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读后感1000字6篇

时间:2023-06-03 12:03:33 分类: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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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读后感1000字6篇

根读后感1000字篇1

工匠在过去的眼界中是专注的,大事,精益求精的一类人。在旧的社会里,熟练掌握一门技术的工人。读完《工匠精神》我对工匠精神有了进一步的看法和沉思。

在移动互联网,创新成为年轻人口中热词的今天,工匠精神的频繁出现说明了人们对“创造”的渴望。那么工匠精神到底是什么呢?《工匠精神》讲解的精神与我之前认为的工匠职责有很大的区别,之前我认为工匠就是手艺人,用固定的工具使用固定的技术能做出可预见的产品。读了几遍我才明白这泵书忠对工匠的精神的定义是使用现成的技术工具利用创新精神解决各种问题的发现者和发明家。

书本阐述的工匠精神,是美国家族企业历经百年不倒的秘诀,是瑞士品牌屹立世界之巅的利器,更是生命的态度。那些踏踏实实又技艺高超的工匠们,他们是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也许有时候我们会认为努力认真去做好一件事是傻的,现在呢,我懂得的把任务当作作品,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发挥自己的能量,这是工匠精神所给我的启示。

藏族绘画大师罗布斯达曾经在修复布达拉宫的壁画时,因为担心打开灯光会让壁画发生氧化反应,加剧壁画的破化程度,所以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洞穴里,只燃了一根蜡烛,一笔一画的绣着,即使视力几乎看不见了,但他从未想过放弃,真正的工匠穷其一生贡献出自己的生命,只是为了赋予作品以血以肉,只是为了作品能够拥有灵魂。这种拙也是工匠精神,虽然《工匠精神》所阐述的“新工匠”精神并没有提到,但工匠那种光芒精神是永远不会被超越的。

玖玖爱六粮面是新推出的一款绿色食品,濠吉集团总裁为了打造这款食品,在传统的方便面油炸型的垄断市场上打造了世界首创非油炸方便面,从2006年开始准备,经历了十年的艰苦奋斗,解决难题,加以别人意想不到的创新,用10年的时间才将这款食品推上市场。这种创新与坚守双结合的工匠精神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

再比如央视推出的让人叹服的《大国工匠》,它们中,有人能在牛皮纸一样薄的钢板上焊接而不出现一丝漏点,有人能把密封的钢板上的控制度控制到头发丝的五十分之一。比如中国航天科技院的火箭总装厂高级技师高凤林,他给火箭焊“心脏”,是发动机焊接的第一人。0.16毫米,是火箭发动机上一个焊点的宽度,0.1秒,是完成焊接允许的时间误差,谁说这种贡献会比高级白领和ceo差呢?

工匠精神是什么?是创新,是坚守,是执着,是精益求精。从粗糙滥制到大国制造之间只隔了一个工匠精神的距离,不要认为认真你就输了,因为差不多你就永远赢不了。

根读后感1000字篇2

?西游记》。这本书不仅让我体会到了吴承恩精彩的艺术表现力,还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情况。

(一)人物形象的刻画十分精妙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最厉害的人物,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高超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敢于反抗。他有着大英雄的非凡气度,也有爱听奉承话的缺点。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无上的玉皇大帝斗智,赢得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斗勇,决不留情;与一切困难斗争,决不退缩。

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的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比如贪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等等。他有时还爱撒谎,可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私房钱。作者对猪八戒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品行端正,不怕困难,有坚定的信念。他谨守佛门规矩,不吃荤,在女色面前毫不动摇。可他有时却听信猪八戒的谗言,白白让悟空受了好多次委屈。但无论怎样,他都是一个用心良苦的师傅。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卖弄本事。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二)写作手法十分精湛

最让我有所佩服的是这本书的景物描写。大部分采用了诗的形式,起到了烘托气氛等作用。这本书在故事情节上时时扣人心弦,不仅抓住了读者的内心,还增强了本书的情节性和趣味性。

(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况

西行途中的妖魔,决不仅仅是一般困难的化身,而大都代表着一些危害人民、无恶不作的封建黑暗势力。他们其实是“神”里面的蛀虫。不但不为民谋利,而且时常劳民伤财,大肆搜刮剥削。孙悟空就是这些蛀虫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满天仙佛又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但除害护法之心全不曾改。

最终,当取经事业完成之后,师徒几人都修成了正果。其中,孙悟空成佛的基本条件是因为其“炼魔降怪有功”,即完成了造福人类的事业,为人类群体做出了贡献,最终达到了造福于人群的目标。

通过这本书,我学习到了很多。有不怕困难、顽强不屈的精神,还有坚定的信念等等。我会永远把它们珍藏在心。

根读后感1000字篇3

红色,是永不言败的奋斗精神;而黑色是处于绝望中的幻想破灭。《红与黑》确切的体现了这一点,在砍头前,于连说的那句:“我真正的罪在你们看来,因为我是一个下等人,竟敢同你们这些上等人讲平等。”更是让人掩卷三思,唏嘘不已。是什么让一个曾经意志坚强,满怀抱负的青年说出如此悲愤的感慨?是的,是政治的卑鄙残忍,利欲熏心,最后,于连被砍头了,他正是这个破败封建政治的牺牲者。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一生的奋斗与最终失败,其中夹杂着他两次悲愤的失败爱情。于连,是木匠的儿子,他整天看书,经常被父亲和哥哥毒打。于连,他更是哲学家,他崇拜拿破仑,崇拜他由下级军登上了世界顶峰。他坚毅努力,精明果敢,但是却是一个下等人,所以他从小就奋斗努力希望跻身上流社会,成为上等人。如此坚强的大好青年又怎会被砍头?又如何对瑞纳夫人开了两枪,而背负蓄意杀人的罪名?一切都是野心,一切都是政治的黑暗。

一个轮盘上是红色和黑色,小说中,“红色”是于连穿上红色军服而迈向成功的道路被阻塞,而“黑色”就是于连在野心驱使下的另一条路,是不顾一切穿上黑色教服往上爬。两条不同的道路,命运的断头台,是“少年野心家”最后付出的代价。于连的爱情坎坷而充满杀机。瑞纳夫人厌恶男人的粗俗,但是她对于连白皙的皮肤,温柔的眼神产生了好感。他们第一次偷偷握手,第一次萌生思念……瑞纳夫人在爱情与理智中徘徊,她知道她无法忘记这个大胆的青年。但是,她不知道,这仅仅是于连自尊心的满足,是他残暴的野心,瑞纳夫人是高贵美丽的贵族,而他却是个贫穷的下等人,他对她的爱是强烈的占有,是出于对权贵的报复。于连穿上了军服,但是他知道瑞纳夫人揭穿了他们的关系后,他恼羞成怒,买了支枪,对瑞纳夫人开了两枪,悔恨的入狱了。对于瑞纳夫人,于连还有一丝真情,但是对与玛蒂尔德小姐是政治上追逐的爱情。玛蒂尔德少女的清高,贵族的傲慢,但是于连知道“她却能将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野心吞噬了理智,于连疯狂的追求她。他不惜一切的骗取她的爱情,为的是地位,为的是权贵。两次失败的爱情,悲愤,痛苦,虚荣,自尊纠结其中,让人难以呼吸。

上流社会,纸醉金迷,利欲熏心一点一点吞噬着于连,腐蚀着于连。他亲眼目睹了上等人而你我诈,勾心斗角,他争着向上爬,最后,因枪击瑞纳夫人,而走上了断头台,断送了自己努力来的光明前途。他悲愤,他不满,他憎恨……

作者司汤达所表现的并没有对于连这个野心家给予批判,更多的是深切同情,对一个下等人拼命奋斗而没有成果而狠狠批判压在法国人头上政治黑暗的社会风气。

于连,是政治的牺牲者,红与黑,是轮盘上的人生赌博……

根读后感1000字篇4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静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收获。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大家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大家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杯具美的英雄。

杯具具备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有哪些好处就是,它不仅仅是为了取得大家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杯具产生、进步、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大家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点性格特征点,正是遵循了杯具艺术的特点,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一直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运势不可防止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青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我的国家,热爱自我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男女朋友奥菲莉娅,可以说,他的生命正处于生活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哪种环境之中呢?大家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海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所有,都在哈姆雷特年青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觉得人间可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部分已经为王子年青的生命注入了杯具的原因。

伴随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杯具的帷幕拉开了……应付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去世了男女朋友的爸爸;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妈妈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去世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我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杯具就是将生活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拥有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付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权势,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一直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所以,他的杯具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杯具,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年代的杯具。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根读后感1000字篇5

“今天我要开始新的生活。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

不想工作!谁想上班呀,要是整天在家躺着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没有人愿意起早贪黑的去上班,要受老板的指责、客户的.抱怨、合作伙伴的挑剔,也许还有同事的刁难。可是真要是家财万贯了不用上班了,尽情地玩、闹、折腾,能坚持多长时间?

一年?三年?五年?十年?总有个头,然后就觉得没劲了。没劲了就得生事,生了不好的事家破人亡触犯法律,生好事,那也就是找点事干干。也上了不少年学了,身上的本事也不少,除了吃喝玩乐上网旅行,什么也没干,钱倒是糟了不少,糟钱的本事也长了,就是没长挣钱的本事,也没做出点什么让大家看看,失落呀,没有成就感呀,得不到承认呀,到时候就全来了。那就干点自己喜欢干的事吧,反正有钱,投资就做,哎,自己做比给别人打工还累还操心,干了一段,又不想干了,没劲了,可是自己的公司不能说不干就不干了,那么多员工还指着这差事养家吃饭呢,于是开始整天讲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故事。反反复复的,好像永远也不快乐。

富人有富人的烦恼,比如朋友都是钱聚来的,比如没什么可玩的了也寂寞,比如什么都可以由着性儿来了干什么都没意思了。或者没富到想什么有什么的地步,还有想得到的,没钱,怎么办?还得想法儿挣去。工作这东西,为了挣钱,为了体现自己的价值,得工作,可是谁干了一阵都烦,都想歇着。没有那么多想当然的好事,要想活出自己理想的状态,哪怕只是物质上的,也得自个儿奔去。

人是懒的,心理学上管这叫“惰性”,是生下来就有的。我们与生俱来的毛病还多着呢,馋、好色、妒忌、欺软怕硬什么的,于是有人说了,人性本恶!可是人天生还具有很多美德呢,善良、有同情心、心中有爱、上进等等,于是又有人说了,人性本善!性善性恶闹腾好几千年了也没争出个所以然来。其实一幅阴阳太极图早就把这事说清楚了:人是个善恶的统一体,也就是说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善中有恶,恶中有善,善长恶消,恶长善消。孩子出生了,善恶一体,不知道好歹,在不同的环境里成长,受到不同的教育,就向不同的方向发展,于是长大后有的人善的方面是大部分的,就是好人;恶的部分突出的,就是坏人。但是,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也没有人是毫无善心的,再十恶不赦的罪犯可能还占了一条孝敬老妈呢,而我们每个普通人,心中都有一些不光彩的想法、欲望。所以人要在一生中不断地完善自己,让善的方面越来越多越来越显著,让恶的方面尽可能的消失。有句话说“学好千日不足,学坏一日有余”,这话还是我早年间从一个小痞子嘴里听来的,难得他也懂这事理(又印证了恶人心里也有善的一面,呵呵),我们心里恶的那部分发挥出来,往往能让我们得到些眼前的实惠,物质上的,精神上的,所以很容易就放纵自己一下,可要抑制它,就要稍微多下一些工夫了,不过也不难,羊皮卷上是怎么说的来着?

“任何方法,只要多练习,就会变得简单易行。经过多次重复,一种看似复杂的行为就变得轻而易举,实行起来,就会有无限的乐趣,有了乐趣,出于人之天性,我就更乐意常去实行。于是,一种好的习惯便诞生了,习惯成为自然。既是一种好的习惯,也就是我的意愿。”

“我郑重地发誓,绝不让任何事情妨碍我新生命的成长。在阅读这些羊卷的时候,我绝不浪费一天的时间,因为时光一去不返,失去的日子是无法弥补的。我也绝不打破每天阅读的习惯。事实上,每天在这些新习惯上花费少许时间,相对于可能获得的快乐与成功而言,只是微不足道的代价。

当我阅读羊皮卷中的字句时,绝不能因为文字的精炼而忽视内容的深沉。一瓶葡萄美酒需要千百颗果子酿制而成,果皮和渣子抛给小鸟。葡萄的智慧代代相传,有些被过滤,有些被淘汰,随风飘逝。只有纯正的真理才是永恒的。它们就精炼在我要阅读的文字中。我要依照指示,绝不浪费,饮下成功的种子。

今天,我的老茧化为尘埃。我在人群中昂首阔步,不会有人认出我来,因为我不再是过去的自己,我已拥有新的生命。”

这话说地比我精辟得多了!刚开始接触羊皮卷上的秘笈时,往往会因为文字的精炼而忽视内容的深沉。“今天我要开始新的生活。”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可是又包含了多少信息呀,我要开始新的生活,放弃过去种种的不尽人意的想法,养成更多能够使我快乐的习惯,不再像过去一样轻易原谅自己的懒惰、没有毅力、不能控制情绪……每个人都会引申出很多丰富的内容来。“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羊皮卷更是用了整整一卷来解释这句话的含义。我想,只要用心去念这简单的一句话,就不会觉得它假大空,不会觉得它很做作很大尾巴狼,就会体会出里面深刻的,也就真正能念一遍被好的思想影响一遍,逐渐成为我们自己的意愿。

根读后感1000字篇6

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写书评!看完这本书感慨颇多!优雅美丽的安娜,在莫斯科车站邂逅了彼得堡的花花公子,风流倜傥的佛隆斯基!在安娜回到彼得堡,佛隆斯基对她狂热的追求。面对佛隆斯基的追求,想着自己的丈夫卡列宁的虚伪,安娜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为了追求自己的爱情!放弃婚姻!最终的结局是悲惨的!让我明白理想是敌不过现实的!

安娜在所有人的眼里似乎具具备了完美女人的条件,在佛隆斯基初次遇到她,被她的气质与美丽深深折服!在交际场上最受欢迎的吉蒂眼中的的安娜是与众不同,格外迷人的!是令人羡慕的!但是,是人都有她的劣根性!安娜的失败是在与她所处的社会和爱的人,还在于她拥有对爱情的偏执!安娜生活在没有爱情的家庭里,想到和卡列宁过着虚伪的生活。而卡列宁面对着妻子的出轨,他也没所谓。就因此事引起众人的注意,他才感到不安!面对不在乎自己的男人,连爱情的都不懂的男人!青春美丽的安娜对于英俊潇洒的痴心者追求,尤其自己也蠢蠢欲动!不甘心现状,觉得完全可以拥有美好的爱情,为爱情而活!对于爱情的渴望,年华正好的女子,在邂逅公子哥,并被其痴缠追求着,在爱情和安定生活,还有骨肉面前,对于向往爱情的自由的安娜!她无法做出偷情之外的选择!

在彼得堡安娜生活是压抑的,每个人都渴望自由生活,不想让生命按部就班的人的平淡下去!所以安娜做了,同时也无法挽回!但她不知,爱一个男人,也不能把自己全部都交出去,也要给自己心的角落,供自己累时歇歇。她不知,爱一个男人,要给对方自由。

这里简单说说佛隆斯基,他是花花公子,是不婚主义者!他不刻意追求爱情,不过他喜欢漂亮的女人!他潇洒倜傥,仪表堂堂,也是众多女人中的梦中情人!他不由自主和安娜产生了爱情改变了他!他为安娜放弃一切,前途,名誉,地位。陪安娜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爱情是阶段性的,永恒的爱情是很少的!佛隆斯基在激情冷却以后!即使爱情依旧,也敌不过现实。生活的需求让他不得不面对现实!作为男人是许多天地需要翱翔!而安娜把爱情当作自己的唯一,把爱人当作自己的唯一!最后将自己推向死亡!遗憾的是两个相爱的人最后是这般悲惨的结局!不禁让人感叹爱情在现实面前是脆弱的!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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