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读后感1000字通用6篇

时间:2023-11-27 18:03:29 分类:读后感

写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思考与书中的故事融为一体,创造出独特的阅读体验,读后感也是一种启发,我们可以从作品中汲取智慧和灵感,下面是尚华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的读后感1000字通用6篇,感谢您的参阅。

的读后感1000字通用6篇

的读后感1000字篇1

?三国演义》在中国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我却和它之间却有一段从陌生、排斥到熟悉、手不释卷的经历。

记得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给我买了一本青少版的《三国演义》。里面全是字儿,一张插图也没有;故事却非常复杂,光是人名就有一大串。我随手翻了翻,觉得一点意思也没有,便束之高阁了。

直到我长大一点儿,有一天跟着妈妈去凤凰书城看书,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一个个蓝色的锦盒,好像装着什么宝贝似的。是什么呢?我好奇地走过去,只见锦盒上印着四个大字——“三国演义”。我本想掉头就走,却又忍不住抚摸那光滑的盒面,于是轻轻打开了一个盒盖,只见一本本巴掌大的连环画整整齐齐地码在里面。我随手拿起第一本《桃园结义》,仔细翻看起来。那些人物画得栩栩如生,每个人的身材、容貌、衣着、武器都不一样,个性非常鲜明,一看就知道画的是谁。每一幅画都细致入微,连人的肌肉纹理、盔甲上的鳞片、武器上的花纹都刻画得十分清楚。再往后翻翻,故事浅显易懂,感觉就像说书先生在讲评书一样,一扫我对《三国演义》的固有印象。故事的每一言、每一语都和画中人物的神情、动作相匹配,把故事的情节和人物的内心变化展现得淋漓尽致。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坐在地上细细翻看,生怕错过了一个标点、一个字符、一幅插画。

我央求妈妈买下来,可妈妈没带够钱,我只好失望地回到家。可这书已经在我心中埋下了一颗小种子,对它的喜爱有如野草不停蔓延。妈妈在网上找了半天,网上都一直缺货,让我十分遗憾。

在我十岁生日会那天,好朋友送了我一堆礼物,其中有个包裹特别沉。我迫不及待地打开,惊喜地发现了那熟悉的身影。没错,那就是我期待已久的函装蓝色本《三国演义》!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简直是爱不释手,上厕所也带着,吃饭也看着,家里到处都是小蓝本儿。你现在要是问我三国的典故,我可是如数家珍,倒背如流。妈妈又给我买了原著版的《三国演义》,奇怪,我居然也能看懂许多了,那些文白参半的句式似乎也并不那么面目可憎了,我甚至慢慢感受到作者飞扬的文采和精巧的构思呢。我也对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经常抛出诸如“为什么曹操军事实力那么强大却没有完成统一大业”之类的问题,让爸爸妈妈刮目相看;我也慢慢形成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经常拿来跟爸爸妈妈和同学们一起讨论呢。

看,这就是我与《三国演义》结缘的故事。这一本好书引领我从故事走进了历史,又从历史比照到现实。大家也可以像我一样,试着去打破自己的陈见,由表及里,从浅入深,好好领略中国古典文学之美。

的读后感1000字篇2

这个寒假,我最爱看的书是《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出生在法国南部的一户农民家庭,虽然家境贫寒,他仍然抓紧一切时间自学。后来,他获得了教师职位,在课堂教学之余,他阅读了一本昆虫学著作,从此萌生了要毕生研究昆虫的伟大志向。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穿着农民的粗呢子外套,吃着粗茶淡饭,不知疲倦地从事独具特色的昆虫学研究,终于撰写出10本科学巨著-《昆虫记》。

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可多啦!首先,它不像其它的科学书,文字特别多,读起来很枯燥,读着读着就没兴趣了,而这本书有图有文字,当我阅读的时候,就仿佛走进了昆虫的世界里,我甚至觉得触摸到了它们的身体,闻到了它们的气味,成了它们中的一份子。每次拿起一本《昆虫记》,我总是如饥似渴地往下读,。这也是我为什么我最爱看的书是《昆虫记》的原因。其次,读完《昆虫记》,我对昆虫们的生活习惯就有了很多的了解,我知道了夏日音乐家蝉是用一个抽水机般的长嘴来吸收树汁的,我还知道了生活在地下的毒王狼蛛是怎样捕捉猎物的,当然,我还了解到神秘的隐士蝎子会用尾巴上的毒液来捕捉食物。

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第六册《蔬菜大食客-菜粉蝶》。菜粉蝶能以惊人的速度吃掉卷心菜,还会以惊人的速度成长,它一次能产下200粒左右的卵,但是只能有三四只卵变成菜粉蝶。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这是因为它的天敌赤眼卵寄生蜂,小茧蜂和黄金蜂的存在。如果没有天敌,那么菜粉蝶的数量就会不停地增加,整个世界就会变成菜粉蝶的天地了。法布尔的《昆虫记》,展现给我们的是一个神奇的昆虫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生活着各种各样的昆虫,它们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它们都是一些可爱的小生命,我们都应该爱护它们,让它们自由自在地生活。法布尔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花了三十年的时间来研究昆虫,从来都不把昆虫开膛破肚,而是充满爱心地在田间研究。他对昆虫们的热爱才让他写成了这么有名的著作。

?昆虫记》不仅仅浸淫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如果没有那样的精神,就没有《昆虫记》,人类的精神之树上将少掉一颗智慧之果。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毕生之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著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法布尔的心中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和对自然万物的赞美之情,他以人性观照虫性,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着人文关怀;并以虫性反观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在其朴素的笔下,一部严肃的学术著作如优美的散文,人们不仅能从中获得知识和思想,阅读本身就是一次独特的审美程。

的读后感1000字篇3

“这本书表面上叫《活着》,可实际上大家最后都死了。”我一和朋友聊起《活着》这本书的时候,就会讲这句话。

?活着》这本书给我的阅读的体验实在是太讽刺,太戏剧又太过沉默,还掺杂着一些无法理解的苦痛,这让我久久不能释怀。我跟着福贵看他从一个爱好赌博的公子哥变成一贫如洗的穷光蛋,觉得实在是活该。可是看到后面,看着他身边的家珍、有庆、凤霞……一个个死去,看着他一次次受到生活残酷无情地打击,我却开始在盼了,盼着能它有一个转折,盼着福贵最后能有一个被安慰的结局。可越看后面越没有希望,越看后面甚至想:“接下来福贵也应该要死了吧。”然而出乎意料地,福贵就这么平静的接受了一切,作为家里最后一个人默默地活着。看到这个结局,我心里的那些郁结像是和他的歌声一起,在空旷的傍晚和风一样飘扬,感觉也没有那么沉重了。回过神来,是他的活着安慰了我。“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中国的思想一直是这样的,沉默,温婉,不动声色。

我们讨厌激进地争执,暴力地冲突,我觉得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其他都显得不是那么重要。活着本身,就值得让我们去活着。

“活着”这两个字眼对常人来说平凡得很,但是对于《活着》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富贵”而言,却意义深刻。

富贵原本是个富家子弟,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无忧生活。他不把父母当回事,对妻子的辛苦劳累不屑一顾。最可恶的是他那吃、喝、嫖、赌的陋习,挥霍光了老一辈留下的所有家产。他的父亲也被他气死了。可是这时忏悔已经来不及了。从此,他只能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饱受着为生计而奔波的劳累、苦楚。他怎么也没想到命运会一次又一次地捉弄他,让他的心灵遭受一次次与亲人离别的痛苦,最后只剩下了他一个孤家寡人苟活于世。

生活形成的巨大反差,使福贵努力地重新生活,这位历经沧桑和磨难的老人将苦难消解于自己的忍耐和平静之中,坚强地挺了过来。

生活本身就是一位好老师。是生活渐渐让游手好闲、薄情寡义的富贵变成了一个任劳任怨、百折不挠的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没有经历后面的变故,他可能一辈子也无法体会到活着是多么美好和幸运。

在每个人生活的道路上,每一段都是那么刻骨铭心,每一次都让人大汗淋漓,生容易,活不易。人生的道路,就像波浪形曲线高高低低、起起伏伏。虽然走起来非常辛苦,但是它却通向我们人生幸福的道路。只有攀过那危峰兀立的高峰,越过那一条条一望无际的山谷,才能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

让我们以积极乐观、自强不息的态度面对生活,走好每一段生活的旅程!

的读后感1000字篇4

?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主要写了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死了。于是,紫岚就有了那样的一个念头--把自己生下的那一群狼崽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他父亲的遗愿。为了实现这梦,她便开始训练自己的幼儿。但是梦中就是梦。她的幼儿也陆续死去了:黑仔出去捕食,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因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和狼王洛戛打斗时,也牺牲了。但紫岚很快把最后的一丝期望交给了媚媚。盼望着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她为了能让孙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把狼的一切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我记得有一段是很残忍的,可最让我感动的也是那一段。蓝魂儿在捕食的时候,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被捕兽笼给夹住了,蓝魂儿在弹簧旁呜呜地低叫着,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紫岚。紫岚也着急地望着蓝魂儿一脸痛苦难忍的表情,于是她狠下心来,一口咬破蓝魂儿的喉咙,热腾腾的血溅在她的脸上,也让蓝魂儿在幸福中安然地死去了。在表面上看是残忍的,但我想紫岚内心是那样的悲痛,因为没有一个不爱儿子的母亲。那景象就如我小时候被母亲打一样,那都是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啊!

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下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之后再想想,原先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就算狼儿们都当上了狼王,那又怎样,狼又不是人,它不会感恩,狼儿当上了狼王,会将捕到的猎物给她吃?不会的。双毛弄断她的腿,媚媚把她赶出家外……难道这也是伟大吗?我的心越来越矛盾起来……

再说,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很多人选取这种教育方式,而更多的是溺爱。溺爱,使孩子们都越来越依靠父母,从而造成不再自己去实践,不再自己去做事,全都交给了父母。长大后,他却怨恨父母,小的时候为什么不好好管教他,使他此刻一事无成。这种爱比紫岚的那种爱更加危险!可什么才是真正的母爱呢?我想了很久,发现母爱是多面化的,紫岚的那种是既残忍而又伟大的爱。

意想到那里,矛盾的心理化成一种愉快的情绪。原先母爱能够是多面表达的。母爱的心是一个深渊,但在它的最深处你总会得到宽恕。母爱有多面,只要是母爱,就没有对与错!关键不在于母亲,是在于子女在理解母爱的过程中,能不能分辨出是与非。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外,而流下了两行属于母亲再悲伤的泪花……

的读后感1000字篇5

鲁迅,作为一位“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批判性作家,在小说中毫无保留的对阿q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他把一切人都描写成可怕的恶魔:赵秀才、假洋鬼子、吴妈,哪个不是在间接或直接地吞噬着阿q的灵魂?读完以后我所感到的是内心无限的寒冷阴森。而在电影中却还尚存着一丝温情,像那么一缕阳光,透射如黑暗的时代,照耀着一片净土。

人物改变最大的是管土谷祠的老头儿。在小说中,作者一笔带过“管祠的老头子也意外的和气。”偏偏是这一句话,道出了老头儿对阿q的不屑与轻蔑。而电影中老头儿一出场便是一个慈祥父亲形象,他留着大白胡子,时常温柔地劝导阿q。他担心阿q,在他去押牌室时嘱咐他早点回来;他关心阿q,在被赵家赶出门后替阿q还了钱。也只有他一个人真正为阿q的死难过,结尾处他似乎喝醉了酒,一个人形单影只地走上桥。而阿q也只对他一个人好,他掏心掏肺地讲出自己偷盗的故事。他在梦中革命,令人搬箱子时的那句话:“你年龄大了,歇着。”因为有了这么个不起眼的老头儿,因为有了这么个爱他的“亲人”,土谷祠似乎真的有家的感觉了。而仅仅多了这么一个形象,我便更加体会到阿q的可怜可悲,更加“哀其不幸”了。 第二个有改动的人物形象是吴妈。小说中的吴妈就是个爱嚼舌根子,从内心瞧不起阿q的市井妇女的形象。她因阿q一句“和你困觉”的大喊感到厌恶得无法忍受,甚至要上吊。结尾处也丝毫不念旧情,看着押送阿q的士兵,呆呆地,内心毫无波动。电影中吴妈却是一个善良贤惠的妇女形象。她温柔体贴,把阿q当成朋友一般看待。她帮阿q做饭,给阿q打油灯。在阿q生命的最后时刻,她看清囚犯是谁后的那一脸无奈与悲哀,似乎想责备阿q的傻,却又悲痛地说不出话,只好默默地转过脸去,似乎是不让阿q看到她脸上的泪痕。这样一个吴妈,不再令人反感,她成为了少有的真正关心着阿q的人。这更让我感受到这个世界仍然有那么一点温情藏在人们心中。

结尾处,电影中的旁白说了这么一段话:“阿q并没有断子绝孙,他的后代至今都没有断绝。”而小说中并没有。我想它是想提醒我们: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阿q的子孙——也许在我们身上的某个角落,藏着些许阿q精神。

小说和电影出品的年代不同,一个是黑暗笼罩的时代,一个是新中国万象更新的时代,每个时代反映的思想是不同的。我更喜欢电影版《阿q正传》,因为从中能感受到温情和希望。

的读后感1000字篇6

?高老头》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之笔,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的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且出嫁时给了她们每人80万法郎的陪嫁,可他的两个女儿生活放荡他们在父亲富有时,使出浑身解数,讨好、孝敬父亲,为的就是父亲背后的那些肮脏的钱财。而当她们的父亲被她们无情的“榨干”了油水,她们就不管不问。当高老头去世的时候甚至没有一个人过去探望过他,连葬礼的钱都不愿意出,只得让两位公寓里的贫穷大学生自掏腰包,草草了事。

“大革命时期,他趁荒灾搞囤积,大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嫁上一个好人家他给两个女儿每人八十万法郎,自己只留了一万法郎。可是,不过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己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读到这时我的眼眶不禁泛红,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痛斥的泪。她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了吗?她们难道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入身影了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优秀的家庭教师,给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可到头来姊妹俩却这么对待自己亲生父亲简直可恶!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揭露得漓尽致,侧面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有多人走上社会,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威逼引诱而走上歧途,甘当金钱和利益的奴隶,敲诈勒索,抢劫这些不都是为了钱吗?可最后都有什么下场呢?不就是整天提心吊胆,东躲西藏,度日如年,最终都要进入黑暗的牢笼,遭到社会的舆论。

如今这个社会上金钱似乎成了万能的东西,钱可以买到一切,真相,良心,都做了金钱的奴隶,买到的都只是表面的东西。但钱买不来人心,可怜的人们,都被金钱、名利冲昏了头。人性早已泯灭,良心早己丢失……钱也不是万恶之源,只有你过分的,贪婪的,自私的去使用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

我不禁从心底感叹高老头的悲惨遭遇。巴尔扎克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出了当代法国巴黎——哪个兴盛一时的社会背后隐藏着的许许多多的故事,它就是波旁王朝的缩影,就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使人读了以后,不禁掩卷沉思。

?高老头》这本书使我真正了解到:拥有权力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片刻的欢愉,不是永久。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做每一件事前,都问问自己的良心,因为如果你一不小心出卖了他,那么良心的谴责将让你得不到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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