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满分作文读后感6篇

时间:2023-04-10 16:29:09 分类:学习心得

值得为之写读后感的书籍是可以反复阅读的,书籍是我们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一起来写读后感吧 ,尚华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高中满分作文读后感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高中满分作文读后感6篇

高中满分作文读后感篇1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高中满分作文读后感篇2

这个故事发生在辽阔的尕玛尔草原上,它讲述了母狼紫岚把后代培养成未来狼王的故事。

母狼紫岚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冒险去村庄抓鹿,并在与大白狗搏斗时生下来五只狼崽,但随后爆发的山洪夺走了一只狼崽的生命。在培养狼王的过程中,黑仔因过早外出玩耍而成了金雕的食物,蓝魂儿因勇敢地冲在队伍前抢夺山羊而中了猎人的弹簧夹,双毛在即将登上狼王宝座时因自卑导致失败并被饥饿的狼群吃掉。唯一的母狼媚媚在被公狼吊吊诱骗后,步上了正轨并找到了伴侣。最后关头,紫岚为了狼孙们不再像黑仔一样被金雕残害,咬紧牙关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以狼的视角,真实、形象地写出了狼群的生活与特性。同时作者把狼群生活的细节刻画得十分生动,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让人感到真实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在对狼的描写中没有混入人类生活中的道德原则,更加突出了狼凶猛、残暴的形象。这种写作手法,都很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闭上眼,脑海中出现了一幕幕狼群生活的画面:狼群围攻狗熊,狼王洛嘎威风地发号施令最终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母狼紫狼。也许在大家眼中,这只母狼也和其他的狼一样凶残、狡诈,但在我的眼中它却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在它产下几只狼崽奄奄一息时,它忍痛和狗搏斗,给其他狼崽生的希望它用自己无私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又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的爱子的精神一样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

让我们对父母说声谢谢吧!

高中满分作文读后感篇3

?简·爱》是唯一一本我看到午夜也不肯入睡的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简·爱,一个从小就是去双亲的可怜女孩。她的童年被寄托给她的舅妈里德太太。虽然居住在高档的住所(应该说是府),但简·爱扔没感觉到一丝快乐。“他(约翰·里德)一靠近我,我就浑身打颤,还经常会被他吓得不知所措。”后来简被送进慈善学校,结交了一个朋友——海伦,遇到了一个善良的老师——坦普尔小姐。有一次,学校闹起了猩红热,许多孩子因此病倒了。但是简·爱却有幸逃离了这场疫病。在没有课堂的日子里,简·爱过得很快乐。后来海伦也病了,但不是猩红热,而是可怕的肺结核。在海伦离世前的最后一天,简·爱搂着她过了夜,给她带来了莫大的温暖。

简·爱在洛伍德的八年学到了很多知识与做人的真谛。

在简·爱向洛伍德道别后,她选择了冒险,来到了桑菲尔德府做家庭教师。但她绝没想到在这里将发生一段爱情。每天,简·爱把知识灌输给主人的女儿,那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阿黛勒。主人罗切斯特先生喜欢上了这位家庭教师。虽然有着一辈年龄差距的墙挡着,却仍抵不住爱的撞击。正当爱情上演时,她的“恩人”里德太太家里出事了。

简·爱决定回到那个灰暗的童年之地。当得知里德太太的长子约翰自杀,而她自己也重病在身时,简·爱时刻照看着她直到最后。临终前,里德太太拿出一封信——原来简·爱有亲人!虽然里德太太欺骗了简,简对此并未埋怨,以一颗宽容的心包容了舅妈。

幸福突然降临。罗切斯特先生向简求婚了。并承诺28天后举办婚礼。

婚礼当天,突然一个女人朝罗切斯特跑去。原来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子!伤心欲绝的简·爱向桑菲尔德道了别,又继续流浪。

简·爱弄丢了手提包,身无分文的来到一座城市寻找生机……失败了。在死亡的边缘,一户人家收留了她。主人是个牧师,简被安排到牧师办的学校做老师。后来,简继承了亲人的遗产,却没有独吞,而是与其他的亲人平分了。

简·爱被牧师李维斯先生求婚了,但她却选择了拒绝。因为她知道这世上只有一个人能做她的丈夫——罗切斯特先生。

简爱还是回到了桑菲尔德,却惊奇的发现曾经的豪宅已经变成了废墟。多番打听,简得知罗切斯特已经搬进了枫丹庄园,双目失明,也不再富有。

故事很坎坷,结局却也温暖。简·爱没有抛弃罗切斯特先生,他们最终生活到了一起。

本书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善良、聪慧、勤奋刻苦的坚强女孩。这些优点值得我们学习。她的人生令我们叹息,逆境成才更是给我们这些生在福中却不知福的人上了一课。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高中满分作文读后感篇4

?培根随笔》是十九世纪英国的著名作家弗朗西斯·培根一生心血之结晶。在这本书中,培根几乎谈遍了人类生活的的方方面面。他见解独到,发人深省,令人回味无穷。

我是在六年级的时候接触这本书的,当初是因为朋友的极力推荐,其实我当时很不以为然。但之后某一天因为实在无聊,才让它重见天日。不知不觉中,我竟然迷上了这本书。每个章节我都要看许多遍,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论死亡》中的一句:“复仇之心可以征服死亡,爱恋之心足以蔑视死亡,荣誉之心会献身死亡,悲痛之心会奔赴死亡,恐惧之心会预期死亡。”

对此,我深有感悟:一个人在仇恨的驱使下,可以做出任何事,为了报仇,就连付出性命都在所不惜;当两个人相爱,并且爱得很深的时候,死亡便在他们心中变的微不足道;人为了获得赞赏,为了让自己名留青史,为了让别人在提到自己的名字时用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可以将自己的生命献给死亡;一个人在极度悲痛、伤心之时,可能会因为承受不住而自杀什么的;人在因为什么东西而担惊受怕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自己的未来,为自己的命运而担忧……虽然我可能永远不会因为这些东西而投向死亡轻柔的怀抱,因为我的人生很平淡,而且可以说大部分的人生都是很平淡,但这并不妨碍我追求轰轰烈烈的人生,甘于平凡,却不甘于平庸。

虽然我现在并不大,但也并不小,已经能明白死亡的含义了,死亡意味着离别、痛苦,不仅是自己的,还有家人,如果争气一点的话,可能还会有更多人,但我觉得能为别人作出贡献的死亡才是有意义的,像普通人一样,碌碌无为的过完自己的一生。我不想在生命的尽头,当走马灯放映时,像看一场烂片一样索然无味,甚至心生厌恶。“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每当我吟诵李清照的这句诗时,就会心潮澎湃。有人可能觉得我好高骛远,都还没成年就想死的事,但我觉得这是对人生的一种不满,是一种拒绝平庸的表现。

培根的每句话都蕴藏着做人的道理,从他的话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三观非常正直的人。《培根随笔》中,他的每一句话都更能让读者在阅读中塑造自己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在看完这本书后,我印象中的'培根是个语言正中红心,但同时令人遐思的牙尖嘴利的英伦绅士的形象。

?培根随笔》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很享受与它相伴的时光。

高中满分作文读后感篇5

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他那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曾影响过无数学者,而我也深受其之熏陶。

?狂人日记》主要描述了在旧社会时,我觉得任何人都想吃人,而自己就是吃人集团的下一头猎物,后来,我发现自己的哥哥就是他们的老大,而自己虽然要被吃,却永远也要背负一个吃人的人的弟弟的罪名。当”我“觉得周围的人都想吃自己时,发现孩子也想吃人,也吃过人。我不由得发出感叹:救救孩子!

我看完这一篇日记,很伤心,也很骄傲。伤心的是这篇文章其实是在揭露旧社会的丑陋,在抨击旧社会。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怯弱,狐狸似的狡猾……这无疑是鲁迅先生眼中的旧社会,这也是广大穷苦劳动人民眼中旧社会的写照。虽然文中的我是一个不吃人的人,可还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呀!何谓吃人,其实吃人指的是剥削百姓,鱼肉百姓。这时鲁迅先生的无奈,也是广大爱国者的无奈。兄的的唇边不但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还装满了吃人的意思,这怎能不叫人悲哀,这怎能不使人着急呢?

在旧社会,也许有人会认为安是最好的,但我却认为不安才是最好的。只有在祖国危难时,舍小家而顾大家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就像鲁迅先生一样,“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狂人日记》笔下的我对吃人的人说:“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的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同虫子一样!”这不是鬼话,而是真真切切的人话呀!即使亡国奴再多,但救国的人会更多,把亡国奴给消灭、埋葬,把苟安、苟存的思想从华夏大地上真正吃掉。鲁迅先生就如同在冬季的树,昂首挺胸,不被遭受的迫害和诬陷所妥协。

?狂人日记》中的最后一句话救救孩子道出了鲁迅先生的心声。确实,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没有受旧社会影响的孩子,或许还有。从此点可以看出,鲁迅先生也非常重视对孩童的教育。宋朝宰相范仲淹说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鲁迅先生真正做到了,他在广大穷苦人民的心中永远是不朽的,永远是嘴高尚的。

高中满分作文读后感篇6

何为《狂人日记》?语颇错杂无论次,又多荒唐之言。曹雪芹曾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一个偶然的巧合,使我能将其联系起来。一场杯具性的故事,一个杯具性的狂人。初看《狂人日记》,千言万语说不清我的想法,千丝万缕理不真切。这就是那么一个狂人,一个所谓的精神病患者。的确是荒唐,满纸的荒唐言,极度怀疑他的病入膏肓。然而,细细的揣摩,从一个时代的旁观者来看待他,却是越看越明白,越来越惊怕。

那是一个愚昧麻木吃人的社会,国民的封建落后,残酷的封建礼教制度充斥着那整个社会。麻木愚昧的国民,没有人性可言,仅有那所谓的规矩,按老祖宗的规矩一点一点的行动。在这毫无自我想法意识的人群中,终有一个人清醒,开始有自我的想法了。他的确是个疯子,一个精神病患者,但却因为这样,他反而思考了,清醒了。他看到了封建社会的吃人本质,他看到了那一群麻木淡漠,封建礼教的帮凶,忠实的实行者和坚持者,维持着规范着吃人社会的延续。

一个稍稍清醒的人,那个狂人,他期望别人都能清醒过来,打破那吃人的封建礼教制度。于是他想呐喊,叫唤于生人熟人间,期望他们能够清醒过来。只可惜狂人的呐喊并没有让人清醒过来:交喊于人群之间,而他们的回应便是“疯子”。当狂人妄图说服他的哥哥――绝对的封建主义卫道士时,那便更是悲哀了。顽固的卫道士,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改变的。最终,连狂人的至亲都认为他是疯子。狂人的杯具性,就在于此。叫喊于熟人之间,而熟人无回应;自我不被自我的至亲理解。然而又不仅仅在于此。吃人的封建礼教仍在不停的延续着,小孩子虽然并不懂事,却也在其父母的教导下,自发的远离狂人,守卫那些旧制度。这无疑又是一个巨大的悲哀。最终,狂人不再“狂”,其病早愈,赴某地候补矣。一个原本已经稍微有点清醒的狂人,在应对强势的吃人礼教制度,他最终被同化了,成为了另一个封建礼教的卫道士。这是最大最彻底的杯具啊!

所以我读《狂人日记》,读狂人的巨大悲哀,看日记,看狂人,“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我也只能大致理解一下这“其中味”――杯具性的狂人啊!

看似“满纸”都是“荒唐言”,然而字字都是“辛酸泪”,“都云作者”是真“痴”,却不知那“其中味”,我想代他说:救救孩子吧,那残酷的封建制度不能再延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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