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全工作会议讲话稿优质5篇

时间:2024-08-29 15:25:14 分类:工作计划

讲话稿的写作需要考虑到演讲者的口才和表达能力,以确保表达方式得体,简单易懂的讲话稿更能拉近和听众的距离,下面是尚华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区安全工作会议讲话稿优质5篇,感谢您的参阅。

区安全工作会议讲话稿优质5篇

区安全工作会议讲话稿篇1

各位领导、工友们:

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关注安全,珍惜幸福》

全国上下都在轰轰烈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名一线职工,能有这样的机会参加今天的“安全伴我行”演讲会。和大家谈谈我对安全的理解和认识。我深感荣幸。

我曾经听过这样一句话:对于世界,你只是一名普通工作者,对于家庭你却是我的全部。安全于我们的生活是那样的不可分割。他维系着每个人的生命与健康,维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与美满;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安全成为我们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如果说幸福是一个圆,那安全就是这个圆的半径,半径越小圆就越小,没有了半径也就没有了圆;如果说幸福是一首美妙的乐曲,那安全就是这首乐曲中的音符,音符不全就会走调,没有了音符乐曲也就荡然无存。

每天当我们迎着朝阳开始一天的工作,你有没有想过,在我们的身上寄托着母亲女的牵挂;妻子对丈夫的依恋;孩子对父母的期盼:然而当我们再次翻开那本厚厚的事故案例记录时,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个美满幸福的家庭,被无情的撕碎。一幕幕发人深思的血泪惨剧,用鲜血写成。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数字表明,全球每年发生各类事故1.25亿人次,死亡110万人,平均每秒有4个人受到伤害,每100个死者中有7人死于工伤事故。再看我们厂从06年09月投产以来,先后发生过轻油把人熏到,洗油槽爆顶,蒸汽烫伤,碱烧伤等等事故。这些事故如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却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这样的事件中有几起不是对我们漠视生命、追求一时省事的惩戒呢?我们每一个从业人员自踏入化工行业的大门,就开始接受。“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们牢记在心,安全操作规程翻破了一本又一本,安全学习记录是厚厚一大叠,那为什么一出事故,进行分析结果就是“违章”呢?究其原因就是安全意识淡薄,怀着侥幸心理,心里头少了安全生产这根弦。立木是房舍的支柱,根茎是花朵的支柱,然而企业的支柱是什么?是安全!有句:一根再细的头发也有他它的影子;一个在小的事故,也有它的苗子。然而,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认识到这一点。有的人在工作中马虎、凑合、不在乎,把安全制度安全规程抛在脑后。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轻则设备受损,重则人身伤亡,如果每个安全责任人能够树立“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的思想,100%严格按规办事;检查到位,不漏过一个细节,不漏过一个疑点,许许多多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要知道,“一个小小的错误、一点小小的疏忽对于我们岗位操作者来说都是致命的。所以遵章操作是最基本的准则,忘记安全,违章操作,危险就潜藏在身边。丰富不应该是有章不循的理由,工作多年各项操作轻车熟路更不是把《规程》放在一边的借口!前车之辙,后车之鉴。一个个惨痛的教训,一幕幕血的事实告诉我们:生命,是那么脆弱,幸福或不幸,只在瞬息之间。一时麻痹大意将会造成多少不堪设想的后果!

“智者用经验防止事故,愚者用事故总结经验”,这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安全格言,因为事后补救远不如事前防范。为此,我们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学习文件,交流经验,做安全汇报,从他人的教训中吸取经验,用于我们日常工作中。有了警惕,不幸的事故就会躲开;有了防范,悲惨的局面才会远离;有了安全,亲人的笑脸才更温暖!

“爱企业,爱工作,爱生活”这是我们每位职工的心声!企业的兴旺发达,离不开每个人的谨小慎微;家庭的幸福美满,离不开每位职工牢固坚立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是为了我们明天更美好,前景更辉煌!

亲爱的工友们,为了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为了打造神华煤焦油厂辉煌灿烂的明天,为了小家更为了大家,让我们谨记教训,共同努力,让我们珍惜生命,远离违章,与安全同行,让幸福永驻!

区安全工作会议讲话稿篇2

同志们:

大家好!

就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模式、措施提出建议和要求:

一是要对安全工作有深刻的认识和考虑,安全工作关系民生,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使命担当,始终以认真、严肃、严格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模式,以黑龙潭文化艺术节为载体,设置安全生产文艺表演专场,设置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科普教育,邀请区级部门、专家联合社区、学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五级治理人员、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等开展法律法规、应知应会安全常识等内容进行培训讲解,通过3d安全益智游戏、vr体验、触电体验、微电影、动画片、公益广告等多种新型形式开展安全知识体验式学习。

三是结合茨坝辖区特点,打造安全生产常态化示范教育基地,以立欣洲小区为试点,在小区与昆明植物园分界处建立安全生产示范教育基地。

四是以一岗双责为抓手,利用五级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与社会事务科联合加强对五级治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整合力量,对辖区区企事业单位进行分区域分层级检查,并由街道及五级治理督促其整改。对于主体责任不落实,不参加培训拒不整改的,进入执法检查程序。

五是针对城中村、出租房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方面要多次吹哨,多部门联合整治,另一方面按照茨坝街道网格包保划分,加大对城中村、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下发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要督促城中村居民住户和出租房出租方、租住人员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设置城中村、出租房规范示范区,以点带面,推动城中村、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区安全工作会议讲话稿篇3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的通知》(x政办秘〔20xx〕x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刚才,各产煤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三大煤矿企业等作了发言,大家讲了很好,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严格落实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

各产煤县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管主体作用,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健全完善各级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岗位人员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产煤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辖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辖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

二是要把煤矿安全生产作为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定期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激励约束、考核奖惩、行政问责和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做好煤矿电力设施保护尤其是供电走廊的清障工作。组织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三是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开展经常性和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风险防范和安全隐患整改。明确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及其职责,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充实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力量。支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提供必需的经费、装备等保障。

二、严格落实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据职责范围,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一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煤矿综合监管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同时,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应履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对煤矿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并依法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矿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二是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能。对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在实施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煤矿存在安全问题涉及地方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向有关市、县区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向市政府报告。

三是国土资源部门应负责依法打击煤矿无证勘察、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乱采滥挖等非法违法行为,并依法从重查处。

四是公安部门应负责煤矿民爆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的审批,井上民爆物品储存、流向登记等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经信部门应负责煤矿安全供用电监督管理,依法保护煤矿供电线路设施,严厉查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种植高杆植物、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危害煤矿供电线路设施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督促供电部门对停产整顿煤矿限制供电,对关闭煤矿及时切断电源。国资部门要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对权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对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业绩进行考核。

三、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煤矿企业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统一管理、监督所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一是加强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企业应结合不同岗位实际,制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链条实名制,并建立考核评价体系,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二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生产技术管理、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例检、领导带班下井、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现场检查,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冒险作业等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是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投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和自动化建设,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四是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改善井下作业条件,保护煤矿工人合法权益。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依法取得上岗资格。加强日常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岗位技能。

五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及所属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所属煤矿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各方力量抢险救援,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三大煤矿企业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开展对属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等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同志们,我市是全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煤矿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各产煤县区政府、相关部门、三大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严把落实责任关,始终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担当精神,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区安全工作会议讲话稿篇4

今天,我们召开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目的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

制定计划和内容。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强化政企联动,共享区域资源。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各级企业负责人的应急指挥能力、作业人员的自救互救能力,把完善应急预案作为加强应急管理的核心内容,编制简明适用的现场处置方案。

(一)深刻吸取教训,坚决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要查明事故发生、发展的全过程,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有效措施,从制度上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建立覆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施工管理过程的监管。工程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现场监管职责,按照规定配齐监理人员,确保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要把好关口。强化事故信息报送,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力争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国资委。要开展对项目营地灾害风险评价,加强观察监测,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即撤离,确保人员安全。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有效应对各类灾害。

(二)围绕改革发展,同步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要确保安全生产与改革同考虑、同部署、同落实,在机构调整、压缩管理层级时依法依规保留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合格安全管理人员,防止安全生产管理弱化。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中央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必须明确在控股、参股的企业中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出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有空当的现象。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不能减少必要的安全投入,不能降低安全生产标准,必须在保障安全的条件下生产。要加强对兼并重组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人员及时到位、文化尽快融合、制度无缝衔接,将对安全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

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境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境外企业、项目纳入集团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项目布局在哪里,集团总部安全监管就延伸到哪里;加强集团总部的管理、技术支持,建立定期检查、监督制度,遏制事故发生。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确保“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是当前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中央企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中央企业要要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企业改革发展助力,为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区安全工作会议讲话稿篇5

一、一季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季度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去年同期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和40%。其中南京8起8人,苏州3起3人,常州1起1人,徐州1起1人,南通1起1人(另有盐城1起3人,因事故发生地为经济开发区,没有列入安全、质量监管,不计入安全控制指标,事故类型为脚手架)。从事故类型看,均为高处坠落14起14人,坍塌1起3人,从事故发生城市来看,南京、苏州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两地共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分别占全省事故和死亡人数总量78%、78%。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1月份事故4起死亡4人,2月份事故2起死亡2人,3月事故8起死亡8人,除2月份为春节停工期间,整体数据呈线性上升趋势。

(二)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部署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召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2月22日,我厅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回顾及“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判形势,部署工作任务。会议通报了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情况;观摩南京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现场及动态管理gps系统;进行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分别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做了交流发言。会议邀请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同450余人参加了会议。二是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看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3月1日按照《关于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建办质电〔〕4号)来电的精神和要求,我厅积极落实组织好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客部门和部分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收看电视电话会议,我厅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厅长均参加会议,全省共设分会场56个,参会总人数3050人。会议认真听取了郭允冲副部长和姜伟新部长重要讲话。三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根据省安委会确定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我们在考虑各地工程建设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将目标进行分解,下发了《关于下达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苏建质安〔〕163号),建立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与所辖县(市、区)及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扎实开展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好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年初我厅制定《江苏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年分季度分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季度整治内容为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2月中旬我厅对一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我厅在3月上旬,分5个检查组对全省建筑开展情况进行了巡查。共计随机抽查在建工程83个,其中保障性住房工程26个。从节后复工开工检查情况看总体较好: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到位;复工开工检查目标部署到位;复工开工检查工作行动迅速到位;保障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节后复工开工检查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到位。从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中,各地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工作均高度重视。能够做到:抓源头,通过把好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和安全监督关,确保履行基本法定建设程序;抓检查,通过强化巡查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隐患整改专人负责跟踪监管;抓责任,通过加大对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依法处罚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抓验收,通过完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特别是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强化治理住宅质量通病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巡查中,厅检查组共发现各类问题356处。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13个工程项目及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进行了通报。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有效加强。

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及发证工作。同时,提升了服务企业、行业的理念,实行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了办理速度。一季度,全省共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7个批次,向符合要求的263家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三类人员考核3期,对通过安全生产考核的57920名有关人员发放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3个批次,对通过考核的21564名有关人员予以发证。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季度,对发生的起死亡事故所涉及的21家施工企业进行了处理,其中对19家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发出了处罚通知,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省外在我省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2家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及时向属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通报。三是严格把关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恢复工作。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管理办法》和出台的《关于加强对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34号),进一步规范了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要求事故发生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整改,待其安全生产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五)深化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将文明工地创建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相结合。1月份对四季度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进行了现场考核、安全知识考试和安全事故、被通报情况筛查,符合省级文明工地标准的项目共430项。对下半年省级文明工地项目进行了审定,对通过审定的823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发文表彰。在第一次文明工地现场考核中,我厅对各地文明工地审报项目加大了初审力度,对不符合审报要求的项目进行了筛除,目前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创建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提高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护水平,实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人的作业、生活条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现场监督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一是开展统一标识发放工作。2月份,在南京召开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全省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目前,已完成对全省大部分安监机构统一标识发放工作。二是完成岗位证书发放工作。在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1469名人员系统培训后,现已对考核成绩合格的1398名监督人员,颁发了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证书。三是继续加强监督业务培训。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现场监督能力,3月份,开展了对盐城、连云港地区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监督人员专项培训工作,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业务交流,开展了现场互场工作。下面将分批次、分专业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一线的监督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四是落实整改考核中发现问题。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中未达合格等次的28家(基本合格19家、不合格2家、不具备考核条件的7家)监督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地切实按照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对单位和人员资格、工作场所、办公配置、仪器配备、车辆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五是完成了施工现场管理和监督资料的标准化提升工作。1月份为加快各地现场监督人员对新监督档案的理解和使用,下发了《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使用说明。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人员编制了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并分册下发各地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组织讨论不断完善,计划在本月推广使用。

(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完成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

一是配合完成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调研工作4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王树平副司长一行五人在我省就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进行了调研,分别先后在南京、无锡召开座谈会议。我厅向调研组作近两年来全省建筑事故查处工作情况汇报。南京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泰州市、无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就各自辖区内近年来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原因分析、事故查处工作遇到问题、围绕安全生产相关建议作了发言。我省部分特、一级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代表对事故处罚、责任追究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的提出了相关建议和诉求。二是配合建设部安生办完成了“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的调研工作。在调研结束后,建设部安生办近期下发了调研报告。考虑到全国各地区间工程建设的规模有比较大的差距,为客观反映的安全生产水平状况,今后,将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绝对数外,研究增设“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三是完成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办法》三个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八)认真开展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基础性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6个工种8本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教材已印,将下发各地用于下一批培训考试。二是研究制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试基地动态管理意见,在征求各地意见后即将公布。三是对部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实操模拟器材进行调研,召开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建设座谈会。四是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题库进行调整更新。五是完善了针对现场监督人员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用电”培训课件,组织专家审核“脚手架、深基坑”培训课件。重点包括现场监督工作原理、工作流程、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施工现场检查要点与检查方法等。

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市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薄弱。部分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必要的技术交底,直接导致违反质量安全强制性规范标准,造成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工程监理单位未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各种隐患仍大量存在。

2、建筑市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少数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情况仍然存在。由于这些工程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往往是“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导致质量安全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例如:1月15日,由射阳振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青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整体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该项目为经济开发区项目未履行质监安监手续。工人在砌筑外墙时,脚手架上的砖块堆放过多,超过了实际承载力,导致架体坍塌。此外,建筑市场不规范,建设活动中仍不同程度存在违法分包、任意压缩工期、安全经费投入不足、随意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些行为直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安全监管力度与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面对当前大规模、高速度的建设,特别是一些超大体量、高技术含量工程的建设,存在着较大的安全技术风险,对工程安全监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监管队伍人员的素质不高、技术手段落后,加之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督经费尚未得到全面有效地保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力度,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做好全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重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一是加强层级督查。为更好地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并在各地开展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的督查;二是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强宣传贯彻国发23号、建质164号、苏政发136号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建质[]164号文中5个方面的16项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领导带班对于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作用十分关键。要督促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带班生产交接制度、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对项目领导带班的检查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领对施工企业和项目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的检查,发现未建立相应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今年,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我们将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扬州5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率先推行gps定位系统,并逐渐在全省推行;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重大隐患持牌督办,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并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予以网上公告,督办整改中,严格重大隐患核销和督办解除恢复施工制度;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按照督办要求对全省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督办通知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90日内完成事故查处事项,方可解除督办。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针对这三项制度落实出台相关规定,我厅将根据要求制定落实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继续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有针对性提出预防措施。5月份我们将开展建筑机械设备管理调研工作,重点对机械安装、检验、使用、拆卸等几个环节调研,为下一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奠定基础。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按季度分重点时段,有计划、有重点进行专项整治。5月份我厅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充分利用各市县安监机构人员力量,分三个片区对全省建设工程现场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整治互查工作。增大专项治理覆盖面,并持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市场综合检查力度。三是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管力度。近年来开发区建设工程事故总量占全省近三分之一,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以外,监管问题比较突出,去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350号),各地要依法将各类开发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纳入统一监管范围,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明确职责,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对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查力度。四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对企业和个人许可延期管理工作,通过严把许可环节中对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特别是狠抓对发生事故企业责任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是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加强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管理,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和无证上岗处罚力度。

(四)深化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水平我厅已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各地要加大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力度,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台帐登记、使用。将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相结合。此外,今年我厅将改革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近期将开展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修订《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对申报标准和考核评审方法进行改进,采取目标管理、挂牌公示等方式;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力度;改进对部分规模较小装饰、市政申报项目考评方法;提高控制指标的可操作性;提高各方参建主体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极积性。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场联动一是加强安全生动态监管。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办法》,建设上下联动的施工现场动态监督网络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在市县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招标投标相联动,在省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处罚相联动。二是加快安监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各地安监机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科学化的监管手段的运用水平,及时把握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督。三是充分发挥网站的监督管理作用。对忽视建筑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人员,予以曝光。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管理提升一是大力加强监管机构建设。以各地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督促和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考核管理办法》,针对去年安监机构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主要解决机构单独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专用机动车辆保证、以及制度建设深化等方面存在问题。二是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严格资格条件、上岗培训考试、加强继续教育、加强廉政建设、规范人员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监督权威”的工程质量安全卫士队伍。今年省安监站的监督工作重点将放在帮助各级安监机构监督人员抓基础工作,加大现场监督基础知识的培训力度。三是积极创新监督模式。认真总结现行监督模式,如监督巡查模式、分类监督模式等,在此基础上深入调研,进一步充实完善,并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具有特色的工程安全监督新模式。四是完成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发放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机构依法监督形象。

(七)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做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不仅有利于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也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一是做好及时上报事故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及时上报事故有关情况。对于情况不太清楚、内容不全的,了解情况后要及时补充上报。情况紧急、性质严重的事故,可先电话报告,了解核实情况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今年,我们将把事故传真上报形式改为网络系统平台上报方式,避免事故上报中出现漏报现象。二是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建设主管部门的作用,依据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今年,我们将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依法追究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所涉及人员的执业资格予以处罚,尤其对建造师、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执业资格、资质的处罚,由重罚企业改为处罚企业和个人并重的方法,将安全生产责任一并落实到执业资格人员上。三是加强事故结案和报送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事故调查情况,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做到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送事故结案情况。四是加强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我厅将组织开展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编纂工作。分析研究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加强各项措施,加大依罚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加大对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

(八)大力推行绿色施工,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将按照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管理,制定出台《江苏省绿色施工管理办法》,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我厅已制定了《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将在征求意见修改基础上下发各地,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建立建全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并推广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监制度及控制责任人制度。要将创建绿色施工工地、文明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与扬尘控制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水平。

(九)加强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我省已有4个城市全面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建成和在建里程共265.68公里。根据规划,将不断加快轨道工程建设,未来我省还将有3个城市开始建设,轨道交通工程复杂、技术难度大、影响面广,我们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千方百计确保轨道交通的质量安全,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下一步江苏省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局[]3183号《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和住建部建质[]5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围绕“六个着力”全面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着力健全参建各方责任体系、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层级统一协调机制、培育适应轨道交通建设需要的人才和队伍、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总结提升工作。确保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

最后,我再强调一点,当前季节正值各地施工高峰时期,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希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为我省建筑生产安全工作继续作出应有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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