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参考6篇

时间:2022-11-04 10:03:11 分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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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参考6篇

2023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1

为全面加强全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分户档案。

二、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开展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未换、未年审的严厉查处,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查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及异地执业行为;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执业又没有在县卫生局办理歇业登记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收回或注销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是否在执业医师(护师)的带领下从事一切医疗工作,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单上是否有带领的执业医师(护师)的亲笔签名。

三、继续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各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执行,进药渠道、主要收费项目公示、国家基药执行情况、诊疗规范等的监督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个体诊所从业范围和个体医生资格的监督检查。

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巫医、游医、坐堂行医行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五、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六、继续开展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七、继续开展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管,净化医疗广告市场。

八、加大医疗卫生监督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2023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2

一、进一步加大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力度,实现卫生执法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

1、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xx大精神为指导,形成共识,齐心协力,加强团结,规范内部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和卫生监督规范教育,明确新世纪卫生监督的新特点,增强危机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转变卫生行政职能意识,积极支持并参与改革、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加强执法纪律性,注意个人及整体队伍形象,形成良好的行风。

2、加强职工理论素养及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员队伍。根据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卫生监督员培训实施方案,要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加强职工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结合的方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效率及工作水平,保障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服务热情、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队伍,为促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所务建设

应抓住中央提出的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的良好机遇,积极向卫生部、省、市争取中西部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立项,改善监督所的卫生监督执法基本条件和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建设和现场快速检测装备,全面提升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确保适应繁重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客观需要。

同时应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在年初应完成监督所与各科室的目标责任书、科室与科员的目标责任书的签定,年内按照目标责任书认真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年末严格按要求进行考核。

三、各科室业务管理

(一)基础建档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基本档案;在第一季度内完成监督所成立以来三年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工作。

(二)许可审核

认真做好日常卫生许可审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年审校验、换发证和微机化建档管理,数据准确,安全维护,各项资料按时归档、立卷。在卫生许可审查和从业人员年检、办换证工作中,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做到依法许可、依法审批,从源头上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严格按卫生许可审查程序,按时完成现场预防性卫生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承诺时限内给予办理,对不符合卫生法律法规及其卫生标准的,坚决不予办理,时刻把好准入关,从源头上堵住不符合要求经营单位进入服务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各类证件认真及时制作发放,项目填写完整,数据准确,各类资料微机化建档管理,使建档率达到100%。逐步办理二次供水单位的登记证和开展企业建设项目预防性职业危害预评价工作。

(三)监督

1、医疗卫生监督:加强日常监督,监督覆盖率达100%。

(2)依法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3)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日常监管,建立采供血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办。

(4)根据《云南省消毒管理规定》加大对市售消毒药剂、器械和一次性卫生用品的监督执法力度。做好消毒机构、洗衣等行业的登记办证工作,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卫生知识培训。

(5)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及时查处率100%。

2、食品卫生

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90%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1)落实食品放心工程任务。根据《云南省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日常卫生监督,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工作和以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和日常消费食品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按《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食品索证的监督管理。加大卫生行政处罚力度,认真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和食物中毒事件,整顿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

(2)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要从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条件、餐饮业用具、食品加工用具的消毒监管四方面入手规范其经营行为。

(3)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手段,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食品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和餐饮业、学校食品的卫生监管工作。继续完成学校、幼儿园食堂、25平方米以上餐饮业、大型食品经营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定工作,使广大群众对市场销售食品的放心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4)继续做好学校饮食安全工作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工作。认真贯彻《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大力度,继续狠抓学校集体食堂卫生治理整顿,认真组织开展好春、秋两季学生集体用餐的专项检查。将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列为工作重点,预防学生集体用餐食物中毒的发生。督促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5)加强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大型活动和重要贵宾接待的卫生保障工作,做好元旦、春节、五一、野生菌交易会、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的卫生保障工作,防止或杜绝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3、转变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监督执法工作。

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协助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危害企业和放射应用单位的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重点单位、放射诊断应用单位每季度覆盖一次。

(三)监测

1、食品卫生:计划2-9月份完成全县食品微生物及理化常规检验﹑抽检各类食品600件,品种覆盖率100%,合格率85%以上。开展主要集镇饮食行业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餐具抽检500件,抽检面达饮食行业的100%,合格率达80%以上。

2、医疗机构监测:于6月底和12月底以前分别采集全县医疗单位的医疗消毒器材、一次性医疗器材、消毒液等进行监测检验工作。

3、公共场所监测: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和用具的消毒效果监测。

4、厂矿企业监测:年内认真组织开展尘毒、噪声等重点危害因素企业检测工作,检测覆盖率达100%,重点放射工作场所检测覆盖率100%。放射卫生个人剂量监测率达100%,每季度送检一次。对职业危害事故和放射事故进行现场调查与监督,及时处理上报,并做好调查报告。

(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要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不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做到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及时应对。

(五)违法案件查处

在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中,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在监督执法过程中,认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使被处罚者心悦诚服,对未受到处罚者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严格着装管理规定,时刻注意执法人员身份合法、亮证执法、语言文明、行为文明,认真做到行政执法活动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填写规范完备、现场取证真实有效。对各类处罚案件慎重对待,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力求做到证据确凿、合理合法,让当事人知法服法。

四、培训与宣传

1、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年初或年末分乡镇分批召集业主或从业人员开大会的形式集中培训,在以会代训的同时进行卫生先进单位(户)表彰奖励工作,并通报卫生监测或抽检不合格企业(个体户)、重大处罚案件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情况。

2、提高培训质量,认真组织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为基层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做好洗衣行业、各医疗单位消毒管理人员、消毒产品经营户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培训工作。

3、健康教育与法制宣传

在每次开展大的卫生监督行动后,办公室与相关科室要及时编发《卫生监督信息》,不断促进卫生监督所知名度的提高。同时,继续加大卫生监督栏目在易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的信息发布和相关媒体的上传宣传工作。不断更新、完善办事公开、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四个栏目的内容。

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各类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临时性、指令性任务。

卫生监督工作与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息息相关,任务艰巨繁重,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使各项执法工作都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履行好健康卫士的职责。

2023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3

一、总体思路

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及农业部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动物卫生监督体系,狠抓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有饲养畜禽的乡镇至少设立1个动物检疫申报点。生猪产地检疫乡镇开展面达到100%、村开展面达到95%以上,其它牲畜产地检疫乡镇开展面达到90%以上,家禽出栏产地检疫乡镇开展面达100%。年出栏1000头以上生猪的规模饲养场的产地检疫申报率达100%。定点屠宰检疫率、出证率达到100%,检出病害(死)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率、畜禽产品检疫合格标志(印章)加封率100%。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收取动物检疫费,杜绝隔山开证及只收费不检疫等违法违规行为。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的检疫申请审批率达100%。

(二)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县级每月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市级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省级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对畜禽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屠宰加工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以及动物诊疗机构每年进行检查。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一般程序案件要达到10件以上,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三)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半年至少应对辖区内所有兽医实验室组织开展1次生物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饲养、屠宰和畜禽产品生产企业100%有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建立完善的无害化处理记录。经检出的染疫、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100%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申领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的按规定进行确认。

(五)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年出栏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监管覆盖面100%,县级以上城区屠宰场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监管覆盖面100%;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阳性检出率分别控制在0。5%以内。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奶站三聚氰胺监管覆盖面100%。

(六)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饲料及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及养殖环节盐酸克伦特罗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宣传动物卫生监督法律法规

通过张贴挂图、标语,发放明白纸,在电台、电视台等制作访谈节目,以及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体手段,加大《动物防疫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畜禽及畜禽产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消费者对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的识别能力、自我防护意识以及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理解、共同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二)强化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

1.规范实施动物检疫。进一步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各项动物检疫规程实施检疫,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坚决禁止为市场上未经同步检疫的禽类等畜禽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行为。继续加强完善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入库、保管、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套开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出证官方兽医管理以及协助官方兽医实施检疫的兽医专业人员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规范出证行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出县境动物特别是出省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

2.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对辖区内的监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按照类别建立管理档案,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开展日常巡查、突击检查与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方式,强化各类场所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严格动物防疫条件核查关。加强对畜禽饲养、屠宰、经营畜禽及畜禽产品的集贸市场尤其是活禽经营市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检查,规模化畜禽饲养场、定点屠宰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等场所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集贸市场,还应及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加强动物诊疗监管。重点检查城市动物诊疗机构,对动物诊疗机构的设立、诊疗活动以及执业兽医注册、从业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动物诊疗机构规范管理,改善动物诊疗市场秩序,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

--严格动物、动物产品准调管理。在h7n9等应急防控期间,加强与调运者的沟通与指导,严格执行我省防控工作要求,不到有关省份调运动物、动物产品。动物、动物产品准调证明回收率达到100%。

--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出售、贩卖病死畜禽,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违法从业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以整改通知书替代立案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查处和曝光一批有影响力、震慑力的大案要案。对可能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3.推进动物检疫监督痕迹化管理。按照《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的要求记录动物检疫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动物检疫记录格式统一、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填写规范。使用统一的监督执法检查记录,做到四有,即检查有记录、被检查单位人员有签字、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积极试行监督执法人员建立个人执法工作日志。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1.加强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追溯的监督管理。通过追溯体系的应用,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手段和措施,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畜禽养殖、标识使用和养殖档案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统计信息工作。健全完善信息报告和审查制度,加强统计信息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强化信息报送和交流,完善动物卫生监督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实效性。

3.全面推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建设福建省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平台,逐步实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力争20xx年6月底前全省电子出证,实现检疫信息录入、检疫合格证明打印和数据信息上传三位一体,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积极推动在乡镇或区域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作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派驻机构,根据本地养殖业发展、动物防疫和畜禽产品安全监管现状、畜禽与畜禽产品消费数量科学测算,配齐配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派驻乡镇机构的执法力量。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和管理,继续开展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

(五)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深入开展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各有侧重、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计划,全面加强执法队伍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和建设,省级举办1期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培训班,市级也必须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1次培训,确保每人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30学时。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现场执法评判、执法案卷评查和检疫技术比武等活动来检验培训效果,加快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专业化、职业化监管队伍。

(六)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监督指导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病死畜禽集中处理场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使用,完善无害化处理记录;认真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确认、登记,及时汇总、审核上报,及时下拨补助经费,定期对各地进行督查,防止虚报病死猪数量、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七)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进一步健全完善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督促实验室设立单位、实验室认真执行生物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实验人员生物安全知识培训,严格菌(毒)种保藏管理,规范实验档案记录,进一步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违规保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强化瘦肉精监管工作

1.加强养殖环节监管。加强对养殖场业主的培训,督促其向社会做出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饲喂畜禽。要加强对辖区内生猪饲养场特别是中小规模养殖场的监管,不定期对存栏生猪尿样和中大猪料槽料进行抽样检测,对备案的生猪养殖场要做到每年至少抽检一次以上,并加强外调生猪养殖场的监管,强化生猪出栏前的抽检。

2.加强屠宰环节监管。落实县级天天抽检、设区市月月抽检、省级季度抽检制度,抓住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以屠宰场待宰生猪为监控重点,兼顾牛羊,制定具体的监测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保证抽检工作的开展,加强监测。

3.加强痕迹化管理。对每次的检查和抽检,要做好相关的记录并存档,同时做好监测数据的报送工作。四是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瘦肉精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要立即禁止活畜移动并进行确证检测,一经确证含有瘦肉精的,立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九)强化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监测工作要涵盖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并强化自配料抽检。实行检打联动,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查处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等饲料、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触犯刑法的要坚决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加强生鲜乳收购环节监管

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政策宣传与培训,进一步规范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证的发放,坚决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并实行检打联动,一旦生鲜乳中检出违禁物质,要立即追根溯源,并按照农业部《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依法从重从快处罚,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违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

2023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4

为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我中心依据上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要求,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基础,规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上级机构分配的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能力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工作水平。

一、具体职责

1.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2.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3.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工作。

4.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6.完成上级卫生计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7.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具体职责:

(1)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2)掌握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基本资料。

8.做好居民家庭饮用水卫生现场监测及安全巡查记录,每季度五户整理存档。

二、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宣传活动

1.于第一季度完成{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2.于第二季度完成{饮用水卫生安全小常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留有影像资料。

3.于第三季度完成{学校传染病防控科普知识和食品卫生安全科普知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4.于第四季度完成{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三、做好上级培训及本院内部培训资料整理

1、上级培训:将上级培训通知,培训材料,会议签到,培训影像资料及相关学习笔记整理存档。

2、本级培训:做好本级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材料、培训签到表、培训成绩单、培训试卷、培训影像资料、培训小结整理存档。

四、加大传染病防治宣传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监测水平。

2、配合院内专职传染病管理主管人员,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检查,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

自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以来,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做的更好。

2023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5

为了加强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将我县2017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及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改善教学卫生环境,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二、工作内容

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检查的重点是: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全面掌握我县学校及托幼机构供水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设备卫生状况及学校开水供应情况,有效防范传染病的发生。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加强对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宣传健康知识的同时,注重季节性、传染性疾病及个人卫生防暑等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提高个人疾病防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在春季和秋季学校开学之际,积极协调县教育体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位。检查结束,完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二)在开展好专项检查的同时,认真做好学校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对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重点监督,做到有问题不放过,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并做好现场检查痕迹管理工作,规范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2023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篇6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信息宣传工作,扩大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影响力,结合《20xx年全市卫生计生宣传工作要点》(鲁卫宣传字〔20xx〕1号)和《市市卫生监督所20xx年工作要点》(鲁卫监〔20xx〕6号)精神,现制定我所20xx年信息宣传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紧紧围绕全市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活动和综合监督各项工作,加强我所及各地工作动态宣传,为领导把握全局和正确决策服务。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公众法制观念和管理相对人守法意识。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为宣传工作提供充足保障。

二、工作重点与具体措施

(一)加强网络宣传。以市卫生监督网为核心,重点打造监督快讯、公文信息、曝光台、市内信息、卫生要闻等栏目,增设监督年活动专栏,提高网站信息更新频率,增强宣传效果。依据配档表计划(见附件),相关科室加强联系配合,严格信息报送程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进一步加强工作动态宣传。做好“曝光台”信息更新工作,每月公开无证行医处罚情况,每季度公开医疗广告监测与处理情况,加大曝光公示力度。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及时报送主动公开的公文信息,在“公文信息”栏目公开。进一步加强与各市联系,增加信息报送量,认真审核、发布地方工作信息。加强对国家和市重大卫生计生政策、重要新闻、工作动态等的关注,对相关信息及时转载发布。做好“媒体报道”、“卫生宣传”等栏目的更新工作。积极挖掘监督工作中的亮点信息,积极向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国家卫生监督中心网站等上级单位门户网站报送信息。

(二)改进纸质宣传。改版《市卫生监督信息》,编发《市卫生计生监督动态》,丰富宣传内容,提高稿件质量,优化发布范围,确保宣传效果。做好《市卫生计生情况》的选稿、供稿工作。

(三)加强媒体宣传。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的联系沟通,强化社会宣传。积极向《健康报》等“三报五刊”报送稿件。

(四)探索新媒体应用。联系电信运营商,群发公益短信,扩大卫生监督影响力。原则上常规宣传每季度群发1次,专项行动或宣传周结合活动形式群发。

三、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信息员网络体系,建立市、市卫生监督信息员联系机制。健全信息宣传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市及所内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探索实行表彰奖励。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提高信息员信息采集、编辑、摄影技术等业务水平。

《2023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参考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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