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调查申请书精选5篇
申请书的写作在当前已经十分普遍,想要写出一份出色的申请书,我们就必须进行理性的思考,尚华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337调查申请书精选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337调查申请书篇1
申请人:
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省县人经常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工作单位:
律师事务所职务:
电话:
姓名:
工作单位:
律师事务所职务:
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查询本案被告在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申请人与共同生活期间,家庭经济完全由管理。现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悉数交给,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也曾见过在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存折,但并未记住存款数额。
现由于申请人及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查询在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此致
敬礼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337调查申请书篇2
申请人:xx,女,出生于19xx年x月x日,汉族,住址:x省x市x区8-401室。
被申请人: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地址:xx省西安市xx区xx路x号。
请求事项:
请求xx区人民法院向xx发展公司收集调取证据。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xx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简要叙述案件事实情况)
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16、17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便于法庭的正常审理,特申请法院调取、审查在西安xx发展公司处的有关证据情况。
××市××区人民法院
337调查申请书篇3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依职权调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有限公司操作经理________市________市公安局________派出所的报警记录,以及警方关于这次报警所作的`相关调查笔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贵院受理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理的原告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公司”)与被告王某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案号____________)原告a公司的诉讼代理人。申请人申请调查的证据由于____市____市公安局____派出所不予向报案人提供,但是经我方认为与本案事实具有关联性,为便于法庭的正常审理和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16、17条规定,特申请法院依法调取。望予批准!
申请人:____________律师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337调查申请书篇4
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
申请人:伍xx,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xx路29号,手机:137117xxxx7。
委托代理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愿光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510050
电话:83858533手机:13724825670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xx(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伍xx
委托代理人:律师
20xx年8月8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被告何xx实际月总收入的《工资单》。
337调查申请书篇5
申请人:李xx,女,1954年3月8日生于武汉省耒阳市小水镇,武汉市武昌区柯子玲管理区长安南街居民,现居住于武汉市武昌区柯子岭管理区长安南街9巷5号2楼
请求事项:
1、到当地派出所即景泰街派出所调取刘xx夫妇xx年11月26日为霸占房产驱赶李xx而殴打李xx等有关资料;
2、到当地派出所即景泰街派出所调取刘xx夫妇于20xx年4月19日为霸占房产驱赶李xx暴力撬锁并且于20xx年4月30日在房门上乱贴告示、驱赶租客等等有关情况。
事由: 刘xx诉申请人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牵涉刘xx夫妇近十年来绞尽脑汁,耍尽一切可能之手段企图用非法手段霸占李xx现居住的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柯子岭管理区长安南街9巷5号2楼3楼之房产。多次利用社会上不明真相的或者地痞流氓来驱赶。
此致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