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幼儿园师德师风培训心得推荐5篇
我们在写心得体会的时候有时候会出现卡壳的情况,与实际做到很好地结合,我们才能确保心得体会的价值,尚华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2023年幼儿园师德师风培训心得推荐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2023年幼儿园师德师风培训心得篇1
师德师风对一个教师来说特别的重要,因为,教师是孩子行动的标杆,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因此,师德师风的好坏往往影响和决定了学校的校风,我有以下体会:
一、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
与每一个孩子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孩子,尊重每一个孩子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孩子的潜在优秀品质,正确处理教师与孩子家长的关系。只有我们把学生看重了,学生得到老师的尊重了,他们才会尊重老师,愿意学习这个老师所传授的各种知识。用师爱铸就崇高的师魂,在教育中要做到严中有爱、爱中有严,如果我们把学生当成天使,那么我们就生活在天堂。
二、严以律己,注重言行
为人师表,坚持严以律己,增强自身的自控能力,每天都带着一份好心情投入到工作中,带着微笑迎接孩子。幼儿园的工作繁琐、压力大,但我都坦然的面对,不以个人的得失斤斤计较,不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可以说每天我都是以平和的心态、饱满的情绪,真诚的对待每一位孩子。用平平常常的心态、高高兴兴的心情来干实实在在的事情。
三、培养良好的内在素养
天生丽质固然能给人以美感,使人愉悦,但是作为一名教师更重要的是塑造内在的修养,这样教师本人的学识和内在素养就显得格外重要。只有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断的完善自己,才能教好学生。在教学中我们要做到有效地备课,体现教师教学的智慧,常规教学做到扎实有效。
因此,师德——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位的体现!师德需要培养,需要教育,更需要的是——每位教师的自我修养!在我的人生中,不需要轰轰烈烈,只要将作为教师的美德继续下去,让自己在不断自我剖析、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超越中实现我的人生价值!
2023年幼儿园师德师风培训心得篇2
为了扩大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为我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根据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新需要和教育部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结合黄庄中心学校的部署我校全体教师积极参加了学习,提高认识、对照检查、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师德主题学习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组建了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师德主题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以张振华为组长、以陈彩云为副组长,以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师德主题学习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并对领导小组成员各自职责做出了明确的分工,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全面完成师德教育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学校专门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界首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以“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为主题的师德主题学习活动的通知》,黄庄中心学校关于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的工作安排,研究制订了《界首市黄庄中心小学“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师德主题学习活动实施方案》,对整个师德学习教育活动做到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三、积极动员,认真开好动员部署大会
为使我校“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师德主题学习活动迅速开展,学校专门召开了“‘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师德主题学习活动”动员大会,对本次师德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做了整体安排。其次,对我校部分教职工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个别教师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工作缺乏事业心,不讲奉献、只求索取,缺乏进取心、满足现状,工作缺乏研究探索,教育管理学生方法简单,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组织纪律淡漠、法制意识淡漠,不能正确对待组织和他人等九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指出,并对本次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动员部署大会的召开,为整个师德学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四、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在师德主题学习活动中,校领导坚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能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多学一点;能要真正坐下来、静下来,集中精力,聚精会神,保证了学习时间,保证了学习质量;能深入专业组,带头发言,带头评议,带头剖析自身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头整改等,以校领导的榜样示范作用带动了整个师德学习教育的顺利开展。
五、认真扎实,保质保量完成了学习任务
在学习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及界首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通知、黄庄中心学校关于师德主题学习的文件,在学习方法上,采取了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保证了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全体教职工做到了工作学习相结合,保证了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与学习教育活动“两不误,两促进”,保证学习任务按期完成。
在对照检查、剖析评议阶段,学校专门召开会议,校领导深入教师一线,带头对照检查,分析评议自身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全体教职工认真撰写分析材料,全体教职工逐人评议,剖析材料能触及问题的本质,做到了对存在的问题不遮遮掩掩,取于揭丑亮短,重点剖析了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剖析原因深刻,努力方面和整改承诺书明确可行。
在总结整改、巩固成果阶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都撰写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自身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努力的方向和改进的措施,做出整改书面承诺,明确了整改时限和改进措施
2023年幼儿园师德师风培训心得篇3
本学期,我校举行了师德师风培训,使我充分认识到了作为一名新时期,教师应该具备的责任和重担,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个人的心得体会:
一、热爱学生,爱心是师德素养的重要表现。
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各方面都得到发展。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爱需要教师对学生倾注相当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使教师与学生相互依存中取得心灵达到沟通,共同分享成功的欢乐,分担挫折的烦恼。和谐的师生关系,是促进学生学习的强劲动力。要做到能爱、善爱。要爱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每一微小“闪光点”,要爱他们具有极大的可塑性。要爱他们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能动性;要爱他们成长过程中孕育出来才一串串教育劳动成果。“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多和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上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
二、率先垂范,做到身教重于言教
人们常说: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是一个个多么神圣的字眼,老师职责不单是要教好书,更要育好人,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正直去构筑学生的正直,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教师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的思想感情,处事哲理、人生观点、道德境界、品德修养甚至言谈举止、音容笑貌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学生有着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要求教师言教、身教,并且做到身教重于言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生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被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模仿在行动上。所以,我们教师需要处处为人师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教师要把学生造就成一种什么人,自己就应当是这种人。要学生刻苦学习,自己就必须学而不厌,手不释卷;要学生认真劳动,自己必须热爱劳动;要学生讲文明礼貌,自己必须谈吐文雅,远离粗俗。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三、爱岗敬业,这是师德的基??
爱岗敬业是使所有其它素质成为可能的特征。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乐于奉献。
四、积极进取,树立终身学习观念
作为一名教师终身学习,不断进取,这是时代呼唤,也是新一论课程改革的要求,新课程的开放性、研究性、多元性等等特性使我们面临严峻的挑战。我们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断在读书学习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这是我们的专业成长的必由之路。要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方面的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导引学科的发展。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自信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2023年幼儿园师德师风培训心得篇4
20__年_月_日到_月_日,我有幸参加了锦屏县教育局组织的暑假教师师德全员培训。在这次声势浩大的学习活动中,我们聆听了凯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书记曹庆伍所做的师德培训指导性讲话,同时也认真听取了锦屏县教育局局长龙景植对全体教师所做的师德培训学习动员讲话。在培训过程中,全体参训教师在7月22日上午听了由州教科所所长谢岑现场讲授的《加强师德修养提高教育质量》专题讲座。7月22日下午聆听了我县师德标兵——固本乡美乐小学乡村女教师石仙花所作的《扎根边远山村用爱谱写教育》的专题演讲;同时在下午还听了锦屏民族中学校长吴桂高所做的《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专题讲座》。7月23日上午,全体参加教师听了凯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张婕老师做的《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通过参加这次全县师德培训学习,我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人民教师应该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这是新时代的要求,作为新时期一名教师肩上承担着更加繁重的教书育人的任务。承担着培育新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重任,承担着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的职业道德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旺发达。
我作为一名小学教师,通过参加这次全县师德培训学习,得到了以下学习体会:
一、加强自身师德修养,展现教师人格魅力
教师素有“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之美誉。在对灵魂塑造的过程中,教师既要有比较渊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和崇高的精神境界。教师应当成为学生的表率,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全社会文明的楷模。为此,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展现自身的人格魅力。那么,如何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
热爱祖国,献身教育事业,是教师道德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爱岗敬业是教师处理与教育事业之间关系的准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和前提。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教育大发展的今天,教师要正确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不计较个人得失,发扬“红烛”精神,甘做“人梯”,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高尚情怀,献身教育,鞠躬尽瘁。相反,如果教师不热爱自己的事业,“身在曹营心在汉”,必定不能把工作做好。
2、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是教师履行教育义务的传统美德,是衡量教师道德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志。每一个学生,都希望得到教师的爱,师爱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它能使学生感受到教师的温暖,产生愉快的情绪,从而激励他们对学习的兴趣和爱好。了解学生和关心学生,是热爱学生的起点。教师仅仅把功课教好是不够的,还要多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学生的一生着想,从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全面了解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因势利导地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热爱学生还要尊重和信任学生。教师要有民主思想,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感情,允许学生独立思考,切不可刺伤学生的自尊心。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认真评价学生的行为,和善平等地对待学生,绝不能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而对学生采用体罚、讽刺、挖苦等侮辱人格的做法。当学生进步时,教师不要吝惜自己的赞美之辞;当学生犯错或退步时,教师也不要任自己的批评侮辱之话泛滥。多一点微笑,多一点赞美,多一点信任,你会得到更多的回报。
3、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在教学实践活动中,教师只有以身立教,为人师表,才能有力地说服学生,感染学生。无数经验证明,身教重于言教,“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说明凡是教师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必须先做到,给学生树立好榜样;凡是要求学生不做的事情,自己本身坚决不做,以免给学生留下坏的影响。教师要以自己的良好道德言行来教育和感化学生。
诚实正直,勤奋好学,礼貌待人,是教师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具体体现。如果教师缺乏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没有远大的理想,其教育必定失败。教师要教育学生勤奋刻苦,好学进去,自己必须勤奋好学,广学博览,精益求精。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要用文雅和亲切的语言启迪学生的心灵,陶冶学生的情操,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教育学生。
二、用学习引领自身专业成长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人类正在进入信息社会。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老化速度大大加快,学习就成了当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教师终身学习,不仅是时代的呼唤,教育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教学自我提升的需要。“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活到老,学到老”是新世纪教师应有的终身学习观。
2023年幼儿园师德师风培训心得篇5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一、人才引进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二、入职培训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六、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