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土石方量合同8篇

时间:2023-07-08 11:21:36 分类:工作计划

在写合同时我们都要考虑到双方的共同利益,制定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确保个人的思维清晰,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挖土石方量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

挖土石方量合同8篇

挖土石方量合同篇1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南充市嘉陵区总真山观音寺扩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总真山观音寺

(三)工程内容:土方挖运回填。

(四)工程方量:挖方总工程量约4万立方米。

二、工期

开工日期: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乙方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环境影响、道路情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施工检查、政策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群众阻挠施工等一切可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现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调整。合同生效后,乙方积极组织机械进场,在3天内开工。

三、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等级。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实测方量验收(gps方格网数据结算为准)。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一)综合单价:

1、综合单价:8.8元/立方米,本工程采用以挖方工程量为计量基础的综合单价包干,包括土石方开挖、排渣运输、装车费、场地平整、卫生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如有其他地理地质即含有坚石或青石等因素变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此综合单价为甲方指定地点倒土。(如超出指定运输范围、增加工程成本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

(二)工程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1、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对实际施工数量共同测定汇签并盖章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或实际工程量结算。

2、乙方施工进场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组织方案给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3、乙方应认真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应无条件重新施工,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三)工程价款结算

工程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结算工程款。

(四)工程价款拨付办法:银行转账支付或现金。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程开工后,如发现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诺实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在指定弃土点弃土,非经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运,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外运数量10倍的罚款且不少于5000元。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回填范围及标高标志。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如因协调产生的弊端问题导致农民及相关执法部门阻工由甲方负责。)

4、工程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完工并在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3日内进行验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项目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7、双方约定的由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责任

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3、安全施工

①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②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③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护,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员安全由其自行负责,乙方对行人、过往车辆及周围群众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4、对于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公共公用、园林绿化设施,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修复、赔偿。如乙方不及时修复、赔偿的,甲方将按照对方要求给予修复或赔偿,其费用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失,乙方自费负责修理;乙方对于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应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6、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市容市政管理,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由于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8、乙方必须与项目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如乙方没有及时提交材料供应计划申请或因材料堆放不当发生的丢失、损耗、二次搬运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9、涉及到材料运输用工等当地群众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甲方无故中止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总工程量金额的20%赔付给乙方,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二)乙方违约

1、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如乙方在甲方规定期限内重新施工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则已完成项目不予结算,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经甲方催告,乙方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则已完成项目不予结算,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工程:乙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连续停工5日以上,视为终止工程,甲方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计算工程价款,从合格工程价款中扣除5%作为罚款,并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安排具体人员长驻工地负责施工,连续3日不在工地或不为本工程服务的,每日罚款1000元。

八、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采取下面方式逐级解决。

1、调解;

2、依法向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挖土石方量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白沙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基坑回填的土方运输事宜,本着公正、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与义务,促使双方互创条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工程范围:白沙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基坑土方运输 (东侧)

2、工作内容:装车 、运输、卸车

二、参运条件、路段、方式和价格:

1、参运条件:乙方所拥有的汽车必须是有牌有证的运输车,出现任何问题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2、参运路段:乙方运输地段在工地外由乙方统一安排,工地内有甲方安排,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影响甲方工地现场施工。

3、参运方式:乙方汽车运输采用按车计价(每车不得少于20立方米)。乙方车辆所需的任何费用与甲方无关。每车土方到场后由甲方发放小票代表运输工程量。

4、参运价格:乙方汽车载运量20车及以上,单价为130元/车,其包括装车费、卸车费、道路平整费、安全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三、付款方式:

甲方按双方协商好的运输单价和乙方实际运送土方车次数量进行结算。 主楼土方全部回填完毕后10天内结算实际工程量的80%,剩余20%两个月以后甲方支付乙方。

四、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a、甲方负责协调场内汽车运输便道,便于车辆运行。

b、甲方在要运输土方时需提前半天通知乙方运输负责人。

c、甲方及时指定土方运输地点,提供土方的堆放场地。

2、乙方职责

a、乙方所有参运车辆概由乙方车代表负责,并满足甲方的用土需要。 b、乙方参运司机保证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的指挥,不随意倾倒土方,按甲方人员指定位置倾倒,中途不准倒土,否则不发票。

c、乙方参运车辆发生陷车等所有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费用及机械并不给与任何补偿,乙方参运车辆发生的所有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d、乙方驾驶员都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e、乙方车队负责人必须每日下午七点之前到甲方项目部核对该日的工程数量。超过核对期限的工程数量甲方一概不予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f、所有的土方装车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将土方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g、在土方运输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运输规定执行运输任务,在此期间乙方发生的所有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五、合同发生争端,如经双方协商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以书面约定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自签字之时生效,至合同条款内部全部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挖土石方量合同篇3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____市政广场(中心广场)土石方平场工程承包合同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工作内容(土方开挖241758立方米、回填碾压52767立方米、弃土188991立方米、平整场地73310平方米)。

二、工程地点:________市政府对面。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项目部(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土方运输过程中的道路维修、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搞好。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项目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项目部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项目部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挖方综合单价已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内容)。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和新增工程时,经项目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后签定补充协议。弃土地点施工现场南边场外就近弃土、红番弃土场弃土,土方堆积高度按规划设计规定的高度以下。

七、价格:本工程采用以挖方工程量为计量基础的.综合单价包干(挖方综合单价已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回填碾压、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内容)。综合单价人民币6.10元由乙方自负盈亏包干施工。

八、施工现场内的障碍物(含房屋搬迁、水电拆迁)由甲方负责清除,决不影响乙方施工。施工现场红线以外弃土场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的因素由甲方解决。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____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标准,若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期:以40个工作日完成全部承包的工程(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将对承包人处以____元的罚款)。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特殊原因,工期可以顺延,但应由甲方签证。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停工,其停工损失按有关规定计算,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费。

十一、付款方式:乙方按到甲方进场通知即入进场施工。甲方首次预付机械油料费10万元(进场三天内付款),每10天以工程进度付款50%。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双方完成工程结算,在双方完成工程结算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75%的工程款。3个月内甲方付清乙方余款。

十二、结帐方式:乙方以机械油料费和工班工人工资表方式向甲方结算。

十三、保证金:在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交5000元保证金给甲方,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十四、违约责任: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单方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未违约方的一切损失,另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给未违约方。如有争议按国家《劳动法》和《经济合同法》执行。

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工程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挖土石方量合同篇4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例,甲乙双方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方运输工程的建设,本着互利、诚实诚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土石方运输工程合同,规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地点:____市中天集团未来方舟

二、工程内容:土石方运输。

三、工程数量:土石总量为立方米以上,(分期、分阶段的安排施工)。乙方的车辆必须有________年的运输方量。

四、运输工期:________年,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开工日为起始日期。

五、工程造价:甲方落实弃渣场,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税后包干单价:

(1)暂定为保福山倒土场、 公里。单价: 元每立方米。

(2)其他倒土场单价由双方协商决定。

六、结算方式:开工后1天一结(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支付乙方加油费用)于

第二天20:00点以前,按100%结算,甲方可自愿现场加油,车辆所加油款从运输费中扣除,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对乙方推迟结账。油价以签订合同为基准价格,当市场油价格升、降幅度超0.5元时,超出部分甲方负责补偿(当时现在油价 元)。

挖土石方量合同篇5

合同编号:

甲方:xxx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

1.2 工程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48-7号(原重庆通风设备厂)。

1.3 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实地测量,按竣工图计算确定。

第二条 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2.1 工程承包内容

2.2.1 土石方爆破、开挖、装载。

2.3.2 土石方运输、弃碴。

2.4.3 办理所有本工程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手续。

2.2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由乙方按综合单价包干。乙方自行落实弃碴场地,弃碴费用由乙方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2.3 工程施工范围

详见合同附件: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施工图。

第三条 工程工期

3.1 工期:总工期为日历天20天(此工期为包干工期,不因开工后发生的任何原因而延长)。

3.2 开、竣工时间

3.2.1 开工时间:20xx年5月1日(暂定)

3.2.2 竣工时间:20xx年5月20日(暂定)

第四条 甲方、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

4.1 甲方现场代表: 郭xx 联系电话:132xxx1078

4.2 乙方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

乙方保证在20xx年5月20日内工程提交验收,开挖范围符合工程施工图要求,质量标准按《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1-8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及合同附件《永年·高九领地土石方技术要求》执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第六条 工程合同综合包干单价

工程综合包干单价人民币 元/立方米。

第七条 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包括的内容

合同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7.1 乙方实际施工时的土石成份与乙方开工前考察施工现场所获悉的情况不相符时的风险费用。

7.2 乙方实际发生的土石方运输量,以及乙方实际发生的土石方运距超过乙方在开工前自行确定的土石方运距所带来的风险费用。

7.3 乙方为堆放外运土石方发生的所有弃碴场地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一次或多次更换弃碴场地所发生的费用。

7.4 施工实际开挖量超过施工图确定的范围所发生的费用,施工出现垮塌土石方清除和危岩清除等所发生的费用。

7.5 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爆破手续、环保手续、环卫手续、占道手续等所有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相关的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7.6 在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过程中,各个管理部门对本工程的收费和罚款,无论直接针对甲方还是乙方,都由乙方支付。但属于项目开发的费用除外。

7.7 乙方的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施工便道、大型机械进出场及施工水、电搭接和安全保卫等费用。

7.8 施工过程中对场地内地下管网进行安全保护的费用和因施工损坏管网设施发生的赔偿费用。

7.9 施工过程中造成周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损坏的赔偿费用及为保证安全加大施工难度而增加的费用,对周边单位和个人、过往行人造成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赔偿费用,施工人员的伤亡赔偿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处理公众投诉所产生的费用。

7.10 施工中为保证正常施工(包括抢工)所发生的一切施工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等费用。

7.11 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费用。

7.12 由于执行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各项要求(如施工噪音控制、运渣车辆密闭、限制车辆超载、车辆清洗等)而产生的费用。

7.13工程完成后在场地移交给甲方前的场地临时围护、安全守护、场地移交前积水的抽排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7.14 工程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等应包含在工程造价中的所有费用。

7.15 因为市场及政策原因造成的各种价格变化风险。

第八条 对工程竣工资料的要求及竣工日期的认定

8.1 工程竣工资料的提供

乙方在土石方工程完成后,即根据工程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核定单进行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在工程竣工后10天内移交叁套竣工资料给甲方审核、会签。

8.2 竣工资料的审核会签

竣工资料必须下列人员审核会签后生效。

甲方:甲方总工程师、现场代表。

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8.3 竣工日期的认定

竣工资料经甲方审核后,签字认可之日即为工程竣工日期。

第九条 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条件

工程需达到以下条件,甲方才予以验收及办理工程结算,否则不支付工程款,不予验收及办理工程结算。

9.1.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已施工完毕。

9.1.2工程施工所遗留的危石和垮塌土石方已清除、场内积水已抽干。

9.1.3工程竣工资料已整理完毕并经甲方审核、会签。

9.2 工程验收办法

由乙方在上述工作完成后书面通知甲方共同参加验收。

第十条 工程材料

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供应,费用包括在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内。

第十一条 工程资金支付

甲乙双方特别声明,乙方具有足够的资金周转能力,可以保证工程施工期间包括人工工资在内的全部资金供应。

11.1 本工程不付预付款。

11.2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分期。

11.2.1工程按期竣工,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认可、乙方的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等全部撤出现场后,甲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如工程延期竣工(以甲方认可的竣工日期为准), 甲方按延期天数每天3000元处以罚金,罚金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认可、乙方的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等全部撤出现场后,甲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11.2.2主体工程断水后15天内,甲方支付扣除应扣款后的剩余工程款。

第十二条 违约及处罚

12.1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中标后、签订本合同前,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投标时存入的壹万元投标保证金作相应冲抵)。

12.2 以下情况属违约

12.2.1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12.2.2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签订本合同。

12.2.3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12.2.4 工程进行中,乙方终止施工,拒不执行合同。

12.2.5 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擅自分包或转包工程。

12.2.6 工期延误。

12.2.7 质量达不到要求,拒不整改。

12.2.8 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拆除(撤出)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

12.2.9 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及时支付工程款。

12.3 违约处理

12.3.1 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伍天内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自动丧失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2 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伍天内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签订本合同,自动丧失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3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的,自动丧失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4 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撤场,且已完成的土石方工程量不予结算,不付工程款:

12.3.4.1乙方中途停工。

12.3.4.2甲方发现乙方的施工安排明显不能保证工程按期竣工,乙方拒绝按甲方要求采取整改措施。

12.3.5 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至达到要求,未达到质量要求视为未完成;如乙方拒绝返工,甲方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12.3.6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拆除(撤出)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的,甲方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12.3.7甲方不及时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款的,每天以迟付款项金额的0.5‰作为罚金进行计算,在工程结算时连同工程尾款一并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有权要求延长工程工期。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惩罚

以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为准,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确定实际施工的工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每延后竣工一天,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金额为工程包干造价5‰的延误工期罚金,该项罚金不设限额,按乙方实际延误天数计算。

延误工期罚金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安全责任

14.1 甲乙双方确认,在工程综合包干单价中已包括全部施工安全措施费用。保证施工安全所采取的各项措施、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从综合包干单价中开支。

14.2 甲方、乙方双方办理各自人员及财产的保险业务,并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和保险受益。

14.3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人员受伤、相邻建(构)筑物受损、地下管线损坏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

15.1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线连接及临时设施搭建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保证安全。水电由甲方指定接驳点,并确保水电的容量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水、电表的安装费用和给排水、输电、通讯线路的搭设、照看、维护、拆除费用(无论远近)均由乙方承担。承包人用电量按抄表数量加6%用电损耗量计算。施工水电费由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水电损耗由乙方承担。

15.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必须由乙方按税法规定缴纳税金,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15.3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运输易撒漏物质车辆必须保持密闭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防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环境清洁。严禁使用未密闭的车辆运输易撒漏物质。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市政府第164号令对承包商进行责任追究,并扣留其部分工程款,直至停工整改。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勒令退场,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5.4乙方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如发现擅自更换,将终止合同,并且已完工程量不予计量。如乙方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进行调换。

15.5如乙方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能按施工组织施工的要求保质、按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乙方无条件予以调换。

15.6如乙方未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从承包方缴纳的保证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数额用于支付民工工资。

15.7乙方应在不影响施工现场附近居民楼房安全和居民休息的前提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此产生的赔偿及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15.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9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余款付清后自然失效。

15.10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①《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施工图》

②《永年·高九领地土石方技术要求》

③《永年·高九领地地下管网图》

甲方:xxx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科园一路 地址:

2号大西洋国际大厦36楼

二○xx年xx月xx日

挖土石方量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则,为确保土石方运输工程按期顺利完成,特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

3、价格:统一价格__________/车。(按甲方指定装卸点为准)

4、车型:后八轮自卸车不低于200台。

5、承运时间:总工期三年,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合同期顺延。(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6、工程数量:__________万方。

二、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每天结算一次,即每日上午10——12点以前全额支付前一天的运费,凭票结帐,不受节假日限制。

三、甲方责任

1、乙方车辆到达现场后,甲方保证立即安排乙方的车辆进行运输作业,并确保乙方24小时运输。

2、甲方必须做好工程道路上的交警、路政、城管等行政执法部门及相关村民的协调工作,如因超载或未办理渣土通行证的罚款系甲方责任由甲方支付,扣罚单由甲方负责当天处理,如因以上原因导致乙方车辆当天无法运营的,甲方赔付乙方每天每辆壹仟元的费用。

3、甲方负责联系协调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点,费用由乙方自付。

四、乙方责任:

1、认真执行道路交通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安全行车措施,做到文明开车文明运输。

2、认真组织好车辆保证车辆及时进入施工现场和运输效率保证按时完成工期。

3、乙方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第一,如因管理不严,驾车不慎,酒后驾驶造成人员、车辆事故,责任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违章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乙方不能解决,甲方可协助解决,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禁止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行为,如发现,乙方负全部责任,行为严重的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按时和乙方结算运费,如不及时结算,乙方有权停运。如乙方停运超过24小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每辆车每天壹仟元。

2、甲方必须与乙方指定的专人结算运费,不得与其他人结算。

3、乙方保证所运输的物料安全运到指定地点,如若乙方擅自将物料中途抛洒或卸到其他地,由此造成一切损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倒卖物料小票,违者甲方有权要求其双倍赔偿。

六、其它:

1、甲方负责支付乙方车辆每车__________元调车费,一个月后每天__________元,分期扣完。

2、乙方车辆到达运输现场前,向甲方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司机的驾驶证、车辆保险单扫描件,办理路保及相关手续。

3、乙方车辆不得擅自跳槽,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因特殊原因需调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在三天内补充相应的施工车辆,否则甲方罚款乙方每辆车1000元每天。

5、因甲方的原因(不可抗力自然原因除外),如物料运输路况不好,难行驶、装卸车排除、村民或其他人员阻碍等,造成乙方车辆一天内停运4小时以上补偿500元。

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人民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挖土石方量合同篇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

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15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

挖土石方量合同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包 公司在 的隧道土石方运输业务,现将该业务转包。

二、乙方提供运输车辆为甲方在的隧道工程运输土石方。运输方式由甲方安排,运输起止点由甲方指定,但乙方在隧道中的运输距离不得超过三公里,运输时间为每天24小时。

三、乙方应首先满足甲方两个隧道的土石方运输需要,但甲方可以作其它临时安排,乙方不得拒绝。

四、乙方第一个月使用的轮胎由自己提供,以后则由甲方提供,若乙方故意损坏轮胎,则乙方必须承担一半的轮胎费用。

五、乙方的修车时间每个月不得超过三天,若超过三天,则每超过一天按1074元从运输费用中扣除。

六、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运输费用贰万玖仟元整(小写:¥29000.00),且在每月期满后的10天内付清。

七、本合同的期限最短不得低于10个月,最长不得超过甲方的隧道工程完工。

八、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本合同执行,若甲方违约,则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后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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