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合同优秀5篇

时间:2024-01-09 10:30:45 分类:工作计划

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是民法上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合同是为了确保我们个人权益所制定出的书面文体,尚华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管理合同优秀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管理合同优秀5篇

管理合同篇1

一、工作情况

1、统计工作

按照要求每天、每周、每月对各站点输气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统计、分析情况以报表形式上报各级领导、部门。

2、文件

对集团公司及公司、各部门所发文件统一进行分类归档、存储,并下发至各站点组织学习、实施。

3、合同

对各类合同、协议通过公司合同审批程序进行评审、盖章。

4、资金

对输配中心各站点所有付款、报销进行流程处理,并对报销后资金进行发放,并将付款、报销信息进行分类存档。

5、基础管理

参加公司基础管理小组,并根据公司基础管理要求对公司各部门进行执行力检查,并作好记录。

二、存在问题

通过20xx年这一年工作时间,发现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工作及时性做得不够到位,工作专业能力还需提高,包括写作能力,工作细致度还需加强,本职工作想得不够全面,工作无计划性。

三、20xx年计划

1、数据集中管理

建立输配中心数据存储服务器,设定访问和修改权限,通过数据存储服务器统一管理输配中心各站点数据,使各站点能够做到数据及时上传,统一管理。

2、gis系统建立

配合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建立公司gis系统,实现公司作业、抢险、巡线系统化管理。

3、基础管理

根据集团公司企发部指示,基础管理工作重心偏向施工作业现场,着重检查、规范施工作业现场操作。

最后,在20xx年工作中,必须解决20xx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本职工作为主,加强自己工作能力,争取提高到更高的水平。

管理合同篇2

“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是企业立于不败之源,是开拓创新之基,是企业久战沙场而不销声匿迹的根本。20__年,______有限公司始终坚持以诚信为本,追求为市委、市政府,为主管部门和授权企业创建一流满意服务,获得了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广大授权企业的积极评价和充分信赖。

一、坚持不懈地抓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20__年,______有限公司在市国资委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支持和指导下,在公司领导班子重视和带动下,坚持不懈地抓了《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了学好、用好《合同法》的局面。一是充分利用外派培训、集中学习、网络教育等形式进行重点学习。一年来,公司多次举办员工《合同法》学习班,公司领导在工作十分繁忙之中挤出时间,带头学习,述职报告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此外,公司还派出兼职合同管理员参加由法律机构组织的合同法培训,帮助他们进一步强化对合同法规的掌握;二是为员工发放有关《合同法》书籍,督促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注意在平时工作中强化宣讲各种合同、信用管理新政策,在公司营造出了学习《合同法》、争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各项制度得到不断完善

机构建设是创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组织保证。20__年,公司进一步强化了对信用、合同工作的组织管理,创建形成了以公司领导为核心总公司——直属子公司两级合同管理组织体系,由公司总经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此外,根据经营实际,公司还组建了一只兼职合同管理员队伍,并全部经过了专业培训,形成了公司合同管理由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和管理人员经办负责的有序运行机制。目前,公司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管理人员到位,信用合同管理架构已经基本确立。

在对外经营活动中,公司注意发挥总公司、子公司两级合同管理人员的作用,使其能够全程参加各种经济、技术合同的洽谈、起草,依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审核合同条款,以确保合同合理合法、条款完备可行。

目前,公司所有的经济合同,均需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参与洽谈、起草,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最终,由总经理审批签订,杜绝了在合同、信用工作中可能发生的职责不清,职权不明的问题。在合同商定过程中,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员做到严把法人资格关、个人身份关、合同条款关、履约能力关、资信等级关、担保能力关,严格按照公司的经营范围对外依法开展经营活动,20__年,公司没有发生一起合同、信用事故,做到了合同、信用管理工作“零失误”。

三、加强软贷款合同管理,为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20__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公司成为沈阳市承接国家开发银行100亿元软贷款的投放及管理平台。充分展示了我公司良好的信用形象。在整个软贷款投放管理进程中,我公司共与18家项目单位、24个使用软贷款资金建设项目,签订借款协议(合同)27份、担保协议(合同)27份,合同金额100亿元。这24个项目全部为沈阳市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及装备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是我市实现“东北振兴、沈阳先行”伟大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

为了扎实搞好这项工作,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一是及时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修改、补充,出台了公司新的合同管理办法等配套规定。二是对证照、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统计报表、台帐、印鉴、示范文本及法人授权书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设置了专人管理。通过以上措施,不仅按期完成了软贷款相关合同协议的签订工作,保证了软贷款资金的及时到位,而且将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目前,公司已经完成软贷款资金投放金额近89亿元,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各重大项目的建设进程。

四、领导重视、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20__年度创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工作中,公司始终坚持围绕“领导重视、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不动摇,始终坚持领导班子把重合同守信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不动摇,严格履行总经理负总负责,其他领导及中层经理分工协作的工作准则,在全公司上下形成了共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生机勃勃的局面。通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目前,公司合同履约率基本达到了100%,良好的信誉得到了省、市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一致认可,20__年,公司先后顺利完成多笔总额数亿元的贷款及展期工作,并再次被沈阳市信用评级委员会授予aaa级信用单位的光荣称号。

管理合同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或组织之间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备忘录及有关修改前述文件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各类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其他书面文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公司职能部门依法订立、变更、解除、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归档、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称。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所签定的一切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要约、承诺等法律文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归口管理与分类负责相结合的形式:

(一)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并负责所有外签合同的归档和保管;同时,负责与行政及人力资源相关合同的管理和签订;

(二)公司合同成本部根据经营部招投标情况,负责工程施工合同及内部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签订,以及对外所有工程合同的归档、保管、传递、报批;

(三)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相应合同的管理和签订,并报行政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六条合同管理职责

(一)职能部门职责:

1、指定专人保管合同文本,未经公司(执行)总经理或分管副总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借出;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3、参与管辖范围内合同的论证、起草、谈判和签订工作;

4、对管辖范围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合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2、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制止不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

3、负责登记合同台帐,建立合同档案;

4、依法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等。

第七条合同谈判必须有公司领导(或授权)、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至少2人以上共同参与,个人不得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第三章合同签订与审核

第八条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依据《合同审批表》(附后)由公司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经理、法律顾问等,依其工作职责对合同文本进行评审,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九条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根据种类和内容尽量选用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示范、推荐文本;如不适用可自行拟定合同,拟定合同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九)其他约定事项等

第十条除合同履行处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将协议、合同写入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合同的签订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

况、履约能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有关文件,对方资信不明的,应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不能与之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订,其他人员无权办理:

(一)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原则上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

(一)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期限内行使代理权,禁止越权代理,否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三)委托代理人履行如下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和签订合同;

2、对签订的合同的可行性、真实性、有利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签订的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负责妥善处理合同纠纷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5、保管本人签订和负责履行的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后应及时将资料送交行政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管。

(四)《授权委托书》只限本人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不得涂改、转借和代作他用。

(五)委托代理人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的,法定代表人应责成行政人力资源部及时收回《授权委托书》。

(六)委托代理人实施损害本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不再适宜担任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权随时终止委托代理关系。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的处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后应当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等为准。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部门要适时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如合同不能

履行,应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妥善保存有关资料和证据。

第十五条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管理和执行部门除书面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当立即将对方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或执行总经理,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或提出中止合同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避免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况;

(五)其他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等。

对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同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

(一)当我方需要变更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说明理由并取得对方同意,签订变更协议。

(二)对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如果同意变更亦应签订变更协议;如果不同意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合同造成我方损失的,应当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一)当需要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二)当接到对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时,应立即回复对方,表明我方意见。因解除合同造成我方损失的,应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十九条发生合同纠份的,应按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五章合同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合同文本、与合同有关的资信状

况调查、谈判纪要、意向书、公证书、担保书、授权委托书、往来文书、信函、电报、传真、电话记录、视听资料、图形、照片以及其它各种相关凭证等。

第二十一条归档的书面合同及附件,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和合同管理部门保存原件;其他相关部门原则上提供复印件,特殊情况需要原件的须于合同签订前告知合同签订部门。

第二十二条合同订立后,须于10日内完成对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的整理和立卷工作,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在合同履行完毕10日内,负责将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的卷宗归档保管。

第二十三条合同档案管理其他规定:

(一)合同管理员负责统一编号、装订和存档,合同承办人员不得私自保管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

(二)一般合同档案保存为10年,重大合同档案应当永久保存。

(三)借阅和复制合同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严防丢失。

(四)未经审核或未按审核意见修改的合同,不得送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印章管理部门不得盖章,财务部不得拨款结算。

第六章合同印章管理

第二十四条合同印章主要指公司印章和合同专用章,部门和项目部印章未经授权一律不准对外签订合同,否则将按违规违法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同专用章仅限于签订合同使用,并由公司授权行政人力资源部统一刻制、编号和管理,严禁员工私自刻章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批准的正式合同文本上用印。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和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批准的合同不得用印。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先签字后盖章制度,禁止在空白合同用纸或其它空白纸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特殊需要的应当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并由合同管理员登记、编号、回收,严防丢失。

第二十八条合同印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

必须带合同专用章到异地使用的,应当由借用人员填写《合同专用章借用登记审批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方可办理。合同印章借用完毕,应当按时交回行政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使用印章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章合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合同监督检查是促进企业管理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公司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检查并考核合同成本部合同管理情况,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和顺利履行,防范合同纠纷

第三十一条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二)合同管理台帐及档案建立情况;

(三)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

(四)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五)合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等。

第三十二条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受检查部门要如实提供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并对有关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检查情况,有权对受检查部门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在订立、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造成经济损失部门和个人,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二)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三)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或为企业避免、挽回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

管理合同篇4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将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发包给承包商施工。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权利及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双方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垮(坍)塌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职业卫生伤害事故。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第二条 业主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施工资质进行审核。

(二)开工前,业主负责对承包商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商技术负责人,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全面交底,并保留交底记录备案。

(三)如果承包商需要业主提供工程必备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费用由承包商支付。

(四)业主有权制止和处罚承包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现象,不服从管理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五)业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向承包商提供工作方便。

(六)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业主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改,业主将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费用来进行整改。

(七)业主管理的同时委托本工程选定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实施监理工作、并代表业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三条 承包商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承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承包商应按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资质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三)承包商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本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资金,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承包商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不少于__个课时的__级安全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承包商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报业主和监理方备案。

(五)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六)承包商应辨识本单位施工区域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形成重要环境及重要危险因素控制清单报业主备案,并向本单位施工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七)承包商必须为从业人员统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八)承包商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九)承包商的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国家法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使用。

(十)承包商应有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记录。应确保在用施工设备的安全可靠。承包商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十一)承包商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及有职业禁忌症人员,承包商应对施工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

(十二)承包商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业主、监理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十三)承包商应当在本单位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十四)承包商在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五)承包商应当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本单位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承包商应当服从业主和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承包商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十七)承包商应为本单位全体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报业主备案。

(十八)承包商应识别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如:扬尘污染、粉尘污染、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施工噪音等造成的环境危害。制定针对现场环境因素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及时纠正和整改业主以及周边居民提出的投诉和意见。缴纳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开具的因承包商责任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罚款。

(十九)应急准备(可以和业主联合准备)

承包商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危急情况、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如:防火、防汛、防爆、防污染、设备异常状态、防食物中毒、传染病和流行病等)制定应急预案。承包商应就应急预案进行物资和措施准备。承包商应就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所有应急情况可能涉及的人员,包括指挥者、现场员工均应进行培训,并适时组织演习,并保留培训和演习记录。

(二十)承包商应对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四条 安全管理费用

为保证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足够的安全投入,工程实行安全保证金、安全考核基金、安全施工措施费等制度。

(一)履约保证金中包含安全保证金,承包商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在签订协议前必须向业主交纳安全保证金,在项目结束时依据项目执行过程中承包商安全施工情况予以支付。安全保证金标准为合同总价的_%。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

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格中,已经包含有承包商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投入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合同价款的_%),承包商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要求及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业主备案,业主在每次支付进度款时,按承包商提供的措施计划核对其执行落实情况,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投入的,在本次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第五条 安全事故的处理

承包商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护有关物证,并立即通知业主,然后在事故发生_小时内书面报告。如果不了解详细情况,可先报简要情况,随后再报详细情况和进展情况。甲乙双方共同组织事故调查,承包商现场人员应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事故处理原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由业主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负责事故的上报工作。

第六条 遵守国家、行业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遵守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规定。

第八条 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一)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_%;发生重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_%;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_%。其他安全生产异常情况时,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扣罚。

注:上述事故按照_人次标准考核,发生超过_人次的人身伤亡事故,累加考核。

(二)当承包商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且造成业主损失时,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国家、行业及业主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肆份,业主、承包商各执贰份。

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签订,无本附件合同无效。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业主盖章:___________ 承包商盖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篇5

甲方:

注册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维护本小区内的交通秩序,规范车库车辆的停放,确保业主车辆的安全。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立、健全本车库车位业主资料及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2、制定本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

3、制止违反本车库管理及危害车库设施、设备的行为;

4、根据本合同收取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

5、规范车库停车,制止乱停乱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6、配合车位产权人之间,与第三方之间的相关关系的协调;

7、经授权积极配合对车库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停放车辆信息:车位产权人自有车辆,及租赁车位使用人如实申报车辆信息,填写车辆信息卡。如有变动,及时向管理处变更。

2、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车库内所有设施设备归全体车位所有人所有,爱护设施设备。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依据本合同按时缴纳车位物业服务费;

5、配合物业公司对车库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车库物业管理服务

1、车库卫生整洁,引导车辆停放有序;

2、公用设施、设备配套运行使用正常,确保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

3、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序;

4、消防设施配置的日常管理,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确保畅通,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5、车库实行24小时监控和不定时巡查值班制度;

6、实行一卡一车,无停车卡车辆禁止进入;

7、承担车库设施设备单次单项200元以内的日常维修费用。

第三条: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禁止占用他人车位,按规范停车,不得对他人车位使用造成阻碍,不得在禁止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2、限止超高超宽车辆进入车库;

3、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库内停放;

5、禁止将车位改作他用;

6、严禁在车库动火;

7、禁止在车内存放现金、贵重物品。

第四条: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

停车管理物业服务费:60元/月;按季收取,每季度第一个月10前到物业管理处缴纳;

第五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限期整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达到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不得拒缴物业管理费。

2、甲方违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违规收费,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不按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按日千分之三承担滞纳金。

4、乙方停放车辆后必须锁好车辆,带离车内财物,并检查车辆状态,由于滴、漏、电路等车辆本身原因原因造成的车辆毁损,以及第三人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的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同本物业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期间。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主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重庆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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