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员学习心得体会5篇

时间:2022-10-14 15:05:58 分类:学习心得

我们都知道心得体会在当前社会中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想必大家在经历了一些事情后,都会认真的写一份心得体会的,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制员学习心得体会5篇,供大家参考。

法制员学习心得体会5篇

法制员学习心得体会篇1

透过两年来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培训和实践,我越来越感到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此刻的学生“天不怕,地不怕”,这与我国法制建设是相违背的,要想建成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为了祖国的未来,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透过“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课题研究”,成功探索出透过校园课堂主渠道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有效途径和有效形式,探索出一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新路子。

一、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重大好处:

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校园及教师的法定职责;是“法律进校园”的工作重点;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工作;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资料;是引导和帮忙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公民的重要举措。

二、实施目标

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提高学生法律素质,使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树立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荣辱观;帮忙学生养成遵纪守

法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潜力。

三、实施主体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校园和科任教师。其中,教育行政部门是实施管理主体,校园是实施职责主体,学科教师是实施操作主体。

四、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要提高思想认识。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高度上。

2、教师要增强紧迫感。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的小康社会,务必有高度的法制观念。

3、教师要构成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习惯。不可“视而不见”。

4、要提高自身的法制素养。要想给学生一碗水,自己须一条永流不息的小溪。

5、要精心备教。一支粉笔,一本书上课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

6、要主动探索创新。与日俱增,与时俱进。

法制员学习心得体会篇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于20xx年3月29日审议通过,4月1日起施行。克州各驻村工作队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迅速传达学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利用国旗下宣讲200余次,入户宣传500余次,同时发挥报纸、网络、微信、村村通大喇叭等载体,不断把“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驻阿克陶县克孜勒陶乡其木干村工作队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管寺干部、爱国宗教人士、“四老”人员、村民小组长及部分村民300余人,开展《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大宣讲,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去极端化思想,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村党支部书记乌吉艾麦提·萨迪尔表示:“作为一名基层党支部书记,首先要把《条例》内容学透、学懂、学精,才能更好的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才能更好的向村民做好宣传讲解工作,让大家能清楚的认识到什么是极端化,什么是不能做的。”

新疆能源集团驻乌恰县黑孜苇乡坎久干村工作队组织工作队员、村干部开展《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讨论,原文学习了《条例》七章五十条内容。驻村工作队队长李建军表示,全体驻村工作队员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采取每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法律知识教育引导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教育引导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和远离极端化。

克州人民政府驻阿克陶县加马铁热克乡赛克孜艾日克村工作队采取领学及宣讲的方式,召开群众政策宣教大会,800余名村民参加大会,学习宣讲了《致广大柯尔克孜族牧民的一封信》、“三个通告”及《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宗教人士吾不力卡斯木·吾斯曼说:“作为宗教人士,必须做到明辨是非,远离非法宗教活动,对与非法宗教活动要敢于发声亮剑,同时有责任、有义务去团结和带领广大信教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克州司法局驻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尔干村工作队利用周一升国旗宣讲、集中学习讨论、入户一对一宣讲等形式开展学习宣讲《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工作队队长海热拉·麦麦提说:“去极端化工作是贯彻总目标、落实总目标的重要举措,《去极端化条例》的颁布施行明确了什么叫极端化,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及法律依据,我们要全力做好宣传教育,让基层群众远离极端化。”

克州银监分局驻阿克陶县皮拉勒乡阿克提其村工作队,组织村干部、村党员和6名宗教人士学习了《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并向他们发放《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维文版,让广大信教群众了解15种极端化的表现形式,坚决遏制消除宗教极端思想和极端行为。宗教人士艾孜提艾力·阿卜杜热合曼说:“作为宗教人士我一定会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宗教工作,向信教群众宣传《条例》的内容,用实际行动遏制消除宗教极端思想。”

克州邮政系统驻阿克陶县巴仁乡库尔干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班子、住村管寺干部利用周一升国旗仪式,向群众宣讲了《去极端化条例》。村党支部书记库尔班·买买提表示:“作为一个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要旗帜鲜明的的反对民族分裂,要做政治上坚强,行动上落实的干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去极端化思想,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克州人大机关驻阿克陶县阿克陶镇其克尔铁热克村工作队利用周一升国旗仪式,组织村干部、村民、驻村工作队员、住村管寺干部、包村包户干部600余人对《致广大柯尔克孜族牧民的一封信》、“三个通告”及《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进行宣讲。工作队队长阿布力米提·衣干白地表示:“去极端化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去极端化条例》的施行,明确界定了什么叫极端化,极端化有哪些表现方式,明确了法律依据,我们要进一步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基层群众明白,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克州质监局驻阿克陶县布伦口乡托卡依村工作队与村“两委”班子、包村包户干部、寺管会干部利用升国旗仪式开展《去极端化条例》宣讲,对《去极端化条例》的重大意义、极端化和极端主义概念,极端化十五种表现形式以及违反《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讲解和举例说明。工作队队员梁军说:“工作队作为服务群众的基层基础,要紧扣“1+2+5”总体目标任务,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去极端化条例》,不折不扣的落实好自治区的各项政策,推进去极端化不断取得实效。”

法制员学习心得体会篇3

我从事了几十年的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学生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学生,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替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法制员学习心得体会篇4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的环境也是一样,只有在法制社会下,人们才能安居乐业。所谓法制社会,就是用法律来规范社会上的各种行为,使一切社会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法制”时时刻刻伴随着在我们身边,并一直在提醒着我们:“时刻遵纪守法,安全伴我一生。”

法制是社会安全和稳定的保障,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准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的事,一旦做了违法的事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小偷在行窃时被摄像头拍摄了下来,失窃的人后来向公安局报了案,我问妈妈,如果警察叔叔将小偷抓住了会怎么样呢?妈妈跟我说:“小偷就会被关进牢房里进行改造,因为偷窃属于非法将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是违法行为,我们可不能学他哦!”对!小偷干了坏事就应该受到惩罚。

我经常可以从街道上的宣传栏里、电视上、广播里看到或听到“遵纪守法”的宣传标语,我渐渐知道了很多不可以做的违法行为:例如不能造谣、不伤害他人、不非法占有物品、不违反交通规则……,作为一个学生,首先我们就要遵守校纪校规,不损坏公共财物,不和同学打架。其次,我们在上下学的途中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斑马线等等。我的爸爸妈妈也都是遵纪守法的人,每次我们外出用餐,爸爸只要喝了酒就不开车了,由妈妈开车,因为法律规定不允许酒后驾车,我也经常看到电视上报道有人酒后驾车造成了很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都带来了难以磨灭的痛苦,这都是司机平常没有按照法律的准则规范自己行为的结果。

有了法制,才会有和平和安全。我们虽是小学生,我们也应该随时随地遵守规则,遵守法制,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遵守法则也是从小事做起的,从你、我、他做起,让我们一起大声说:“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法制员学习心得体会篇5

按照院党委关于开展“四强”专题学习研讨会的安排,根据“四强”专题教育活动的要求和统一安排,我们集中学习了强法治专题的内容,通过学习,下面就谈谈对强法治的认识。

强法治,通过强法治的学习,使我懂得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模范遵守法律,是基层党员干部的应尽的责任。党员干部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干部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定的地位、权威和形象,干部就是遵守法律的模范。如果干部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了积极影响。反之,如果干部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知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因此,每个党员干部都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时刻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通过学习法制教育,我自身加深了对法律权威的认识,改变了原来片面的认识,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做一个懂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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