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营销市场调研报告6篇

时间:2025-01-17 14:25:06 分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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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营销市场调研报告6篇

药品营销市场调研报告篇1

1.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医药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解消费者对选购药品的认知水平和治疗用药情况,我们于20xx年5月-6月在柳州等城市75个个体进行了《药品市场调查》,本次调查通过网上答题和访谈深入了解消费者选购药品的心理。调查结果通过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计算不同选项的百分率,进而分析居民对选购药品心理的认知评价。为企业的研究与策划方案提供了重要的市场依据。

2.正文

2.1调查方法

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发放问卷,发放调查问卷共90份,回收75份,回收率83.3% 。在调查过程中,由于一些被调查人不能完全理解问卷的内容,我们的调查人员只能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向他们解释,若是在网上发放调查问卷,则是通过网络向其解析,再根据其回答选择答案。所以我们的调查是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城镇居民对购药心理的认知水平和治疗用药情况。

2.2调查对象

年龄范围18-45周岁,主要是不同专业的在校大学生,初中毕业生,以及工作的青年、中年人。调查样本中,男性37人,占总人数的49.3%,女性38人,占总人数的50.7%。

2.3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表明,18-45周岁消费者选购药品时,医生指导占86.7%,其次是药店服务人员的介绍58.7%,少部分消费者选购药品还有其他的依据,具体如下:

调查显示,对于药品广告方面,81.3%消费者更关注的是电视宣传,占所有消费者的绝大部分,下面是消费者在各类媒体对药品广告的关注度的关注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广告宣传方面,最能引起消费者购买欲望的是单纯介绍药效的广告,占所有消费者的52.0%,其次是纯解说性质的广告,占46.7%,而普通消费者做的广告占28.0% 。如下表所示,

对于药品广告的真实性,有50.7%的消费者认为药品广告的虚假现象是比较普遍存在的,29.3%的消费者认为药品广告的虚假现象是十分普遍存在的,16.0%的消费者认为虚假现象是一般存在的总体上,就有96%的消费者认为虚假广告是存在的。只有4%的人是说不清是否存在药品广告的虚假现象。

虚假现象又包括广告宣传功效与产品实际功效不服的情况,其中有72.0%的消费者认为,广告宣传功效与实际功效不符的情况经常发生,24.0%的消费者认为是偶尔发生,1.3%的消费者认为很少发生,2.7%的消费者说不清这种情况是否经常发生。如下表所示,

当问及到是否遇到药品广告中虚假广告现象以及是否遇到过药品广告宣传功效与其实际功效不符的情况是时,遇到过,未遇到过各占45.3%和49.3%,剩下的消费者未表明其态度,如下所示:

从本次调查来看,有41.3%的消费者药品知识一般,而44.0%的消费者药品知识比较匮乏,由此可知,所调查的样本中,消费者的药品知识不容乐观,如下所示,

选购药品时,消费者考虑的因素也是我们调查的重点之一,产品的疗效、安全性、以及价格是消费者最关注的因素。如下表所示:

药品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药品安全问题令消费者药品企业和产品的信任度各占如下比例:

对被曝光企业的药品,有50.7%的消费者表示不一定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33.3%的消费者表示不会影响,9.3%的消费者会表示影响,如下所示:

目前市场上出售的药品,消费者更放心购买的是外伤用药和成人感冒药,如下所示:

对于药品安全频频出事,85.3%的消费者认为责任在政府监管部门,84.0%的消费者认为责任在企业自身,74.7%认为是执法部门执法不严,如下所示:

对于药品行业频繁出事,66.7%的消费者认为会影响其对政府监管部门的印象,21.3%的消费者认为不一定影响,只有1.3%的消费者认为不会影响,如下表:

药品企业出现的问题,消费者认为最不能原谅的是拒不承认事实,占84.0%;82.7%的消费者认为最不能忍受的是继续错误并欺骗公众;80.0%的消费者认为,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是坚决不可原谅的;61.3%的消费者认为拒不配合检查是坚决无法原谅的。如下表所示:

如果由药品企业牵头,定期向消费者介绍一些关于选购和使用药品的知识,绝大多数的消费者表示欢迎,只有2.7%的消费者表示不欢迎,如下表所示:

对药品企业的监管,除了政府部门、卫生部门之外,有41.3%的消费者认为媒体和非政府的第三方组织非常应该加入对药企的关注度,44.0%的消费者认为媒体和非政府的第三方组织应该介入加大对此行业的关注度,如下所示:

3.总结

本次调查消费者对选购药品的认知水平和治疗用药情况,为今后的研究策划提供了市场依据。调查显示:

1 我国医药消费者的药品知识比较匮乏,86.7%消费者都依据医生的指导来购药。若是有药品企业牵头,定期向消费者介绍关于选购和使用药品的知识,这会极大的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2 在药品行业的广告,81.3%的消费者关注的是电视,多数消费者认为药品广告及宣传药品功效存在虚假现象,且对明星或名人做的药品广告,74.6%的消费者表示无所谓。

3 药品的购买欲望方面,单纯介绍药效的广告,纯解说性质的广告以及普通消费者做的广告比较能引起人们的接受。

4 消费者选购药品时,最先是考虑药品的疗效及价格,其次关注品牌的知名度,口碑及企业的信誉等。

5 目前消费者最放心购买的药品是外伤用药和成人感冒药,各占58.7%和49.3%。被曝光企业的药品,不一定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

6 药品安全频频出事,消费者认为,责任在于政府监管部门占85.3%,企业自身的责任占84.0%,执法部门执法不严责任占74.7%。

7 若药品企业出现问题,80%消费者坚决不可原谅的行为是拒不承认事实,继续错误并欺骗公众以及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8 对药品企业的监督,除了政府部门、卫生部门之外,80%以上的消费者认为媒体和非政府的第三方组织应该介入加大对药品行业的关注度。

药品营销市场调研报告篇2

农村食品药品市场远而散,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是摆在各职能部门面前的一项十分艰巨紧迫的任务,特别是对我们乡一级市场监管站的一种挑战。农村食品药品市场摊小、点多、线长、面广、分散,远离各级执法机关。前几年在食品药品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上成了空缺。如何在农村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科学消费、健康消费、安全消费、节约消费、文明消费,是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思考和对待的重大问题。当前,在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问题上必须克服以下以下几种不良倾向:

一、克服小而松的现象,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

农村食品药品市场受条件的影响和制约,无论从经营形式、规模上看都比较小,并且从业人员素质都比较低,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山高皇帝远等。针对这一特点,我们不能因其小而放松对他们的监管。因为我乡总人口80%是分布农村,并且农村是一个巨大的消费群体。所以我们基层市场监管站必须把市场监管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力求做到宣传要到位、自律制度要健全、监管措施要落实、巡查要到位,防止和克服小而松的现象。

1、必须要做到宣传到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规的宣传,充分发挥村协管员的职能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各种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群充分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等、切实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2、必须要落实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实行辖区负责制的原则。首先各级必须签订各项安全责任书。各级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加强对村协管员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对工作中不负责的协管员必须严格查处,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尽职履责的责任人报请上级部门进行查处,严格逗硬奖惩,实行在食品药品安全上一级负责一级的监管运行机制,从而增强各级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最终保证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3、必须坚持农村各项制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要求,对食品药品经营户要求落实以下制度:

①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②购销台账制度;

③质量承诺制度;

④索证索票制度;

⑤协议准入制度;

⑥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

⑦食品药品质量自查制度;

⑧不合格食品药品退市制度;

⑨仓库管理制度。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要求经营者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消费者达到合理消费、放心消费。

二、克服因远而疏的现象,坚持把远拉近管的原则。

由于我乡人口众多,且大多数分布在农村,条件造成那些食品药品经营户脱离监管,远离执法机关,并且各项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山高皇帝远的思想根深蒂固。为此我们乡一级监管站必须采取多种渠道来加强管理。

一是选派好农村协管员,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二是经常深入基层,搞好巡查;

三是在各村社重点地段设立投诉点及时掌握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底动向。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和谐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三、克服因散而乱的现象,坚持把散集中管的原则。

农村食品药品市场最大的特点是“散”。基本上都是小户经营,比较分散。首先要建立集中教育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形式进行宣传,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其次,最可能的实行统一规范管理模式。在农村食品药品规范管理上,可以结合当地实际,从业人员文化知识、自身素质等因素,简化程序管理,突出重点规范指标。形成简洁易懂、操作性强的农村食品药品统一规范模式。从纵横向和动态上去最大限度地利用、整合方面的资源加强市场监管,增强农村药品食品市场管理的效能,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安全。

药品营销市场调研报告篇3

药品是广大群众防病、治病、保护健康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用药安全,是我们广大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地域辽阔,使用药品的人口总多,其医疗水平和用药水平偏低,群众医药基础知识缺乏,假劣药品在基层出现的频率高、范围广、流通快,制售手段和形式多变,广大群众很难识别和抵挡假劣药品对他(她)们的危害,单靠省市级药品检验所抽验还不能适应遏制假劣药品蔓延的实际需要,所以,打击假劣药品的大量工作仍在基层,必须依靠广大基层监督检验人员这支有生力量进行工作。

一、药品快速鉴别的目的

目前我国药品监督工作量大,面广又缺乏资金和先进的检验仪器和设备,只有加强基层药品监督检验人员的培训和基层药品检验队伍建设,总结基层工作人员在打击假劣药品的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才能对假劣药品的快速鉴别提供有力的保证,药品快速鉴别的目的是为广大基层药品监督检验人员在简单的设备条件下,在现场检查中,提供发现假劣药品的初筛手段和方法,为查处假劣药品提出初步意见,对可疑药品进行暂控,再进一步做法定检验。这样不仅可以缩短检验周期,节省人力、物力、而且可以防止假劣药品的转移和分流,有效打击不法分子。

二、药品外观鉴别方法的概述及应注意几个问题

药品外观鉴别方法是通过人的感觉器官,运用比较法等基本原理,对药品的包装、包装相关物及药物行状进行鉴别以分析假劣药品为主要目的药品鉴定技术。其特征是快速、简便,是药品快速鉴别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药品外观鉴别方法”所述的“外观”,具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药品包装所涉及的外观,包括包装箱、包装盒、药瓶、标签、说明书等项,其二是指药品本身的外观性。

通过外观检查鉴别方法判别检品是否为假劣药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外观鉴别法最基本的技术依据是比较法,它是建立在真品与假品对照比较的基础上的一种方法,因而药品质量检查人员应了解、熟悉各种药品正规生产厂家的产品外观,遇有怀疑时,应找到真品与之比较,比较,比较正品与检品包装外观与药品样本本身外观的异同,找出疑点。这需要药品质量检查检验人员在工作中积累经验,不断提高鉴别能力。

(二)、要核查药品来源渠道,在检查药品时,要审核检查该种药品的来源单据,并审查辨认发货票据的真伪,加强对相关情况的检查,如通过发票、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检查供货单位与开票单位是否一致,供货渠道是否合法等,以辅助对药品的鉴定。假劣药品的生产、销售渠道与正规产品显然是有区别的。

(三)、核查药品价格,假劣药品的销售价格一般明显低于正品的价格,有的甚至低于生产的成本价。在药品监督检查中,若发现某一药品的销售价格明显低于或背离成本价格应引起注意,及时进行抽验。

(四)、药品造假大体也有其规律,畅销品种、紧俏品种、知名品牌、贵重药品、补肾装阳类、治疗糖尿病类等多为制假对象,而假中掺真,今年亦有发现,制假手段也在不断改变,药品质量监督检查人员遇有可疑情况时,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渠道(如网上查询国家数据库资料),也可以及时与产品标示生产厂商和发出药品检验报告书的有关药品检验所联系,进行核查。

(五)、药品外观鉴别的现场性很强,所以其方法和鉴别环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结合薄层色谱法以及化学反应等开展实验,得出进一步的结论。在反现检品的假劣情节较为确切的情况下,可以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而最后认定其为假劣药品,则应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六)、做为药品质量监督检验人员不应只局限在目前快速检验的方法和经验上,要通过在大量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举一反三,积累丰富药品外观快速鉴别的方法和知识,才能不断提高识别假劣药品的水平,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营销市场调研报告篇4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安民之策。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物质水平不断提高,无论是食品还是药品行业作为一类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关键性行业,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强对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是考验我县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的现实问题。为全面掌握我县食品药品监管情况,进一步做好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对我县食药市场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食品市场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餐饮服务经营企业560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2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近52家。由于政府职能调整,原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划归县工质食药监管部门。

(二)药品市场基本情况

全县药品零售企业17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医疗机构24家。药品市场经过多年来的有效监管,假、劣药品发生率明显下降。

二、存在问题

(一)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校周边小饭桌缺乏监管。学校周边小饭桌多为私人经营行为,大多以家庭为单位在民宅内经营,其食品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监管缺位,给学生饮食安全带来隐患。二是建筑工地食堂监管有待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多为临时性,多则一年,少则半年甚至几个月,食堂经营者办理有效证件的意识淡漠,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即为群发性食物中毒事故,危害严重。三是小摊点、市场内加工点、流动兜售盒饭经营者无部门监管。此类经营行为多为各部门联合监管范围,没有明确的单一监管要求,实际工作中也相应的产生出推诿扯皮现象,给百姓饮食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同时,即使是有许可的餐饮服务单位也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问题和安全隐患。一是采购食品及原料索证不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不及时、不全面,台账记录不完整。二是各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欠佳,落实不彻底,贯彻不到位,有近三分之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三是不能按要求做到每餐食品留样,或者留样不足48小时,甚至无留样记录。四是防蝇、防鼠设施不完善。无纱窗或纱窗损坏后更换不及时,未设防鼠板等防鼠设施。五是餐具消毒保洁措施不规范。存在有消毒设施不利用,餐具不消毒,餐具消毒保洁措施不规范或无封闭式餐具消毒保洁柜现象。六是食品加工环境差。食品加工区清扫不彻底,食品处理区内存放个人用品。七是容器具及水池无功能标识,未按功能区分使用,存在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的风险。

(二)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软件、硬件设施差,给药品的贮存带来安全隐患,尤其无法保障一些有特殊温湿度贮存药品的质量。二是存在不合理用药现象。药物的不合理应用甚至滥用都将危害百姓用药安全。三是药学专业人员缺乏,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差,不能够提供合理的指导用药,甚至给予不切合病情的盲目指导也将带来用药安全隐患。四是技术监管手段严重缺乏,不能通过有效的技术保障杜绝假劣药品的出现,致使不符合规定药品流入市场,危害群众用药安全。五是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给群众带来财产损失和生命健康的危害。六是药品流通环节违规行为仍然比较严重,部分药品经营企业放松质量管理,违规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出租出借柜台,采取非法手段销售药品、擅自扩大经营范围,违规使用医保卡,致使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秩序比较混乱,带来用药安全隐患。

(三)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建设亟待加强。由于餐饮及保化监管队伍没有到位,监管手段相对落后,仍在采用落后的人工方式进行监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严重缺乏,技术支撑力明显不足,严重影响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有效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建设亟待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的投入和支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的人员配备,改善办公条件,配备相应的执法车辆,保障监管需要。要加大监管机构检测装备投入力度,提高检测能力,实现检测常态化。

(二)继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建议组成民间学术团体,采取有偿服务,聘请专家、学者及借助各相关部门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和从药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和药学专业知识的培训,使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同时,要加大对广大群众的普法宣传,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的群防群治网络。

(三)强化责任意识。一是强化政府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分析评估本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找准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强化监管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意识。食品药品安全涉及相关部门,在使用环节管理、广告监管和联合打假行动等方面,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齐抓共管。三是强化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大力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生产组织化、加工集约化程度,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生产使用伪劣产品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全社会公布,促使企业真正成为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四)加大专项整治和综合监管力度。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监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搞好食品药品各个环节的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市场安全整治行动,坚决防控药害事件的发生。

(五)增强执法的权威性。要将专项检查、食品药品抽检、日常监督、食品药品质量管理(使用)规范检查相结合,坚持教育和惩罚相结合,强化执法力度。针对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经常出现的问题,建立不良纪录档案,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检查预案,对查出问题并有惩处依据的,要不折不扣予以惩处;对尚无明确处罚依据的则下达惩戒通知书,责令规范整改;对不服监管、列为重点监管的对象,要增加监管频次。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对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管,形成专业执法队伍监管、有关部门协同监管、社会力量参与监管的齐抓共管格局。

(六)切实加强监管基础建设。一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充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的执法力量。二要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搭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抓紧建立并完善企业监管、应急指挥等监管应用系统,对药品在线监控和动态监管,不断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强化药事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相关的规章制度。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机构的责任意识、依法诚信规范经营意识,切实保证食品药品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要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增强公众科学饮食用药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形成全民参与抵制假劣食品药品的良好氛围。

药品营销市场调研报告篇5

一、基本情况:

1、调查总人数:共回收调研表格113份。

2、应用分类:用于养生11人,药食联用2人,药食交替2人,食疗94人,病后康复1人。

3、有可比性材料数:具有应用保健食品前后对比数据的材料72份。

4、材料来源情况:美罗国际按中华亚健康研究协会的要求,发放统一表格,由消费者填写后直接寄给协会。

5、调研涉及产品:均为美罗国际产品,灵芝菌丝体胶囊、香杞胶囊、松茸胶囊、仙叶胶囊、慧源胶囊、新慧通胶囊、慧清胶囊、玫瑰胶囊、仁美营养胶囊、和中胶囊、红钙d将囊、欣舒宁胶囊、桑菊灵芝茶、多糖蛋……等。

二、调查主要内容与结果:

??、产品应用定位:

1、养生:单独应用食用菌类保健食品,目的是“治未病”即养生、防衰、强生(防感冒等疾病)。

2、药、食联用:在应用明显毒性药物的同时,加用可减轻毒副作用的食用菌食品。如肿瘤化疗时,加用灵芝系列产品。

3、药、食交替:在应用具有依赖性(成瘾)的药物(如药物)时,为减轻依赖性,开始服药时,同时加服于药物相似功效(如镇静、安眠)的食用菌类食品,然后逐步减少药物用量,最后仅用保健食品,完全解脱药物的依赖。

4、病后康复:在病后或手术后,应用保健食品加快体力恢复。

5、食料:对一些长期“药疗”无效的人群,干脆放弃“药疗”,改用“食疗”,用保健食品进行全身调理,让体内慢慢增强抵抗力,从而获得康复。

??、经济对比

对72例保健食品应用前后有药物治疗作对比的人群,进行了经济负担分析,72例在应用保健食品前,曾以药物治疗花去医药费共计208.4352万元,人均花费2.8949万元,但结果均未获得满意效果,临床症状获得暂时缓解的人仅20人,占27%,其余均无效。这72位消费者因药疗效果不佳,停止用药。改为食疗,共花费25.1573万元,人均消费0.3494万元,取得显效的60人,占83.3%,有一定效果的12人,占16.6%。

??、治疗与时间对比:

对上述72位消费者,在药疗和食疗上所耗的时间进行了对比,72位位消费者进行药物治疗所耗的时间总数为6558个月,人均消耗时间为91.08个月(相当于7.59年),停用药疗,改用食疗后,72人用于食疗的总时间是327.89个月,人均消耗为4.55个月。

三、对调研结果的分析:

1、保健食品应用定位的思考:

保健食品应用定位,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定位不当往往会有违反食品管理的有关法规之嫌,但消费者是讲实效的`。因此,这次调查出现了五种应用定位,这是消费者从实际需要出发,灵活处理“食疗”与“药疗”关系的结果,是群众自发的创举。这五种定位,从我国传统“食疗”的观点分析,应该认为是合理的,是符合科学的,对疾病的治疗,随着科学的发展,也开始强调不能单纯的依赖药物,而应该从全方位(包括饮食、环境、工作压力、生活习惯……)来进行综合治疗。因此,五种定位中提到的“药食联用”、“药食交替”都是十分科学的“药、食”结合。癌症的化疗药物公认具有明显的毒副作用,抗结核药亦是公认有毒副作用的药物,而有些保健食品就能够减轻抗癌药物的毒副作用,能够减轻抗结核药对肝脏的损害,实际上“药、食”结合应该是今后医疗技术创新的一个方向。

关于定位中的“食疗”,有人会认为是把保健食品当作药品,是违规、是误导消费者,这实际上是对“食疗”的认识问题。战国时期的名医扁鹊指出“为医者,当洞察病源,知其所犯,以食疗之,食疗不愈,然后命药”可见食疗为治疗之首选,以食治病由来已久。现在科学进步了,却否定了“食”与“治”的关系。把“药”作为治病的首选甚至是“唯一”,但在实际生活中单纯“药治”无效现象是屡见不鲜的。这次调研中采用“食疗”的消费者,都是“药疗”无效后才改用“食疗”的,是消费者处于绝望的情况下,寄希望于“食疗”。《现代医学报》07.3.27题为“望闻问切、把脉中医”一文中,谈及中医是否伪科学时,引用了一位普通群众的一段话“科学不时最高目的,中医是科学还是伪科学并不重要,只要中医中药能够在西医之外,提供另外一种就医的可能性,就没有舍弃中医的理由,西医也不是万能的,那么多一种选择,对病人来说不是更好吗?”对待“食疗”,笔者认为也应该持有这种观点,“药疗”不是万能的,多一种“食疗”对病人来说有什么不好呢?当然这里面有一个“度”,食品和药品绝不能等同,“食疗”是“食疗”,要让消费者明白二者的区别,不要误导消费者。

2、保健食品的经济意义:

从调研材料分析,在“食疗”前,用于药疗的费用是人均2.894万元,开始“食疗”后人均费用为0.349万元,“食疗”费用为“药疗”费用的12.06%。有效率从“药疗”27%上升到83.3%的显效率。(这里的“药疗”有效率低,不是泛指“药疗”,而是由于调研中都是“药疗”效果不好的对象。

医疗费用明显高于“食疗”,其原因除医、药本身因素外,很重要的一条,调研中的人群均属慢性、顽固性疾病,所耗治疗时间长,总费用相应较高,而食疗所耗时间均较短,见效快,费用就较低(实际上保健食品在一定的范围内,其费用不一定低)

3、时间就是金钱:

72位消费者,药料时间,人均所耗时间为7.59年,采用“食疗”后,所耗时间仅4.5个月,是“药疗”的4.9%。这不仅减少了疾病折磨的时间,更重要的是病人提早康复,恢复了工作能力,能为社会、为家庭创造新的财富。这是不可低估的效益。

4、“治未病”尚需努力:

调研材料中,保健食品应用于“养生、防病、美容、抗衰”的有11例,占调研总数的9.7%,其中纯粹是为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的有5例,占4%,他们每年购买保健食品的投入数为4050元,人均每年810元,其中全年食用的有4人,每年仅服3月的1人。最突出的效果是抵抗力增强全年无感冒发生,年龄偏高者还呈现“年轻态”!

每年花不足1000元,能获得全年无病灾,真正实现了“花钱买健康”。

药品营销市场调研报告篇6

恶性肿瘤是当今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命的疾病之一。尽管人类经过了近百年的努力,在恶性肿瘤的预防、诊断和治疗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全世界每年仍有900万新发癌症患者,每年有500万人死于癌症。我国是一个癌症多发性国家,现有260万癌症患者、每年新发病患者180万、死亡人数140万。癌症仍然是给人类带来灾难的头号杀手。开发研究生产疗效好、广谱性强、副作用小的抗癌药物仍然是医学界的重要课题。

我国抗肿瘤药物的研究开发始于上世纪50年代末期,上世纪60年代初期已有部分品种开始生产销售。40多年来,我国抗肿瘤药物生产已由个别品种发展到系列化产品,研发和销售也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近十年来,研发(包括仿制)及市场营销上的成就令人瞩目。

目前,我国抗肿瘤药物生产企业已有近百家(包括中药制剂生产厂家)。其中,原料药厂20多家,制剂厂和中药厂有60多家。迄今为止,我国抗肿瘤药物已发展到七大类160多个品种。世界卫生组织xx年4月公布的22个基本抗肿瘤药物,我国全部都可以生产。我国年产抗肿瘤药物30多吨,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广东、山东、上海等地。但产品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需求。总体说来,抗肿瘤药物市场需求大于供应。

所以,了解患肿瘤病人家庭的抗肿瘤药品的消费情况和大众对抗肿瘤药品的态度,一方面,有助于企业从消费者角度研究细分的抗肿瘤用药情况;另一方面,有助于医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更好地了解目标消费者的需求,并进一步了解抗肿瘤药品的市场竞争情况,从而使企业能“对症下药”,把更多、更好的药品快速销售到消费者手中。

本次调研主要是为了通过对消费者对抗肿瘤药的认识、了解和用药态度调查,来了解抗肿瘤药品市场的竞争状况和消费者对抗肿瘤药的需求喜好及对医药企业的期望。由此使恒瑞医药能很好的把握消费者的心态,掌握抗肿瘤用药市场的发展趋势,从而采取有力的、合理的措施来推广其主打产品——艾恒。

本次调研采取网络调研的方法,在网络上随机发放问卷,然后收集整理,进行资料的分析整理。问卷的设计根据正常的人们对药品的认知过程来排列问题。本次调研主要研究了抗肿瘤药的流通渠道、药品性质和消费者的主要购买依据三方面,这三方面可以从消费者角度反映出目前抗肿瘤药品市场的主要消费情况,如抗肿瘤药品通过哪些渠道流向消费者手中,消费者对肿瘤疾病的认识和用药态度,消费者认可的剂型是哪几种,而其中消费者的主要购药依据将是医药企业最为关注的。下面从具体的调研数据方面逐一分析。

一、从渠道方面分析。对于抗肿瘤用药,绝大多数消费者是到药店和医院购买,两者比例之和达9.2%,其中到药店购买的家庭为58.7%,去医院的为36.5%;而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极少。为什么居民选择到药店的比较多,而到医院的相对较少呢?这其中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医药体制和医疗保障制度造成的二者所占药品销售比重较大,但是由于各处销售药品的价格高低不一,药店的药品价格相对低一些,而抗肿瘤类药品一般都是需要长期服用的,所以到药店的购买比例会较高;而在医院购药的家庭中,很大一部分是有医保可以报销的。所以,现阶段企业要做好药品市场,一定要了解我国目前的医药体制,同时也要关注医疗改革。

另一方面,药品渠道的选择还与抗肿瘤用药的特点有关。抗肿瘤用药大部分为处方药,需要通过医生处方才能购买。因此,患者前几次看病或服药一段时间复查都需要到医院,在诊治后就地购药;但是肿瘤的治疗一般需要长期吃药,在医院得到确诊后,一般病人都会考虑自己去药店购买相同的药。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渠道的选择对医药企业来说很关键,其中要考虑的因素主要为消费者的主观方面和我国的医药制度客观方面。

二、从药品性质分析。调查结果表明,在城市居民家庭购买的各种抗肿瘤用药中,西药占到七成以上,达73.3%,而中药只占26.7%。这表明在治疗肿瘤的药物方面,对于中药的研制开发生产具有很大的空间,因为在药物治疗方面,中药的副作用小是一大优势。对于医药企业来讲,选择做消费者认可的药物种类,可以使企业减少和消费者的沟通障碍,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营销费用。同样,好的药品命名策略、传播策略等也可以为企业减少很多运营成本。所以,详细了解消费者的基本情况,有助于企业进行经营决策。尽管西药市场竞争已经很激烈,但是依然有市场空间,仍然有商业机会。

对于本次调研,尽管从消费者角度调查出消费者比较认可的是西药,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位列后面的中药将来就没有商业机会,不能成为未来的主要药物,因为一切都在变化中。且既然西药竞争已经趋近红海,那么另僻蹊径开发中药的蓝海压力就会小很多。虽然同时会存在很多风险,但是在其他企业涉足尚浅的时候率先造势,有利于企业打造领头企业的品牌形象,能够抢占先机,获取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三、从消费者的购药主要依据分析。调查询问了城市居民家庭在购买各种抗肿瘤用药时所想到的首要根据,结果表明,89.9%的家庭提及是由医生推荐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原因。这是由于抗肿瘤用药多是处方药,患者对肿瘤疾病的认知了解有限,服用什么药品受医生的专业推荐影响很大。另外,10.1%的家庭表示根据过去的使用经验来购买某一抗肿瘤用药。

同时,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种横向角度解读这组数据。在购买的首要原因中,决定并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人员依次是医生、家人和朋友、药店店员,在所有原因占比中,分别是89.9%、8.3%和1.8%。这一方面反映出医生对于抗肿瘤用药的销售是何等重要,药店店员的推荐是多么微不足道,另一方面也说明老百姓医药知识的缺乏,需要企业加强对百姓健康知识的普及。

过去的使用经验也是决定患者购买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它实际反映了医药企业实现产品的一次销售和多次销售问题。很多医药企业只关心重点渠道中的关键因素,如医院的医生,但是很少有企业会关注消费者的消费过程,消费者是如何进行多次购买的。鉴于肿瘤疾病的特殊性质,患者往往要长期服药才能保持较好的身体状态,所以在第一次购买后,医药企业更要关注他们的二次购买以及重复购买问题。企业同时还要关心产品每次销售后的患者使用情况,细致入微的售后服务相对于医药企业实现第一次销售,是一种投入少而销售效果更佳的营销措施。所以,企业不要只关心产品的前期销售,还要提供药品的售后服务。

过去的使用经验是患者对过去该药品疗效的一种肯定,这实际和占比6.9%的药效可靠是很相关的。在决定购买的首要原因中,关于药效有很多不同层次的直接提法,如药效可靠、起效快、副作用小、质量好、有持久功效/长效,如果将其合并则有14.6%的比重,加上一些隐含药效较好的原因,如医生推荐、过去的使用经验等,则可以毫不夸张地讲,药效是消费者在购买抗肿瘤药品时第一考虑的因素,这也是企业在营销中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当然,另一方面,药品的安全性也是影响消费者购药的重要因素之一。医药企业要特别注意自身的形象,调查中显示,如果制药企业发生药品安全问题,则会使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大大降低,从而影响企业形象,并直接打击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再仔细解读数据我们会发现,医药企业是不是知名企业对于消费者购买并不是重要原因,它明显地排在功效、推荐等因素之后。那么,对于医药企业是否要进行企业知名度的推广,在市场推广过程中是否要在公司名和产品名之间权衡一下呢?或者说企业是否要有阶段性的传播重点呢?这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

数据显示,对肿瘤药品,促销的作用不大,这说明这类药品不是快速消费品,也不是保健品,它是真正的以药效为主的一对一的专业产品,同时也说明它不是价格敏感型产品。了解这些药品特性后,企业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营销工作。

《药品营销市场调研报告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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