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8篇

时间:2022-11-13 17:04:02 分类:军训心得

要想将心得写得更加出色,从不同的角度抒发个人的见解是很重要的,为了更好地表达自我,记录一篇心得是很重要的,下面是尚华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8篇,感谢您的参阅。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8篇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篇1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能够说是盲人摸象。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我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我,故有法等于无法。

如果说,理论学习只是手段,融入实际才是目的,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首先,师之以“德”。世界如此精彩,外面诱惑不断。在琳琅满目的大千世界中,我们的心或许容易浮躁,时至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求“富”寻“逸”或许是大多数人的梦想。物质上的富裕、生活上的安逸真的总是幸福的吗?未必!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我们有着比其他职业更高的人格要求。师者的传道、授业、解惑不一定只指向纯知识的学习,相反,它更多的作用于对学生人格的塑造上。很多年后,学生可能忘了你曾经上过的课,但却记住了你在日常生活上的某个小失误或者小成就,这是极其可能的。由于教学对象人格的不稳定性,我们的行为在和学生的交流里散发着潜移默化的威力,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加强师德建设。

第二,行之以“法”。教师不仅要有完善的人格魅力,还要将这种人格置于法律的前提之下。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为核心,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重点,目的在于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的活动。近几年来,学生、家长把学校和教师推向被告席的事件屡见不鲜。在“管”与“不管”之间徘徊的教师们疑惑不断,到底如何才是可行的?我们说按照法律行事才是合理的。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行之以“法”。

虽然说“爱之深、恨之切”,但是法律告诉你“恨”的度数。作为教师,我们不仅不能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和人格侮辱,相反应该为学生提供健康的学习环境,这也是在为自己提供和谐的工作环境。我们要将教学活动与法律挂钩,做到心有法律,行有法律。否则一切的理论都将化为乌有。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们一定要牢记《教师法》,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篇2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前我对教师法的认识不够,甚至可以说是“盲人摸象”。通过此次的学习,我对教师法的认识有了一个更深刻的了解。现结合学习谈谈体会: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真正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更多的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所以我觉得教师更有必要学习用法。

为提高教师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实践!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篇3

近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通过对教育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作为教师,不仅仅是对于所学知识的传授,更要知法、学法、守法,还要学习如何用法,用自己的言行去保护法律的威严。近期对于教师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更加详尽的理解了教师的责任与义务。

一、要有强烈的责任感。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们就应该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因为教育工作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去优化和推动社会的发展。而拥有这种强烈的责任感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如果一个教师不能够时刻认识到这一点,那么他的工作状态就是一种浅层次的存在,他的工作就会缺乏激情,当然也就缺少幸福的工作体验。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责任感、使命感,才能更好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一个教师有了高度的责任感,也就有了他特有的个性魅力。让我们做一个责任感的教师,用自己对教师和教育的理解,明确自己的责任,在特定的教育情境中尽心、尽力、尽责。

二、要甘于平凡。

教师的劳动是平凡的,但其中却又孕育着伟大。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说过:“花的事业是甜蜜的,果的事业是珍贵的,让我干叶的事业吧,因为叶总是谦逊地垂着她的绿阴的。”当教师就要培养这种从平凡中见伟大的绿叶精神。在教师的岗位上,没有令人羡慕的地位和权力,没有显赫一时的声名和财富,也没有悠闲自在的舒适和安逸。教师是平凡的人,但平凡绝不意味着平庸和庸俗,教育工作需要伟大的品格和精神,人们对从事特殊职业的人,总是有特殊的要求。教师是从事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人员,对教师的精神和人品的要求显然要比从事其他职业的人要高得多。这一点在《教师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的确,教师是普通人。教师也要吃饭,也要住房,也要赡养老人和扶养子女;教师也有追求生活的权利,也有博取名誉、地位的权利,也有享受人生的权利。但教师与从事其他职业的人不同的是,他还需要有不畏清贫的品质、不急功近利的情操、不为名利诱惑的人格,更要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付出自己不朽的激情。这就是教师的“平凡”。

三、要有丰厚的学养。

教师,顾名思义是知识的传授者。要想真正地启迪学生的心灵,就必须要有丰厚的学养作为基础。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路人,你对于学科的钟爱,你面对书本时陶醉的眼神,你对学科知识的熟稔和游刃有余的驾驭,你身上所散发的自信,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是他们看到科学文化知识对人精神的滋养,对人境界的提升,从而心向往之,投入到积极主动的学习中。作为教师,要尽可能全面深入地学习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同时还应该阅读古今中外的教育理论著作,了解和掌握教育规律,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可以少走弯路,快速成长。

四、要有以身作则的原则。

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教师除了知识的传授外,还要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教师在孩子们的心目中是伟大的,他们对教师的言行举止,观察最细,感受最强,而且不加选择地模仿教师的言行。教师成为了学生模仿的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深深地影响着孩子们。因此,教师时时处处都要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幼儿树立正确榜样,在积极的师生的互动中促进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为了不给孩子们树立不正确的形象,就更要注重小事、注重细节、注重无处不在的“小眼睛”。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篇4

根据__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3号文件《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我校开展了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并确定今年四月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月,除了教师要学习一般的职业道德外,还要学习与我们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记得_总书记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是_同志在新的世纪,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学说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_法制建设、精神礼貌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_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资料,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_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__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能够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我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我,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教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礼貌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

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景,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进取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提高,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忙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职责。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忙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职责。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向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能够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一类是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的权利。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我们中国一向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此刻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先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_的重责。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可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篇5

首先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应当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比如每一天准时上班,不早退,上班的时候坚守自我的岗位,不随意串班闲聊,如果请假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随便理解家长的送礼,教师自身仪表要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贴合职业要求。带班时不穿高跟鞋,长发扎起,不佩带耳环等装饰物,不穿袒胸露脐或吊带装,端庄自然的形象不仅仅会给他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对自我的工作也带来了许多方便。

其次幼儿园教师应当热爱自我的职业,做事需细心、有职责心。幼儿园的工作包含了许多琐碎的事情,可能不细心忽略了个小细节,就会引来家长的不满。所以我们在工作的时候要时刻提高警惕,认真做好每件事情。如每一天热情接待家长,做到笑脸相迎。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提议,取得支持和配合。对孩子无意出现的过失,教师要耐心安慰,及时妥善处理,不指责、埋怨。对一天不入园的幼儿给予电话询问,对长期不入园的幼儿应家访。幼儿生病需服药和照顾时,教师要主动、热情、认真、负责。接待时,请家长向卫生教师说清服药方法,离园时向家长反映幼儿病情及服药情景。家长反映问题时(提出要求或提议),要态度冷静,认真负责,先让家长把话说完,然后耐心地把问题解释清楚,绝对不能强词夺理或不理不睬,家长认可教师后,他们会很放心的把孩子交给她,并进取协助教师的工作,这对今后家长工作的开展有很大的帮忙,尤其对于新教师来说,能得到家长的认可会让我们信心十足的处理各种工作问题。

再次幼儿园教师需要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幼儿园教师的内心需要充满着爱,把所有的孩子都当成自我的孩子来看待,这一点说起来简单,其实真的要做到并不容易。往往长得漂亮,性格活泼开朗的幼儿容易得到教师的关注和喜爱,而性格内向,默默无闻的幼儿容易被教师忽视。有时候教师应对班级里的“皮大王”更是火冒三丈,不给他们好脸色看,久而久之在他们心里便会觉得自我是一个不受欢迎的孩子,这对他们的成长是不利的。每个幼儿都有自身的特点,可能有些幼儿闪光点多些,有些幼儿闪光点少些,但他们都是天真烂漫的孩子,教师要用宽阔的胸襟去包容身上的各种问题,耐心地去帮他们改正,我想只要教师用心,问题再大的孩子也会取得提高的。当你把所有的孩子当成自我的孩子去爱、去呵护的时候,你不再会觉得带孩子是一件头疼的事情,相反你会发现他们身上个个都有可爱之处,是整天带给你欢乐的开心果。

最终我认为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资料,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所以教师不但要知法、学法,并且还要会用法。经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如果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我们应当能够主动利用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教育事业是一曲爱心赞歌,是需要付出心血的。教师作为学生思想上重要的启蒙人,如果用爱心去关心他们,用爱心去帮忙他们,他们必须会逐渐脱落思想的"尘垢",成为一块名副其实的美玉。教育工作是一门艺术,它需要我们用爱心来浇灌,培养,愿我们的工作能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更加出色!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篇6

教师这一职业在社会上再无其他可与之相比的。

有人提出,医生可比,医生是拯救人类生命的工程师,她可解除人的肉体痛苦,给人以健康的身体,所以,她很伟大,但,也只有伟大。

人只有躯体,而无灵魂,或存在肮脏的灵魂,则他形同行尸走肉。教师是引领人的灵魂走向光明,使灵魂得到升华,所以,她不仅伟大,而且更神圣,更高尚。所以,在对教师的比喻、称赞中我最欣赏“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称号。作为教师本人,他应是一名高尚的人。《教师法》就是教师的监督员和守护神。

同其他法律一样,《教师法》为教师明确了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教师法》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强大的后盾和法律依据。

通过学习,我感悟到,在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中,教师应把应尽的义务作为首要的行为准则。因为,教师之所以有这些权益,是因为我们拥有“教师”这一职业称号,是教师,法律才赋予你得到法律规定的相应权益的权利,而这些权益必须教师在履行义务后才能得到,所以,教师应以履行职责为先,争取权益在后。也有人认为,在享有权益为先的基础上,才体现教师这一行业的特殊,那么,你首先失去了作为一名教师的最基本的资格,你不是一个高尚的人,你就是一般的社会人了。

?教师法》赋予教师崇高的使命,作为教师,是在社会人这一身份上再作了提升的另一种身份,所以,我们应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真正做到:依法治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在平时的社会活动中要时时注意自己的形象,依据江苏省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做到:热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教师面对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除了教书还要育人,所以,我们还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的学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更需要我们用爱心去浇灌和呵护。我们必须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的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各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我们教师才不辱使命,我们的教育事业肯定能走向辉煌,“人类灵魂工程师”是太阳光下最伟大的称号。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篇7

通过学习《教师法制教育读本》,我了解了各种相关法律知识,既增强了法规意识,更新教育观念,又在学生面前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高自己反思、自主发展能力。还深刻地体会到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教师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它是由法律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可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成为导致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

因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适时出台,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为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依法处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未成年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总之,作为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我们,只有更好的学法,懂法,依法执教,才能更好的教育学生,才能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篇8

学习完教师法之后,我在思想上又有了新的认识。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当一身正气,高标准严要求从自身做起,不断学习,不断反思,才能更好地“为人师表”。我应当更加努力地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1、端正思想态度,搞好自我的教学工作。教学需要扎扎实实,脚踏实地的一步步往前走,不要图大步子,慢慢走,边走边感悟,在感悟中更深刻的进行自我反省,把教学任务做的扎实有效,才对得起自我的良心,才对得起学生家长,才对得起自我的教师职责。

2、坚持学习与实践,并且将教育教学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是“传道、授业、解惑”。所以,作为教师,要想教好学生,首先我们得有一桶水,仅有我们学识渊博,品德高尚,富有教学经验,才能更好的胜任今日的教师工作。而要做到这些,就应当坚持学习与实践。21世纪的今日,我们教师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3、热爱教育事业。仅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仅有热忱的爱每一位学生,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4、尊重并要热爱每一个学生。我觉得教师不只是教给学生知识,更重要的是还要教会他做人,更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团体的温暖。让每个学生都能在这个团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这就是我们的目标,更是我们的职责。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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