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安全应急预案6篇

时间:2024-06-21 12:26:53 分类:工作报告

制定应急预案是对社会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人们在遇到某些凶险情况时,肯定要启动应急预案,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6篇,供大家参考。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6篇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篇1

为确保黄州城区供水安全,应对因冻害造成的供水危机,最大限度地减少停水时间,缩小停水范围,降低停水损失,保证城市正常供水,特制订如下防冻抢险供水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冰冻期间城区正常供水,黄冈市自来水公司成立供水防冻抢险指挥部,机构设置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另外根据防冻工作实际情况,指挥部下设四个应急小组,具体设置如下:

第一小组:安全生产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二小组:管网抢修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三小组: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四小组:新闻联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预案启动及具体办法。

在冬季气温过低或冰雪天气极大影响城市正常供水,根据实际情况,由防冻抢险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防冻抢险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建委备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工作。

三、应急准备:

各应急小组根据抢险工作安排,及时就位,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小组:负责两水厂取水、制水、送水的正常运行,并保证能随时启动水厂各项应急预案。

第二小组:迅速成立20人的抢险突击队到营业所集中统一调配,负责城区管网的抢修工作,及时快捷地应对管网突发事故,保证管网正常供水。

第三小组:负责应急预案所需的物资、设备供应及储备,并保证质量和数量;负责应急预案所需的车辆,保证各单位通信畅通;保证公司职工的劳保、防护用品。

第四小组:负责应急预案对外宣传工作,包括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停水对外公告以及用水设备防冻措施和办法的宣传,并负责收集和汇总各应急小组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四、防冻抢险保供水应急处理程序

1、险情发生后,第一知情人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小组报告。

2、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及时到达现场,详细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抢险指挥部报告事故的具体情况。

3、抢险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由各责任小组进行实施。

4、各应急小组应将事故处理情况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并向指挥部提交险情分析报告。

五、应急预案工作要求。

1、公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

2、各应急小组思想要高度警惕,不畏困难,坚守岗位,随时待命,并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

3、各应急小组应无条件执行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4、各应急小组组长和公司调度中心主任在预案实施期间每日下午3时30分向指挥部汇报当天工作情况,重大决定应经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执行,抢险人员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赶到现场。

六、各生产单位密切关注近期天气变化

各单位要作好融雪化冰后的抢修、维护恢复工作,尽早做好人员安排。各项抢修工作中的任何人、任何部门出现问题要追查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将作行政处分。

七、应急终止

应急预案的终止应根据预案实施情况和对供水的影响程度由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市应急办、市建委批准,由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长王汉良宣布终止。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篇2

一、总则

(一)目的和意义。

为应对绥阳镇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凤冈县绥阳镇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地质变化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镇水利站统一指挥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根据突发水源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影响范围和所需动员的资源等因素,分类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人民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二、基本概况

(一)自然地理。

1.地理位置。

绥阳镇位于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北面,距县城约19公里,地势平坦,土地肥沃,交通便捷,凤务公路横穿其境,与湄潭、务川、德江接壤,是凤冈的北大门。全镇总面积15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28万亩,辖六村一居,62个村民组,8578余户,总人口3.57万人。现有远程教育光纤接收站2个,信息站10个,播放点1个。是典型的山区农业镇,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6%,粮、油、烟、畜、桑是传统支柱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1750元。

2.地形地貌。

绥阳镇地处黔北高原东北部,大娄山南坡,属黔北山原中、低山丘陵峡谷地貌类型。最高海拔位于玛瑙村土岩坝,海拔1186.6m,最低点为大石村新场组,海拔686.2m,大部分地区海拔高程在800~1000m,平均海拔高程830.9m,最大高差达500.4m。地貌呈南北起翘并向东倾斜的“马鞍”形,山地崎岖,沟谷纵横,田高水底。全镇以山地为主,山地区面积占82.9%,山间平地区占17.1%。地貌主要有溶蚀地貌及侵蚀地貌两大类,展布于槽谷、谷地周边,侵蚀作用强烈。境内主要河流均属乌江水系,主要有洪渡河、绥阳河、梓柏河、砚台河、和大量小溪沟。境内河流一般坡降大,多险滩急流,无航运之利。

3.河流水系。

绥阳镇境内河流均属乌江流域,由众多支流分别汇集成洪渡河乌江一级支流,其中市级河流1条洪渡河境内河长2.4公里,县级河流3条,绥阳河境内河长32.6公里、洪渡河全长25.3公里和柏梓河全长5公里;小一型水库1座(黄泥塘水库总库容192万m),小二型水库2座(后山水库总库容16万m、双庆水库总库容17.5万m。

4.气象。

绥阳镇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无霜期长;春季天气回暖较早,但不稳定,冷空气活动频繁,常出现低温雨,局部地区有冰雹大风,但成灾不严重;盛夏多伏旱,秋季多绵雨,入冬后气温降低,降雨量减少。根据凤冈县气象站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15.3℃,最热7月平均气温27.5℃,最冷月平均气温6.3℃,实测最高气温39.7℃,实测最低气温-5.5℃,多年平均无霜期279天,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2.2%,多年平均年日照1031小时。多年平均最大风速为12m/s,实测最大瞬时风速14m/s。灌区内降水较丰沛,降雨日数较多,多年平均降雨量1241.8mm,其中最大年降水量1559.6mm(1997年),最小年降水量847.9mm(1990年)。年际变化不大,cv=0.19,cs=2cv。年内分配不均,多年平均汛期(5~10月)降水量941.2mm,占全年75.6%,枯期(11~4月)降水量300.8mm,占全年24.4%。最大一日降雨量178.1mm(1991年7月3日)。

5.水文地质条件。

区内出露岩组主要为碳酸盐岩,分布广泛;其次为碎屑岩,总体上碳酸盐岩与碎屑岩呈相间分布。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地下水主要为岩溶水及基岩裂隙水,松散岩类孔隙水次之。碳酸盐岩分布区富含裂隙溶洞水及溶洞裂隙水,其中裂隙溶洞水多分布在∈1q、∈2-3ls、o1t+h、p1q+m、p3c、t1m等地层,其以上地层分布区岩溶极其发育,一般泉水流量1—20l/s,地下暗河流量多大于20l/s,地下径流模数5~10l/s.km2。碳酸盐岩与碎屑岩相间分布区主要为溶洞裂隙水,一般泉水流量多<10l/s,地下径流模数2~4l/s.km2。碎屑岩集中分布区含基岩裂隙水,泉水流量多<1l/s,地下径流模数多<1l/s.km2。松散岩类空隙水主要赋存于第四系覆盖层中,分布于缓坡台地及地势低洼地带。

地下水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地下水的运动方向受地质构造和地形地貌的控制,沿岩溶管道、岩溶裂隙及断层等运移,就近在沟谷等低洼地势以裂隙泉、断层泉形式集中流出或分散渗出地表补给地表水,区内较大的河流有洪渡河。

(二)农村用水现状。

绥阳镇现有行政村、社区7个,人口4.2万人。农村饮水水源除集镇、永盛社区部分与镇自来水公司管网连接外,其余村各有各的水源,水源主要为地表水,水源基本保障。(三)农村用水风险分析

农村用水的风险主要为水量不足、水质达不到饮用水标准。遇干旱时,农村供水水源部分干枯,导致用水户无饮用水,吃水要到较远的地方去拉,这样会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水源未消毒或被污染等,导致居民由于饮水生病。

三、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一)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分析。

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分人为造成的事件和自然灾害造成的事件。

(二)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分类。

1.我镇主要水源为地表水,部分水源为季节性水源,遇干旱时水源变小,导致部分地区有缺水的现象。地表的污染物直接渗透到井下的可能性不大。

2.蓄水池长期不清理和消毒,可能繁衍各种病菌,造成水质污染。

3.人为的在机井、蓄水池、储水塔、水厂内投毒或投放其他污染物,造成水质污染。

4.管网爆管、外部因素损害事故。

5.水厂停电或水质污染事故。

6.不可抗力事件。

(三)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

1.Ⅰ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2.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3.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镇3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四、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一)分类应急措施。

1.部分地区有缺水:采用备用水源或用车拉水供应。

2.造成水质污染:立即对畜水池进行清洗和消毒,保证水质达到饮水标准。

3.管网爆管、水厂停电、外部因素损害事故时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二)分级应急措施。

1.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市级工作组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镇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领导小组备案。

3.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应立即向乡、镇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乡、镇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乡、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应急组织体系

(一)应急组织组成。

成立绥阳镇农村水源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农村水源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党政办、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派出所、执法分局、卫生院、民政办、村管站、自然资源所、林业站、退役军人管理站、镇供水公司、各村社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二)应急组织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县政府和县水务局及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镇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派出所、水利站、环保站、民政办、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镇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派出所、水利站、环保站、民政办、卫生院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统筹组织协调全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救援,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和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等工作。

水利站:负责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提供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预案及工作方案,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财政所: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经费及时安排下拨;负责经费使用的监管。

民政办: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卫生院: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工作。

村管站:负责做好镇内1000人以上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自然资源所:负责正常和各类预警情况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核、批复工作。

派出所、综合执法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群众维稳工作,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电工组:负责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和永久性供电,确保供电畅通。

镇供水公司:负责集镇、龙凤村、漆坪村公司供水范围内供水保障和农村供水应急取水保障。

各村社:负责各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农村散户供水管护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水资源的`调度和管理。

六、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镇供水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25371001,多渠道获取行政区域内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二)监测信息。

1.旱情信息(镇防汛抗旱办公室)。

2.水污染信息(镇村管站、卫生院)。

3.供水工程信息(镇水利站)。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七、应急响应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村民委员会和镇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村民委员会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镇政府报告。

对应农村供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三级。镇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供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1.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级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市级工作组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镇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乡、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领导小组备案。

3.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应立即向镇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镇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预案运行机制

(一)监测。

1.旱情信息(镇防汛抗旱办公室)。

2.水污染信息(镇村管站、卫生院)。

3.供水工程信息(镇水利站)。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二)预警。

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和发展态势决定,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

Ⅰ级预警(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用红色信号表示。

Ⅱ级预警(严重,突发事件造成0.5至1万人饮水不安全),用橙色信号表示。

Ⅲ级预警(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1至0.5万人饮水不安全),用黄色信号表示。

Ⅳ级预警(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03至0.1万人饮水不安全),用蓝色信号表示。

(三)预案启动。

镇供水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县行政区域内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绥阳镇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三级:

1.全镇应急预案:镇水利站负责编制完成全镇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2.村(社区)级应急预案:村(社区)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镇供水应急办公室备案。

3.各供水单位应急预案:由供水单位负责编制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上级单位备案。

(四)先期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

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

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具体按照《凤冈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五)应急响应。

1.抢险救灾。

当饮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镇政府应采取向受灾村组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受灾居民尽快使用生活用水。

镇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农村人畜饮水供应。

2.医疗救护。

镇卫生院、村管部门要及时对事发地加强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事发地应急机构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队开展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及早恢复供水。

4.宣传动员。

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新闻媒体要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各级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恐慌,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六)应急结束。

1.解除应急响应的条件。

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恢复正常后,该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结束。县应急领导小组协助当地政府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2.解除应急响应的发布程序。

解除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的发布,经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后,由指挥长发布解除命令并在县级新闻媒体上发布。

解除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的发布,经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同意后,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发布解除命令并在县级新闻媒体上发布。

(七)善后处理。

1.调查与评估。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1周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单位和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机构应分别向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处置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2.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支持。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镇人民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镇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事发地农村饮水水质的监测,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方能恢复供水。

3.奖励与责任追究。

镇人民政府对参加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

(一)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镇人民政府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0851-5130001,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3.抢险队伍保障。

镇武装部负责制订重、特大水源突发事件抢险队伍保障预案,以基干民兵为骨干力量组建抢险突击队,作为重、特大水源突发事件抢险的基本保障队伍,统一由武装部调动,积极参加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财力保障。

镇财政所负责及时核拨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确保水源突发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5.抢险物资保障。

镇应急办负责制定物资储备预案,负责水源应急事件抢险物资的储备及供应。

6.医疗和卫生防疫等保障。

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保障预案,负责水源突发事件抢险过程中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护和突发事件后的防疫工作,并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及时采取监控措施。

镇村管站制定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做好化学危险品泄漏等突发事件的现场监测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污染物进行处置,并及时通报环境危害范围。

7.治安保障。

镇派出所、综合执法局制定道路交通及治安保障预案。组织、协调重、特大水源突发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侦察、鉴定工作,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8.供电保障。

镇供电所负责制订供电保障预案,负责水源突发事件抢险现场的供电保障。

9.后勤保障。

镇财政所负责制定后勤保障预案,负责做好饮用水的调拨及紧急抢险时抢险队伍的后勤资金保障。

镇党政办负责根据县气象局提供气象信息做好天气气象服务。

(二)监督管理。

1.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镇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2.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镇人民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3.奖励与责任追究。

各有关部门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篇3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原则

(一)市政府成立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由市城管、水利、财政、公安、卫生、建设、环保、消防、供电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对供水应急事件处理的统一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供水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统一调度、保障重点、计划供应、节约用水,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

(三)应急期供水优先顺序

1、居民生活和党政机关用水;

2、学校、医院用水;

3、重点工程用水;

4、宾馆酒店用水;

5、重要园林、绿地用水;

6、一般工业、建筑业用水;

7、其它用水。

(四)供水重点保障区域

1、城区主要居民生活区;

2、市委、市政府办公区;

3、学校和医院;

(五)在供水应急期间,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抢险的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权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在应急抢险结束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xxx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为保证城市供水,调用农业等其它用水造成损失的,给予适当补偿。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积极参加供水应急抢险救灾的义务。对在应急供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预防和应急准备

(一)水利、城管、财政、公安、卫生、建设、环保、消防、供电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订本单位供水应急预案,报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供水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水应急领导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2、供水应急工作方案;

3、供水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储备和调度;

4、供水应急信息收集、上报制度;供水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培训和演练。

(三)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调和督促供水安全隐患的处理,核定重点单位供水调度方案;

2、根据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发布供水应急公报;

3、编制全市供水应急抢险经费、物资年度计划,并监督管理供水抢险经费、物资的使用;

4、监测、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收集、报告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

5、经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授权,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6、完成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城市供水企业供水应急期间的工作职责

1、建立内部完善的安全供水保障体系,并制定科学有效的供水应急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2、设立企业内部供水应急指挥系统并定期演练应急措施方案;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篇4

一、目的:

金沙湾水厂10kv供电系统采用双回路供电,琅琊线为水厂的主供电源,沙畈线为备供电源。为保证正常供水,减少因停电造成对生产的影响,避免停水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1、指挥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职责

指挥部:

(1)负责全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2)负责应急处理预案的制订和修改。

(3)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演练。

(4)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5)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7)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8)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3、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时,副总指挥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厂长助理:协助总指挥负责,负责应急启动生产、运行和人员调度以及对外调度联系工作。

技术管理: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

供水值班长:负责事故处置运行调度工作。

综合管理: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化验班长:负责把关水质质量。

三、应急启动专业队伍的组成及分工

1、生产调度组:由厂长助理负责(名单见附表)。担负本厂恢复生产、运行和人员调度工作。

2、设备检修组:由技术管理负责(名单见附表)。负责生产设备的抢险工作。

3、水质化验组:由化验班长负责(名单见附表)。负责恢复生产后水质质量控制。

四、停电的不同情况及原因

1、单回路电源停电。

原因:运行中的线路突然停电、水厂高配间开关柜跳闸、运行中变压器发生故障、低压总柜跳闸。

2、双回路电源同时停电

原因:供电部门设备检修、供电线路发生故障。

五、应急程序。

1、当发生停电情况时值班电工首先应查明停电原因并报告值班长。

2、值班长及时向总指挥及公司领导报告停电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3、当发生单回路电源停电。

3.1当运行中的线路停电或高压开关柜跳闸时,值班电工和值班长按照《倒闸操作规程》将停电线路切换到备供电源,恢复生产并做好停电记录。

3.2当运行中变压器发生故障时值班电工和值班长按照操作规程将故障变压器切换到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并做好停电记录。

3.3当低压总柜跳闸时,值班电工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方可重新合闸或切换备用低压总柜,恢复生产并做好停电记录。

3.4抢修小组根据不同情况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尽快恢复设备正常。

4、当发生双回路电源同时停电。

4.1值班长应马上报告总指挥和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并和供电部门取得联系查明停电原因,尽快要求供电部门恢复供电。

4.2值班电工应坚守岗位,密切观察来电指示灯,随时准备恢复供电。

4.3各岗位人员做好本职工作,随时准备恢复正常生产。

4.4机修班组协助供水班组做好工作。

4.5化验班组加强水质监测并报告总指挥。

六、日常预防措施。

1、按规定对电器设备进行巡查、检修,特别是对ups电源进行检查,使其在停电时能投入正常运行。

2、科学配置防护用具和抢修用具,并定期对电气类作业工具进行试验,检查。

3、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加强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

七、联系电话

1、公司总经理:xxxxxxxxxxxx

2、公司副总经理:xxxxxxxxxxxx

3、公司生产设备处:xxxxxxxxxxxx

4、公司调度中心:xxxxxxxxxxxx

5、公司服务热线:xxxxxxxxxxxx

6、金华市电业局调度室:xxxxxxxxxxxx

7、琅琊供电所:xxxxxxxxxxxx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篇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乡各村(社区)季节性缺水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全乡季节性缺水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柳池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应、有效解决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各村(社区)

因发生季节性缺水或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一定范围或一段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大坪乡季节性缺水供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乡相关村季节性缺水供水的应急工作。

组长:刘海军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乡安办,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联系相关季节性缺水供水保障工作。

(二)职责分工

1、乡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及时了解掌握各村季节性缺水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工作。

(2)审定全乡各村季节性缺水应急工作预案。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大坪自来水厂、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乡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起草全乡农村季节性缺水应急预案。

(2)负责全乡农村季节性缺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应急加固、恢复重建或准备蓄水设备工作。

三、季节性缺水供水事件分类

(一)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二)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三)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应急预案体系

季节性缺水供水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二级

(一)全乡应急预案:乡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和湖泊局备案。

(二)村级应急预案:村民委员会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乡政府备案。

五、预防和预警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六、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1)乡供水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各村要在乡政府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缺水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乡级应急预案启动,各村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应急响应

当发生季节性缺水时,要启动相应预案。

(1)乡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乡供水应急领导机构派出工作组,指导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乡直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时配合做好应急供水工作。

(三)应急处理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发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购买蓄水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应急处置

(一)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节性缺水。

1、启用备用水源(东冲水库、横岭水库);

2、通知村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控制好调蓄设施,方便用户有序储水。

4、利用启闭管网中阀门等手段,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资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乡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

八、应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要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季节性缺水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各村(社区)要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三)物资保障大坪自来水厂和乡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供水应急需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四)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派出所要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九、应急结束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乡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统筹做好新建或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满足或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十、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篇6

汝城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现状

1.5 适用范围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3 组织体系图

3.预警级别

3.1 一级预警

3.2 二级预警

3.3 三级预警

3.4 四级预警

3.5 各级预警响应

4.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4.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4.3 现场的保护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报告内容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自救措施

6.应急抢险和救援

6.1 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6.2 供水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 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2 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7.3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4 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5 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8.应急处理与反馈

8.1 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2 奖励与责任

9.附则

9.1 预案解释部门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预案实施或生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汝城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保障县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我县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县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1.2.2 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我县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纳入本县公共安全检查保障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在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中,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1.2.3 依靠科学,处置快捷

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过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进科学技术、设备、手段,快捷高效妥善处置。

1.3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1.4 现状

本县供水企业此前已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该应急预案主要以本县供水企业为主体,没有纳入本县公共安全防范体系的总体规划中,物质和资金的保障程度不够。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5.1 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1.5.2 取水、拦河堤坝、取水管涵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1.5.3 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1.5.4 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水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1.5.5 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及区域供水;

1.5.6 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1.5.7 传染性区域疾病;

1.5.8 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1.5.9 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1.5.10 干旱季节,取水水源严重缺乏。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1.1 成立汝城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城建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建设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供水部门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1.2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由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3 县供水企业建立常设供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2.1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对事件现场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扩大。

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3)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县政府,纳入县政府统一指挥和处置。

(4)督促加强水质检查检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检测项目的协作单位或支援单位。

(5)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6)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供水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2.2.2 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接处警工作,应急处理办公室在联动处警时具有以下权限:直接处置权、联合行动指挥权、临时指定管辖权。

(2)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供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接报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4)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拟出初稿报领导审批后上报。

(5)组织召开事件现场会议。

2.2.3 供水企业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县供水突发事件的具体抢修工作;制定各项供水安全检查事故应急实施方案和各项技术保障措施;做好相应的各项物质储备重要设施、设定建立后备措施;加强备用水厂的建设和保护;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2.4 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建设局:承担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起草、修改供水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检测、接受供水事故报警、预警信息,做好供水事故发展动态后续报告,协调供水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开展供水事故调查工作。

卫生局:迅速组织和指挥医疗救援队伍展开城市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工作,及时向供水事故医疗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质,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

安监局:协调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供水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公安局:(含消防大队)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现场,参与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对供水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停水后的紧急供水工作。

广电局:做好供水事故信息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电信公司:保障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供电公司:负责保障供水事故应急供电畅通。

文塔社区:指导、协调做好供水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2.3 组织体系图

县政府 县供水应急指挥部

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公安??

新闻媒体通讯部门供水部门供电部门社区组织

3.预警级别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分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

3.1 一级预警

3.1.1 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8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1.2 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1.3 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严重异臭、异味或毒理学、放射性、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成人员病亡。

3.2 二级预警

3.2.1 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5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2.2 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2.3 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异臭、异味或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

3.3 三级预警

3.3.1 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3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3.2 液氯钢瓶发生中度泄漏,造成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3.3 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厂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

3.4 四级预警

3.4.1 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2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4.2 加氯设施发生轻微泄漏。

3.4.3 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设施或管线设施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

3.5 各级预警响应

3.5.1 一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2 二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3 三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4 四级预警:由供水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现场亲自指挥。

4.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应急指挥或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2小时内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处理办公室按指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4.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必须做到:

4.2.1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

4.2.2 严格保护事件现场。

4.2.3 迅速派人赶赴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2.4 服从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3 现场的保护

4.3.1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内容

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写出事件快报,分别报送县政府及当地安监、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检察、总工会。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4.1 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4.4.2 事件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4.4.3 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

4.4.4 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4.5 事件的简要经过。

4.4.6 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4.7 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4.4.8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4.9 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1.1 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立即调度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5.1.2 现场指挥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5.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应急自救措施

5.2.1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事件单位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5.2.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6.应急抢险和救援

6.1 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地供水企业的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1.1 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县政府。

6.1.2 应急处理办公室指令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待命,保持联络通畅,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具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6.1.3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1.4 水质检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属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当地环保、防疫部门。

6.1.5 源水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能用水源进行供水外,报请县政府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6.1.6 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6.1.7 事件单位须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6.1.8 事件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职工的善后工作。

6.2 供水企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6.2.1 调度中心(室)

(1)调度中心(室)为供水企业应急联动的指挥调度和信息枢纽,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警后,应立即核查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事件性质并做出初步判断,迅速指令事件单位先期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2)指令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各项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

(3)按领导小组指令报请县应急指挥部启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迅速调集人员、车辆、机具、设备、物资到达指令区位。

(4)统一衔接外部协调、支援单位、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5)随时掌握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2.2 生产技术部门

(1)接到调度中心(室)的报告后,负责并组织机电维修,设备操作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发生水厂净水构筑物倒塌时组织抢修,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他处理意见。

(4)组织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6.2.3 水质检测部门

(1)指导并加强水厂相关部门和人员观察、检测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配合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

(3)负责对配电系统、消毒系统、化验检测有毒药剂等危险源的监控。

(4)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程度。

(5)物资供应部门

负责组织、运输、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 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1.1 各水厂对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7.1.2 明确各水厂的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关,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安全防范检查,及时抓整改。

7.1.3 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由事发单位停止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由安全鉴定检测队伍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源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7.2 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7.2.1 水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厂调度室报警,现时迅速果断地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并接应救援力量。

7.2.2 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按“紧急回厂有关人员名册”通知指挥人员、救援人员到岗(夜间或双休日由厂值班人员暂时担负指挥工作)立即启动本单位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公司、上级有关部门、地区街道报警。

7.2.3 现场指挥人员应迅速就位,按各自职责,分头现场指挥,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络。

7.2.4 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泄漏部位及原因,凡能经应急压罩处理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应开启中和设施、隔离水帘,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泄漏或抢险的具体措施。如果支管泄漏,应立即关闭相应数氯瓶和针阀或钢球阀,并开启中和设施。

7.2.5 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备好交通运输工具。保卫治安人员应配合做好警戒、疏散工作。

7.2.6 抢修人员根据指挥中心下达的抢救指令迅速进行抢修,控制事故扩大。

7.2.7 经紧急处置无法控制出现大面积泄漏时,由现场救援人员迅速报119特警大队,请求支援。

7.2.8 医疗人员与消防人员配合,立即救护伤员和中毒人员,并对其他人员采用简单的防护措施。

7.2.9 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7.3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3.1 维修110接到抢修电话后,立即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7.3.2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告后立即通知公司调度室,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

7.3.3 由维修人员关闭距爆管点两端近点阀门,并进行抢修。

7.3.4 由应急领导小组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3.5 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3.6 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7.4 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4.1 迅速报110

7.4.2 由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泵房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7.4.3 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安全鉴定检测队伍对泵房设施或管道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安全性鉴定,并提出修复、加固或拆除重建的处置意见。

7.5 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7.5.1 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修人员抽干泵房的积水。

7.5.2 由物资供应部门迅速调集阀门、电机到位。

7.5.3 由抢修人员更换电机、阀门。

7.5.4 由公司政工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5.5 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5.6 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8.应急处理与反馈

8.1 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1.1 处置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启动后,供水企业内部实行董事长负责制,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8.1.2 应急处理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当纳入县政府的工作预案,服从县政府统一指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支援、协助单位做好处置工作。

8.2 奖励与责任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件单位和供水企业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8.2.1 对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道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2.2 对在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时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 则

9.1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具体由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9.3 预案实施或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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