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的书的读后感优质5篇

时间:2023-09-18 13:04:41 分类:读后感

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人物命运的思考,是对故事背后含义的思考,每本书都是一次心灵的冒险,读后感是我们与书中世界的心灵对话,下面是尚华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叔叔的书的读后感优质5篇,感谢您的参阅。

叔叔的书的读后感优质5篇

叔叔的书的读后感篇1

在(谢尔比家的)一个餐厅时,谢尔比先生(可以简单介绍一下谢尔经和汤姆以及哈利和依莱扎)和(介绍一下黑利和尔债不能还的原因)黑利奴隶贩在谈话,谢尔比先生因为欠了黑利的债,要用奴隶来尝还,两个人计论好决定用依莱扎的儿子哈利和管家汤姆来还债。不料,依莱扎把哈利偷偷带走,黑利只拿了汤姆走(拿了汤姆走,拿字用得不当),黑利把汤姆的脚拴住,运送到了船上,船上有很多游客,黑利给了奴隶在船上自由走动的权利。有一天,他看见一个小女孩中伊娃不慎落水,汤姆把她救了上来。她的父亲圣莱克尔买下了汤姆。汤姆来到了圣克莱尔的庄园,为主人赶车,后来伊娃和她的父亲接连病死,圣克莱尔的太太玛丽把汤姆卖到了雷格的种植园中,雷格是个凶残的人,汤姆因为拒绝打别的奴隶,和不说出逃走的两个奴隶的去向,被毒打致死。

(整个故事简介写得挺好,用字不多,但写出了主要内容)

(把这个放在开头比较好)这篇小说讲了美国的奴隶制,在奴隶制期间,黑人家庭可以随便拆散,人可以被像东西一样卖来卖去,所有的奴隶都是奴隶主的财产。汤姆被卖掉后,只能抛弃家庭,背井离乡。

叔叔的书的读后感篇2

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他寄予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上等候于勒的回来:但当发现于勒没有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他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来与见到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上,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叔叔的书的读后感篇3

一本好书能启示我们的心智,净化人们的心灵,陶冶人们的情操,完善人们的品德,然而,一本坏书也能使人们思想坠落、品德败坏,误入歧途。所以,好读书也要读好书才行。我家就有这样一本好书,它一直不停地激励着我前进,给我以智慧。这本书就是我的第一套经典名著——《长腿叔叔》。

我很喜欢这本书,一个女孩认真求学、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看似平常的书信,却成为每一个追梦人的励志经典处处洋溢着惊喜、温馨、爱和奇迹。

?长腿叔叔》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简·韦伯斯特。文章讲的是一个叫茱蒂的孤儿,因为写了一篇精彩的作文,得到了一位好心人的资助,从此迈开了大学的校门。茱蒂没有见过这位好心人,只是偶尔看到了他投在墙上瘦长的身影,像一只长腿的蜘蛛,丛集就戏称他为“长腿叔叔”。按照长腿叔叔的要求,茱蒂必须每月写信向长腿叔叔汇报学习、生活情况,而她却没有得到过长腿叔叔的回信。茱蒂是个十分独立、自尊强、奋发向上的女孩,她虽然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却从来没有依赖思想别人。在大学生活中,她欣喜地吸收着从未有过的知识和体验,还认识了一位极具魅力的富家少爷。正当茱蒂与富家少爷产生感情问题时,长腿叔叔露面了……

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吗?很有趣哟!答案就在这本书里面,大家快去看吧!

叔叔的书的读后感篇4

这天,我读完了《雷锋日记》,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记载了一个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的成长经历和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

雷锋,是我们湖南人的骄傲,是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他做好事从不留名。他的战友经常发现自己换下的脏衣服,准备拿去洗时却已经全部洗好了;家里有困难急需用钱时,自己还没来得急寄过去,家里已经捎信说钱已收到。这是为什么呢?原先这一切都是雷锋做的。大家恍然大悟跑去向雷锋致谢时,他却淡淡地说:“战友们,我们都是兄弟,这些事何足挂齿,都是我就应做的。”是啊!雷锋就是这样一个人和鲁迅先生一样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

读了《雷锋日记》我明白了他的这种优秀的品质与他的成长是分不开的。雷锋的童年十分悲惨:父亲被日本人杀害了;哥哥在资本家的工厂里打工,在工作时把手折断啦,工厂不但不赔偿,还将他哥哥赶出了工厂,由于家里不能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哥哥活活的病死;弟弟又被饥饿折磨而死;母亲理解不了这接二连三的打击自杀了;这本来的五口之家,只剩下雷锋孤苦伶仃一个人。坚强的雷锋没有被困难打倒,勇敢地活了下来。在党的关怀下,雷锋穿暖了衣服,吃上了饱饭,走进了学堂,拿起了书本,过上了温饱的生活,还送他走进了学堂。他读书十分用功,就像一颗钉子一样不断的钻研,不断地挤刻苦的学习知识。他无论何时何地,哪怕是下地干活,喂猪种菜时口袋里都放着一本书,只要有空就打开书本认真的读起来,所以雷锋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

长大后的雷锋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无产阶级战士,他爱党,爱人民,爱祖国。他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时时处处都为他人着想。他虽然只活了22岁,他的死也是为了帮忙别人而死,真是比泰山还要重。在他短暂的生命中,他为人民做的无数的好事,人们至今还在流传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读完这本书,我告诉自己:虽然我们此刻的生活条件优越了,但是也要以雷锋叔叔为榜样,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继承雷锋叔叔全心全意为他人服务的优良传统,做一个雷锋式的好少年。

叔叔的书的读后感篇5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篇文章,我想了很多。

汤姆叔叔是一位黑奴,他的老主人为了抵债,只好把他抵给了别人。这个人又把他卖给了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心地善良的人对这些黑奴很好,可惜,他还没来得及给这些奴隶自由,就不幸去世了。汤姆叔叔被卖给了一个很残暴的人,最后死在了这个人的皮鞭下。

读过之后,我痛恨十九世纪末美国盛行的这种奴隶制度,它毁灭着人的尊严。这种奴隶制度,是将非洲等落后地区的.黑人,强制押解到美国,从此注定了他们一生被使唤不歇的劳役生涯。大多数美国人把这些黑奴当做牲畜一样,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而且法律还极力赞成这种做法,许多的黑奴死在了主人的皮鞭下。现在,奴隶制度早已被废除,各个国家都在进步,人们都有了自由。而且法律明确规定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身权利。大家也都在享受着自己的人身权利。如果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我们一定要学会反抗,有必要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汤姆叔叔只是这其中的一个例子,如果有天堂,那些以前没有自由的人们在天堂看到现在人们生活的这么幸福,这么快乐,一定也会很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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