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月的读后感参考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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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月的读后感篇1
“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而城里的人想冲出去。”这据信是《围城》书名的来由。
不清楚自己是在城里还是城外,因为这个“城”无非是比喻人的处境。
除了几个高僧不会再有人对自己的处境从头至尾地满足,既便是“就地坐下来”也期望着“音乐从空隙中涌出”。何去何从,看各人对其处境的理解,更看各人的欲望。欲望在时间中延伸,就构成了目的。可以说目的是我们对时间的承诺,也是我们对时间的功利地度量。
没有明确的目的,行动就失去了在时间中的价值,尽管这可能反而更凸现了这个行动纯形式的美,用与美在我们心中往往是对立的;而没有共同的目的,一切行动,包括这些行动合成的事件,自然也是断裂的。《围城》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不幸正是一个没有明确目的的人,他的眼中,或从它的经验中,倒更可以看出世界的破碎来——包括他自己内心的破碎。
书中有一个比喻:“这好像开无线电,你把针在面上转一圈,听见东一个电台半句京剧,西一个电台半句报告,忽然又是半句外国歌曲啦,半句昆曲啦,鸡零狗碎,凑在一起,莫明其妙。可是每一破碎的片断,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认定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这是方鸿渐在议论它和孙柔嘉的关系,也可以说是在议论自己的人生。他倒没有想到孙柔嘉不是自己所认定的,他认定的——倒还真不敢说是认定呢——是唐小姐,不过,这认定只证明了断裂,因为他和唐小姐并没有因为目的的明确而相知,进而相爱,他们俩的目的并不一至。唐小姐望着雨中的方鸿渐是否有一点点爱情呢?这已经不重要,方鸿渐抖一抖身上的水走掉了。唐小姐窗边的柔情和此后“宁可忍痛至于生病”,方鸿渐的失神落魄,恐怕难用误会两字来嗟叹,只是结果扮成了误会而己。误会也是一种断裂,被认为可以接补的断裂——但其实我们总以为只是误会而己。
这时候,勿宁说“臂如黑夜里两条船相迎擦过,一个在这条船上,瞥见对面船舱的灯光里正是自己梦寐不忘的脸,没来得及叫唤,彼此早距离远了。这一刹那的接近,反见得睽隔的渺茫。”这已经几乎是宿命了。
我不知道说此书描写了人世宿命般的断裂感是否是作者的`本意,也难拟定本书的主题——用一个概念来浓缩一件复杂的艺术作品总是一件牵强的事,艺术多少有着游离在概念之外的东西,要用无数的字词、色彩、线条、声音搅到一块,桶和搅拌这个场景才是艺术最迷人——也可能是更本质的地方呢。
在《围城》的最后:“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一一搬出来细数……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杨绛女士认为这一段令人荡气回肠,而我左思右想,也只有时间能嘲讽和超脱破碎的生活——嘲讽和超脱给我们带来理性和安慰。这里实际上是用时间和空间的错位反写了那个兜圈子的比喻(原形?)——比喻方鸿渐在境况上又被抛到了城外,又回到了自己的破片上。
这也是钱钟书先生在《围城》全书里唯一处抛开叙述者冷静的观察和议论,直接流露出隐含作者“忧世伤生”(杨绛谈《围城》写作所言)的一段文字。
有关月的读后感篇2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初读杜甫诗句之时对背后的场景知之甚少,也了解甚少,因为那是一个离我们很远的时代,一个我们拼命伸手也触摸不到的时代。但当我带着对现在美好生活的珍惜,带着对过往先烈的敬畏读了《浴血荣光》这本书之后,历史仿佛又在眼前重现……
那是一个缺食少衣的年代,那是一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那是一个食不果腹的年代,那是一个极其艰苦的年代。再这样的条件下,面对反动势力的.压迫和侵略者的威胁,我们似乎无力反击;但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创造出了无限的辉煌。当金戈铁马被霓虹大厦代替时,有多少人记得我们的先辈们是经历了多少痛苦的抉择、承受了多少失败的打击才探索出了适合我们的革命之路;当战火硝烟被川流不息的车流代替时,又有多少人知道无数的英雄先烈是经过了多少牺牲洒了多少热血才换来了今天的幸福生活。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先辈们用行动给了我们这句话最好的诠释。他们在最好的年华里放弃了亲人,放弃了爱人,选择拿起武器,投身到战火纷纷的前线上去,以一己之力实现保家卫国的承诺。罗曼·罗兰说:“大部分人在二三十上就死去了,因为过了这个年龄,他们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后的余生则是在模仿自己中度过,日复一日,更机械,更装腔作势地重复他们在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所爱所恨。”和他们相比,我们的战士,我们最可爱的人,即使肩负重任,在炮火声中艰难的前行,却好过空度余生。杰克·凯鲁亚克也说:“我只喜欢一类人,他们生活狂放不羁,说起话来热情洋溢,对生活十分苛刻,希望拥有一切,他们对平凡的事不屑一顾,但他们渴望燃烧,像神话中巨型的黄色罗马蜡烛那样燃烧,渴望爆炸,像行星抨击那样在爆炸声中发出蓝色的光,令人惊叹不已。”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将人生诠释的绚烂无比。
我们的民族经历了沉重的苦难,这些苦难教会了我我们什么是坚持,什么是坚韧,什么是积累,什么是奋进。生活在今天的我们,物质丰富,和平安定,无忧无虑,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也不该忘记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安稳而付出所有的人们。我们要在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的激励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实现自己的坚守,完成自己的担当。
有关月的读后感篇3
“魏吴争斗决雌雄,赤壁楼船一扫空,烈火初张照云海,周郎此曾破曹公。”
?三国》一书想必大家都读过,而赤壁之战又让我们意犹未尽、刻骨铭心。在华容道上,关羽一夫当关,败军之臣曹操山重水复疑无路。关羽本可获得杀死或俘虏一代枭雄曹操的绝佳机会,但想到曹操曾经帮助过自己,待自己不薄,不忍心对他恩将仇报,因此,放虎归山让曹操逃过一劫,柳暗花明又一村。在我们看来这是孙吴联盟赤壁之战的一大败笔。其实,我们不防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关羽下狠心把奸臣曹操杀死,那么,江东的孙权没有了曹操这一大劲敌,便可不费吹灰之力拿下当时兵马残缺的刘备。而刘备不是死得更惨吗?更快吗?如果这样,与其说关羽行侠仗义、重义气,不如说这是诸葛亮的一个计谋,因为这会让刘备的帅位暂时保住,获得喘息之机以便招兵买马,并可让曹操与孙权互相争斗,俗话说:“二虎相争必有一伤。”当哪方战争失败后,刘备便可坐收渔翁之利,到那时自己也兵强马壮,有了实力与对手相抗,这样不是更好吗?
有关月的读后感篇4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失去目的,也不是说方鸿渐从来没有自己作过决定。追求唐晓芙和从报馆辞职,就是方鸿渐自己下的决心,但这两次决定都使他的人生更为失败。所以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方鸿渐会一点点失去意志力,为什么他的决定无益于他的个人生活?
从逻辑上来说,要考察一个行动为什么结果有悖初衷,首先考察这个行动的相关决定是否是在足够信息下做出的,其次考察是否是在足够的能力支持下实施的,再次考察外部环境是否对这个行动足够宽容。我们发现方鸿渐的两次失败问题都出在沟通能力不足上。
方鸿渐追求唐小姐,是因为她“是魔登文明社会里的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虽不尽然但叙述者对此也并末反对,所以方鸿渐的信息应该是足够的。而他追求苏小姐也好唐小姐也好在方家或周家都没有阻力,所以环境也足够宽容。只是方鸿渐无法与苏小姐沟通,并且无法向唐小姐解释。
与苏小姐建立关系,方鸿渐还扎扎实实是“体验欧洲生活”的游学生心理,尽管是在国内。苏小姐虽然是法国博士,但是去“兑换外币保值”的,是典型的中国女人——的一种。方鸿渐最后要躲在法语里说爱另外一个女人,而苏小姐自然用地道的中国话骂他。差异在这个层面上,怎么都解释不清了。
从报馆辞职一事,也是同样的情况。孙柔嘉并不是,至少不坚决是反对方鸿渐辞职。问题在于,方鸿渐已经厌倦这种生活,而孙柔嘉却正如鱼得水,甚至想把方鸿渐拉进水里。辞职所指向的,是他们俩对自己生活的一个基本评价问题。实际上,这两次决定的灾难性结果,与决定的正确与否无关,也与环境的宽容度无关,而是方鸿渐根本在价值层面上无法与别人认同。
方鸿渐与传统的中国社会——方家大族格格不入;与上海的洋泾浜社会——你我他小姐之流格格不入;与当时中国知识届的流行人物——李顾之流更是格格不入;包括与镀金留学生们——褚、曹之流还是格格不入。这些人代表了当时中国的“古今中外”,方鸿渐实在瞧不起他们,但他自己也是“心得全无”,拿不出什么东西来。这简直是当时出路问题的一个缩影,管它古今之争、中外之争,还是古今之争等同于中外之争,总之是没有出路。而西洋的“好东西”,“一到中国就变味。”出路何在?
从作者的序言以及当时的社会背景来看,这很可能是作者创作的主旨。
方鸿渐不是没有作过努力,不过没有目的的努力只等于妥协。他一天天地志气消磨——不过似乎他也并没有什么志气,说骨气消磨也许更准确——从上海逃到三闾大学,又忍气回上海,又想忍气受赵辛楣之荐进内地,国家危机深重,归国之后个人的生活也与日俱下,归根结底一句话:社会没有目标,个人没有目的,都陷于混乱、破碎、危机之中。如果要说本书的主题,那么这就是:混乱和破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冲出来;如何解决——什么是我们的城?我们要进去还是出来?最终,这是一个目的/价值的问题。
破碎感来源于无目的性,无目的性来源于价值问题的混乱和虚无。方鸿渐,可以说是在“古今中外”之间寻找着的一个失败的游魂,最终体验到生活的破碎。可怜今日虽然家国忧患不再,我们的漂泊迷乱一如往昔。
有关月的读后感篇5
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我觉得他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么可以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 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可以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讨厌“混账电影”,为他讨厌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变态(我同意他的看法,并非偏激),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己就不道德,有时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塞林格绝对是把自己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面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非常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小心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曾经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
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有关月的读后感篇6
最近,我正在看以《笑猫日记》为主题的书,例如:《塔顶上的猫》,《绿狗山庄》,《小白的选择》。其中,给我感受最深的是《小白的选择》。我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就把《小白的选择》这本书给一字不落的看完了。
首先,我对这本书的作者————杨红樱也有些了解,杨红樱: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曾做过小学老师,儿童读物编辑和儿童刑物主编。她19岁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现已出版童话,儿童小说五十余种。
这本书的主要角色有小白:一只举止优雅的贵妇犬;她:一个谜一样的女人,喜欢腊梅花香,喜欢喝腊梅花茶,喜欢吃鲜花饼,喜欢和孩子们一起照相;阿贝哥:一向以阳光健康的形象示人,极具人气的偶像派明星;蒙着黑面纱的女人:阿贝哥的妻子,曾经是红透边天的影视明星;菲娜:一只法国贵妇犬,头上有一推卷卷的毛;心肝儿:一只年老的贵妇犬,年轻时候被主人百般宠爱,视为心肝宝贝。年老体衰后,他多次惨遭主人抛弃;地包天:一只性格很好的京巴狗;球球老老鼠:一只老的不知活了多久的老鼠,翠湖公园里所有的老鼠都是他的子子孙孙。
这本书主要写了:逃离了绿狗山庄的小白和地包天,在大家的帮助下,渐渐的恢复了原来的模样。贵妇犬菲娜把小白带到了这座城市最高档的别墅区————樱花巷,希望小白在这里找到一户好的人家住下来。在这个萧瑟的冬季,小白在樱花巷的经历竟然如同一场又一场的噩梦……阵阵寒风中,在腊梅园的腊梅树下,小白遇到了一位谜一样的美丽女人,她最后成为了和小白相依为命的女主人。
每当我看完这本书时我就非常想哭,可是我怎么也哭不出来,泪水已经在眼里,但却怎么也流不下来,感动,难受全在心里。尤其是《小白的尸体》和《爱的力量》这两篇使我深受感动。小白最后找到了一个能和他相依为命的女主人,使我很开心!
?笑猫日记》使我爱不释手,百看不厌,在这一段时间里,《笑猫日记》似乎是我的最好朋友,我喜欢《笑猫日记》!
有关月的读后感篇7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在我看来,《夏洛的网》就是一本好书,作者怀特用了生动的故事画面与情节,告诉我们一些深刻的道理。
这本书里有两个主人公,分别是蜘蛛夏洛和小猪威尔伯。主要讲了威尔伯是一直落脚猪,它的命运就是成为熏肉火腿,然而在绝望之余,看似弱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在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谦卑”等字眼,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救了威尔伯的命,然而,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书中的夏洛是一只弱小的蜘蛛,要靠捕昆虫为食,看似残忍的夏洛,却用爱织出了一幅幅字眼,救了威尔伯,它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虽然它自身是多么渺小,但它与朋友的友谊却是多么强大,大到可以为朋友付出生命。这样的.友谊、这样的爱,大到足以震撼世界,是多么了不起啊!
看完了这本书,我被夏洛所震撼了。它竟然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别人的生命,却无怨无悔、心甘情愿。由此可见它们的友谊之深。我想,就连动物都如此看重友谊,更何况是我们人类呢?
在生活中,也有很多像夏洛一样无私奉献的人们,就比如最美教师张莉莉,她在放学的路上不顾自己的安危,冲到卡车前救出了即将被车撞到的学生,将学生从生死边缘救了出来。还有最美司机吴斌,用自己一人的生命换取了几十人的生命。他们的爱,都是伟大、纯洁、无私的,我们都应该向他们学习。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学会了帮助他人、珍惜友情,就能像夏洛一样织出一幅充满爱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