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简读后感推荐7篇
看完一本有价值的名著之后,我们一定要有写读后感的好习惯,优秀的读后感是可以将我们的感悟得到记录的,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乡土中国简读后感推荐7篇,供大家参考。
乡土中国简读后感篇1
因为不变,人际关系的稳定不变,所以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自己总结提出得一个概念,用以区分西洋社会像成把、成扎、成捆、成挑的柴一般界限分明的团体——“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地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他用这样形象的比喻来解释中国农村的这种格局。这种格局下的直接产物便是中国私德之盛行,西方社会都是先有了国家再有公民,先团体而后才个人;但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在一亩三分地上,谁不能自食其力,只有在偶尔的特殊情况下或者一个人会需要其他人的帮忙,这远远不能构成一个团体的震慑。所以西方人民有着一个共同的信仰叫耶稣,而中国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只有一份用私人联系起来的道德,从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到现今的中国式关系。中国式的关系社会也可谓是这种格局下的鲜明例子,不同于西方连孩子与家长组成的团体中都会界限分明,中国社会则恰恰相反,是一个攀关系、讲交情的网络,而这个网络在差序格局中又是具有伸缩能力的,所以小家庭的关系网小,大家族的势力强,也才会有“树倒猢狲散”这一类说法。但这样的人际关系在现代城市生活中则彻底被冲散,因为在每天遇到形形色色的陌生人、每天需要与从服务员、清洁工到快递哥的各色人等打交道的现代生活中,人际格局每天都在变动并且错综复杂,再不能像乡土社会这般保持着稳定的一圈圈的差序格局了。
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重视经验,维系着长老统治。农村生活像一个固定的模子,从日出而作到日落而息,从春天忙种到秋天忙收,从嬉戏垂髫到蹒跚老人,一天、一年、一生的日子都是这么过来的,这个模子从来没有变过,只有跳到这个模子里的人一代代更迭,一步步跟着前人的脚印走着同一条路。这样,“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的老人就成了至高无上的权利象征,也即长老统治。“一个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着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一年一度,周二复始。前人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长者传递给你生活经验、让你少走弯路,告诉你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呵斥你遵从规则与传统——这些在代代相传中都被证明是正确的,也在不断沿袭中成了习以为常的事。在农村,无论是婚嫁丧娶这等大事,还是逢年过节这种小事,都有不少繁复的礼节,这些都是靠老一辈人口口相传告诫下一辈,有时遇到一件什么大家都不知该如何是好的事,就只得找更老一辈的人询问清楚。同样的,倘若是谁和谁之间发生什么冲突了,请一位老者出面,两人即使再不服气也会缓和下来。这当然形成了一定的等级,老者尽可指手画脚,晚辈只得唯唯诺诺。这就是在不变的乡土社会中形成的以传统、以老者为尊的秩序。
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将常所见所闻的现象读出社会根源上的思考来,将具体的平凡小事读出抽象的意味来,将知其然读出了知其所以然来。然而我也不敢说我读懂了什么,或许我多少读到了些什么,也或许我什么都还没读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的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本看似薄薄的小册子,实则是怎样的厚重呀,勾勒出一整幅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探索与思考,无论是对我这种小读者的启发来说,还是对整个社会学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研究来说,这都是一本
最后想补充一点自己另外的想法,同城市完备的基础设施、便利的生活方式和先进的医疗教育资源,农村自是不能比的,城市成了人们汲汲以求奔向的地方,农村逐渐虚空成空巢,某种意义上,乡土社会已经成了现代社会的一种落后、负累,但其中的乡土之情却不是可以如此这般轻易抹去的。经济在发展,物质在充盈也在被摧毁,但情感,我们不能轻易说放弃。乡土社会中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传统,那种贴近泥土的亲近自然,那种比邻而居相互串门的热情街坊,还有鸡犬相闻的那份安逸闲适,都是乡土社会中诸多概念构建的骨架中鲜活的血肉,在这个城市化不断发展、农村逐渐被淘汰的时代,也能化作一种让人割舍不下的情怀。
乡土中国简读后感篇2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上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有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有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有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到《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乡土中国简读后感篇3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乡土中国简读后感篇4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乡土中国简读后感篇5
“乡土中国”这四个字,对我来说缺乏一些诱惑力。
初遇之退缩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经典著作,是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也是解读传统中国文化生活的经典之作。
记得刚买回这本书时,我想要迫切读完它。但只看了书中一段,书中专业性很强的文字使我退缩回来,这本书也就沉睡在了我的抽屉之中。
细品之了解
在本单元的学习中,我不得不又重新拿起这本书。
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之下,我开始慢慢咀嚼品味书中的文字,体悟费孝通先生想要传达给我们的东西,并初步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特点。
在阅读、画思维导图、听同学和老师的讲解之中,我学习到了很多的新知识,了解到“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差序格局”“血缘”“地缘”等新名词。
回顾之感悟
通过对这本书的研究性学习,我接触到了之前从未接触到的学术著作,尝试了自己从未尝试过的东西。我能够更清醒地面对中国这片古老而亟待新生的土地。
在阅读过程中通过与老师同学的探索,我战胜了书中一座又一座的大山,同时又使我更深刻地了解到了读书的重要性,激发了我对阅读的兴趣。
?乡土中国》是一部经典之作,我通过阅读它得到了许多知识,这些知识在今后人生道路上一定会散发出它独特的光芒!
乡土中国简读后感篇6
中国的封建时代存在了两千多年,然而最终也是在内忧外患下走向覆灭。
可是中国的乡村,却始终伴随着神州大地上敦实厚重的黄土,代代传承……
孤立与隔膜是中国乡村的特性,纵使在信息飞速发展、人与网络密切相连的现代,“村”,依旧是很多人划分社会团体的基本单位之一。
在历史的变迁与时代的更迭中,中华的乡土、华夏儿女的家乡传承下了什么,又保存了多少记忆?我希望在这里,抑或在费老的《乡土中国》里,你可以找到满意的答复。
一、家族与宗法观念
将中国人牢牢绑在一起的是血缘、是亲情,中国人也因此拥有了西方国家所不具备的家族意识。当然,也有说法说这种过于看重家庭的观念阻碍了中国人(尤其是北方人)的发展。于此,便不再赘述。家的诞生要先于族。
起初,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是家,等到后来家里殷实、富足些,养上了猪(在以前称为豕),便渐渐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家”。“族”则是家的延伸。
家中人丁兴旺,总有人要出去打拼,这样的人像种子,落地生根,便又是一个家。等到这样的家因为亲情集聚到一起,便可称之为“族”。
只不过后来经过一系列发展,“家”和“族”的意义又有了更多的延伸,从而构成了多样的家族文化。至于完善于西周的宗法制,起初是为了维护王权的一种血缘分配制度。为了区分大宗与小宗,便生出了嫡庶、辈分之类的关系。
随着时代更迭,一种种集团关系被取缔、一项项社会制度兴起又被废除,甚至宗法制本身也残缺不堪,但家族的关系、宗法的观念却一直传承了下来,几千年来未曾动摇。乡土中的家族与平日里大家所了解的大家族仍有所区别。在这种只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恪守宗法观念外衣的氏族关系想一张张小网,乡村中每一个姓氏都是一张网,网与网之间通过姻亲关系而有了交集。
辈分是一定要排的,因为这代表着乡土中一种对长者的敬畏。但是,这样的恪守也容易弄出“五六十岁的老人像一个七八岁孩子叫叔”的尴尬。但是家族与宗法观念毕竟传承了几千年,家族是宗法的载体,而宗法是家族等级的规范,这二者不肯分割。
虽然在观念开放的现代宗法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但是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宗法观念充斥的家族依旧会是乡村血缘集团的主旋律。
二、礼教
说倒:“礼”便不得不提到孔夫子。孔子的一生都奔波在复周礼的道路上。他教导弟子: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称复礼为仁,可见在孔子的学说中礼是具有很高地位的。子贡欲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便可一见孔子对礼的执着。在乡村中,礼扮演的是教化的角色。因为在过去的很多时候,乡村中法律是行不通的。
不仅仅因为法律在乡村的普及率不高,而且很多乡村人认为私人矛盾依靠法律来调和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所以乡村社会是“无法无天”的。既然规矩不成,那么便只能依靠教化了。孩子生下来便耳濡目染的学习礼教,成年之后便被赋予维护礼教的责任,老年后自然而然的成了礼教的忠实传承者。
在乡村,礼便是法律,违背规矩的事不一定是不对的,但一定是不合礼教的。礼是人立的,教也是人进行的,这些恐怕与乡村的人治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在这“代代无穷已”的礼教循环中,礼教伴随着中国乡村的周而复始不断传承下来,并且不断压缩凝练最终成为乡村的行为准则与制度规范。
而对于推行礼教运行的动力,《乡土中国》中有着明确的阐释: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一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从于礼是主动的。礼教也很重视人们对于服礼的主动性,并且不段试图提高人们服礼的主动性。
三、差异性的人际关系
上文我们论述了宗法观念下家族中的人际关系,而在此,我们将分析乡村中整体的人际关系。众所周知,乡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俗语。然而在乡村,人际间的关系却比这温暖的多。但是,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人们往往会用不同的方式来待人处事,并且同一称谓在不同的语境里往往也有着不同的意义。
这种千百年前就存在的差异化的人际关系并未随时光逝去,而是代代流传,并成为乡土中人们习以为常的处事方法。说到这里,便不得不谈到中国人对某词语的理解。第一个便是“家人”这一个词语。在西方国家,家人这个词语的意义很简单——他家里的那几口人。但是在中国,很不幸的是,“家人”的'意义十分庞大,它可以指西方式的家人,也可以单指家中的某一个人,甚至可以扩大,那便是你们家族中的任何一个人,到现在,在一些营销关系或者利益关系上,大家都可以称为家人。所以我们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就像是一个石子投入水中引发的阵阵涟漪——以自我为中心,可以推及无穷远处。而在具体情景下的人际关系便是更为复杂。
也许在餐桌上我们是亲戚,但是如果我开了个商店,亲戚来买东西还是会明算账,这时我们便不再是亲戚,而是店主与顾客。虽然生活中也少不了“拿着用吧,不用给钱”之类的情景,但是那样大多是碍于面子,而不是真心的关系转换。因此亲戚之间虽然经常说“见外”,但是人们都盼着见外一点才好,不同人身份与利益角色是人际关系差异化的基础,更是乡村中时代奉行却无人打破的传承。
四、小结,恪守与发展并存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观念毕竟走向衰落,乡村中世代奉行与传承的各种制度也必将走向没落。但是,就像我们恪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样,老祖中传承下来的有些是不能丢的,因为这毕竟是中华精神依附的载体。恪守与发展并存,发扬自身与兼收并蓄共进,自我肯定与自我批评共行,中华文化批判地继承,乡村稳健振兴。
中华必将因此更加繁荣,伟大复兴也必将不日而至!
乡土中国简读后感篇7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