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孔乙己的读后感8篇
撰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强化我们对书上所写的领悟,看完书后我们的内心会有很多的收获,赶紧写篇读后感吧,尚华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孔孔乙己的读后感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孔孔乙己的读后感篇1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不由得暗叹了一声!唉,真的是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被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孔孔乙己的读后感篇2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孔孔乙己的读后感篇3
星期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印象深刻,感想颇深!
该文的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在我看过的几篇鲁迅小说里,《孔乙己》是令我感触最深的。孔乙己是一个穷苦的读书人,他有些文化,可是又有些好喝懒做,因此生活越来越难过,有时不得不靠小偷小摸来过活,难免会被抓住而挨打。最后,他因为“自己发昏,偷到丁举人家”,被打断了腿,以致悲惨地死去……
我认为,孔乙己其实就是那个社会中比较善良的底层人的代表。一方面,他的遭遇让人深深地同情。他有文化,可是却过着那么苦难的日子,让粗鲁愚昧的“短衣帮”任意嘲笑,最后还被有钱有势的“丁举人”彻底消灭了。另一方面,他又让人觉得实在不争气。接受过教育,却因为好喝懒做而丢掉抄书的工作,最后竟沦为窃贼。
小说中的“丁举人”代表的是统治阶级,他们太过残忍,对于穷苦人没有一丝怜悯。而在穷人损害到他们的一丁点儿利益时,他们立刻就会毫不留情将其毁灭。还有那些让咸亨酒店“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的人们,在我看来就是社会中的绝大部分普通人,他们愚昧无知,把快乐建筑在比他们更加悲惨的人身上。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我推荐同学们有时间都看看鲁迅的作品。
孔孔乙己的读后感篇4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
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
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
孔孔乙己的读后感篇5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
破烂肮脏的长衫,几乎一年没洗澡和衣服,花白的胡须,苍白的面孔,凌乱的头发,几乎能闻到一股怪味。最直面的外表。跟乞丐完全没两样。
去小店喝酒,每每遭到戏弄,自尊受到严重踩踏。读过书是他唯一值得炫耀的了吧,满口都是“之乎者也”可怜的是却是一直站着喝酒的长衫族。本是能通过知识谋的温饱,生性懒惰,造就了现在的他—————如今大街上那一群,也不过如此。孔乙己至少还有自己一些起码自尊保留,没钱,喝酒却也没赊账。“‘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短衣族”如此讽刺,孔乙己身单力薄,又能怎样,强忍着。可见脸上青筋已经气的暴胀。好一句“窃书不算偷”,呵呵。
结尾部分诠释着后来孔乙己的尾声,心酸油然而生,没钱,去偷书又被毒打了,这次腿折了,这不等于要他的命么,自己怎么照顾自己。最后一次去小店是用两只手辅助爬过去的。虽然平时能充当一个笑柄愉悦大家,有谁又能体谅其感受,看他成这样,居然大家还是在继续嘲讽讥笑,离开时他的背后又是怎样一个场景,他不想知道,因为一刻也呆不下去。而咸亨酒店老板能记起他也是欠他十九文钱是才能想起。后来再也没出现,都说可能已经死了,会不会是死在哪个角落也没人发现。
这样的人生,又是谁造就的,秀才,书生,在那个时代。
孔孔乙己的读后感篇6
清末时期处于下层的小知识分子们由于当时社会的黑暗,备受科举制度的摧残,愈过愈穷,变得穷困潦倒,可是仍然瞧不起当地农民,一副旁若无人的架势,使他们成为了不高不低的地位。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在收到科举考试的打击后,走上了偷窃的道路,在偷人东西后被发现竟还振振有词的说:“窃不能算偷。”有一次,他偷啦一个大地主丁举人家里的东西,被打折拉双腿,变得少言少语,很少出去,最终,他的生命走向拉尽头。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百感交集,既有对孔乙己好吃懒做的讽刺也有对他可怜遭遇的同情。既有对旧社会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腐朽的批判,对地主阶级人冷酷暴虐的痛恨,也有对我们今天幸福生活的满足。孔乙己的遭遇让我们清楚的认识到旧社会的可怕,生活在那的时代的人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啊,失去家庭,亲人,金钱一切的一切,这是我们所想象不到的,也更加的让我知道啦今天我们生活的美好。
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人人平等,再也没有了地主,包身工一类的人,每个人都享有平等念书,公平考试的权利,都能如愿以偿的上理想的学校,不再有身份高低贵贱的区别,即使是局长等官衔的子女和农民的孩子一起上学,他们也会同样的享受九年义务教育,老师的平等教学。现在的法律法规,不像旧社会那样几乎名存实亡,贪官污吏可以随意犯法,我们每个人都要尊重法律,实行法律。再一次新闻报道中,一位市长贪污受贿,是整个市区经济落后,人们不顾权贵,勇于举报,最终那位市长被依法判刑有期徒刑十年,审判结束后,人们高兴的欢呼起来,为这次公平审判作出赞颂。
我相信,社会在逐渐进步,孔乙己的遭遇永远不会再重演!
孔孔乙己的读后感篇7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孔孔乙己的读后感篇8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 “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