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义务法的学习心得7篇

时间:2022-11-09 18:06:53 分类:培训心得

大家在写心得的时候,一定要将自己的态度摆正,优秀的心得体会可以将我们内心的情感得到抒发,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教育义务法的学习心得7篇,供大家参考。

教育义务法的学习心得7篇

教育义务法的学习心得篇1

本学期,我又进一步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通过本次学习, 我更充分认识到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应突出体现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使教学教育面向全体学生。既要加强学生的基础性学习,又要提高学生的发展性学习和创造性学习。我们教师必须更新原有的教学观念,改变原有的教学模式,不断钻研教材,学习新理念,新方法,全面了解自己的学生,切实地完成好教学任务,把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现代教学的需要。本人通过对新课程的学习,对如何让学生学好数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下面谈一下自己的感受:

一、数学观的改变。

?新课程标准(修订稿)》,将数学观更改为:数学是研究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科学。数学作为对于客观现象抽象概括而逐渐形成的科学语言与工具。数学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学素养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新课标强调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让学生在生动、具有现实的情境中去学习数学。作为一名数学教师,我们首先要改变自己的数学观念,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二、关于数学课程。

数学课程应致力于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培养目标,体现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要面向全体学生,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使得: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

1、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

良好的数学教育,就是不仅懂得了知识,还懂得了基本思想,在学习过程中得到磨练。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具有公共基础的地位,要着眼于学生的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和谐发展。

课程设计要满足学生未来生活、工作和学习的需要,使学生掌握必需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学生抽象思维和推理能力,培养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都要得到发展;要符合数学科学本身的特点、体现数学科学的精神实质;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要在呈现作为知识与技能的数学结果的同时,重视学生已有的经验,让学生体验从实际背景中抽象出数学问题、构建数学模型、得到结果、解决问题的过程。要处理好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与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之间的关系;要处理好强调学生主体作用与突出教师组织和引导作用之间的关系;要处理好 “四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之间的关系。并把“四基”与数学素养的培养进行整合,掌握数学基础知识,训练数学基本技能,领悟数学基本思想,积累数学基本活动经验。

2、 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

现代学生观认为,在每一个学生身上都蕴藏着巨大的教育潜能,我们的教育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内在素质,即自然天性,小心加以呵护、开发。要面对每一个有差异的个体,适应每一个学生不同发展的需要,要为每一个学生提供不同的发展机会与可能。数学课程必须立足于关注学生的一般发展,它应当是“为了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课程,而不能成为专门用来淘汰的“筛子”。要改变陈旧的学习方式,学生学习应当是一个生动活泼的、主动地和富有个性的过程,除接受学习外,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也是数学学习的重要方式,学生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经历观察、实验、猜测、验证、推理、计算、证明等活动过程。教师要牢记两条,一是除了知识传授之外,还必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引发学生的思考;二是既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也能让学生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

课标解读工作自上而下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我们在旬阳中学阶梯教室参加了20xx版《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的解读会,感触颇多;特别是师训中心老师对于数学素养的解读,及其风趣的举例,更让我印象深刻。在这个活动中,我的体会颇多。

1.《小学数学新课程标准》以全新的观点将小学数学内容归纳为“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实践与综合应用”四个学习领域,特别突出地强调了6个学习内容的核心概念:数感、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观念、应用意识和推理能力。

2、通过新课标解读,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过程,应当是学生和教师互相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壤之别。

教育义务法的学习心得篇2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等几大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

?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小学教育工作者的天职。

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学生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学生,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

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教育义务法的学习心得篇3

新义务教育法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给我最深的体会是:作为一所普通初中学校的教师教好每一个学生,让所有的孩子都能很好的享受学习的乐趣,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新《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交学费和杂费,这对农村孩子来讲意义重大。缴纳学杂费,这些钱对于城里孩子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贫穷的农村家庭来说,每年的收入是800元至1200元,学杂费是一个不小的负担。现在中西部地区已经实行了“两免一补”,这样能公平的让每个孩子接受教育。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

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必须由高素质的教师来实现,但是农村初中校面对很多教师自身素质不高的现实问题。不能否认,素质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很多,困难重重。尽管如此,并不是说素质教育一定要等到教育均衡以后才能实现,在现有条件下学校也应该有所作为。我相信,不管在什么样的办学条件下,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素质教育不应该是难以作为,只要能静下心来,仔细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细节上、在各个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课程以及学校活动设计,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教育义务法的学习心得篇4

进行完本次新课标的学习,我收获颇丰,我深刻领悟到,教师的指导一定要和学生的思考形成共鸣。正如古人所说“水本无华,相荡乃成涟漪;石本无火,相击而生灵光。”要想形成共鸣,首先就要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学生对学习没有兴趣,教师再怎么引导,也是劳而无功。我的收获总结如下:

一、课程性质明确定位。

其定位是“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长期以来,语文课程的研究和实践陷入了一定的误区。现在理论研究者普遍倾向于认同将“言语性”作为语文课程、语文教学最核心、最本质的属性。语文教学的目标指向是语言文字运用,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在此过程中,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这就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语言文字运用”仅在前言中就出现了四次。新课标从“语言文字运用”的领域、能力规范等角度进行了全面论述,而且将重视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培养的思想体现在课程标准的各个部分,这是实验稿中所没有的。这些论述,表明了语文课程应主要“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更加贴近了语文的本质,学科特点更加凸显,课程目标更加具体和明晰。这对于切实纠正语文教学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非语文、泛语文的现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

语文教学必须以学生为中心,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学生的将来学习和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这种基础,就是说说写写、读读背背。当前在语文教学中许多老师受教育部门的统考和评价体制的束缚,还没有完全摆脱应试教育的模式。小学语文教学较大程度上仍在“讲”、“练”、“考”中兜圈子。小学语文教学的目的应该回归到培养学生的基本素养上来,这才是语文教学返璞归真的要义所在。

语文新课标明确提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

三、高度重视识字写字——识字减数量、写字提质量

随着电脑的广泛应用,人们日常大量使用键盘输入文字,使人们对汉字的读写和识记长期处在模糊化和替代化的状态中,常常会出现提笔忘字的现象。而且,由于一些人只狭隘地单纯从实用的角度认识汉字书写,认为键盘输入已经可以代替写字,久而久之,错别字随处可见、全社会汉字书写水平每况愈下也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就语文教学而言,有的教师认为指导学生写字是软任务,这一点我也一定程度上存在,缺少对写字的练习指导,就是识字课中的写字指导环节也常常是指导多、练写少,学生真正写字的时间少得可怜!有的教师教学中习惯用播放课件指导写字,即使有教师板书范写,其书写水平也难如人意,因此在这一方面我必须加强并不断提高。

基于这样的认识,在第一学段,新课标已将原来的“认识常用汉字1600—1800个,其中800—1000个会写”改为“认识常用汉字1600个,其中800个左右会写”;将第二学段的“20xx个左右会写”减少为“1600个左右会写”。减少了写字数量,适当减轻了学生的识写负担,体现了多识少写的思想。这样,不但符合低中年级孩子生理发育的特点,同时也便于提高写字教学的质量。第三学段的硬笔字还增加了“力求美观”的要求。新课标在教学建议中强调识字写字“也是贯串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教学内容”,“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写好汉字是教学的基本要求,练字的过程也是学生性情、态度、审美趣味养成的过程。每个学段都要指导学生写好汉字。要求学生写字姿势正确,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书写技能,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书写质量”。新课标还提出:“第一、第二、第三学段,要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习,做到天天练。要在日常书写中增强练字意识,讲究练字效果。”本标准还附有“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要求先写“字表中的300个字”。可见,新课标将识字写字提到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教育义务法的学习心得篇5

通过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可以看出呈现七大亮点。

第一、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第二、国家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这个保障机制首先体现在义务教育的投入上。

过去一说政府投入,就往往容易理解为由县级政府来负责,实际情况是,县级政府没有足够的能力予以承担。而新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新法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第三、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

新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四、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新法采取多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比如说,“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入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第五、新法进一步推动实施素质教育,明确了义务教育的质量要求。

第五章专门对教育教学作出规定,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新法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必须具备国家教师资格。

新法对小学和初中教师的工资和职务作出新的规定。第三十条提出:“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第三十一条还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入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第七、新法对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作出专门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教育义务法的学习心得篇6

短短三天的20xx年山东省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学科骨干教师培训班已圆满结束。在这三天里,我有幸聆听了教育部音乐课程标准研制组、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金亚文教授对20xx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详细解读;山师大音乐教授、音乐硕士生导师冯巍巍老师组织的对新课标的分组研讨及互学反思;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王凯科长和赵健老师对指导教师的工作指导及研修平台的操作技术培训;教育部资深教育专家吴斌老师对这次音乐新课标培训进行的专题交流及质疑解答。

回想三天来的点点滴滴,相信每一个参训老师都感触很深。作为一个来自县级单位的课标实践者,悄然间已与课标改革携手走过了整整十年。在这期间,自己作为一线教师参与了很多的研究与实践,也有过很多的困惑与疑问,曾经不止一次的与当地的老师探讨怎样上音乐课才能真正体现以学生为本、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也曾困惑过音乐欣赏课到底应该如何来上才能激发学生对听赏音乐的兴趣直至养成良好的聆听习惯……通过这次培训,以及这些资深的音乐教育专家对新课标的解读,心里有了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现把自己的一点体会与大家分享一下:

一、了解了音乐课改十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

1、把原来音乐课中过分强调的专业化转变到了现在的以人为本,实现了音乐教育观念的根本转变。

2、互动、感受、体验、综合的教学方式代替了原有的教师满堂灌,音乐教学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

3、教学内容实现了更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教学内容的选择更加贴近了学生的实际生活经验,单元的设计更加灵活,让上课的教师有了更多的自主权。

4、十年的音乐改革,促使音乐教学质量也不断提升。

5、音乐教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6、教育专家不再高高在上,深入到一线来体验,这让政策的制定、教材的编写更加的有的放矢。

二、注重双基教学和学习兴趣是可以有机融合的。

原来的教学中,总有一个误区,那就是觉得只要在课堂上注重了双基教学,学生们就会失去学习音乐的兴趣,通过聆听金教授对课标的解读,才知道这是非常片面的,在课堂中,双基知识的掌握可以通过很多的方式方法来达成,比如体验与模仿、探究与合作等等,孩子们可以在轻松愉悦中既掌握了基础的音乐知识又可以对音乐产生持久的兴趣。

三、课标中新增、删减、调整的内容,体现了专家们更严谨的治学态度。

20xx版的新课标,相比起实验版的版本,在很多的地方进行了改动,比如在课程基本理念上,在实验版10跳的基础上整合调整为5条,坚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把“强调音乐实践”理念提升到了第二;把“提倡”学科综合修改为“关注”学科综合;把“理解多元文化”修改为“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并且金教授还着重解释了多元与多样性的区别;知识技能的音乐基础知识方面新增了“节拍”“调式”两项音乐基本要素,更加注重了对音乐的表现与感悟;在课程内容的设置上,“感受与鉴赏”修改为“感受与欣赏”,“创造”改为“编创”,更加适合了小学孩子们的身心特点,降低了本领域的标准要求;更加注重了中国民族音乐的教学,在每学年应背唱的歌曲中要求必须有中国民歌1-2首……这些变动,经过了专家们近三年的调研才完成,实在是不容易,这值得我们在今后的教学实践中好好去体会、把握。

三天的培训学习,我对新课标的感触还有很多很多,在今后的教学中,我要不断地去领会新课标的精神,并充实到自己的教学实践中,让新课标成为自己教学的风向标,让自己的音乐教学迈上一个新台阶。

教育义务法的学习心得篇7

?义务教育法》规定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法的强制性以及法律责任。同时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尤其对其中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感触颇深。教育的核心就在于让儿童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感。“自尊和受人尊重是人生存的一种基本需要。”在教育工作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哪怕是一个不十分出色的孩子,只要老师关心他,重视他,为他提供各种机会,他也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孩子。为此苏霍姆林斯基曾告诫说:“在影响学生的内心世界里,不应该挫伤他心灵最敏感的一个角落——人的自尊心。”

教师应树立真心诚意对待学生,诚心诚意把学生当主人的观念,使他们在信任与被重视的良好的教育氛围中健康成长。而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学生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作为老师,应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用真诚和全身心的爱走进学生的心灵,在教育学生时,应讲究方式,注重艺术,三思而后行。面对那后进的、犯错误的学生,老师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是要放平心态,用发现的目光来看待学生。即使在最难教育的学生面前,也要信心百倍,透过学生气人的一面,看到他可爱的一面,看到他的热情上进。作为教师,要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允许学生在学习上产生错误。

苏霍姆林斯基说:“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能造就一个天才,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因此教师一定要用仁爱之心和宽容之心对待每一个学生,尤其是不要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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