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读后感2000字8篇

时间:2023-04-05 10:12:47 分类:读后感

撰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强化小伙伴们对书上理论的分析,阅读完后学读后感是最好也是必须的手段,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赢》读后感2000字8篇,供大家参考。

《赢》读后感2000字8篇

《赢》读后感2000字篇1

这次春假期间,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我最爱看的一本书的书名是《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我两天就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讲的是:阿尤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枪手尼德为了抓海怪竟被潜艇鹦鹉号的舰长尼摩软禁,并开始惊险的海底之旅……

本书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一位杰出的科幻小说家,本书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写书时,人类不但还没有发明潜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问市,可他在小说中,却活生生的创造了一艘潜艇——鹦鹉螺号,让书中人物搭上了一艘想像中的鹦鹉螺号,在短短的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内航行了太平洋、大西洋、红海、地中海、北极海等,航程共行了六千万海里。目睹了无数的海底奇观,并发现了海底煤矿和沉船的宝藏。凭着坚忍的意志力与过人的智慧,终于克服了所有的困难。经历了难已想象的海底冒险。

同学们!我们一起来搭上这艘奇妙的潜艇,去看看海底森林、珊瑚王国、神秘的宝藏和沉船,并且勇敢地和大章鱼作战,设法从南极冰壁间脱险。还有很多很多新鲜、刺激的遭遇等着我们去领略。来吧!我们一起去探索!

今天,我怀着无比兴奋的心情读了这部小说。这部小说,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这么多希奇古怪的事,我是多么的羡慕,但能看到这本著作,我真荣幸。

皮埃尔。阿龙纳斯被美国海军部部长邀请去寻找令人们不得安宁的"独角鲸’,在船上认识了尼德。兰,并成了好朋友。在一次次地追逐"独角鲸’以后,在一次偶然的撞击后落人了海里。阿龙纳斯的仆人也跟着一起下来了。就在绝望的时候,俩人一起不知不觉地被误落在"独角鲸’身上的尼德。兰救了。谜底终于揭开,原来这大得比所有鲸鱼还大的家伙竟然是一艘潜水艇。不久,这家伙开始潜到水的深处去,尼德。兰在潜艇上乱踢,好象里面的人发现了什么,总之不再下潜。后来,艇上的人发现了他们,把他们带入了潜艇里,他们的奇幻旅行就这样开始了。

因为阿龙纳斯教授其中两本著作也在其中,所以他们受到了款待。他们在这次旅行中走遍了各个海域,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后来船长告诉教授,他的潜艇的动力是来源于电,海洋中的电,这一切多么不简单。他们第一次旅行是林中打猎,船员利用电流在海中打猎,在猎物过程中,看到了许多美丽的生物,加上阳光的折射,色彩缤纷。他们猎到了在捕鱼的海鹅,后来又遇见了鲨鱼,真是刺激好玩又危险。跟着,在通过托雷斯海峡时,船被搁浅了,教授与他的仆人,还有尼德。兰一起在陆地上度过了几天。他们找了些水果。蔬菜以及猎物。后来遇上了土人,他们把嵌板打开,把铁梯通电,土人们被电流压回去了,2:40,船长的预言实现了,潜艇离开的托雷斯海峡。他们来到了珊瑚王国,观赏着美丽的珊瑚,同时又含着悲痛埋藏了昨日因病逝世的同伴。他们漫无目的地在印度洋漫游着,后来船长主张去采珠场了解采珠人的生活,一个可怜的采珠人碰到了鲨鱼,船长英勇的救护使采珠人脱险,又参观了一颗正在成熟的珠贝,它大得惊人,足足有七尺。之后船长告诉他们,有一条隧道可以快捷的从红海通往地中海,他们经过一晚,就顺利地到达了地中海,真是奇迹。船长从地中海行驶到维哥湾,他们进行了一次夜间海底旅行,看到一座沉没的城市,教授很疑惑,后来才知道这是大西洋洲。终于,他们三人要逃走了,遇到了挪威大旋涡,在小艇上失去知觉,第二天,安然无恙的在一艘小渔船上,最后作者记录了这么一本书。

如果我是啊龙纳斯教授,当我与一个仆人在茫茫的海洋中游水前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吗?不,当我这个负担被仆人独自承受着,我是不可能象他那样因其顺变积极自救;当我在那没有自由的潜艇上,我会象他那么乐观向上吗?不,虽然可以进行一些独特的"旅游’,但失去自由我会疯的,一个人家财百万,但失去自由,那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我是啊龙纳斯的仆人,当啊龙纳斯落水后,我会象他那样落水救人吗?不,在啊龙纳斯掉进水里的那刻,我定然会全然不顾的离去,把自己的主人抛诸一切;当啊龙纳斯全身僵硬,不能动弹的那刻,我会不自私自利,丢下他自己逃生吗?不,我会丢下他自己逃生,任由他被海水吞没。如果我是那艘“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发现他们后,我会象他那么仁慈,留下他们吗?不,我会立刻潜到最深的海下,任由他们淹死;当船员被巨型章鱼卷走的时候,我会不顾个人安危去救他吗?不,根本没可能,我会逃走回船上,另图计谋。在这么多个如果中,我非常佩服他们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啊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赢》读后感2000字篇2

暑假,我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

正如其名,有一个17岁的男孩,厌恶世俗的纷纷扰扰,梦想有一个孩童的世界,没有城市的纷扰和成人的虚伪。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本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是他在纯真的妹妹身前发自内心的几句话,道出了他心里所想、心里所念。

在如今社会中,现实与残酷将人们狠狠包围。许多满怀梦想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在城市的喧嚣中,逐渐的迷失自我、失去方向,曾经的梦想烟消云散,人性也被逐渐磨灭。

我的姥姥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是我妈妈,还有两个分别是我的二姨,三姨。

我的表弟是我三姨的儿子,三姨在他五岁左右时便外出闯荡,过几年又把表弟接到了她有所成就的那座城市。但是,抚养我表弟的人,并不是三姨,而是二姨。二姨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只要不是触犯了她的底线,不管你怎样做,她都不会生气。正是这样,三姨才会借着她的性格将她利用——让二姨给她带孩子。

在表弟去大城市不久,我和妈妈也相继的跟了过去。于是我们一大家团聚,其乐融融。二姨待我很好,只是面子上做做而已,三姨却连面子上也不做。她先前去我老家,瞧见了那副土里土气的模样,假模假样的装出疼惜我的神情。在她怜惜的眼神里,我还看出了不屑。她带我去了县城,给我买了一套衣服让我穿上,我高兴的不得了,她就像成全了乞丐一顿饭似的笑笑。她带着我们去饭店吃饭,菜上来了,没尝几口,她就拿出“文化人”的娇气,说:“亏这个饭店还是这个城里最好的,做的菜竟然这么难吃。”

后来三姨提出让我去她们那座大城市见见世面,妈妈也跟着去了。本来哥哥嫂嫂为了勤俭节约,与三姨二姨表弟共挤在两房一厅的房内,为了欢迎我和妈妈的到来,哥哥嫂嫂特意租了两房一厅的屋子,我们四人便搬了进去。在我们到了的那一天,哥哥嫂嫂给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了上几百元的东西,嫂嫂更是礼貌的待着我和我妈妈。

记得我们刚到大城市的时候,还没天亮,哥哥嫂嫂便等候在车站将我们接了回来。我们去拜访三姨的家,表弟还睡着没醒,三姨和二姨都才刚在我们的敲门声下醒来。表弟被三姨叫醒时,极其不耐烦。三姨把我和表弟拉在一起,一白一黄成了鲜明的对比,白的是他,黄的是我,三姨为此还乐了一下,说她“照顾”儿子得当。饭做好后,我好心的夹菜给表弟,他还嫌恶的将我骂了一句,把菜推了去。三姨并没有站出来为我圆场,而是笑着说她儿子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好像城里人特有的优点似的。这件事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到大城市才不久,哥哥嫂嫂天天精心的照顾着我,为我买这买那,吃的水果数不胜数,使我原本焦黄的皮肤变得又白又水润。三姨看我时妒忌的眼神我记在心里。我原本发黄的头发,变得黝黑有光泽。我瘦如柴股的身子,也长了一些肉。三姨看在眼里,心里冒火——他儿子只白没肉,瘦骨嶙峋。由此,她处处针对我,也叫她身边的人针对我。

我和表弟打架,我打赢了他,他跑去告状,把责任全推在我身上。三姨和二姨合着说我,说我比表弟大,要我让着表弟。我打不赢表弟,我跑去告状,三姨和二姨眼里闪着儿子建功立业回来后的得意,也要我要有一个当姐姐的`样子,不要和他斤斤计较。妈妈、哥哥、嫂子,只能在背地里安慰我。其实,我只大我表弟两岁。难道大的孩子生下来就注定要让着小的孩子?这就不得而知了。

我的哥哥,给我买文具,我心疼他的钱让他少买点;表弟几天一次得缠着我哥哥,给他买这样那样的文具和玩具,就怕我哥哥少花一分钱。我看不过去就说一两句,表弟还毫不在意的说:“他是应该的。”

有人欺负我表弟,表弟跑来告状,我二话不说,立马去帮忙打架。可是到了别人欺负我时,他反而还落井下石,站在对立的一边说我坏话。事情到了现在,我都没弄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平白无故的要找表弟打架,而且是一群人。而我给表弟主持了公道之后,为什么那群人立刻转移了目标,将锋头指向我。

过年时,哥哥和嫂子赶着回家结婚,妈妈也跟着回去主持婚礼,留下我一人在大城市。表弟得到了机会,狠狠地报复我。

一天表弟引诱我打架,我和他打了起来。因为每次都是他先惹了我,我不去理他,他就越来越得意忘形的触犯我底线。直到我忍无可忍,他才达到目的的和我打架。

我和表弟正在打架时,二姨恰巧朝这边走来,表弟赶紧躲在二姨后面说我欺负他,并把责任全推卸给我。只要是一个长眼的人,都知道是表弟欺负我。但是二姨像当妈妈一样的养了表弟这么多年,和自己的女儿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都没和表弟待在一起的时间长。可想而知,就算我再怎么和二姨关系近,都比不过她和表弟的亲情。

二姨护着表弟,不让我打他,我当时火冒三丈,一下子管不住自己的嘴,说二姨偏心表弟。就因为这么一句话,她对我大动肝火,咆哮着:“你在说一遍!”急不可耐的急急向前冲一步,并举起巴掌来瞪眼看着我。

我大哭起来,再也不敢说话了。她一个大人,我怎么打得过她?就算我躲了过去,我自己一个人在家,没菜没饭,晚上又不敢一个人睡,所以,我无助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我向二姨身后望,表弟便探出了头,颇有得意的笑。每次在我委屈的时候,他总是在大人身前一副委屈像,到了大人身后,便笑嘻嘻的看着我。他的成就,靠心计得来的。我没能比得过他,我又怎么可能比得过他?两个阿姨一起过来针对我,我家里人又得靠着他们吃饭。所以,我忍了。

事隔多年,我又回到了老家,搬到了小县城。每每想起到那里的一段时光,心就止不住的发寒。三姨见我搬回来,也就跟着表弟搬了回来,房与房相隔不到三十米。并和我读同一个学校。我还在给表弟主持着公道,他还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我的庇护,有时难免回过头来咬我一口。只是我没有再和他打了,因为他们搬来之后,我和妈妈搬到了离他们家隔着三条街的地方。他再也别想得到我“理所应当”的疼爱,再也别想伤我的心。

现实就是这样,我也同《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一样,希望到一个只有孩子的世界中去,哦不——孩子的世界里只能有天真无邪的,不能有像我表弟一样的小孩。那样的小孩,心智和大人的没什么两样,只是他人小鬼大而以。

《赢》读后感2000字篇3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作者儒勒.凡尔纳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阴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的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也是一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空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了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

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面对这早在两百年前的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

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赢》读后感2000字篇4

?铁皮鼓》的主人公奥斯卡就是一位有特异功能的小孩,声音能震碎玻璃,哪里不爽吼一嗓子,玻璃杯、窗玻璃、灯泡全都能报销了。这项特异功能一向到他30岁才逐渐丧失。

如果把这部小说完全看成历史和政治的隐喻是不公平的(即使能够说得通),我更愿意把它看成一部写给大人的长篇童话。童话当然是带有奇幻和吊诡色彩的。其实我想说是魔幻现实主义,但我只看过莫言,没看过马尔克斯,不敢轻易下这样的结论。

我是用kindle的pdf影印看完此书的。用kindle的缺陷就是无法自由标记,细读中引起的感想只好放弃或者零星散落在便签。阅读过程其实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创作,这个过程会激发起无尽的联想力(非想象力),将生活中遇到的事件、看过的书籍、甚至是个人性质的畅想统摄到感性思维升起的时刻。我大概一个多月之前看完的这本书,由于没有细致的标注和笔记,只好借助便签的只言片语来恢复我当初阅读的真实感受。

开始看的时候,并未注意到版权页的字数。之后看到450000这个数字,直接想放弃不看了。但不到一百页的时候,我就被故事吸引了。等到将近看完,又有几分舍不得、不想看完,不然这个会特异功能的侏儒就要不陪我玩了——一种内心自知即将走向终点似的怅然若失,不知你在阅读时可有过同感?

将格拉斯称作德国的莫言是我的独创,是我即将恢复文学自由身的自由。将二人放在一齐,自然有我的理由。如刚才所言,我不会说得那么复杂那么充分(没时间也懒得费事),只把一个多月前模糊的感性阅读印象作稍微书面化的呈现。

一、缺陷或傻子的视角

诸君请勿问我是从何得知这一切的。奥斯卡当时差不多样样事情都明白。

之后,大家都在谈论这件事。音乐家迈恩明白蔬菜商的种种事情…

叙述者站在第一人称的位置,而为了叙述的方便,不得不重拾全能全知的视角,但我与全能全知是矛盾的,怎样办呢?作者狡猾地以一种看似魔幻吊诡的口气直接说出我的名字,颇为无赖。莫言在《丰乳肥臀》《檀香刑》中没少用这样的技巧。

上官金童成为乳罩专家,奥斯卡成为绘画裸模,其实这些有缺陷的主人公拥有自卑与自恋的双重身份意识。我早在大学时就对傻子视角感兴趣,表面上傻子迷迷糊糊,血肉里却是聪明之极,往往叙述者还会对这种自以为是的聪明洋洋自得,比如阿来《尘埃落定》中傻子所想的这段话:

我突然明白,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待在那里,持续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这就好比作者的宣言,傻子视角虽好,但往往需要凌驾于我之上才能到达叙述的完整。

这种缺陷或傻在一些特定场合却能产生惊人效果,是心智正常、身体健全的人所达不到的。《铁皮鼓》有一次是奥斯卡与护士在公共场合跳舞,尽管奥斯卡是个古怪的侏儒,但详细描述舞姿以及由于身体缺陷带来的惊险动作,但是最后最后是有了观众听到了惊呼声回到座位上时,还始终有人在鼓掌。这种缺陷与成功的反差不禁使人想到《闻香识女人》中艾尔帕西诺跳舞时气质的优雅、动作的娴熟,《盲探》中刘德华的那一段舞步绝对受到了《闻香识女人》的启发吧。

二、多情女人多情郎

看看《丰乳肥臀》的女人们,命运的杯具赋予她们坚强的性格,但在男性话语主导的社会,收获的却是不对等的感情。《铁皮鼓》的两个最重要的女性主角母亲阿格奈斯与玛利亚,都与不止一个男人发生感情纠葛。当然不是说作品中出现这样的情节就拿来放到一齐比较。而是按量化来看,莫言是热衷于叙述这样多情的主角的。我没看过格拉斯的其他作品,但是《铁皮鼓》人物的感情之热烈,让我想起以前看过的获过法国龚古尔文学奖的罗歇·瓦扬《律令》,对于感情,有一种野蛮的强力涌动在人性的地表。

女性主角是个大方向,感情线索也值得考究,仔细揣摩会有很多话能够说,但说多了,好像又成了车轱辘话。

紧之后想说性或性器官的频现也是二人能产生联系的元素。大概是对女人、感情而起的浓烈而不可自持,所以经常在作品中肆无忌惮地抖露私货一样的性暗示。在这一点上,不少作家还真是构成了独特的个人气质,比如茅盾的乳房,冯骥才的金莲,初读就留下了深刻的感受。

三、泥沙俱下的叙述语气

叙述语气是我自己发明的词语,真正的文学评论者大约是不会这样说的。但我总觉得《铁皮鼓》中洋溢着一种信马由缰的语气,或者叫腔调。这在我阅读莫言的《丰乳肥臀》时有相似的感受。泥沙俱下这个词是我同学在课堂上提出的对莫言的评价,我觉得极恰。据说58万字的《丰乳肥臀》八十多天就完成了,所以感情是饱满的,但是语言上欠收拾,不简洁、弱化语言美感几乎是绕不开的评语。《铁皮鼓》以地点的不同共分三部分,每部分再用十多个小标题来组织。由于新人物中有旧人物的影子,那么在说到新旧人物共同经历的事情上就必然陷入不厌其烦地反复叙述之中。有些重复是创新,但是弱化审美的重复还是少一点好。

尤凤伟《一七》采用类似的结构,也有很多相似的主人公感受性语言,说得好了是复调是交响,说得差了就是雷同与重复。其实太长的长篇都会出现反复言说,尤其是不必要的重复,有没有想到《平凡的世界》?

但《铁皮鼓》的语言也有心酸的幽默(我发明的词),这是在阅读中间隔几页就能发现的。举个例子,把死人在地底下的腐败说成分解自己,当时我就有一种异样的感受,这是怎样的一种修辞呢?是双关还是戏谑?其实书中有不少这样的言语,以至于译者思考到外语国家的人群可能体会不到其中的妙处,不时用注释来解释原语言的内涵与用法。即便如此,我想,也不能完全展现原文语言强大的本土性。这就像我一向认为《围城》被译到国外,但其中的中文限制的幽默能被发散出十之一二就不错了吧。

就在我这篇读后感写到中途的时候,突然想到别人是否已经注意到了莫言和格拉斯的可比性?于是以格拉斯莫言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搜索全文,得到了验证。看来这一次我的感性阅读感受还是有可信度的。

当然,这篇读后感或许能够按照学术的要求来结构来谋划,比如题目写成《现实的贴近与分裂:论莫言与格拉斯的叙事》,依次分为几个小标题,每个小标题开头结尾的论述部分必有一些文学理论或者西方哲学的理论强调……我不是否认一切论文的功用(相反,一篇优秀的论文令人着迷),而是我觉得这样很累(可能是劣质论文太多了),不用那么多奇奇怪怪的论据,就明显能看出这么个东西,收获到知识性或者美学性的情感,何苦劳己累人呢……

是的,我将恢复文学自由身了,所以放肆了起来。

《赢》读后感2000字篇5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艾米莉·勃朗特,她与《简·爱》的作者夏洛蒂,《艾格尼斯·格雷》的作者安妮是三姐妹,于是就被世人并称为勃朗特三姐妹。

这本小说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爱情与复仇相互交织的故事:男主人公希斯克利夫被原呼啸山庄的主人恩箫先生从利物浦大街上捡回。但是这却引来了恩箫先生的儿子辛德雷的仇恨,同时也与凯瑟琳·恩箫(恩箫先生的女儿)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他们一天一天地长大了,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感情也越来越深了,可是有一天,希斯克利夫在得知凯瑟琳因为他的贫困和出生而不能嫁给他时,他就离家出走了,而凯瑟琳则嫁给了富有,温文尔雅的埃德加·林敦(画眉山庄的主人的儿子)。几年后,希斯克利夫竟然重新回来了,并且开始了一系列的复仇行动。埃加的妹妹伊莎贝拉喜欢上了希斯克利夫并且擅自和希斯克利夫结婚了,这让她的哥哥十分生气。几个月后希斯克利夫夫人,也就是伊莎贝拉,来信了。她的信中有一句话:“我要问你两个问题:我不知道当初你住在呼啸山庄时是怎样保持人性的?希斯克利夫是疯子还是魔鬼?同时我求你告诉我,我嫁了一个什么东西?耐莉(凯瑟琳的管家)吧!”从这句话中我们就可以知道,希斯克利夫对伊莎贝拉非常不好,所以伊莎贝拉十分痛苦。前面我们也说到希斯克利夫准备了复仇的行动,也许这就是他复仇计划的第一步吧!

当伊莎贝拉写信后没多久,希斯克利夫瑟琳了,当然是偷偷地来看望的,可是就在当晚凯瑟琳生下了一个婴儿,过了两个钟头,凯瑟琳就死了。他的女儿也叫凯瑟琳,不过为了区分,我们就叫她茜吧!

后来伊莎贝拉也生下了一个孩子,叫林敦·希斯克利夫,但是伊莎贝拉却离家出走了,并且把小林顿也带走了,过了不久,凯瑟琳的哥哥,辛德雷也死了,就这样,西斯克里夫变成了呼啸山庄的新主人。但是辛德雷也有一个儿子,叫哈里顿·恩箫。

一晃12年过去了,小林顿长大了,凯茜也出落得像一个亭亭玉立的美少女,而埃德加想把小林顿接到自己家,可是没过多久就被希斯克利夫接走了,并且还想让小林敦与凯茜结婚,这也是希斯克利夫的一个阴谋!

凯茜结婚之后,就经常遭到小林敦的冷漠和希斯克利夫的谩骂。可是不久以后小林敦就死了,于是凯茜又和哈里顿慢慢成了朋友,这让希斯克利夫十分恼火,但是他阻止不了。他只好自己一个人每天晚上去凯瑟琳的坟墓,大概由于伤心过度,希斯克利夫也倒下了,在死之前他还找耐莉谈过,并表示再也不会干涉他人了。最后凯茜与哈里顿产生了感情,凯茜还当起了哈里顿的老师。总之这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呼啸山庄》这本书是我从《暮光之城》中看到的,《呼啸山庄》出世于1847年。当时的我很好奇,这到底是一本怎样的书能够这么吸引主人公?

?呼啸山庄》现实的永久艺术魅力,是仅仅包藏在书中的信息与谜,无论小说结构,人物形象,叙述技巧,一直都成为了西方学者钻研的对象,众说纷纭,层出不穷。

艾米莉从一开始就放弃了传统而平静的叙述手法,而是采用了顺叙和倒叙,故事在谈话和回忆中展开,第一人称的“我”,只是作为一个听众,引出了故事的渊源和历史。更多的是开头以一个客观的角度看到了相当于故事的中下段情景。

开头这一段,是“我”来到呼啸山庄的目睹,也是一段带有人情味的叙述,具有高度的象征意义。终年不断的北风,不容许山庄的树木向天穹延伸,强迫他们倒在一边。“树性”被狂暴的猛风扭曲。

这部作品里,树性就是人性的象征。呼啸山庄蔓延开的故事,人性同样终年不断的承受强暴的压力,被残酷的扭曲和摧残。

当看似主角的“我”闯进呼啸山庄,即从冰冷的自然环境闯进了同样严寒的人文环境。‘透过他惶惑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人类世界会变得多么凄厉、痛苦和不能容忍——当人一丧失他们美好的人性’悲哀的是,山庄这一孤独的人家,“人性”已经堕落到它的低点,不能够继续往下沉沦。

艾米莉用一个艺术家特有的锐利目光,超越曲折复杂的情节,和一般世俗的观念,去探索她最为关心的“人性”,可以说,人性的探索是贯穿全书的主线。

希思克利夫表现出对人的冷漠,让我不能理解,但是他幼时无尽的容忍却令我佩服。他身为被收养的孩子,饱受其他两个孩子的欺负,但他从不还手,使得他赢得了老人的爱戴,在老人死后成为呼啸山庄的主人。

而凯瑟琳小时候的孤傲,起初她想到瞧不起希思克利夫,常和哈利顿一起欺负她。但后来因为可怜希思克利夫,进行了“倒戈”,帮助了她。

第二代哈里顿更像是希克里的翻版,却远没有那样可怕。希克厉被人称为魔鬼,他在通往地狱的路途中的确没有一次偏离过轨迹,这不同于《基督山伯爵》里的复仇,我们会惊讶的发现,本书的主题在爱与恨两个对立而并存的情感间盘旋着。希克厉的生命来源于没有爱的起点,复仇与堕落来源于对卡瑟琳由爱生恨的承接,结束于冻结的人性中一道宣告着复苏的光芒——亦是爱。

故事即将写到结尾,希克厉的爱复苏了,在第二代孩子的生命中寻找到了自己曾经踏过的足迹。由彼此态度傲慢到相爱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我们也可以发现,卡瑟琳嫁给哈里顿之后,她的全名又将恢复到母亲未出嫁的闺名卡瑟琳·欧肖。这正是生命周而复始,爱恨循环不已的暗示,仿佛小说只是从生命永恒中截取的环节。

故事的结尾是,希克厉离开了人世,去寻找早已死去,在原野上孤单游荡的魂灵卡瑟琳,“人们看到,这两个幽魂透过月光,彼此凝望着”,艾米莉这样交待,而年轻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的故事,却没有终点和续接。也许女作家期盼这纯洁而深婉的爱永远没有终点,所以才保留了这样的结尾,没有终点的爱,往往亦没有山穷水尽得一天。

“在这么安静的土地下,怎么会有长眠者不得安睡呢?”这样,挺立在风中的山庄,它取得了象征性的意义,像诗篇一样在你心中唤起了分至杳来的想象。这跟故事的真实性没有冲突,只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极端,苏醒,堕落,冻结和爱存在的意义。

本文是以一个听故事的形式写的,由耐莉叙述,而房客洛则是听众。这样的形式是很少见的!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希斯克利夫对凯瑟琳深深的爱以及他的一系列阴谋,但是最后他还是改邪归正了。总而言之,《呼啸山庄》不失为一本名著!!!

《赢》读后感2000字篇6

只有英语闭卷的研究生期末,甚是无聊。去图书馆借《自然辩证法导论》的时候,就突然萌生了看看《平凡的世界》的念头。还书后,走进那永不见天日却书气沉香的中心书库,找到了这本贵州人民出版社的《平凡的世界》。20xx年印刷的书,每一页边缘的旧黄色已经弥漫到整张,红红的封皮上更是长出一道又一道黄黄的皱纹,这好像再告诉我——你也不小了啊。

除了小学初中的语文作业,从来也没写过读后感,但是,我觉得《平凡的世界》确实不应该就这么合上了,因此在这里略做记录,记录这个不同以往的轻松周末。

孙少平:总觉得自己和孙少平很像,虽然我没有出生在书中那个艰难困苦的年代,也没有食不果腹的经历,但是,孙少平那一直想走出双水村,想靠自己的双手去外面闯,他“关于苦难的学说”——"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而酿造出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这些种种,都与我内心的想法出奇一致,尤其是我看到他身为一个”读过书的人“,去做小工,下苦力的时候,何等的佩服与吃惊。佩服,是佩服他真的靠自己的双手能过上活了。吃惊,是因为我也无数次也设想过干脆去工地,念书这么多,工作还是瑶瑶无期,也一直在向家里拿着钱。我好像在孙少平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和w交流,她说她最后好失望孙少平仍然活在”平凡的“世界,说孙少平读了这么多书最后还是没出息。我觉得,孙少平是有出息的,虽然不及他哥孙少安那样从种田到开砖厂,但是他从种田到给父母妹妹寄钱,帮助被欺负的做菜小姑娘,帮助照顾惠英嫂和明明,担起了自己肩上的担子,有一个男人的担当,就算有出息了。孙少平为什么这么想离开日复一日的劳作,为什么这么坚持不去他哥的工厂,因为他想有出息,尽管书的最后他回到了那个矿场,但是他绝不会失去抱负,他会流汗流血流泪,这个归根结底到底是农民的儿子的人的光芒肯定会从黑漆漆的煤炭里面绽放出来。

孙少安:看完小说,我搜了一下电视剧,电视剧宣传封面上的孙少安,实在令我大跌眼镜。在我的眼里,孙少安代表着以前每个农村家庭里的那个扛大梁的坚毅男子汉,吃苦出力,为整个家庭付出自己的点点滴滴。拍电视剧的话他才应该是那个正中间的主角!透着阳刚之气的主角。孙少安也上过学,他知道念书后就可以向更远的世界飞去,但是他主动放弃了,他要帮住他父亲一起来担整个家庭的担子。他是那种实实在在深爱着自己的父母长辈以及弟弟妹妹的人,实在到骨头里,因此当那个给了他无限温暖的老婆秀莲和他的家庭有半点冲突的时候,哪怕只是他猜测到的冲突,他都会觉得自己对不起父母,都会被那颗责任心压着,让秀莲不得不受委屈。孙少安对人对事都很好,也有头脑,如果说他有什么缺点,那就是他总是照顾得太全面了,家里的,村里的,公社里的,过着辛酸生活的他都想照顾好。最后,他最心爱的给他暖被窝给他洗脚洗脸的妻子却被诊断出了肺癌,这实在是太残忍了。

孙玉厚:这个老一辈的农村人,费劲千辛万苦支撑起一个家,他心里总是想着如何让这个家过得下去,他不怕自己吃得不好,借钱给弟弟找媳妇,借钱给儿子找媳妇,永远为他的家人们牵肠挂肚。他和少安的妈都是一路吃苦过来的,不求能家门兴旺,只求可以吃得饱睡得暖。因此,少安工厂的喜事他不去,像书里写的,他不需要太多的热闹或者成为众人的焦点,他给自己的任务就是在家庭需要他的时候他一定要站出来,剩下的,就由他们其他人过吧。

少安奶奶:书里面的婆婆总是在床上,两次直击我泪腺的都是她,都是她一次又一次数少平给她买的止疼片的时候!!”她舍不得吃这药我们的老祖母舍不得吃啊“,真是一个令人心生怜悯的婆婆,她觉得自己已经不再需要更多的温暖了,她觉得自己能省下一点就是一点,她清楚到底什么是苦,她不想让后生为她多出哪怕只是一丝的力。看到书的时候,我总是想起自己的婆婆,我说不出来到底哪里相似,但是我的视线好像确实找到了它自己的理由,不然哪里能霎那模糊,眨一眨,再眨一眨,再眨一眨,才能继续看下去。

孙兰香:和她的两个哥哥一样,从小懂事,长大也一边念书一边提泥袋。她在书中一口一口的二哥,可能是另一个让我感觉孙少平和我很像的理由。

田润叶:书里面的幸福和不幸都有她,她似乎每一个决定都那么合理,但是却又让读者一遍又一遍地惋惜。我们能理解她,身为知识分子和懂事侄女的无奈,也能理解她,丈夫车祸后重燃了生活的热情。我从书中看到的,她看待李向前,已经不单单是妻子看待丈夫了,更有赎罪,更有怜惜。还是不得不惋惜,因为家庭世俗,原西河畔的信天游只能在两个青梅竹马的刹那温存里不断回荡,只能一曲终焉……哎。

贺秀莲:这个女人心甘情愿嫁到一个家徒四壁的地方,还那么爱她的丈夫,也对她的公公婆婆好,为这个家出属于自己的一份力。理解丈夫,每天晚上和牲口睡也可以;心疼丈夫,给丈夫偷偷来一碗稠的稀饭;最爱孩子,为了孩子反复提出要分家。对于分家,我归到为了孩子,其实也有为了她自己。用她公公孙玉厚的话来说,秀莲嫁过来已经吃够了苦了,是时候过过好日子了,没必要让秀莲和少安再像往前一样百分百为家付出了。我十分赞同这个观点,是啊,秀莲已经吃够了苦了,够了,她为自己和自己的小家争取点本来就属于他们的利益真的是无可非议的!还有一点,在这秀莲受苦这一点上,我看到了我妈妈的影子……我的妈妈也是付出了很多很多,也想为她自己争取那一点点的属于她的空间,当然,她也和秀莲一样那么做了。只是,在生活里,这就成为了她和我父亲众多矛盾源泉之一。往好的一方面想,我的父亲和孙少安一样,是太看重自己肩上的担子了;往坏的方面,就不猜了。

其他人物,金波和他遥远的姑娘,田晓霞,郝红梅还有好多好多,我的墨水好像写不清晰了,那就这样吧。《平凡的世界》,写的是朴实的生活,却让我心潮澎湃。

《赢》读后感2000字篇7

?傲慢与偏见》读完了,伊丽莎白与达西完美结合了,这是一种完美的结局。

?傲慢与偏见》反映了作者简·奥斯丁的婚姻观,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婚姻,是不幸的。就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夏洛特本是个聪明的女子,只因家里没有财产,人长得又不漂亮,到了二十七岁还是个“老姑娘”。她之所以答应嫁给愚笨的柯林斯,只是为了自己能有个“归宿”,有个确保她不挨饿受冻的“保险箱”,婚后尝不到任何天伦之乐,她倒也“无所谓”。纯粹建立在美貌和情欲的基础上的婚姻也是不幸的。就像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莉迪亚是个轻狂的女子,因为贪婪美貌和感情冲动的缘故,跟着威克姆私奔,后经达西搭救,两人才苟合成亲,但婚后不久即“清淡爱弛”,男的去城里寻欢作乐,女的躲到姐姐家里寻求慰藉。只有综合考虑经济、相貌、爱情等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建立美满、和谐的婚姻。就像简与宾利、伊丽莎白与达西一样,他们注重丽质美德,因而结婚以后,尽管在门第上还存在一定差异,却能情谊融洽、恩爱弥笃。尤其是伊丽莎白,她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这充分说明:“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

其次,作者认为,恋爱婚姻既然是关系到终身幸福的大事,那就一定要严肃谨慎,切不可让表面现象蒙住眼睛。伊丽莎白因为受到达西的怠慢,便对他产生了偏见,而当“风度翩翩”的威克姆向她献殷勤时,她便对他萌发了好感,直至听信他的无耻谰言,进一步加深她对达西的偏见的憎恶。事实证明:“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另外,作者还向我们表明,恋爱婚姻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也是社会问题。莉迪亚的私奔引起了全家人乃至所有亲友的惊恐,因为大家明白,这件丑事假若酿成丑闻,不但会害的莉迪亚身败名裂,还会连累亲友们,特别是她的几个姐姐,将因此而难找到体面的归宿。后来,多亏达西搭救,莉迪亚才没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与此相反,伊丽莎白和简圆满出嫁之后,自然给另外两个妹妹带来了希望和机会。这就告诉我们: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光顾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

作者的这个观点,同样也适用于我们现代人的婚姻观点,婚姻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同时,婚姻又要兼顾考虑相貌、爱情等因素,尤其是不能缺少爱情。

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结合并非一帆风顺。达西的第一次求婚理念与他长期成长的环境中形成的理念息息相关,他觉得他向伊丽莎白求婚是屈身,却不知道,这大大贬低了爱情,在爱情中,两个人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伊丽莎白径直维护了自己的自尊,她坦然说出了自己的意见,道出了对他的各种不满。因为她的坦率,因为她的无所顾忌,这让达西认识到了自己形态上的缺陷——傲慢。傲慢,是所有人忍受不了的,不是大多数人,它使别人对你没有一种客观的评价,反而会贬低你的形象。因此,达西改变了,他变的彬彬有礼。他的改变,赢得了伊丽莎白的认可。

伊丽莎白是个独自自主的女性,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少女引以为荣、期待的爱情中,她都保持完整的自身。她对威克姆萌发了好感,但是并没有像莉迪亚那样赶鸭子上架,她始终都表现的从容,直至那个人是在忍受不住,“红杏出墙”。她猜想因为自己家里的事,因为家人的粗俗,达西对她的心意会改变,她想的是:“他要是想要舍弃我,只是对我感到惋惜,那我马上连惋惜也不去惋惜他”,她没有像简那样整天处于悲伤,她在什么时候都是这样潇洒自如。她始终独立自主,这样的她不会依附于别人,不会因为别人的想法而痛苦,不会因为……她就是她,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意见……她始终活的潇洒自如,不拘泥于任何东西。因为不强求,她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幸福。

作者的讽刺艺术,不仅表现在某些人物的喜剧性格上,也不仅表现在众多情节的喜剧性处理上,而且还融汇在整个故事的反讽构思中,让现实对人们的主观臆想进行讽刺。男主角达西最初断定,贝内特家有那么多不利因素,几个女儿能难找到有地位的男人,可后来恰恰是他娶了伊丽莎白。而伊丽莎白呢,她曾发誓绝不嫁给达西,可最后还是由她做了达西夫人。在看看不可一世的凯瑟琳·德布尔夫人,为了阻止伊丽莎白与她外甥达西攀亲,她不辞劳苦,亲自出马,先是跑来威吓伊丽莎白,继而跑去训诫达西,殊不知正是她这次奔走为两个默默相恋的青年通了信息,促成了他们的美满结合。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这几位“智者”收到现实嘲笑的同时,书中那位可笑的“愚人”贝内特太太,最后却被证明是最正确的。她认为:“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种荒谬与“真理”的滑稽转化,尽管超过了一般意义上的是非观念,但却体现了作者对生活的深刻思考。

对话,是文学创作塑造人物形象的基本材料和基本手段。奥斯丁在创造人物对话时,一方面注意运用对话来刻画人物形象,另一方面又善于利用说话人、听话人、读者在动机和理解上的差异,制造多层次语调,致使她的对话具有既鲜明生动、富有个性,又含义丰富、耐人寻味两大特色。

《赢》读后感2000字篇8

“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尝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远不会衰老的,那就是美。”这是曹文轩说的一句话,使我懂得美。

这部讲究少年童趣的长篇小说描写了少年桑桑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经历了许多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种种故事:他帮细马放羊,帮蒋一轮老师和白雀送信,帮纸月解除了困难,让她平安上学,不迟到……这些故事让少年桑桑获得了刻苦铭心、终身难忘的人生启蒙,帮助他快乐成长。

但不幸的是,桑桑后来得了一个难以相信得病。他每天都要到温幼菊老师那儿喝药,和爸爸去远方看病……他吃尽了苦头,最后终于保住了性命,活了下来。虽然桑桑没有死,但桑桑觉得他已经死过一回了。

桑桑已考上中学了,他和温幼菊、蒋一轮、奶奶、杜小康、细马、秃鹤……一一告别,独立生活。他虽然考上了中学,但他助人为乐的精神还是不变的。

有一次,我和同学在玩滑板车。在骑车途中,她一不小心摔了一跤,坐在地上,“哎哎”地叫着,我连忙跑过去,用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她扶起,向我家的方向走去,她一瘸一拐地走着,显得很艰难、很痛苦的样子。

到了家中,我跑到洗手池边,把毛巾洗一洗,并把毛巾挤干,再拿去给她擦伤口。我边擦边听到她发出的“丝丝”声。

擦好了她对我说了:“谢谢你,伤口不痛了,如果没有你,我的伤口现在还在流血呢!”“不用谢,就这么一点小事而已,这是我应该做的,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不好意思地说,头都不感抬起来,脸蛋红得像个成熟的果子,红彤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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