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第七章读后感6篇

时间:2023-03-29 11:07:20 分类:读后感

在对名著中的人物有了一定了解后,才能将读后感写的有意义,写读后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写明自己的感受,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赢》第七章读后感6篇,供大家参考。

《赢》第七章读后感6篇

《赢》第七章读后感篇1

“白龙马,蹄朝西,驮着唐三藏跟着仨徙弟,西天取经上大路,一起就是几万里……”提及《西游记》,脑海里定会浮现出唐僧和那仨活宝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

其中,猪中代表人物——八戒憨态可掬,生就十分讨喜。但细观全书,八戒也有不少缺点。

最初,猪八戒因调戏嫦娥仙子被贬下凡,受观世音菩萨点化“向善”,留在高老庄等待唐僧师徒一同西天取经。结果他色性不改,在高老庄拐走高太公的女儿,在人间享福享乐。取经途中,他又因好色、贪吃的劣性添了不少事端,经常是脏活累活躲着走,碰到美女美食就不走。而当真碰到妖怪、遇到危险时,他又有勇无谋,往往都是悟空挺身而出。故然八戒有诸多缺点,仍深得唐僧信赖,甚至于偏爱于他,原因有三。

其一,相比悟空的雷公脸,悟净的包公面,猪八戒长相憨态可掬,多数人觉得他肥头大耳,活脱脱一憨猪,更具亲和力。而且,八戒懂得看场合,很会调节气氛,总是对别人和和气气,不像悟空、悟净那般动不动摆出拒人千里的架势。

其二,虽然八戒有一身蛮力,还时常出糗,但是,相比悟空的精明,悟净的呆板,八戒却没有很多的棱角,懂得溜须拍马,每天的理想目标就是想着师徒四人吃饱穿暖,是小团体中混得最好的人。

其三。八戒看似笨笨的,整人上却极富心机。因为贪恋白骨精的美色,所以在大师兄打死白骨精后,为了掩饰自己好色,诬陷大师兄心狠手辣,谗害无辜平民百姓。唐僧向来心软,且一直以慈悲为怀,不忍百姓受苦,竟信以为真,撵走悟空,以致差点酿成大祸。足以见得,猪八戒是抓住了唐僧的弱点,加以利用,取得了信赖,才使计谋得逞。

明朝第一奸臣严嵩看上去面慈目善,实则极为奸诈。为了早日飞黄腾达,曾撰写《庆云赋》和《大礼告成讼》两篇“马屁词”,并支持皇帝学习道术,以此讨好嘉靖。最终除去忠臣,成为首辅。

然而,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猪八戒再富有心机,一旦真碰上妖怪,他便难当大任,还得去求助被赶走的.师兄来救场。严嵩也是如此。他没有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执掌大权期间,举国上下腐败成风,因而被徐阶取而代之。徐阶情商极高,懂得见机行事,他与严嵩共事十余年皆小心翼翼不出差错,并且他有自己明确的理想目标:匡扶社稷,救济百姓。所以,当他推翻了严嵩,成为首辅,辛勤执政,明朝开始恢复繁荣生机……

古时,已有不少圣贤早已理解了圆通的道理。道家讲“内方外圆”,墨家曰“持经达变”,儒家云“外化内不化”。其实就是坚持自己内心不变,追求对外的多变圆通。可见,古圣先贤们对待为人处世的态度,早已达到了空前的一致。

左右逢源,能取得一时之成就,却无法取得最终的成功。最后的胜利,是属于那些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的人。也许他们有许多缺点和不足,但他们有自己的做人原则,有自己的道德底线。所以,不要认为耍点小聪明就能混日子,只有凭真正实力才能敲开成功的大门。

《赢》第七章读后感篇2

今天中午我吃完饭,舒舒服服的坐在沙发上,拿起了这个学期的必读书目《第七条猎狗》认真的看了起来。

我已经看到暮色那篇了。里面第一小节讲的是,埃蒂斯红豺行进在风雪弥漫的尕玛尔草原上,整个群体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吃吃到一顿饱饭了,因为现在是寒冷的冬季,就在昨天晚上小豺朗朗被冻死了,小豺,被丢弃在宿营地旁的一条暗沟里。早上,它们的首领索坨来到暗沟旁散步发现暗沟里的朗朗只剩下一副白骨了,连眼珠和尾巴都被啃食的干干净净。白花花的尸骨旁的雪地里留着一片凌乱的豺的足迹,索坨差点儿没气晕过去,索坨很快就知道这是谁干的了,他也知道大事不好啦,必须马上找到食物,不然群体就会自相残杀。

第二小节主要讲的是,埃蒂斯红豺路过猛犸崖,突然发现了这个野猪窝,但因为入口狭窄,只能容得下一条豺进出,但是一条豺的力量远远打不倒一头野母猪,豺王索坨心想或许可以用豺的智慧,将那头负隅顽抗的野母猪引诱出洞,比如豺群,假装着失去耐心,放弃了这场狩猎。在母猪的视线内撤出猛犸崖。然后远远的绕个大圈子,悄悄埋伏在被封的雪莲洞右侧。左侧等待母猪也木,野猪出洞觅食的时候趁机下手,可是最后也没能把野猪引出来。

第三小节,主要讲的是豺群实在等不及了就要就要让苦豺上场了,豺王的眼光在柴群中扫射一圈,最后必定落在年纪最大,相貌最憔悴,唇须以焦黄犬牙已开始松动脱落的老豺身上。

第四小节也是最感人的一部分主要讲的是,豺王的目光在豺群中扫射了一番。把目光落在蹲在树下老豺身上,他的名字叫霞土是索坨的亲娘,就算索坨的心肠比花岗石还硬,比孔雀胆还毒也不忍心让自己的豺娘去做苦豺啊,可不管所坨怎么帮母亲逃脱最后还是当了苦豺,索坨的内心很矛盾,心想娘为我付出了那么多,而今天,却被自己的亲生儿子选上了苦豺,我真是一个不孝的儿子啊!索坨又想,这一次就让我来替娘当一回替死鬼吧,所托下定决心跳下了石头,向野猪洞冲去,突然被豺娘顶了出去,豺娘自己向野猪洞冲去,只听一声撕心裂肺的野猪叫,才豺娘慢慢的把野猪抓了出来,豺娘的头上身上都被野猪用獠牙拱地的血肉模糊了,而野猪的脸上也模糊不清,右眼珠也被抠瞎了,野猪拼命的要咬豺娘的喉管,豺娘把喉管贡献给了野猪。但同时也把野猪的左眼球给的挖了出来,豺娘死了,野猪也疼的晕倒了。

读完这几个小节,我为豺艰苦的生活感到同情,为豺群的无情感到生气,也为豺娘的死感到伤心,更为母爱的伟大感到震撼。

想想现在的我,在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关怀下,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有爸爸妈妈的父爱母爱的呵护,我真的是很幸福啊!

《赢》第七章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完《第七条猎狗》,为赤利的忠心感到佩服,同时又为它救主人而受重伤感到伤心…...

故事是这样的:芭蕉寨的老猎人召盘巴曾先后养过七条猎狗,前六条相继而亡,只有第七条猎狗赤利活了下来,并成为召盘巴的好帮手。在一次狩猎中,召盘巴误会了赤利,回家后打算杀死赤利,但召盘巴的孙女艾苏苏却救了赤利,从此,赤利变成了一条野狗,并成为一群豺狗的头领。豺狗的头领。一次,召盘巴被赤利所带领的豺狗袭击,赤利救了他的旧主人,但身负重伤,召盘巴,流着眼泪把赤利抱回了家。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深地为赤利对主人的忠心感到敬佩,它能在主人误会它的情况下拯救主人,这就足以显示出他对主人的忠心。但要是换了别的狗,它肯定不会因为主人曾经要杀自己为理由,而去帮助豺狗一起捕猎。它肯定不会管自己以前和主人的深仇大恨,肯定会勇猛的跳上前去,帮主人驱赶这群豺狗。毕竟主人对它有养育之恩啊!他肯定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主人被豺狗咬死。赤利就是这样的一条狗,它在主人误会时理解主人的心情,在主人遇到危险时及时上前帮助,是名副其实的忠心。

?第七条猎狗》让我明白了每条狗对主人都是忠祯不渝的,因为世上没有叛逆的狗。

《赢》第七章读后感篇4

在寒假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第七条猎狗》,这本书使我启发很大,深受感动。

作者沈石溪在西双版纳听说村民在那里发现了狈,于是作者与村民们一齐去山里寻找狈。

最后有一天夜晚,他们发现了狈。狈是与狼在一齐的,狈的前爪搭在狼的背上,靠后面的两条腿走路。村民们看到这场景,立刻放出了十几条猎狗,猎狗们围成两个圈子,对狼和狈进行了疯狂的撕咬。狼几次都想冲出去救狈,但又被无情的猎狗们拖了回去。最终,狼与狈都死了,农民上前一看,吓了一大跳,他们发现,狈原先怀孕了,狼几次冲出去救狈,就是想救自我生病的老婆和还没有出世的宝宝!村民们愣住了,他们觉得自我是不是太残忍了!应对这样这样的情景,村民们自责了……

虽然人们经常用“狼狈为奸”形容两个人很坏到极致,但是,动物之间也有感情啊,这种感情甚至比我们人类的感情还要真实,还要深厚。这种感情是无法用字语来形容的,是爱的力量,能够让狼为了狈去死,是爱的力量,能够让狼不顾自我的生命危险去救狈。有一种神秘的东西,人类拥有,动物也拥有,那就是爱!爱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把爱传递给每一个人。珍惜爱你的人,同样珍惜你爱的人,学会爱,爱伴我们成长!

《赢》第七章读后感篇5

这个暑假我看了好多引人入胜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第七条猎狗》啦!这本书里写了许多催人泪下的动物故事,都是令人百看不厌的故事。

?逼上梁山的豺》就是其中一个:作者收养了一只失去母豺庇护,四处流浪的小豺,取名汪汪,想将他训练改造成一条猎狗,虽然汪汪有了狗的性格,但他毕竟是一只豺,那条大尾巴异常令人厌恶。不单是大人还是小孩,就连狗群也欺负它。聪明的汪汪感觉到了人们对他的排挤,便找准了一个时机,将尾巴毫不犹豫的伸进了铡刀……因为他以为是自我的大尾巴让人厌恶,除掉了这条大尾巴就会变成真正的狗,,而人们却不给他机会,把他逼上了绝路,他只好干起了老本行,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豺,而它还是记得作者对他的好,所以没有伤害他的家畜……

看完这则故事,我感受至深:作者就是用动物来代替人。汪汪想变成一条真正的狗,所以铡断了自我的尾巴,可人们却依然排挤他,不给他机会,逼它做回了一只偷鸡摸狗的豺;现实中,有很多人一旦犯了错,尽管想要重新开始,做一个好人,但人们却看不起他,让他绝望,以至使他又干起了老本行。如果人们能多一份宽容,给犯错者一个机会,他们的人生旅途也会有光明,有灿烂。

经过这本书,我学到了:有时候,我们就要学动物,让动物来做我们的教师让它们教我们如何关爱他人,如何摒弃偏见……它们就是最好的教师。

这本书可真好看呀!它让我感受至深,受益匪浅,你是不是异常想一睹为快?还不赶快行动?

《赢》第七章读后感篇6

本书描述了三个人的奇幻探险,作者凡尔纳以自我独特的写作方式,向大家介绍了千姿百态、无奇不有的海底,和其妙的海底生物,能让读者隐隐约约的感觉到自我仿佛置身于清澈透明的的海底世界之中,观看着五彩斑斓的鱼类。让我们能够陶醉其中……

这本书着重描述了一向平静的大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些列骇人听闻的怪事儿——一只巨大的“独角鲸”常常出没其间,兴风作浪。

原先,这是一艘巨大的核潜艇——“鹦鹉螺”号。船长尼摩为人不让自我的秘密泄露出去,便把他们软禁在了核潜艇之中。从这以后,他们便失去了自由,与“鹦鹉螺号一齐展开了海底两万里的神奇历险。其间,他们看到到了海底的千变万化,比如:海中之湖、红海……这使他们惊奇不已,叹为观止。他们还在小岛遭到了土着人恶劣的袭击,但最终还是虚惊一场,参加海底葬礼也是十分趣味的,海底狩猎,这就更刺激了,随后,它们又划破了大西洋的海浪。向渺无人烟、无人能及的南极挺进,最终,他们以非凡的本事战胜了层层的冰山,成功抵达了南极点成为了第一个登上南极的英雄,光荣是属于他们尼摩船长的。最终,他们还大战了一次章鱼,将章鱼们打得落花流水,最终,章鱼们无奈的仓皇而逃了。他们不仅仅大开了眼界,饱了饱自我的口福,同时,它们也进行了许多新的探索,有了很多新奇的发现。

这本书也同时教会了许多人生的道理,它告诉我们,要像仆人康塞尔那样,别人给你酬报,那么你同样也要付出你那一份应有的职责,当他和主人同样遇到了呼吸困难的问题时,他立即果断地将最终一丝空气让给主人,自我却在黄泉路上徘徊……也同样要像尼摩船长学习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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