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工作总结6篇

时间:2023-11-01 16:06:40 分类: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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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工作总结6篇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1

新的一年即将开始,对过去一年的回顾总结,使我深刻体会到,个人团结同志,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努力学习,牢记职责,勤恳认真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与此同时是我对前一段工作不足的反思,对今后工作的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

学习方面:

在局所领导下,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使我端正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平时积极参加,局所组织的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并结合自己的`自学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观念,加深了理论业务水平。同时,虚心向领导及同志们求教,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反思、总结,并做好了相应的笔记。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加强自身学习观念逐步提高个人思想认识和执法能力。

工作方面:

过去一年里,在局,所领导下积极认真完成好各项任务。在面山绿化和管护工作中以老同志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为榜样,尽快熟悉片区和管护人员,进行多方面的思想了解与交流,加大面山周边的防火宣传与巡护力度。认真的做好每一项事情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完成好各项工作,对上级安排的外派处突维稳任务要按时完成。同时把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融入日常的工作中去,全面提高了个人的业务职能和思想水平。

存在的不足: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主要体现在对学习森林公安业务生疏,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掌握方法,等知识了解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开展的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力不从心,工作经验尚浅,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在思想认识上与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欠缺主动性,在纪律上有时候比较散漫,没有更好的按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自律性有待提高,拼搏精神有待发扬。

今后打算及努力方向:

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加强森林公安业务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业务素质。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端正自己的心态,全心全意投入到森林公安工作。主动出击,严于律己,自觉加深党性锻炼,提高自身政治思想觉悟,不断加强与领导及同事们的交流与协作,互尊互助,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把工作做的更好。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2

2021年,林业局禁毒工作在市禁毒委和自治区林业厅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建无毒林区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林区禁毒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林区禁毒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禁毒工作成果,在禁毒宣传、禁种铲毒、帮扶教育等方面做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建设平安六盘营造了稳定和谐的林区环境。现将我局2021年度禁毒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任务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年初,由于局属个别单位人员变动,我局对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陶文科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克祥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真正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抓的良好局面,切实加强了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了禁毒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精心部署,压实责任

二月份,我局召开了全局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禁毒工作会议,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克祥副组长对我局2021年林区禁毒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与局属16个单位负责人签订了《2021年禁毒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禁毒工作主要任务,并将禁毒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同时局属各单位也相继召开了禁毒工作会议,成立调整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各基层单位职工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家属签订了《禁毒承诺书》,切实将禁毒工作落到实处,做到禁毒工作人员、责任、制度、措施四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一)大力开展禁种毒品原植物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以森林公安民警为主,集中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周边各乡(镇)村庄、学校及人员较集中旅游景点、街道、广场、车站、集贸市场,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充分发挥林业系统贴近林区一线,贴近林农群众的职能优势,结合工作实际,局属各林场积极组织职工,深入林区、林缘村、组大力进行禁种毒品原植物宣传教育,通过资源管护、森林防火等工作有机结合,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广泛营造出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深化禁毒宣传月活动

在坚持经常性开展宣传基础上,在6、3虎门销烟纪念日和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局属各单位以不同形式组织开展了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在辖区周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禁毒氛围,进一步提高了林区广大职工群众的识毒、防毒和拒毒知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年职工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林区禁毒工作巩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积极开展林区禁种铲毒踏查

我局始终将林区禁种铲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先后两次发文安排部署禁种铲毒工作,切实将禁种铲毒工作抓紧抓实,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强化措施,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在春季和夏末之季,局属各单位组织人员集中对本辖区进行全面踏查,对重点林区逐山、逐地、逐沟进行排查,做到发现一块,铲除一块,发现一株,铲除一株,真正做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大麻零产量的目标,7月份,局禁毒办组织人员深入全局13个林场及林区开展毒品原株督导检查行动,通过全面排查,林区未发现有毒品原植物。

四、深入开展毒情管控,全力打造无毒林区

森林公安分局充分利用公安查控系统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等多项措施,实时掌握林区涉毒动态。截至目前,林区实现涉毒案件零发案,真正实现了林区零种植、零产出的禁毒工作目标,林区情况持续稳定。

五、积极开展无毒单位创建活动

一是及时制定无毒单位创建活动方案,局属各单位及时制定了适合本单位情况的创建方法、措施,及时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创建方案,把创建无毒单位活动列入本林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目标,与文明安全单位、平安林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动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富有成效地开展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工作,使林区单位吸毒人员零增长。二是深化毒品预防教育,不断增强林区职工群众的禁毒意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今年的禁毒宣传教育为主题,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努力增强了林区职工干部群众的禁毒意识。

六、加强禁毒工作人员培训

一是派员参加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贯彻实施培训班。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已于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根据林区实际,我局计划在11月底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在林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和禁毒知识宣传活动,为条例的实施做好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森林公安分局派员参加了全区识别发现制毒案件现场培训班。今年全区发生了3起制毒案件,查封制毒工厂4个,说明我区禁毒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此区公安厅禁毒总队举办了两期全区识别发现制毒案件现场培训班,森林分局先后派出5名民警参加,通过培训,为分局今后在预防、盘查、管控、发现制毒案件现场夯实了基础。

七、明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

(二)继续加强林区禁种铲毒踏查工作,确保林区零种植、零产出的禁毒工作目标。

(三)深入开展无毒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做好林区毒品预防、盘查、管控工作,积极打造无毒林区。

(四)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努力在林区及周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禁毒氛围。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3

为更好的总结经验,深入分析上半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剑河县森林公安分局于xx月xx日在该分局会议室召开了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该分局全体民警及该分局代管的林业局执法中队成员共计xx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剑河县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龙家玉主持,特邀剑河县林业局党组书记龙润波、县林业局副局长杨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顺友等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剑河县森林公安分局盘溪、南加、太拥三个片区森林公安派出所及各(科)室、大队分别汇报了20xx年上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剑河县林业局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分局局长何明剑报告了该分局在落实森林公安队伍监督管理、涉林案件的查处以及民警思想政治教育、执法培训工作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分析了当前全县林区治安形势、动态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半年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参会的县公安局领导在高度肯定剑河县森林公安分局20xx年上半年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对接下来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发展形势,明确森林公安工作任务;二是要严格教育管理,全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三是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林区稳定;四是要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综合水平。

最后,剑河县林业局党组书记龙润波代表局党组对继续坚持战斗在一线的森林公安队伍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全体森林公安民警传达了20xx年全州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他强调:要严守队伍纪律,保持队伍纯洁性;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民警执法行为;要加强业务素质的培训,努力打造学习型队伍、高素质队伍。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4

2017来,在区林业局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虚心求教,狠抓学习,特别是对新业务的学习。与此同时, 团结同志,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牢记职责,勤恳认真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回顾这一年来的点滴历程,既有成绩,也有不足,既有收获,也有所失。

一、主要收获与成绩。

进入森林公安队伍,面对新的环境、业务及新同志,起初我深感困惑,如何尽快熟悉掌握森林公安业务,摆正自己的位置,搞好同志们的团结等一系列的问题迎面而来,随即我虚心求教,刻苦专研业务,积极认真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努力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以“谦虚、恭敬、忍让、热忱、真挚”的态度搞好同志们的团结,取得了一定的收效及成绩。

1、学习方面。面对新的业务,我深感力不从心,为近早适应工作,我刻苦学习,不断进取;从书本上学习,从工作实践中学习,向领导、同事们学习。一年来,我翻阅了大量法律法规文书,如:《刑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程序法》等;多次上网查阅政法网、林业网、森林公安网等网站学习取经。同时,虚心向领导及同志们求教,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反思、

总结,并做好了相应的笔记,受益非浅。另外,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先后参加了多种培训,对森林公安业务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通过这一系列的刻苦学习,我的收获很大,特别是森林公安业务技能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已基本具备了一名合格森林公安民警所必须的综合素质。

2、工作方面。

一年来,在办案中我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对领导的超量工作安排我从未吱一声怨一句,态度得到了领导的好评。在专项活动中,为顺利完成任务,我下了一番苦工夫;多次到地方公安、向本系统外县市同级部门学习取经,征集同志们的意见建议,不断探索好的策略。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通过这些工作实践,我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特别在制度建设健全,队伍正规化建设等方面收获很多。

二、存在的不足与主要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发现了很多自己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森林公安业务生疏,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方法,等知识匮乏,开展农村相关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力不从心。

2、年青气胜,工作中存在冲动、感情用事等现象,如:因意见不一,冲动而与领导、同志争吵;因怜悯违法当事人生活的窘迫而违规降低处罚等。

3、与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欠缺主动性。一年来与领导、同事们的协作、交流不少,相处融洽,但与乡镇林业站的领导、同事交流不多,有时相逢却叫不出对方的姓名,真感羞愧,由此也给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今后打算及努力方向。

1、不断加强森林公安业务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业务素质。

2、端正自己的心态,全心全意投入森林公安工作。

3、主动出击,不断加强与领导及同事们的交流与协作,互尊互助,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5

xx年年来我分局在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和地区森林公安局领导下,在县林业局、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在全体民警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全分局民警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用实际行动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的经济建设,确保了辖区内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现将我分局xx年年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毁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是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据统计,今年我局(1月至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2起,查处42起,共处理犯罪人员42人次,林业行政罚款20650元,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伐林木案14起,擅自改变和占用林地案2起,森林火灾案1起,毁林案1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1起,无证饲养野生动物案3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2人次。案件综合查处率为100%。

(一)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

为切实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力度,有效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确保资源安全,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根据[xx年]7号文件《关于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xx年年3月至6月30日,我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打击非法清占林地、破坏植被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质量,我县积极行动,成立了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李江同志任组长,分局民警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责任。制定了行动方案,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保障,确保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深入到五乡两镇,加大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更多的农牧民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专项行动期间,我分局有力的打击了破坏森林的违法活动,共办理行政案件28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3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7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2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28人次。

(二)开展“绿盾行动”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绿盾二号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占用林地项目为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绿盾行动”。这次行动我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我局组织小组整顿经营秩序,查找薄弱环节,清理违法行为,把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撤销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和逾期不接受检审验的经营加工企业(厂点)的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对未经林业部门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或未按批准的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对违法收购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开展林区案件调查清理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紧急通知》(阿地林资〔xx年〕55号)文件精神,我局于xx年年9月组织人员,就我县xx年以来辖区内存在的毁林开垦和其它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共办理行政案件35起。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肉苁蓉461公斤,没收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梭梭柴2方,其中,滥砍乱伐案件14起;牲畜啃食树木案件10起;非法破坏植被案件3起;河谷林区采挖沙石料案件2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案件1起;河谷林失火案件1起,无证饲养案件2起,共处罚35人次。

我局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一些边远山区的牧民,以前认为砍树烧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在也能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视是关健。

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印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相关宣传材料散发给我县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广播电视局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向全县群众播放宣传,使全县群众增强护林防火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青河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与我县野外用火旅游开设点、野外用火矿场、砖场等野外用火户签定了30余份野外生产用火合同书。

今后我分局相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坚持教育宣传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与我县所有野外用火户签订野外用火合同书,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将起到更大作用。

(二)、加强督导检查

为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防火办组成检查组多次对县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他们进入林区,对重点防火地区、用火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我分局严格执行了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由分局领导亲自带班,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提高了基层防火工作者业务素质。

由于领导重视,上下协同作战,今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青河县共有五乡两镇,辖区面积15529.5平方公里,但森林公安民警却只有六位,警力严重不足,平时六位民警的工作压力和思想负担比较重。为解决有限的警力和严峻的林区治安形势之间的矛盾,我分局林业公安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整体素质等方面着手,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向素质要警力。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作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根本保证,把学习真正转化为工作力、创新力。同时,致力营造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向上,坚强有力的浓厚氛围。不仅树立了森林公安的形象和权威,凝聚了警心,而且还提高了在新形势下,维护林区秩序的能力,打击林区犯罪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我分局以制度管理队伍,以纪律约束民警。采取从细微入手抓规范,从日常要求抓养成,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要求在工作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和利用工作时间吃饭、办私事,努力培养民警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组织重新学习《人民警察内务条例》、《五条禁令》,组织纪律作风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全分局风气正,形成了团结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我分局组织民警认真讨论,深刻剖析,民警普遍认为,执法为民思想树立的不牢,法律业务学习不够,掌握不透是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分局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森林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穿于日常学习和执法业务工作中,通过开展以案学法,增强了民警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了执法水平。

总之,xx年年我分局开拓创新,凝聚实干,在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作出了努力,取得了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森林公安工作总结篇6

2017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市林业局、公安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学习,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森林公安工作,积极开展一系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林区秩序稳定,在构建和谐***、生态***和***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市森林公安一年来工作和2018年工作计划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7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队伍管理,提高自身素质

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改进队伍纪律作风,提升我市森林公安形象,分局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认真分析队伍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加强队伍管理的措施。

(1)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民警政治觉悟。一是结合***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大讲堂活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宣讲团来我市演讲,组织森林公安民警认真学习,结合自身实际,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二是各地森林公安机关按照当地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一天一小时”学习活动,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定了学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目标和学习内容,各实战单位结合工作特点,从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组织民警深入学习,努力打造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森林公安队伍。

(2)组织开展查思想查执法查纪律查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市分局统一部署,各地通过召开“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动员会,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增强了“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开展的热情和信心,全体干警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到“四查”活动中去。认真组织学习了《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内务条令》、《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民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经过“四查”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看到了我市森林公安队伍在干警思想、执法、纪律、作风上的进步,进一步强化了民警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提高执法公信力,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3)注重公安业务培训,提升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分期分批对237名民警进行培训,从贴近实战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准备培训科目,开展军体队列、擒拿格斗、手枪射击等科目进行实战培训,讲授《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内容,并就《森林防火条例》、《森林法》、《刑事诉讼法》等适用相关内容进行讲解,提升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水平和个人办案能力,使民警正确把握法律要求,准确运用制度规范,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结合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组织森林派出所民警参加培训,省林业厅法规处专家前来授课,就森林法律法规制度作了重点讲解,并结合基层林业单位执法过程中,尤其是林地征用、采伐限额、采伐证发放、木材运输证发放等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培训,从整体上提高了民警执法水平。

(4)强化队伍日常管理,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一是开展“两车”治理行动,加强警车管理。对全市警车分阶段、分步骤逐一摸底排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区县下发《整改通知》,认真查纠整改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了《***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管理制度》,加强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使用和管理工作,使我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先后6次来我市检查和指导警车治理工作,对我市警车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二是进一步明确森林公安机关民警着装要求,极大的改善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现象。除非因工作需要,一律着警服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同时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备勤制度。其中部分区县制定了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暂行办法,从警容风纪、日常制度、案件查处、信访接待及办理、值班备勤和警务督查等各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加强了对森林公安机关驾驶员的管理。全市各级森林公安分局、内设科室、派出机构的驾驶员,凡不属于民警驾驶警用车辆的,一律施行聘用协警制,并落实好了聘用合同签订、颁发聘用证件、档案管理等工作。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对外形象,提高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整体素质,提高了森林公安队伍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为现代林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执法环境

当前森林公安机关装备建设进度比较缓慢,基层执法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不仅明显落后于地方公安,而且有些严重影响森林公安日常工作正常开展。针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上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争取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公安基本建设的投入。

(1)加强“硬件”建设。一是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结合当前国家实施《中西部地区基层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规划》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设的要求,我市抓住机遇,实施基层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其中博村森林派出所、***县森林公安分局、屯溪森林派出所均已申请到项目资金,预计于2017年初实施用房建设。二是加强装备建设,区县于2017年共计为基层科所队新配置警用车辆5台,数码相机16部、新购置电脑38台。

(2)加强“软件”建设。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以金盾工程建设为契机,高度重视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在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大力支持下,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与地方公安机关加强联系,督促区县加快基层所队信息化应用等“软件”建设。目前我市8个森林公安分局,34个森林公安派出机构中,分局公安网接通率由年初的25%提升到87.5%,派出所公安网接通率由5.8%提升到65.4%,尚未接通公安网的森林公安机关,真在积极组织协调,争取于春节前全部接通公安信息网。

(3)加大五级所整改。根据上级森林公安机关部署,我市对目前存在的三个五级所认真分析存在的主要原因,从警力配置、执法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了整改力度。目前三个五级所办公用房已经确定,五级所存在现象正逐步取消。

(三)坚持严打不放松,确保林区秩序和谐稳定

2017年,我市根据国家林业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相继开展了“春季行动”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活动,通过深入宣传、严厉打击,取得了良好效果,林区秩序和谐稳定。

(1)组织开展各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一是“春季行动”成果显著。自4月1日至6月30日历时三个月的“春季行动”,市林业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春季行动”方案,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分局,分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下设案件查处组、督查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搞好部署安排。市林业局先后4次召开“春季行动”专项会议,5月20日还召开全市“春季行动”汇报调度会,听取各地“春季行动”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了“春季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市“春季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区县林业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区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为主要责任人,做到了宣传到位,行动有力,战果显著。据统计,“春季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人员4866人次,其中森林公安民警3511人次;在***电视台播发“春季行动”专题新闻10篇,在《***日报》开设“春季行动”专栏,共发稿10期,市林业局印发行动专刊10期。全市共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70多条,发放宣传材料15500余份,设置警示标志20多块,出动宣传车330余台次。依法受理各类森林案件543起,破获536起(立刑事案件21起,破案14起;立行政案件522起,查处522起);共处罚违法人员561人次;收缴林木、木材786.14立方米,罚款30.9万元,查扣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6株,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1.6万元。其中,***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还被国家林业局评为“春季行动”先进单位。二是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省森林公安局统一部署,从9月1日至亚运会结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我市迅速组织落实:1、各地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确保行动取得实效。2、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办案,坚决追究肇事者的责任,树立执法权威。3、以案释法,加大宣传力度,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其中*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采用张贴标语、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等方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发放狩猎证工作,着重对狩猎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野生动物知识培训,做到法入人心,人人自觉守法,营造一个全社会都爱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县森林公安分局出动民警68人次、出动警车10次,先后对县城农贸市场及12家 餐饮业业主进行宣传,同时向餐饮业主和农贸市场摊主及广大市民发放《保护野生动物的一封信》400份,进一步提高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告别滥食野生动物的不文明行为。***区与地方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了主题为“关爱野生动物、保护美好家园”的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深入集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宣传,共出动宣传车辆50余车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宣传氛围浓厚,效果十分显著。据统计:此项行动我市共出动人员1105人次,森林公安923人次,出动车辆457台次,立行政案件4起,查处4起,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37处,清理野生动物经营加工经营场所112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69处,收缴野生动物130头(只)(其中野生鸟类29只,野生动物皮2张,野生动物制品2件),收缴猎具4件,违法所得3000余元,涉案价值6900余元。

(2)加强联动,增强林区防控能力。一是加强毗连地区的协作。为有效的加强边界地区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及时发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合力,确保边界林区资源安全和秩序稳定,我市***区与***县森林公安召开警务联勤联动协作工作联席会议,就建立跨区域区县警务联勤联动协作机制开展深入地交流。两区县森林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当前毗邻地区林区治安形势及下一步工作重点、思路进行了相互通报,并就进一步加强警务联勤联动协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签订了《***区、***县森林公安机关警务联勤联动协作协议》。在此之前我市各区县之间建立相对应的联防机制,***区跨市区联防对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加强与其它省市的协作树立榜样,对更好的发挥森林公安机关联动机制起到带头作用。二是加大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力度。近年来,由于农村一些地方青壮劳力外出打工,留守家中的老弱人群对山林管护能力减弱,加之木材价格持续上涨,至使部份地方滥砍乱伐林木现象有所抬头。我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加强信息收集,及时组织警力查处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案件,有效遏制滥砍乱伐林木歪风。三是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与林业站一同对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厂(点)木材进出库情况和库存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加强了对林区加工厂的年度审核和管理。四是加强木材流通环节管理。各森林派出所严格执行24小时民警值班和备勤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出警。对辖区出现的非法运输和过境木材加大打击力度,保证了林区治安秩序的和谐稳定。五是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对非法采挖和贩卖国家级野生动植物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据统计:2017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3806人次,出动车辆5327台次,受理各类案件617起,查处596起,查处率:96.5%。其中,立森林刑事案案件28起(3起森林火灾案件),侦破27起,抓获32人;立林政案件589起(盗伐林木案件29起,滥伐林木案件158起,森林火灾案件14起),查处行政案件569起,处罚806人次,依法收缴林木树木、木材2162.7立方米,收缴幼树竹子1.1万余株、野生植物28株、野生动物159头(只),林业行政罚款82.6万余元,共计为国家挽回损失144.75万余元。

(四)深入开展执法检查,队伍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在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始终把林业行政处罚、涉法涉诉评查、大轮训等工作放在日常工作当中,以质量要素质,以规范促服务,来提升我市森林公安的队伍建设、法制建设,在维护林区秩序稳定上做出了积极的成效。

(1)组织开展林业执法案件评查。为认真做好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的准备工作,我局及时制定了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考评范围和内容、考评方法和依据、考评人员和考评要求,并抽调四名业务很强的法制人员组成“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小组”,根据《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和国家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的要求,于2017年10月20日至26日,对各区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基础台帐、涉林刑事案卷、行政处罚案件等项目进行了严格抽查,确保考评工作落到实处。其主要成效:一是执法基础台帐的制作各区县都能及时按要求填写,各种表格内容填写较齐全,其中***县森林公安机关在这方面做得比较突出,能够及时移送不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的案件;二是全市森林公安机关都能及时受理各类涉林刑事案件,能够及时依法立案、侦查、起诉,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履行职责;三是全市承办的林业行政案件都能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的要求依法行使职权,立案手续齐全,依法调查、取证,按照规定扣押财物或处理被扣财物,依法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程序,严格办理行政案件的审批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的基本要求。今年来我市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和以罚代刑等情况。整个执法质量较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提高,各办案主体单位都能够对省局近年来开展的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从中总结经验教训。程序意识、实体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守法、严格执法、正确用法正成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通过考评民警端正了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使为民执法、便民执法、亲民执法、文明执法成为今后法制发展的主力方向。进一步强化了民警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效率意识、执行意识、法纪意识和文明意识,提升了我市森林公安快速反应、团结协作、执法规范的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2)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根据省森林公安局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方案要求,我市集中清理从至2017年间市森林公安分局办理的涉访案件。据统计:共有9起转交来的信访案件,其中省林业厅交办2起,市信访局交办3起,市林业局交办4起。信访案件当中,多数是涉林案件,盗伐滥伐等情况比较多。目前9起信访案件市级森林公安机关已经办结完毕,同一案件结案或是答复后未曾出现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等现象。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未曾发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同时市局组织人员对各区县评查的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复查,对工作不负责或信访案件久拖不结的情况,责令整改。同时从评查中筛选一批典型案件进行点评,教育广大执法民警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大局意识。

(3)开展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活动。一是自活动起始,坚持以基层所队和执法岗位为重点,集中开展执法安全隐患和苗头问题大排查。全市8个分局,34个派出机关(实际开展工作的33个派出机关),通过全面排查,分局与林业主管部门合署办公,属管理机构,未曾出现隐患。33个派出机关,其中一级所二级所住房配备等情况基本齐全。其它三级所(其中含无独立用房所和四级所)存在诸多的隐患点,二楼以上“三室”(侯问室、询问室、讯问室)的监控设施、报警装置、录像设备数量及资金投入不足,我局已督促和指导存在隐患的派出所,加强建设力度,落实对隐患点的整改。截止目前,各区县派出机构在经费紧张情况下,加大了投入,三分之二的派出所设置了一间独立的询问室。二是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组织全市森林公安干警学习刘金国副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局转发《全国森林公安机关集中整治执法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工作方案》,认真剖析近年来地方公安机关和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吸取深刻教训,提高了我市森林公安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广大民警的人权、法治观念和执法水平大大提高,有效的提高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的良好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我市森林公安机关长期以来始终坚持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目前为止,我市森林公安机关未曾出现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

(五)强化森林防火,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我市森林火灾发案率、受害率处于较低水平。作为森林公安机关,在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时,努力抓好预防森林火灾和火灾查处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更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是强化了森林防火宣传。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了服务林区的主导作用,在林业主管部门领导下在全市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月活动,先后两次与驻皖武警森林部队100多名官兵,分三路深入全市各地基层、社区和乡村,开展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280余台次,警力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册。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有效提升了林区群众野外用火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普遍提高。

二是强化了森林防火“三查”。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加强了对辖区森林防火巡查、检查、监督,加大了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巡查和重点人员监管力度,并对辖区的“六类”人员和部分流动人口加强管控,建立相应的档案,森林防火“三查”制度全面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了森林火案查处。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从重从快着手,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和各类违规用火违法案件。今年,我市共处理森林火灾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1人;纠正和查处违规用火案件共31起,其他行政处罚26人次。通过个案查处,有效维护了案发地区的野外用火管理秩序,起到了处理一起、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市森林公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建设现代林业、生态林业、环保型社会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一是队伍虽已过渡为政法专项编制,但经费保障问题仍未从根本上解决,现代化、高科技的警务活动需要的大投入仅仅依靠林业部门已经无法满足,只有将经费供给纳入财政预算,才能保证森林公安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队伍的教育培训跟不上,省市一级组织的各类森林公安业务培训极少,民警的业务能力只能通过总结经验提高,不能在理论上得到质的升华。三是打击力度仍显不够,大部分涉林案件因其社会危害性较小,人们对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往往更多的是同情,尤其是一些涉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受到追究的刑罚不重,难以收到很好的震慑和打击效果。四是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至今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仍有派出所独立用房、警务外观标识依然还有未完成现象。五是制度执行力亟需进一步加大,少数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与公安工作的性质和要求有一定差距。六是民警工作热情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民警对工作缺乏激情,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等。

三、2018年工作谋划

2018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将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林业、公安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围绕“打击林业犯罪、维护和谐稳定”的总目标,认真履行法定职能,全力加强治安防控,为现代林业经济建设发展发挥森林公安应有的作用。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继续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森林公安民警爱岗敬业和乐于奉献精神;全面落实“三个必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实战训练;坚持从严治警,严格执行警纪警规,狠抓“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加强民警养成教育;加强森林公安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森林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森林公安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林业部门的执法权威和地位。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将在下一时期工作中努力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严禁干扰森林公安依法办案,提高执法质量。继续推进警务公开,加强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提高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提高森林公安应急处置能力。

(三)争取多方支持,加速推进警务保障建设。一是加强经费保障。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将森林公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基建经费纳入地方建设规划和财政预算,实现全额保障。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继续按照当前国家实施《中西部地区基层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规划》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方针政策,继续向主管部门和上级机关争取支持申报基层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来改善我市基层无房所和办公用房不足等现状。三是加大信息化建设。以国家实施金盾工程建设为契机,高度重视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基层**网接通正在稳步推进,下一步大力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办公和执法效率,提升作战能力。

(四)继续保持林区严打整治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林区稳定。在加强林区治安防范工作基础上,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重点强化区域性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涉林纠纷调处力度,切实维护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有效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五)进一步落实科学管理,提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下,积极做好防火办日常工作,同时采取防火宣传、检查、巡查和隐患排查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野外火源,强化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管,努力消除各种森林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要加大违规野外用火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林区野外用火行为,严肃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责任,对不稳定地区适时组织开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

(六)继续做好林业、公安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部署的其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推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构建和谐***、生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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