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5篇

时间:2023-11-22 16:02:25 分类:培训心得

我们深知活动总结的价值,它是我们成功举办下次活动的不二法门,是经验的积累和传承,通过对活动总结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到活动的问题之处做到改正,下面是尚华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5篇,感谢您的参阅。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5篇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篇1

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施行以来第__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防渗透、防泄密、防策反能力,大力营造“国家安全,全民有责”的社会氛围,4月13日,__一完小政教处组织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以“国家安全,全民有责”为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广泛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活动:

(一)开展系列普法宣传。通过学校广播、微信平台等宣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

(二)集中学习,全面部署。4月13日课间操时间,召开全体学生大会,进行集中学习“反间谍法”等安全方面法律知识,布置“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相关活动,政教处黄老师以“天下兴亡,我的责任”为切入点,围绕“什么是国家安全”进行解读,为学生介绍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来历、意义和国家安全知识,让国家安全观念入脑入心;王主任对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解读和强调,让广大师生了解《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等法律法规;

(三)国家安全教育展览。以《北京市国家安全教育展》为模板,学校自制宣传国家安全的活动展板,共13块,分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反间谍法”、“网络安全”和“典型案例”等部分。在学校校道等场所进行国家安全教育展览,让各年级学生轮流参展,让学生及家长共同学习;

(四)开展班级主题班会。让学生知晓自身与国家安全的密切联系,使他们懂得在生活中如何维护国家安全。多种形式的宣传在广大师生中营造了浓厚的国家安全知识学习气氛。

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普及了国家安全知识,让广大在校师生树立了国家安全意识,增强了国家安全责任。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的思想进一步深入人心。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篇2

2017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增强本行员工和社会公众对维护国家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更好的履行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号召公众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为确保宣传效果,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面向行内员工,发送专题工作简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不断提升员工理论水平,强化责任意识。面向客户和公众,该行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国家安全教育相关信息,介绍反谍、反恐怖等相关案例,宣讲国家安全部门警示;在全辖40余家营业网点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维护国家安全、反恐怖、反间谍宣传标语,在大厅电视上播放宣传片,在厅堂排号单上打印宣传标语向客户进行提示。

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以传统渠道与新媒体渠道为有效抓手,将金融知识、防范非法集资、国家安全多方面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增强了员工安全意识。该行将持续向公众普及和强调“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罪犯,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等观念,牢固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勇担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篇3

4月15日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天上午,舞钢市委政法委在寺坡步行街,朱兰街道办事处在朱兰广场同时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通过采取悬挂过街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制作摆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市民宣传了如何界定间谍行为,心《国家安全法》亮点解读,什么是国家安全意识、发现疑是间谍行为的举报途径以及间谍罪名等相关法律知识。

舞钢市政法委当天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通过此次宣传,将“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等基本法律精神深入普及,切实提高市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从而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朱兰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联合司法所,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朱兰办加强组织领导,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召开专门会议,对安全日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学习,召集社区和站办所负责人共同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并对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多渠道如短信平台、微信平台和居民群众易接受的方式,进行了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专门针对孩子的安全问题,政法委为市民制作了关爱孩子安全的展板:

1、学会辨别身份:向孩子解释清楚出门在外,谁是危险的陌生人,谁是相对安全的人,遇到危险时可向谁求助;

2、培养警觉意识:鼓励孩子相信自己的直觉并做出及时的反应,不要单独接受陌生人的求助,抵御陌生人的物质诱惑;

3、出门结伴而行:不选择偏僻、杂乱的道路,可以给孩子佩戴定位手环等。

4、普及家里的潜在危险:告诉孩子必要的电器知识,向孩子现场模拟刀具、煤气、攀爬窗台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5、学会应对突发事件:教会孩子拨打紧急电话,锻炼其清楚的描述自身所处的危险状况。

舞钢市第一小学也认真做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工作:学校首先在本周一的升旗仪式上,进行了国家安全日知识普及。在4月15日,全校各个班级召开了主题班会,并通过校讯通平台对全体老师和家长进行了知识宣传,通过电子屏播出滚动标语字幕。后续还对学生进行了回访,增强了对国家安全日的了解,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篇4

今年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以来,县教育局组织全县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总结如下:

一是在校园内外张贴标语及横幅,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内容,实现宣传全覆盖。

二是通过各级网格微信群、朋友圈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电话,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是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师生观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报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征文活动等形式,使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篇5

为了迎接《国家安全法》施行后全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4月15日)的到来,时刻查询,由黑龙江省省委政法委、民盟黑龙江省委及法制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法制办、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公安厅、司法厅、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黑龙江省法学会等联合主办,黑龙江省法学会国家安全法研究会、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等省内法学研究等机构联合承办的黑龙江省“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法宣座谈会暨国安法研讨会,于4月11日下午2:00-4:30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316室召开,这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研讨盛会。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参加了大会并作主题发言;大会由民盟黑龙江省委法制委副主任、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与经济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教授主持。会议主题是“共筑国安长城,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龙江”;省电视台、省报、哈工大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和学术媒体共襄此次大会,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全国媒体转载了相关报道。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发表了大会演讲。他从民主党派统一战线和人大立法依法治国两个角度谈了怎么样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一方面,民盟作为一个党派,要严格地落实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和重要职责;从省人大的.方面讲,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要监督国家法律的落实与实施,具体包含三件事:第一就是根据《国家安全法》这个上位法,来制定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我们的地方性法规,第二是要切实落实这部国家法律的实施,第三就是要大力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普及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培训、研究工作。

出席会议的还有:张国斌(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秘书长)、安实(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陈东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吕勇(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原国务院法制局司长)、邹大力(黑龙江省司法厅巡视员)、曹济民(黑龙江省法制办副主任)、王笑天(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四总队政委)、郁海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副巡视员)、陶大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王功涛(黑龙江省法学会办公室主任)、霍晓萍(黑龙江省法学会学术交流部主任)、周小康(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秘书长助理)、孟繁东(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书记、国安法研究会秘书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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