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乡土读后感5篇

时间:2023-04-04 09:08:02 分类: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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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乡土读后感5篇

写乡土读后感篇1

读《乡土中国》时,一幅幅父老乡亲们在田地辛勤劳动的画面,以及父母亲田间劳作的背影就像电影一样,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小时候经常跟着父母去田里播种玉米、收割小麦、秋天切谷子。印象最深的就是五月天割麦。他们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靠天”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尤其在打麦场上排队等候,一个村一台机器,五月天抢收,人们在酷热的天气下汗流浃背。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神话故事开始,土就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神之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

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它就会生长。你不种它,它也会生长。在农村生活不用怎么花钱。空气是清新的,阳光是明媚的,水是山底泉水,清澈透明。吃的东西都是绿色食品。粮食蔬菜家家户户都可以种;田地里有桃树、梨树,核桃树、柿子树、果树、酸枣树等。做饭的柴火有玉米棒、松树枝等。过年过节的时候,买点儿糖块儿,穿点儿新衣服,吃顿饺子就过去了。农村生活简单朴素,让人清心。

现在的城里人,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他们把农村的乡下人叫做土包子、乡巴佬。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这些所谓的城里人又何以为生呢?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能离开乡里人吗?

我们往上数三代祖辈们是不是都是农民?是不是都是乡下人?在我们祖祖辈辈们心中,“土”确实是他们的名根子,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子孙。

不管时光怎样变迁,社会如何飞速发展,土地依然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宝物,是我们生命的根基。

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人们美好生活后莫忘身后故土,那才是我们生命之根。

写乡土读后感篇2

印象中,我应该没有读过一本社会学的专著,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我能主动地去品味社会学这门熟悉又陌生的学问。自然,无穷的好奇心与有限的既有知识催生了强烈的新鲜感。而这一切新鲜感,就是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带给我的第一感官。

初识《乡土中国》这本书,完全出于偶然。就像我刚才所说,因为以前从未涉猎过社会学这一领域,当然就不会在自发状态下突然来了阅读这方面专著的激情与灵感。不过,我想很多事情都是因果联系的。天意安排我在此时偶然遇到这本书,真如邂逅一般,只怕这是萍水相逢,恨不得铭刻永久。于是,这篇文章就呼之欲出了。

言归正传。作者在序言中就明确了本书想要回答的问题,即“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以此为基础,本书从乡土社会的结构、意识等方面系统的阐述了作者眼中传统的中国乡土社会。在民国以城市为中心的时代,能够有这样一本专门解析乡土社会的著作出现,也着实体现了作者的高瞻远瞩。

乡土社会说到底,一切的文化思维、行为方式等的产生,都离不开几千年赋予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这种与土地千年的朝夕相伴为独特的乡土风貌的产生提供了土壤。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正是由于千余年这种束缚在土地上的生产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导致了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而诸多乡土社会的元素,均与这“熟悉”二字相关。

比如作者提到了文字下乡的问题,由此联想到了乡土社会是否是运用文字的良好土壤。作者眼中,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空间上具有孤立性,面对面的交谈显然胜于以文字为载体的沟通,又传统的生产方式经验即作者所谓的“记忆力”是不必通过文字作为传递载体的,因此,文字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生存土壤的,这也导致了为什么乡土社会有如此之多的“文盲”。因为熟悉的社会导致文字的相对多余,所以孕育现代商业社会的契约、法律条文等自然不可能凭空产生。

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乡土社会又是靠什么来维持秩序呢?这就是“礼”。也是因为乡土社会的相对稳定性,长期以来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孕育了伦理观念的产生,即“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自然,传统的流动性小的乡土社会更有其生存空间。而依靠传统经验的传授,一个人完全可以解决乡土生活当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这也是由于长期以来稳定性造成的。所以,人生经验往往掌握在年长的人手中,年轻人不必去面对新情况,只需要听从教化,就能解决人生问题。由此,形成了乡土社会独特的权力结构——长老统治。

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差序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很大程度上靠亲疏远近来分别,所以这种社会关系始终都是以私人关系为主导的,并未形成一种凌驾于团体至上的关系与观念,也就无法催生高于人际关系的社会契约关系。所以,作者诙谐道,也许中国人最能体会到世态炎凉这四个字的感觉了。同时,这关系也决定了乡土社会实际上是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因为以土地为经济基础的非流动性,促进了家族势力的产生与发展。在家族中,血缘的亲疏催生了差序格局,也形成了整个乡土社会的家族伦理体系。而在此时,地缘不过是血缘关系的投影。

当然,还有诸多方面的特点,限于时间和笔者个人总结能力有限,不一一叙述。总而言之,一切都离不开土地带来的独特的经济方式。

其实写到这里,我想作者在本书中并不仅仅是想回答他在序言当中想要回答的问题,更多的是希望通过对乡土社会的深度剖析,让人们更加了解乡土社会,了解它的诸多特点以及由这些特点带来的诸多弊病。当然,也有优点。不过,就当时而言,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产方式必定会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作者也常常把中国的乡土社会与孕育现代文明的西方社会做比较,也足见作者实际上是想通过这样一种阐释,反思我们的乡土社会状况,为近现代化能够在乡土社会实行下去寻找有利的条件与合适的土壤。

写乡土读后感篇3

大家小书,获益匪浅。同时,这本书对我来说也难以“有感”,更多的是获取知识,通过费孝通先生的引导进入中国社会现象的内心,找寻到一些难以理解的现象,背后是怎样一种文化传统。

用差序格局的概念来解释“公”与“私”的界限问题,解决了一些曾有的困惑。度娘解释的词条其实并不明晰,只有读过完整的论述才能真正了解它在说什么。这种富有弹性的伸缩关系网络,可以跟随境况来判断公私,夺定取舍,看来有趣,实际也是如此。费老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如果说西方是“个人主义”,文化传统里有平等与宪法的观念,那么我们则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都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想来有时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双重标准大致就是这样的一种自我主义作祟。

与父母长辈的观念之争也能找到一些合理的说法。过去的家族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多重复杂的功能,不仅生育一则,大家族是荣辱与共兴衰并在的。因此在教化之中,孝就是“无违”,在长老的经验下循规蹈矩延绵香火。文化与政治的区别在这里是这样:“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因此在如今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之中很多东西留存着,很多坍塌了,也有很多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分裂地挣扎着。所以也不能太贪心,借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做个自我批评,不能一边向往着西方的自由,一边眷恋着传统的关怀。

一本值得一读又读的书。

写乡土读后感篇4

很早便听说了费孝通先生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中国农村的主要特征,涵盖了人文环境、社会结构、权力结构等内容。为何要讨论中国的基层社会呢?值得注意的是,这本书初次出版于1948年,正处在我国从乡土社会转向现代化都市社会的过程中,同时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并进行对比和解读。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也许我们现在生活在城市,但上一辈或上几辈定在农村生活过,因此乡土社会是我国的基层社会。正如书中所说,“因为只有直接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简单来说就是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较小,村子里的人祖辈都生活在一处,彼此间很熟悉,甚至是亲戚。就连我这个生在城里的孩子,每次回老家见到任何一个人总能发现我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亲戚关系。先辈的经验以及礼俗也得以通过语言流传下来,并不需要依附于文字。由此可见,乡土社会的特性决定了文字在乡下的非必要性,我们若是因为多识得几个字而沾沾自喜,那便是肤浅了。

其实一直以来有个问题困扰着我,为何我们的文化与西方文化相差如此之大?不敢说我从《乡土中国》中找到了确切答案,但确是汲取了一些想法。我们的乡土社会是依赖于农耕的,所以世世代代居住在同一片土地上,祖辈的礼仪文化通过一代代的言传身教得以延续。因为周围都是熟悉的人甚至亲戚,所以“面子”就显得很重要,也由此衍生出了礼俗。例如向别人借了钱,不仅要及时归还,还要再多送对方些东西以示感谢,否则便是失了礼数。这些礼俗也好,亦或是道德准则也好,可以说都是模糊的共识。并不需要法律的要求,每个人自出生就会从长辈那里了解到这些共识。所以我们可以说,社会格局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文化差异。

写乡土读后感篇5

因为不变,人际关系的稳定不变,所以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自己总结提出得一个概念,用以区分西洋社会像成把、成扎、成捆、成挑的柴一般界限分明的团体——“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地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他用这样形象的比喻来解释中国农村的这种格局。这种格局下的直接产物便是中国私德之盛行,西方社会都是先有了国家再有公民,先团体而后才个人;但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在一亩三分地上,谁不能自食其力,只有在偶尔的特殊情况下或者一个人会需要其他人的帮忙,这远远不能构成一个团体的震慑。所以西方人民有着一个共同的信仰叫耶稣,而中国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只有一份用私人联系起来的道德,从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到现今的中国式关系。中国式的关系社会也可谓是这种格局下的鲜明例子,不同于西方连孩子与家长组成的团体中都会界限分明,中国社会则恰恰相反,是一个攀关系、讲交情的网络,而这个网络在差序格局中又是具有伸缩能力的,所以小家庭的关系网小,大家族的势力强,也才会有“树倒猢狲散”这一类说法。但这样的人际关系在现代城市生活中则彻底被冲散,因为在每天遇到形形色色的陌生人、每天需要与从服务员、清洁工到快递哥的各色人等打交道的现代生活中,人际格局每天都在变动并且错综复杂,再不能像乡土社会这般保持着稳定的一圈圈的差序格局了。

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重视经验,维系着长老统治。农村生活像一个固定的模子,从日出而作到日落而息,从春天忙种到秋天忙收,从嬉戏垂髫到蹒跚老人,一天、一年、一生的日子都是这么过来的,这个模子从来没有变过,只有跳到这个模子里的人一代代更迭,一步步跟着前人的脚印走着同一条路。这样,“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的老人就成了至高无上的权利象征,也即长老统治。“一个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着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一年一度,周二复始。前人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长者传递给你生活经验、让你少走弯路,告诉你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呵斥你遵从规则与传统——这些在代代相传中都被证明是正确的,也在不断沿袭中成了习以为常的事。在农村,无论是婚嫁丧娶这等大事,还是逢年过节这种小事,都有不少繁复的礼节,这些都是靠老一辈人口口相传告诫下一辈,有时遇到一件什么大家都不知该如何是好的事,就只得找更老一辈的人询问清楚。同样的,倘若是谁和谁之间发生什么冲突了,请一位老者出面,两人即使再不服气也会缓和下来。这当然形成了一定的等级,老者尽可指手画脚,晚辈只得唯唯诺诺。这就是在不变的乡土社会中形成的以传统、以老者为尊的秩序。

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将常所见所闻的现象读出社会根源上的思考来,将具体的平凡小事读出抽象的意味来,将知其然读出了知其所以然来。然而我也不敢说我读懂了什么,或许我多少读到了些什么,也或许我什么都还没读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的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本看似薄薄的小册子,实则是怎样的厚重呀,勾勒出一整幅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探索与思考,无论是对我这种小读者的启发来说,还是对整个社会学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研究来说,这都是一本

最后想补充一点自己另外的想法,同城市完备的基础设施、便利的生活方式和先进的医疗教育资源,农村自是不能比的,城市成了人们汲汲以求奔向的地方,农村逐渐虚空成空巢,某种意义上,乡土社会已经成了现代社会的一种落后、负累,但其中的乡土之情却不是可以如此这般轻易抹去的。经济在发展,物质在充盈也在被摧毁,但情感,我们不能轻易说放弃。乡土社会中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传统,那种贴近泥土的亲近自然,那种比邻而居相互串门的热情街坊,还有鸡犬相闻的那份安逸闲适,都是乡土社会中诸多概念构建的骨架中鲜活的血肉,在这个城市化不断发展、农村逐渐被淘汰的时代,也能化作一种让人割舍不下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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