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的书的读后感参考6篇

时间:2023-09-18 13:04:20 分类:读后感

读后感是我们与作者的一次心灵碰撞,是思想的交融与碰撞,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人物命运的思考,是对故事背后含义的思考,下面是尚华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叔叔的书的读后感参考6篇,感谢您的参阅。

叔叔的书的读后感参考6篇

叔叔的书的读后感篇1

?我的叔叔于勒》是世界著名小说 家莫泊桑的名篇。它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于勒·达勿朗诗因为用完了自己所得的遗产,并且损害了哥哥的利益,逃到了美洲打拼。不久,传回消息,说他工作很好,希望不久后能发财回家,与哥哥家一起过日子。这个消息使生活并不宽裕的哥哥一家大受鼓舞。他们计划着于勒回来后的生活,甚至打算买一幢小别墅,家中待嫁的二女儿也因此确定了婚事。谁知在办喜事的那天,他们在船上见到了于勒,一个兜售牡蛎的小贩。随后,哥哥一家急忙避开,生怕自己被于勒认出。

这篇小说的主题在文中没有出现,但读完全文后略加思索就可以得出:当时的小资产者大都十分爱慕虚荣,追逐名利。整篇小说几乎都在为此主题服务:达勿朗诗一家明明不是很宽裕,一家人走路去码头准备坐船旅游时,却都“挺直了脊梁,伸直了腿,郑重地走,仿佛一桩极其重要的事件要靠着他们的这种态度才能完成一样”;母亲原本十分厌恶于勒,但当她听说于勒发了财后,却说:“将来好心眼的于勒回来后,我们的景况自然不同了。那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在得知于勒就是那小贩时,她又说:“我一向怀疑这个扒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然而,在文末,这个家庭又似乎有些可恨了:都已明确知道那忧怨肃索、衰老可怜、生活窘困的小贩就是于勒后,达勿朗诗一家却不上前与之相认,还生怕于勒认出自己,当初的“福星”变成了“衰神”。他们在回程时乘了另一艘游轮,就只是怕自己有这样一个穷兄弟的消息被人知道,或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人。不需要冗长的介绍,不需要明确指出,一个十分虚荣,在旁人看来可笑的小资产家庭就出现了。我们在生活中千万不要像达勿朗诗先生一样,爱慕虚荣,这样的人是很可恶的。

莫泊桑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年少时师从法国文学大师福楼拜。福楼拜当初教给他的主要是写作要肯吃苦,勤练习,善于发现。从这篇作品来看,莫泊桑的确做到了:比如,在文中有这样一句很短小的话:“为了我失落了钮扣和撕破了裤子,他们就对我大嚷大闹。”文中的“我”便是于勒的侄子。这对于一名儿童来说是很正常的事,可以说只是一个细节,但莫泊桑却把它写了下来,并借此一下突出了达勿朗诗夫妇超乎一般的爱慕虚荣而又并不富裕;还有,文中达勿朗诗先生知道那小贩就是于勒后,连说话都“面无人色了,哑着嗓,瞪着眼睛,一个字一个字慢吞吞地说”,这样的姿态一般人是不大会有的,由此又突出了达勿朗诗先生非同一般的虚荣心。这样的句子还有许多。

莫泊桑构思的精巧、肯吃苦、勤练习、关于发现的特点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老人与海英文读后感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关于《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叔叔的书的读后感篇2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可是这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我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我牡蛎的是自我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明白自我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我的家乡呢?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可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当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叔叔的书的读后感篇3

读了《雷锋叔叔的故事》这本书,我感到无比的兴奋和榜样雷锋,是我们中国的好帮手。

他小的时候,家人就生亡了,七岁的他就被六叔奶奶带进了家,虽然她自己家也很苦,但是对雷锋就像对自己亲孙子一样。

雷锋很感激这位老奶奶,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一颗感恩的心。在十岁的时候雷锋就开始了他的求学之路,在那个金色的秋天,他在新发的课本上歪歪扭扭的写上——“雷正兴”可好景不长,一年后,学校由于各方面的困难还是没办下去,老师回城里去了,给孩子们留下很多书,很多学生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可雷锋却一直在看,看不懂就问,彭德茂看他这么好学就有把他推荐到另一所小学,虽然离家远,但他已经很满足了。

两年后,雷正兴念完了三年级,成就不错,有一天,他去上学,走到半路上,听到有同学说学校不办了,雷正兴心里一阵,他一来到学校,就读着门上的告示,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怎么办?”雷正兴对自己说,“去找彭叔叔!”

想起彭德茂一直帮他需找读书的机会,他心里有一丝安慰。无奈的雷正兴只好在家等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一个星期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他开始怀疑彭叔叔只是在忽悠他,所以彭德茂来找他时,他有些不知所措“今天给你带了个好消息,有一个清水塘小学可以插班,学校不错,离县城不远,有十多里上路,你看怎么样?”雷正兴想了想,说:“没问题,山路我走习惯的,这些都不碍事,我只是怎么多天没上学,到了学校会不会成绩跟不上?”

彭德茂哈哈一笑,拍着他的肩膀说:“就凭你那好学的劲,一定能赶上来明天我就带你去!”说着就走了。每天他都在天蒙蒙亮就起床,路上也不耽误,带着露水就来到了学校。新中国成立前,为了生机雷正兴就跟着六叔公演皮影戏,他天性是个活泼开朗的人,所以唱起了也有模有样。

1962年,是个不幸的日子,一早起来,雷锋就催助理乔安山起床,去装卸冬季要用的棉被等用品,乔安山本来打算吃了饭再去,可雷锋说:“任务比较急,连里车少,咱们还是回去在吃吧,可以早点赶路。”刚从石碑村出来是还是雷锋开的车,走到半路雷锋下来让乔安山去开车,乔安山就把雷锋换了下来,一直把车开到了营区,车况不好,要求及早安排保养,车已送去至少需要一星期,如果能自己保养就好了,不仅能节省时间,还可以提高修理技术过了一会儿雷锋回来了说:连长已经同意我们自己保养车子了,我们去冲洗一下车。

乔安山开车,雷锋在前面吧铁丝网卸下。雷锋一个人在指挥乔安山倒车由于车拐角的关系他看不见雷锋车子“轰”的向前开去,没想到车离杨树最近的那根木杆子从根部挤出,正好砸在雷锋头部的左太阳穴迁安山下车后才看到雷锋到在地,他赶紧跑过来这事雷锋的鼻子再往外喷血、嘴都再往外喷血,喷了乔安山一身血,他一下子就傻了,只知道不停的叫:“班长,班长,你醒醒呀!”有人立即告诉了连长可什么都来不及了。

在1962年8月15日12时5分,他走了,我们永远铭记这位英雄……

叔叔的书的读后感篇4

星期天,我一进书店,就被“长腿爸爸”这个名字迷住了。把它卖回家读......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一个努力学习和努力工作的女孩的感人故事。

女主角朱迪是个孤儿。她在孤儿院长大。她每天都在忙碌中度过,不仅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还要坚持学习。然而,她克服了种种困难,后来在好心人“长腿爸爸”的帮助下上了大学。朱迪的大学生活不是很顺利,因为她在孤儿院长大,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和蔑视,朱迪并没有灰心,而是加倍努力拓展自己的视野。经过多次尝试,她终于成为一名作家。她几乎每周都给她的恩人长腿爸爸写信。在第一封信中,他写道:“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叫你长腿爸爸。”最后一封说:“这是我的第一封情书……”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坚定的信念是通往成功的道路。书中的女英雄朱迪深深地打动了我。她生来乐观、诚实、坚强。尤其是她刻苦学习、积极向上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正确对待错误,不断改进。她用读书来平衡与正常家庭抚养的孩子之间的差距;她学会了爱,开始感恩,勇于承认错误,愿意为之道歉;这个平凡的女孩变得与众不同,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自己的幸福。朱迪的精神使我感到羞愧。现在,我父母为我们创造了最好的学习环境,但我没有朱迪那么坚强和认真。缺少的'是朱迪坚定的信念和坚强的意志。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坚定的信念是通往成功的大门。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我们要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自己的幸福。

叔叔的书的读后感篇5

假如菲利普夫妇在船上发现一位百万富翁像于勒,他们会欣喜若狂,欢呼雀跃。他们眼望着于勒,仔细观察他的容貌,从上往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急忙跑去,和船长了解这个百万富翁的底细。

他们客气地与船长搭话,一面恭维,一面打听他的事业和家庭背景。船长面带微笑说:他从前是一个法国老流氓,被带到美洲去,阔绰了一段时间,成了一个百万富翁,他可真是一个赚钱能手。据说,这次他回来是看望自己的亲戚,他的名字叫于勒还没等船长把话说完,他们便飞奔过去,抱住了那位百万富翁。于勒一下愣了,随后大声说:谁呀?我是你的哥哥呀!

于勒回过头,望着哥哥的脸,一下紧紧拥抱在一起,痛哭了起来。旁人感到非常惊讶,纷纷把目光投向他们,心想:一个富翁,怎么会有这么贫穷的哥哥呢?可事实就是这样啊!

菲利普夫妇从哲尔赛岛回来以后,有了哥哥百万富翁的帮助,在哈佛尔买了一幢别墅,把以前的旧房子卖了,一家人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

叔叔的书的读后感篇6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书。书中讲述了许多穷苦人的遭遇,在令人可怜的同时也让人对奴隶社会反感、厌恶。

故事有很多,其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汤姆的故事了。汤姆是一个忠心耿耿的黑仆,为人忠诚善良,令主人很是喜爱。但是,当主人破产之际,主人不得不卖掉一个仆人时。汤姆站了出来,他自愿被主人卖掉,只是希望主人能照顾好他的家人。后来,人贩子给他带上手铐,用马车把他带走了。汤姆的.离去,令许多奴仆感到悲伤。汤姆的新主人一开始不相信原主人对汤姆的夸赞。后来,他从众多人口中听到了对汤姆的夸赞,也渐渐的相信了。汤姆被卖到一个大船上。船上有名门贵族,也有和汤姆一样的奴仆。船上,一位小女孩看上了汤姆,他觉得汤姆是个很好的人,就让她的父亲买下了汤姆。汤姆很快与小女孩家里的人混熟了,大家都很喜欢他。最后,汤姆被新主人遵循约定获得了自由。却被买到凶狠的植物园厂主那里,受尽折磨。

故事的最后,汤姆被活活打死,但在最后一刻,他见到了心心念念的家人们。汤姆的人生,是残酷的,是悲伤的。看了这个故事,我才真正感受到奴隶制度的残酷。我觉得大家都是人,不应该区别对待。仆人们并不下人一等,他们有的也有善良的心。愿天下受折磨的人都能获得新生,被人们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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