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的心得体会优秀6篇

时间:2024-03-14 15:25:03 分类:军训心得

为了使自己得到锻炼,我们可以将心得体会写好,当我们得到很好的感想时,认真的写一篇心得体会吧,下面是尚华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案例的心得体会优秀6篇,感谢您的参阅。

案例的心得体会优秀6篇

案例的心得体会篇1

通过对20xx年旺季动员大会上沈刚行长的讲话,沈义明副行长在省分行案件和重大分享时间防控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的剖析和学习,并结合最近周边发生的各种风险违规案件的分析,本人对案件防控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现将对案件防控学习的心得体会报告如下。

近年来,各种金融案件频频发生,发案率仍然高居不下,形势严峻。

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归结为一点,主要是由于各项内控制度未履行落实到位造成的,主要反映在以下问题:

一、防患意识不强。

近年来,由于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任务至上,片面追究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责任意识。

二、经常性的制度学习少。

员工身处最基层,业务繁忙,长期以来,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法律法规观念得不到净化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差。

结合自身,我十分珍惜我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我深知,如果放弃现在的工作而想再就业绝非易事。

在这物欲横流、急功近利的社会,人人面前都充满着巨大的诱惑。

但是,只要学会了在寂寞中坚守住人间最宝贵的真、善、美,坚守住生命的最朴实自然与纯净,学会将诱惑放在适当的距离之外,让它维持一贯的魅力,那么我就征服了自己。

以前我认为作为一名普通员工,只要尽职尽责、安份守纪、保质保量地做好每一天的工作就行了。

通过学习,我认为光这样做还不够,还应该具有敏锐的观察力,智慧的头脑,在工作中和一起共事的同事共同坚持制度,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才能有效地抑制案件发生。

为有效防范案件专项,联社加大了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管理力度,对手工填制存单、转帐业务、大额现金存取、操作员密码设置更换、冲帐抹帐、数据恢复、重空领用、使用、销号、重空交接、日终资料的打印等都作了新的规定。

新的规章制度涉及了日常业务的方方面面,对我们的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将会认真执行联社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程序办理业务每次一笔业务,一方面,让自己的工作更加完善;另一方面,也让自己的工资收入颗粒归仓。

以前,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粗茶淡饭保平安,良心作枕梦里香。”现在,我最喜欢的话是:“活人要知足,对工作要知不足,对知识要不知足。”我将用这句话指引我一生的道路。

案例的心得体会篇2

这天是3月28日,余家岭煤矿事故再次引起了我们的反思,作为煤矿工作人员,应对每起事故情绪都十分沉痛!每一齐事故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充分证明我们的安全工作还没有做到位。在这些事故中的一个共性是自身的安全意识忒差,安全确认不到位,无视安全,或者说存在教育别人而忽视自己的现象,安全工作是要在工作中和工作效率一样真抓实干,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但如何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到达真抓实干的效果,是工作的重点

一方面透过说教和传授学习,另一方面也要依靠管理和监督,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这样不安全因素很难成长。事故,坚信谁都会应此痛心疾首!也许这是一时疏忽,只是一不留神,然而,就是这么一次违章!给他,他的家庭和我们的企业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让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失去笑声和欢乐,让原本充满生机的家顿感悲惨和凄凉,而他也不能像以前养活妻儿老小,还要靠别人来养活他,这是多大的`折磨?这是多大的痛苦,他自责,他懊悔!在那里,应对为我们的生命和安全时时牵肠揪心的领导、同事、家人,我不能断然做出否定的回答,正因之因此会出现疏漏,发生事故,是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没有做到位,也是没有将“安全”二字时刻放在心中,生命无疑是宝贵的,血的教训是惨痛的。作为一名普通的职工,我们在工作中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透过平时的工作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职责心,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客服侥幸心理,消除麻痹大意的松懈思想,在工作做到“严、勤、细、实”,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将“职责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根植于我们的头脑,以严格的要求,严谨的态度,高度的职责感,来体现人身的价值,保证人身的安全,实现公司的发展。

我们在学习的同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总结教训,认真学习事故防范措施,举一反三,结合自己区域的特点,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找自己工作的不足之处,还从在哪些方面的隐患,及自身还有没有同事故者同样的违章习惯,透过学习,分析,总结大家从事故中得到的教训,安全意识有了必须的提高,安全检查的主动性有了上升,冒险蛮干,侥幸心理,思想麻痹的作业的严重后果认识更深了一层,更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造成事故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平时工作职责心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对安全不重视,工作程序不完善,没有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没有认真坚持“一个活动,两个交底”,平时对设备巡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造成了事故的扩大,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就应避免的没有避免,这不仅仅给当事人造成一生的遗憾,还对企业造成必须的损失。此刻,请大家查查自己,看看身边的人吧,安全措施完备了吗?安全帽带了吗?安全带、保险绳系好了吗?一颗心里带着警觉吗?“事故猛于虎”,但更可怕的是每次事故后,我们都会说重视安全,关爱生命,抓重点,搞培训落实安全职责,防止事故的发生,但事故不久,血的事故教训就会淡忘,工作中依旧我行我素,置安全与脑后,如果这样安全从何而谈,只有加强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这根弦始终贯穿于安全安全管理及生产的全过程,只有透过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职责将违章行为当事故,把事故分析实施“四不放过”强化安全风险意识,真正好处上实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让别人受到伤害”。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而发奋。

经过这次反思活动,我意识到了我的职责所在,我会把每一齐事故作为警钟,发奋排除安全隐患,尽我最大的发奋,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案例的心得体会篇3

20xx年6月7日,我与部分同学参观了位于有着“四省通衢”之称的xx省xx市的xx集团有限公司。在这短短的几个小时里,我们主要参观了整个xx集团有限公司,听取了关于企业建设和企业发展的经验介绍。我不仅感受到了他们的热情好客,更重要的是我吸取了很多有价值的经验。并且,通过参观xx集团有限公司,的的确确让我开阔了眼界,更加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他们的许多发展理念和工作措施很值得我认真学习和借鉴。

我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以下是我对此次参观学习的心得体会

一是企业管理理念令人信服。

xx集团有限公司一直秉承“金辉辉煌,你我共享”的企业理念,以品牌开拓市场,努力将“xx”打造成中国钢铁贸易行业的领军人,同时每一位金辉人都在以他们的实际行动,为社会的发展添砖加瓦! 因此,我必须学会如何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加强企业的的管理制度建设以及企业文化建设。我相信,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精英(教师)团队带领下,再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学习,我一定可以很好的掌握如何去规范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与团队学习氛围。

二是企业精神极具优越。

三是企业管理战略令人折服。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金辉企业在确立了多元化战略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更新思路, 从19xx年10月8日,“xx企业”的前身“龙游金辉钢材经营部”正式挂牌到20xx年4月,xx有限公司成立,开拓浙中钢材市场又一道主力线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提升金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

虽然两个多小时的参观学习时间很短,行程也安排的比较紧凑,但是,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尤其是在我专业领域方面。这次的行程不但为我的专业学习与发展指明了方向,而且让我清楚的认识到,以我现在的知识水平是完全不可能管理好一家公司的。因此,我应该更加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让自己能更好的把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管理问题中。我也相信,通过一年的学习,我会把专业知识学的更好!

案例的心得体会篇4

史丰丽 (西南政法大学)

非法放贷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入罪的反思

2019年10月21日,最高法、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将“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第四项即兜底条款入罪。其目的在于遏制因高利贷引发的套路贷、涉黑涉恶以及其他犯罪。但是高利贷行为本身是否必须入罪、以司法解释规范文件规定犯罪以及采用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途径入罪值得反思。

一、高利贷入罪的不必要性

占据主导地位的四大国有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虽然在不断改革发展,但是政府作为国有银行的最终所有者,仍然在一定程度上主导着银行信贷资源的配置。无形中导致银行信贷资源更多地配置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进行创新活动时,因企业创新投入的长期限要求以及高风险特征,往往面临融资约束和融资渠道短缺问题。因此,高利贷等民间融资方式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体系的缺陷,为无法从正规金融部门获得资金的大量市场主体提供了一条融资渠道。

2019年10月21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及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将高利贷行为入罪,忽视高利贷在现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夸大高利贷刑罚处罚在遏制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中的作用,违背只有在其他非刑事法律规范不能够有效地实现其保护社会利益的目标情况下,才考虑动用最为严厉的刑法对其定罪处罚的谦抑性原则。

二、通过司法解释入罪僭越立法

立法法第8条规定:“犯罪和刑罚只能制定法律。”从文意解释来看,“违反国家规定”是违反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制定的规定。对于司法解释,立法法第104条第一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第三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现有法律具体应用的解释。如果在审判工作中遇有“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应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在民法层面,仅仅是在合同法中规定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不得违背国家关于贷款利率的限制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只是规定民间借贷的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刑事、行政立法中也并没有明确将其作为犯罪处理,通过司法解释规范文件将本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定罪的行为犯罪化,有司法僭越立法的嫌疑。

三、以非法经营罪定性违背立法初衷

市场经济中,法无禁止即自由,非法经营罪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章节,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市场准入秩序的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4号)《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高利贷行为,实质是较高利息的民间借贷行为,并没有行政规范规定其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许可后才有的活动,它的存在本来是无所谓国家的批准或许可的,依据刑法谦抑性角度不应过多介入。从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考虑,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就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罪的成立不具有可能性。且非法经营罪中的经营是动词的经营,依据立法前三项的规定,涉及的是非法经营特定物、文件,司法解释将“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行为认定非法经营罪,擅自将立法规定的特定物、特定文件扩大到经营方式、经营场所,违背立法原意。

四、以兜底条款入罪凸显不明确立法的弊端

1979年,我们国家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刑法第117条规定将凡是违反国家外汇、金融、物资、金银、工商管理法规,情节严重的行为归为投机倒把罪。随着1992年十四大会议上,国家经济发展模式从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为了解决法律规定的模糊、司法实践中的滥用,以及与社会发展相适应,1997年刑法废除了投机倒把罪,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相关罪名设立了非法经营罪。将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结合“兜底条款则要具体分析,如果仅是对行为方法的兜底性规定并不违反明确性要求。但相对的兜底罪名以及对行为方式的兜底性规定则确实存在违反明确性之虞”的理论分析,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作为对行为方式的兜底,属于不明确的立法。

王世洲教授指出:“刑法的本身的性质,要求刑法学应当是最精确的法律科学。含糊的刑法无异于否定罪刑法定原则以及否定刑法存在的价值。显然,最精确的刑法只能来自最精确的刑法学,因为刑法学是研究和构造刑法领域的思维方式的,刑法的条文乃至刑法典不过是这种思维方式的结晶,甚至司法判决也是自觉不自觉地运用这种或那种思维方式所得出的结论。很难想象,一个不严谨、不精确的思维方式能够产生和支持一部严谨、精确的刑法。”高利贷通过不明确的兜底条款入罪,导致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导致司法适用中出现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现象,导致刑法过多介入经营治理之中,过于强调刑法功能,忽视“凡是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抑止某种违法行为、足以保护合法权益时,就不要将其规定为犯罪”的谦抑性原则的坚守。导致出于市场经济发展、为了法律规定更加明确、司法实践运用更加合理的立法目的偏离原有的轨道。也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悖。

结论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重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多方社会治理体制协调,不应过多强调刑法的治理功能,忽视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简单粗暴地将高利贷行为本身入刑,可能恶化民间借贷环境,不利于经济发展创新的负面效应,特别是颁布司法解释,通过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这一不明确立法规定入罪,为刑法扩张适用范围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规定明确的法条的适用空间,使法官在裁判案件时可能会出现滥用自己的自由裁量权任意出入罪,从而给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带来潜在的威胁。

案例的心得体会篇5

通过对《员工行为规范手册》和《操作风险防范手册》的学习,加深了我对员工行为的规范和防范风险意识的建设。伴随着信用社走向金融企业步代的加快,加强全省信系统的企业文化建设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的工作重点。对此我从中总结的心得体会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在员工规范方面。企业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国内外各专业银行机构人力资源综合素质和能力相比较,我们的现有员工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而当今的竞争环境要求我们必须与他们同台竞技,时不我待,我们没有退路,唯一的选择就是全面加强自身的队伍建设,提升现有员工的思想素质、专业素质和行为素养。

通过对《员工行为规范手册》的学习,明确了我们的行为总则,即“四四要决”:四要、四学、四观、四心。在思想意识层面上指出了新时期我们每名员工应该树立的行为理念和思想素养,在行为规范的层面上明确了员工的基本服务规范、行为礼仪规范、经营操作规范和客户服务规范。紧紧围绕“形、神、知、行”四字精神,用“三声”服务、“六个”一样、“六个”主动、“六个”关照全面改善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以自己最饱满的热情去面对客户,让他们感觉到我们的真诚。把真心、诚心的服务风采展现给客户,为客户提供全方位、贴心的服务,表达我们至纯至真、真诚灿烂的笑容。每天带着微笑与客户说的第一句话:“您好!请问您要办理什么业务?”从“谢谢、对不起”一些看似不经意的小事做起,服务体现周到,细节决定成败。因为,我们代表的不仅仅是我们自己,而是农村信用社。

其次是防范风险意识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生倶来的高风险特性,既为它带来了高盈利空间,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永恒的难题:在新形式下该如何防控和化解风险。农村信用社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在管理体制和业务操作上,还存在着内部管理较为薄弱、员工素质尚待提高、内控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不断发生的操作风险给农村信用社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和巨额的经济损失,更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一名基层网点业务员,我深知依法合规是现代银行机构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立足之本,防范风险的目标是标本兼治,加强规章制度建立,违法规章案件得到遏制,案件数量不断下降,坚持查防结合,重在防范,坚持改革管理并举,重在加强内控,要严守“十条禁令”,“四个坚持”提高业务能力和道德素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重要空白凭证和印章的管理,压缩减少不良贷款。这都是对我们以后工作的要求也是提高员工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帮助。

一个优秀的企业,必须拥有规范化的员工服务行为标准和防范风险意识体系的建设和落实。坚持并扎实的落实这些内容,会使在竞争激烈的赛场上拼博出自己的一片光辉。我们每名员工都能发自内心骈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自已的业务水平,那么,不久的将来,我们必定会书写出下一个更为辉煌的篇章!

案例的心得体会篇6

事故已然发生,伤者正在理解着痛苦的治疗,这次事故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从事故对当事人所造成严重深切感受到它的无情和残酷,他的人生因此而改变,他今后的路不知该如何的走下去。透过事故的学习,我在为他感到惋惜和同情的同时不仅仅在想,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什么,我们该吸取什么教训,从而避免重蹈他的覆辙呢?从本次及历次事故来看,事故现象虽有不一样,但导致事故都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有着较大联系,说白了,就是“三大敌人”在做怪。纵观人们的实际工作中,“违章、麻痹、不负职责”现象确实存在,当上级来检查或是要求严格些,下边就收敛些,否则,风头一过就又放松了警惕。些次事故主观上即当事人安全意识淡泊,麻痹大意所致;客观的原因诸如:工作负责人不负责、许可人许可随意,监护不到位,危险点分析不足等等。

保证安全,首先就是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这是保证安全的首要前提,如果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的话,事故发生几率必然会大大减小,如在一项具体工作中,工作前,认真进行危险点的分析,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开好班前会,将各项制度履行到位,也就是把环境的不确定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事故的可能性隆到最低。搞笑签名档 其次要提高思想意识,这是保证安全的根本。此事故中当事人的工作经验不可谓不丰富,技术水平不可谓不高(听说是位高级技师),但还是出了问题,就是正因他思想上有了松懈,才犯了这样的低级错误,阴沟翻船。提高思想意识,即: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三不伤害”确实贯彻到工作当中,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使安全深入人心,平时工作提高警惕,多注意观察员工的精神状态,发现不利因素及时调整。

另外,加强对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发奋提高业务技能,这是安全的重要保证,《安规》、《两票三制》这些都是保障我们工作安全顺利开展的法宝,对此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我们员工自身都应自觉的认真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它,我们工作就好比初生的孩子不会走路,难免碰壁、摔倒。为了使我们的工作更得心应手,不致于盲人摸象,我们务必不断的学习,以适应变化更快的知识需求。还有就是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工作中相互关心、相互帮忙,人人为工作着想,为安全把关。

总之,我们就应把各自好的想法落实下去,不应只流于形式,停留在口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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