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习心得体会2022精选7篇

时间:2022-11-29 09:07:54 分类:学习心得

心得体会的书写是可以让自己的写作能力得到很好提升的,只有积极参加相关的活动我们才能写出具有感染力的心得体会,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民法学习心得体会2022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

民法学习心得体会2022精选7篇

民法学习心得体会2022篇1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就此诞生。中国人民终于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终于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坚持问题导向。而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自然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地体现人民的要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够真正用来解决和调节现实生活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民法学习心得体会2022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于20xx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多万字。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民事法律规范。

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持续深入学习民法典,努力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目前最长的、拥有法律条文最多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民法典是我国第一次对法律用法典称谓,意义重大,位阶较高。与它不相称或相抵触的刑事法、行政法、商法、社会法在具体运用时应该以民法典的规定为准,其他部门法应急速修改,以与民法典配套成龙,体现法律体系内部的统一性。这是执政为民、以民为本的根本要求。这样做才能实现民法宪法的路径依赖,现代化从根本来说是人的现代化、法治化、权利化。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共1260个条文,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

民法典共1260条,涵盖从胎儿到坟墓全部环节,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在编纂过程中民法典对原有法律作了不少修改,随着民法典的实施,预计各类配套法律、司法解释等将纷纷出台。

民法典全面调整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公平规范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类民事活动,充分保护百姓拥有的各类民事权利,有助于增强人们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

民法典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当然也应该包含家事法。在处理相关纠纷冲突时,注意‘民法出,忠孝存’而不是‘民法出,忠孝亡’。忠是国家对公民的忠,而不是公民对国家的忠。公民是主体,国家是客体。民与民都是平等主体,都是国家主人。民法典实施应该注重推动市场经济发展,贯彻民商合一,更重要的是,修改市场管理法律,更加尊重公民或其他组织的市场主体权利地位。

尤其要注意民企、国企、外企的国民待遇,消除一切市场壁垒。国家作为民法典、将来的刑事法典、行政法典等的义务主体,要特别尊重公民作为社会财富创造主体的地位,保障公民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权利,尤其尊重公民的创造性劳动,尤其是公民的智慧产权,这是国家创新的基础,具有战略意义。要进一步解放私权主体,社会管理法要重点修改,比如户籍管理等法律法规,增加对人口流动的肯定性、确权性、赋权性,这对于建立市场经济是至关重要的。

民法典编纂不同于一般法律汇编,民法典的这个‘典’字标志着民事法律制度的成熟,凸显出法律规范从量到质的变化,也是对人民权利的保障,实实在在地涉及每一个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等,不是一时一事,而是贯穿始终。从全面依法治国的角度看,民法是关乎全局的基础性法律,不但对宪法的实施起到保障作用,在国家治理中也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

虽然民法典并非尽善尽美,在实施中还是希望达到一个超越法、德民法典的效果。这是我国第一个法典实施,应该特别注重发挥律师的参与作用,尊重公民的主权地位,迎接权利时代的到来。中国作为后发国家,国家的主人是公民,保障公民的私权是国家最基本的义务,这也是民法典最重要的支撑。

民法学习心得体会2022篇3

“从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26日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网民提出的114574条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新近透露的这组数据,可见民法典之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决定,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部新中国成立70年来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加附则、84章、1260条,被誉为中国“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发挥基础性作用。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1260条。律师从头到尾都要熟读、记忆、掌握每个知识点。需要无数个日日夜夜学习才能精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正所谓: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民法典,是保护人民的宝典!

这部法典,关系每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她很温柔,守护陪伴着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也很霸道,出台之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不再保留。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要不忘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的为民思想和情怀,更加激励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让即将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成为《民法典》行稳致远的坚实基础。

民法学习心得体会2022篇4

编纂民法典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编纂民法典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法律的生长、完善,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

未满8岁的孩子,偷偷用父母银行账户给网络主播打赏10万元,这钱能退么?在小区被高空抛物砸伤,如果找不到扔东西的人,该找谁赔偿?租的房子还没到期,房东却把房子卖了,要求租户搬走,该怎么办?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这些问题都能找到相应法律依据。7编加附则、84章、1260款条文、超10万字内容,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必将深刻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民事法律制度有多重要?很多人可能不曾想到,新中国成立后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不是宪法、刑法,而是民事领域的婚姻法。社会秩序的建立,人民权利的保障,都有赖于对基本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和规范。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民事法律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保障公民民事权利,买卖、交易等才能顺利进行。在此背景下,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相继出台,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日趋完善。

既然民事法律制度已较为完善,为什么还要把与民事相关的法律编纂成一部法典?原来,民事法律调整的主体多、涵盖领域广、关系复杂,相应的法律条文数量也很庞大,其中还有不协调、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地方。因此,编纂民法典就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经过系统编纂,民法典将发挥“1+1>2”的效果。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经济社会在不断发展,生活方式在不断变化,社会关系在不断调整,调节社会关系的民法也需要与时俱进。今天中国的民法典可以说是21世纪互联网、高科技时代民法典的代表。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人格权”单独成编,不仅弥补了传统大陆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同时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如何应对烦不胜烦的骚扰电话?遇到摄像头偷拍该怎么处理?ai换脸、伪造他人声音算不算侵权?这些只有生活在这个时代才有可能遇到的问题,都能在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由此而言,这部权威、严谨的民法典,又何尝不是一部信息时代的“生活指南”?

法律的生长、完善,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民法典中新设置的“离婚冷静期”,引发不少关注和讨论,这样的“制度设计”本身就彰显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倡导夫妻和谐、珍视家庭价值的文化观念。此外,民法典还专门引入“优良家风”的表述,同时在商事交易与夫妻关系的平衡中更加凸显了维护家庭和睦的价值取向。类似规定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不仅体现着“中国特色”,对于世界民事领域的立法也是值得珍视的宝贵财富和经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未来,民法典的实施将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等环节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民事法律主体参与其中,尊重法律、敬畏规则。只要我们共同努力,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就一定能发挥最大效用,法治中国建设必能再上新台阶。

民法学习心得体会2022篇5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一件让我非常激动的事情。因为在这之前就已经了解到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从1954年开始,由于多种原因一次次停止、打断,而未取得实际的成果。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放到手,我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它。让我眼前一亮的是民法典共有7编、84章、1260条,这么多的条款规定了些什么呢。通过浏览目录,我了解到第一编为总则,它规定了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以及民事法律行为时效等。第二编则是物权编,我注意到这一编较之前的民法通则新增了一些内容,如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将居住权编入用益物权等。第三编是合同,我了解到合同原来也有多种,在民法典中,我新学到的有技术合同、保管合同、准合同等,以前对于这些我都知之甚少。

在民法典正式颁布以后,高检院、省院、市院及本院都高度重视,组织我们观看“三人谈讲座”、专家解读等视频,让我对民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比如,继承编增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随着私人财富的积累、家庭主义的式微以及个人主义抬头,兄弟姐妹之间的遗产纠纷日益繁多,撕裂着社会,拖累着法院、检察院等。为此,民法典规定由遗嘱执行人或继承人推选的人充任遗产管理人,执行遗嘱,分配遗产。这不仅可以缓解亲人之间的冲突,而且还可以减少法院的负担,增进社会自治能力。又如,农地三权分置入典。此次民法典物权编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章界定土地经营权的内容,规定了土地经营权的设立登记规则,其实就是正式承认了土地经营权的物权性。这为农地市场化和农业规模经营进一步铺平了制度之路。同时,民法典中还新增了居住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另外,继承编还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报酬和责任,为管理人依法履职提供了法律依据。除此之外,继承编还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规定了无人继承时的处置原则,即收归国有,用于公益,难能可贵。民法典的1260条条款,基本把每个人的社会生活都囊括了进去,从一家人的供用电、水、气、热力等到物业服务再到婚姻家庭关系到继承及侵权和隐私,从一个人出生到一个人死亡,从一个家庭诞生到所有家庭的社会关系,民法典都全方位的保护了人民民事权利。我也终于理解了为什么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在专家解读中,我还学习到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让我对民法典诞生的历史背景有了一个了解,也更加深刻的让我感受到民法典的来之不易及民法典是汇聚了几代人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现,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就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通过对民法典背景的了解,让我感到更加的震撼。

作为检察院最基层的一名干警,认真学习民法典,将增加我的知识储备,提升我的业务能力,在工作中多方位的解决问题。同时,我还要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民法典,让人们了解这部属于人民的法典,使其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

民法学习心得体会2022篇6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民法典。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自身首先要学法、懂法,将法律学习运用到工作中,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律素养,提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云红法律武器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民法典。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深入群众,做好模范,真心实意做好人民的“服务员”。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维护民法典。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强化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发展市场经济中的保障作用,用好民法典来造福社会,营造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激发新时代干事创业的动力。

民法学习心得体会2022篇7

合同效力问题,从来都是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在争议处理中的核心关注点和出发点。《民法典》颁布后,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从逻辑结构、表述内容方面都发生了适度增减、吸收等调整和变化。本文尝试通过梳理《民法典》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浅谈《民法典》的学习感受。

一、《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结构调整

?民法典》颁布前,有关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民法总则》没有针对合同效力问题作出规定,但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做出了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包括合同行为,因此《民法总则》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也是对合同效力的原则性规定。除了《民法总则》《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些单行法律也有在其各自的法律体系下对合同效力有所规定。但总的来说,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相对分散,逻辑结构不够紧密,产生的弊端是难以在头脑中形成对合同效力规定的整体感和严密感。

而《民法典》对于合同效力规定在结构和逻辑上进行了整合,使其更为严谨。《民法典》第三编第三章“合同的效力”通过七个条文,分别对生效时间、需批准合同、无权代理、越权订立、超越经营范围、免责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进行了一般性规定。并通过第五百零八条“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用《民法总则》中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对合同效力做了结构上的补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二、《民法典》中的效力边界

效力问题是合同关键,而法定无效情形是效力问题的边界。把握了法定无效的清晰边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从两个角度梳理和讨论合同法定无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变化。

首先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原有五种法定合同无效情形出发,看其内容在《民法典》中具体变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无效的规定。

针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民法典》中有其他相关规定分别体现,如第一百三十二条中概括规定为“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条“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借由合同编第五百零八条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编第六章中的相关规定),使得合同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对合同效力的判断和影响变得更加重要,体现了对于社会公共法益保护的核心。

?民法典》没有对公序良俗做出定义,也没有做列举式的说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19年11月8日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就是《九民纪要》第30条中规定:“下列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这条规定体现出人民法院认为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属于公序良俗范围。如此看,如果合同内容违反有关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规定,即使所违反的规定不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也存在法院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认定该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风险。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实质内容,调整表述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条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无效的规定,而将整合了该条实质内容的《民法总则》中关于通谋虚伪的规定体现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中,即“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也就是先对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进行伪装识别,再确认隐藏行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延续了《民法总则》中的相关表述。

再来看《民法典》对法定无效情形的直接规定和明确表述的变化。

?民法典》以第三编第三章合同效力专章规定了七个条文,但仅在该章第五百零六条将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这两种情形的免责条款直接规定为无效。另通过第五百零八条指引到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章节,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谋虚伪、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情形直接规定为无效。

除此之外,因考虑到合同效力的复杂性,对于合同效力未被直接规定为无效的其他情形,则放到《民法典》总则中有关合同可撤销、效力待定、部分性效力排除、担保从属性效力判断等相关条款中,或分散在典型合同等其他章节中另行规定,形成了对合同效力灵活处理的缓冲地带,体现了使合同尽可能有效的立法目的。

三、学习感受

从《民法典》有关合同效力规定的行文结构、逻辑调整、内容增减、条文表述等细节之处,笔者感受到了相比原有法律对合同无效情形更为宽泛的规定,《民法典》集中和充分地体现了鼓励交易、保护合同有效的立法宗旨。《民法典》对合同法定无效情形的规定让我们感受到它向我们清晰传达的合同效力边界的拓宽。

对于我们法律人,法条的细节固然重要,但法律的深意更待持续探索。《民法典》是通过已经写进条文的内容,向我们传达和揭示它没法写进条文的现实复杂性,向我们努力呈现在鼓励交易基础上效力问题的复杂性,提醒法律人不能掉以轻心,需在法律规定与现实生活、交易效率与合同正义中探求各方真意、寻求动态平衡。《民法典》可作为法律人执业道路的指南针,在未来面对特定情境的具体法律行为时,都能以客观立场,对合同效力问题综合分析和审慎判断。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对《民法典》有关合同效力规定变化的感受,那就是“边界拓宽,而自由之地更加复杂。”

《民法学习心得体会2022精选7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分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