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诉讼申请书8篇

时间:2023-04-10 12:10:42 分类:申请书

在现在社会大家对申请书都比较熟悉,相信大家在日常的工作或学习中,都遇到过要写申请书的情况吧,调研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免诉讼申请书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免诉讼申请书8篇

免诉讼申请书篇1

格式:

_____人民法院:

我单位与________因_____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特请你院采取_____保全措施。

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本:

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镇x号。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小区四区x号楼x单元x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

被申请人房产(位于某市某区某某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x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免诉讼申请书篇2

申请人:淮安经济开发区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周顺喜,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陈金来,男,汉族,xx年2月17日出生,住淮安市淮安区淮城镇竹巷街64号。

被申请人:刘宝虎,男,汉族,xx年7月12日出生,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162号。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20xx)淮开民初字第1449号《民事裁定书》,解除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32001725336052502674账户100万元存款的冻结;

事实和理由:

贵院立案受理的陈金来(原告)诉刘宝虎(被告)、淮安经济开发第一建筑有限公司(第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12月30日作出了(20xx)淮开民初字第1449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32001725336052502674账户100万元存款,现申请人对陈金来申请财产保全以及贵院作出的冻结裁定提出异议。

一、申请人与陈金来无任何经济往来或纠纷,陈金来无权要求申请人支付工程款,更无权请求冻结申请人的.账户存款

从陈金来提供的证据材料来看,没有证据显示申请人曾经和陈金来签订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有其他的经济往来,申请人以第三人的身份作为本案诉讼主体不适格,因此陈金来无权要求申请人支付工程款,更无权请求冻结申请人的账户。

二、陈金来和刘宝虎之间合伙关系不成立

?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根据该规定,个人合伙首要条件是合伙人之间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本案中,陈金来除了提供的一份《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该协议的真实性且不论)中有其签字外,陈金来和刘宝

虎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两人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因此陈金来和刘宝虎之间合伙关系不成立。

另外,陈金来和刘宝虎之间是不是合伙关系,申请人不清楚,也与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申请人加入该诉讼对查明案件事实没有任何意义和作用,故本案将申请人列为第三人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申请人与刘宝虎之间工程款支付条件没有成就,申请人没有拖欠刘宝虎的工程款

根据申请人与刘宝虎签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第六条规定,工程款的支付需要以审计为前提,同时需要发包方开发区管委会将工程款支付到位,申请人方可向刘宝虎支付工程款。目前黄元小区三期工程和南方花园小区五期工程发包方开发区管委会尚未审计结束,也没有支付相应的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人与刘宝虎之间工程款支付条件没有成就,申请人没有拖欠刘宝虎的工程款。

四、陈金来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主张两个案由

陈金来主张确认和刘宝虎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属于合伙纠纷,主张申请人支付工程款(实际上无权主张)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陈金来在同一案件中主张两个案由,法律明确禁止,贵院应该驳回陈金来诉讼请求。

五、陈金来如果不立即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将导致申请人无法参加投标,给申请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陈金来将赔偿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陈金来请求贵院冻结的100万元是申请人将用于奔驰4s店项目工程投标的保证金,现因为陈金来错误申请冻结该款项,将导致申请人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位,严重影响申请人正常参加投标,陈金来应该赔偿由此给申请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陈金来申请冻结申请人的账户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复议,请求贵院支持申请人请求。

此致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淮安经济开发区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免诉讼申请书篇3

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

贵院重新审理的原告钱长猛与被告宁河县教育局人事争议纠纷一案,原告将原诉讼请求变更如下:

变更后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恢复原告教师工作;

2、判令被告补发原告自20__年10月至实际恢复工作期间的工资;

3、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整理后事实和理由:

1987年10月至1991年5月,原告在宁河县教育局芦台二中担任汽车司机工作。

1991年5月11日,原告被调入宁河县教育局芦台镇成人学校任教师。

1993年1月份,经当时的天津市第二教育局批准,被告与原告签订了书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

1995年8月1日,经当时的天津市第二教育局批准,被告续聘原告继续担任宁河县教育局芦台镇成人学校教师,并向原告颁发了《聘用制干部证书》,此次续聘自1996年1月1日起,没有约定聘用终止时间。

此后,原告一直在宁河县教育局芦台镇成人学校担任教师工作,并于20__年10月被停发工资至今。

原告认为,原、被告双方自1996年1月1日起即建立无固定期的聘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关系),非有法定事由或经双方协商一致,被告不得解除该聘用合同。

目前,被告不给原告安排工作并停发原告工资,已经构成违约并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劳动权益,原告故此依法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申请人(原告):__×

20__年1月 日

免诉讼申请书篇4

申请人(原告):农民工

法定代理人:

被申请人(被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原告)诉被告限公司关于工伤待遇纠纷一案,原告已依法请求工伤待遇赔偿,因被告至今没有一个愿意赔偿的姿态。为求得这种合法诉讼请求的顺利实现,现依法提出(增加)诉讼请求。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

理由如下: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被告未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作为劳动者的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目前被告处于未与原告订立劳动合同的状态,只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原理,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本身随时有权解除与被告的事实劳动关系。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此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请予一并审理为感!

此致

人民法院

请求人;

法定代理人: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

免诉讼申请书篇5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因王某诉b公司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贵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发()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将申请人银行存款30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3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与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原告王某和被告b公司都从来没有过业务往来,申请人不是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当事人。另外,经贵院通知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出庭的北京市a公司与申请人亦为不同的民事主体,产权各自独立、财务也各自独立核算(见申请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作为上述案件的案外人,贵院()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将申请人的银行存款30万元予以冻结显属错误。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特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3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免诉讼申请书篇6

申请人:、女、汉族、19-年12月日出生、住址:-瑞州区前-房。

代理人:郭伟俊律师

被申请人:、女、汉族、40岁、住址:呼和浩特-。

请求事项:

请求在申请人诉杜一案中增加以下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从20xx年1月1日起至归还房屋止侵占房屋造成的损失(按照每月1000元计算现在已经为130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鉴定费(待鉴定机构收取后确定)、诉讼费、和交通费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侵权纠纷一案已经由贵院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以前是申请人的弟媳,后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兄弟离婚,申请人一直念在双方曾经的感情因素让被申请人暂住在本案所争议的房屋中十多年,在申请人向贵院提起让被申请人腾出房屋的诉讼时只是要求被申请人交还房屋则可,而且还向法院提出调解申请,只要被申请人搬出房屋诉讼费甚至都可以不予追究。但被申请人把申请人的宽容当做软弱,而且一直对法院的正常审理工作不予配合,提供虚假信息拖延审理,并且多次对法院和申请人进行欺骗,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不被进一步的扩大和继续侵犯,现在申请人向贵院提起以上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的项目和数额,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申请人:

免诉讼申请书篇7

申请人:胜利油田万和石油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继光 董事长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对陕西金昊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裁定。

事实及理由

20xx年4月12日申请人与志丹县胜大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大石油公司)签订钻机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将二部32型钻机及配套钻井设备(一部是32大庆Ⅱ型一130钻机,一部是绞车jc-32钻机)租与胜大石油公司;租赁期限为一年,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即交付以上设备给胜大石油公司。胜大石油公司接收设备后又转租以上设备给陕西金昊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石油公司),双方租赁期限也是一年(20xx年1月11日—20xx年12月31日)。且胜大石油公司也实际交设备给予金昊石油公司。租赁合同期满后,金昊石油公司未返还设备给胜大石油公司,胜大石油公司也未返还设备给申请人。20xx年6月金昊石油公司因涉案诉讼,被甘肃省庆阳市环县人民法院将金昊石油公司的财产保全,其中包括申请人以上财产,申请人认为环县法院以上的裁定明显错误,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保全裁定,返还以上财产给申请人。

此致

环县人民法院

20xx年6月11日

附:

1、胜利油田万和石油工程技术限责任公司与志丹县胜大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钻机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含40512队定边院内设备交接书一份)。

2、志丹县胜大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陕西金昊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3、胜利油田万和石油工程技术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胜利油田万和石油工程技术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份

5、胜利油田万和石油工程技术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6、李志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免诉讼申请书篇8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汉族,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辽宁省沈阳市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刘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汉族,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天津市南开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腾出所租赁的房屋;

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整;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因双方对有关约定事项发生异议,于是经双方协商,在20__年__________月初,对原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从新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原合同作废并已销毁。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第十条第7款(即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为无明火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押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即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a:_________________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经营的。)的约定,使用明火和进行无照违法经营。20__年2月__________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了《告知书》,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不予理睬,拒不接受。20__年3月__________号,物业向被告送达了《通知函》,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仍然不予理睬,拒不接受。

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的协议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起诉至贵院,恳请贵院能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此致

北京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_____本诉状副本一份;证据材料五份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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