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把爱卫会的工作与我村创建和谐村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

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健康教育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使爱卫会工作在我村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把建设健康教育与创建和谐村庄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强组织协调,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今年的爱卫会重点工作是:持续做好单位的美化、净化、绿化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日常卫生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参与良好氛围

首先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扩大教育面;二是及时把党和政府对爱卫会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传达到群众,做到人人皆知;三是进行动员教育,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稿,使黑板报、宣传橱窗内容更充实,尽量做到版面新颖、大方,内容丰富,争取每月出一期;四是继续利用媒体这一窗口对广大老百姓进行健康知识的普及教育,丰富卫生服务的内容。

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进一步完善或修订内部管理考核办法和有关的规章制度,逐步实行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继续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单位爱卫会的日常工作和健康教育建设工作,安排保洁员负责院内和办公楼内的卫生,大厅、过道一日拖二次,垃圾日清,厕所每日保洁二次,去除异味,随时保持院内清洁;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积极配合全村工作安排,开展除“四害”工作。

四、做好爱卫会基本工作

继续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工作台账、档案工作,积极参与卫生片的活动和市、区街道卫生检查和活动。

局机关各股室,市直各学校,各乡镇(街道)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民办学校:

省监督工作计划篇5

一、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所管辖区内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1)及时掌握本辖区学校卫生、生活应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到达100%。

(2)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3)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一年不得少于2次。

(4)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每月初村卫生室将上一月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汇总后,上报所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收到汇总后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卫生监督所。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5)及时对本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健康安全。

(6)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7)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8)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协管员的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业务知识、综合水平和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9)强化社区、村级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效果。

(10)坚决完成县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三、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和信息上报审查工作

是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稽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风纪风貌稽查,开展协管巡查、协管文书书写稽查,开展效能和服务调查测评。二是加强信息上报审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手册》严格要求,分类建档、按期巡查、按时上报,确保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生活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管理的监督力度,使区域公共卫生状态不断改善,全面加强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督。

1、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2、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3、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协管。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果断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设立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职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省监督工作计划篇6

为了更好的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落实好卫生监督协管的任务,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的工作计划:

1、及时参加乡镇卫生院召开的会议,并按要求做好记录,按时完成卫生院安排的工作。

2、及时上报本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就餐人数超过100人`,请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并登记记录;就餐人数50人以下的,可直接进行现场指导,发现饭菜加工存在不符合卫生的行为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及时报告区卫生监督所,并登记记录。

⑴ 建立本村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职业病危害,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的卫生档案。

⑵ 定期对本村的饮用水卫生,职业病危害,食品安全,非法行医进行巡视,并与每月25日上报巡视信息。

⑶ 每两个月利用黑板报、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村民尤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相关卫生安全知识。

⑷ 及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人群健康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

⑸ 及时报告发生的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参与突发性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⑹ 按时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月报表和季度报表。

⑺ 年终把所有卫生监督工作的信息装订成册并存档。

⑻ 回顾一年所干的工作,及时完成年终总结。

省监督工作计划篇7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目标任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全区食品质量状况,根据《关于印发市20xx年第一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区20xx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

一、工作任务

20xx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包括市级下达由县区承担的省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区级食品抽检任务,以及各类专项抽检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上级抽检指标。按照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量每千人达到4.1批次,结合20xx年度抽检量考核要求,本行政区域内,市县级食品抽检量达到4.2/批次(加分项)为原则,合理安排抽检任务。

(二)抽检任务分配。抽检任务原则上不少于20xx年抽检量,结合市局抽检工作任务分配意见,全年各类抽检安排任务量不低于1070批次(年度抽检任务量985批次,不足部分由专项抽检补充),并根据省、市局抽检计划安排对品种、项目进行动态调整,抽检区域涵盖全区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具体分配如下:

1.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435批次(详见附件1)。

1)食品流通环节(以城乡结合部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为重点)共155批次;

2)食品消费环节(以本地餐饮食品、中小餐饮单位、小摊贩为重点)共200批次;

3)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小作坊、本地生产企业为重点)80批次。

2.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共550批次(详见附件1)

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数占比不得低于全年抽检任务总量50%,按照省级指定的必捡品种和必捡项目开展抽样检测,同时自检项目不少于2个(详见附件3、4),抽检品种以本地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涵盖农贸市场、便利店、小食杂店等场所。

3.区局专项抽检任务

突发性、节令性、季节性等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由区局相关业务科室另行制定和组织。

二、20xx年区本级食品抽检工作安排

(一)确定承检机构。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或区级各类抽检任务时,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检机构。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原则上均衡分配全年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适当加大生产品种较多的大型生产企业抽检频次。全区食品安全抽样采样工作原则上于11月15日前完成,12月10日前完成检验工作。

(三)抽样对象。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适当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抽检力度。突出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流通环节采样涵盖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食品消费环节采样重点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小餐饮等餐饮服务单位。100%覆盖食品小作坊,尽可能覆盖所有在产生产企业,最大限度涵盖不同业态。

(四)抽样检验。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数据报送。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将抽样及检验信息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区局食药科。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定期对抽检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提交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报告。

(六)核查处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过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报告。

(七)信息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应及时通过区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公布内容应符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

三、工作分工

(一)食药科负责抽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计划制定;负责收集、汇总与抽检相关信息数据和信息公布。

(二)稽查大队负责落实区本级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消费环节(中型及以上社会餐饮和食堂)抽检和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三)各市场监管所负责落实食品消费环节(小型及以下餐饮)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抽检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四)受委托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负责做好食品抽样、检测及检测结果平台数据上传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分工协调。各派出机构、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稽查大队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抽样程序及信息上报时间节点,确保采样及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的监管实效。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派出机构、稽查大队以及承检机构要结合抽检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密切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落实抽样送样、检验、不合格报告传递、异议复检、核查处置(填报)、信息公布等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抽检数据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保障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严格进度管理。各单位要稳步推进安排月度、季度、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统筹落实好各项任务。20xx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样采样计划,20xx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检结果信息汇总并及时上报市局。

(四)强化督导考评。省局已把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纳入年度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过程进行考核。并建立通报机制,必要时通报当地政府部门,以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的各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强化问题导向。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任务部署、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等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要,安排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及本抽检计划动态调整事宜,确保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得到有效监测。

《省监督工作计划7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分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