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范文8篇

时间:2024-01-07 11:27:51 分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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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范文8篇

招生方案范文篇1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18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本施教区内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学。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

成 员:

三、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本施教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我校施教区: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我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我校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18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验核报名。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办发〔2018〕11号)文件要求进行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报名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5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6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7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8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小学

(2)7月2日 双语小学、建乐小学、实小、花园、镇中心、附小

(3)7月3日 、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4)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18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

1、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2、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本施教区内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100%安排入学,100%享受免费入学的待遇,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严格控制班级数量和班额,禁止出现大班额现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材料)。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协调安排就读。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18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安排入学。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3、施教区学生录取结束后,如在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由学校报区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各招生学校学额余缺情况和生源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学校招生计划用完时,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先后次序是: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④学生具有江都区内户口、学生父母在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两批(施教区和补充批次)学生录取后如仍有空余学额,采取公开报名和随机派位(如电脑摇号等)的方式作补充录取。录取过程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扬发〔2014〕25号)要求,按“信息公布、分类实施、备案管理、社会监督”的程序规范操作。

未参加补充录取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江都城区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安排学校,其他的由相关镇教办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4、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由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初中学校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按时做好初中新生证件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凡属城区回迁就读的我校施教区内的学生,一律到仙女镇教办室或中教科登记后凭打印的学位通知卡,复核后方可接受入学。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切实保障所有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18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中教科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分班,分班时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

4、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实行小班化教育,切实解决“大轨制”、“大班额”问题,按省规定班额(55人以内)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严格转学审批,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严防因转学形成大班额现象,对于确实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依据省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转学审批程序。

5、招生完毕后,将招收的施教区内学生和非施教区学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在校内公示并于一周后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21年中考开始,全市各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江都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适应中考改革,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18〕3号)要求,推进中考改革,调整体育中考内容,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17年及以后招收的初一新生中考时,将学生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按照《扬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扬教发〔2017〕88号)文件要求,对音乐、美术学科开展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和素养考试。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大力宣传今年初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学工作。重点对小学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升学指导,宣传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热点高中70%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小学六年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的意义,充分宣传指标生政策、均衡编班等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举措。

(三)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无条件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保证在校生全面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巩固率100%,顺利完成区教育局在每年度、中考毕业考试中控辍保学检查工作。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意见》(扬教发(〔2018〕32号)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招生期间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初中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方案范文篇2

一、录取名额

20人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对象:20xx年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良好以上。

2、报名条件:近三年,获得福建省教育厅举办的“福建省规范字书写大赛”三等奖(含)及以上或莆田市教育局举办的“莆田市中小学楷书大赛”小学高级组二等奖(含)及以上。

3、优先录取条件:近三年,获得福建省教育厅举办的“福建省规范字书写大赛”小学高级组一等奖或莆田市教育局举办的“莆田市中小学楷书大赛”小学高级组特等奖。可以免试,优先录取。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7月17日上午八点至下午五点。

2、报名办法: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户口本、综合素质报告册及获奖证书到新科学楼九楼教务处现场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面试及录取资格。

四、面试办法

1、面试时间:7月19日至7月20日学校将对报名学生组织分批面试。错过面试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评委

经学校研究,学校将成立专家评选小组。

3、面试内容

考生现场作品必须按规定要求完成,不得在作品中署名落款,不得在作品中作任何标记,否则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办法

1、取得优先录取学生,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若优先录取学生的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总人数,则全部参加面试,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面试,择优录取;一旦发现冒名顶替,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若优先录取学生的人数未能超过该专业招生总人数,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具有面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现场面试,评选小组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数择优录取。若面试作品得票数未超过评委一半,不予招收。剩余学位则自动转为普通学生招收指标。

4、录取名单将于7月21日通过学校网站、校园微信、学校宣传栏予以公布,被录取学生必须按时到学校缴费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自行放弃。

招生方案范文篇3

一、现状分析

我园现共开设13个班,其中小班5个班,中班4个班,大班4个班。由于幼儿园规模有限,下学期大班班额人数已满,无法为大班毕业不够年龄入学的幼儿继续提供大班学位,所以通知家长到其它幼儿园申请大班学位。

二、招生人数

新学年计划招收4个小班,共100人。

三、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同伴交往的能力,能参加幼儿园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四、学位类型划分及录取办法

(一)学位类型划分

1、第一类:户籍不限、天健时尚空间名苑自购房;

2、第二类:深圳户籍、无自购房、天健时尚空间名苑租房满一年以上(以合同备案时间到20xx年8月31日为准);

3、第三类:宝安户籍,邻近周边住宅小区自购房。

4、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邻近周边住宅小区自购房。

(二)录取办法

1、按照免试就近入园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的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按幼儿年龄由大到小、住址由近到远录取,独生子女优先;

3、录取不以“先到先得”为原则,凡符合入园条件且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的,不存在时间先后次序。

五、学位申请材料

(一)深户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儿童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如果是集体户,请同时出示户主的页面);

2、住房材料:

自购房: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原件;如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需提供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幼儿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租房:需提供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及由宝安区各街道房屋租赁管理办出具的满一年以上(以合同备案的日期为准)的租赁合同,承租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之一,如承租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幼儿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独生子女证原件。

(二)非深户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儿童及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和在深居住证原件;

2、住房材料与深户适龄儿童住房材料相同;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儿童母亲需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

5、独生子女证原件。

六、工作程序

(一)4月24日前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

(二)4月27日在幼儿园门口张贴和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招生公告,在电子显示屏显示招生信息,并向全园家长发送招生短信。

(三)5月9日至10日发放报名申请表,发表截止日期为5月10日下午6:00。地点:幼儿园门卫室。

(四)5月16日上午,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带上孩子,持《新城幼儿园学位申请表》及备齐学位申请所需材料的原件(不用准备复印件),按照《学位申请表》中规定的时间段内到幼儿园报名验证。地点:幼儿园一楼音乐室。

(五)5月30日上午9:00在前门宣传栏公布录取名单。

(六)6月13日上午进行新生注册,收取入园资料复印件及填写相关入园表格等。

招生方案范文篇4

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满足校内适龄儿童入园的需求,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特制定20xx年秋季新生入园方案。

一、:本校教职工子女,适龄健康儿童

托班:年龄为2周半(20xx年9月1日—20xx年2月29日出生)

小班:年龄为3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龄为4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龄为5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二、报名时间:20xx年4月17日—4月18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40—17:00

三、报名办法:

1.报名程序:

①带幼儿到包河区保健站进行“幼儿入园体检”→②携带预防接种卡到接种医院查验盖章(未完成的疫苗接种需开补种单)→③报名登记→④获取缴费账号和密码→⑤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方法和费用见园内公告)①②报名前准备完成;③4月17-18日当天完成;④⑤等通知

2.报名材料:

(1)入园体检表;

(2)幼儿保健手册;

(3)预防接种本(原件、补种单或查验章页面的复印件);

(4)出生证;

(5)户口本;

(6)幼儿1寸免冠近照2张;

(7)家长身份证和工大个人信息门户id号(须填写在报名表上);

(8)工作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9)打印学校信息门户3-4月“个人工资查询”页面截图。

(10)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其中两项需要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

3.各班幼儿人数按省一类园要求严格控制,招满即止。

四、温馨提示

由于招生数量有限,望各位家长务必准备好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来园报名,缴费。

招生方案范文篇5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院,提高研究生的生源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宣传组织

成立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组长:刘波

副组长:王勇、聂贞萍

成员:系主任、全体硕导、毕业班班主任

二、招生宣传内容

1、学院概况: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办学规模、办学特色。

2、学科、专业介绍:学科、专业特色与优势,专业学习内容、课程设置等。

3、优秀导师介绍:导师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

4、招生及奖助体系政策:学校、学院的政策及形势、研究生奖助体系等。

9月11-14日宣传学校推免政策,组织学生报名,材料预审

9月15日确定初审名单并上报

9月15-20日整理硕士生导师资料以及老师资料、招生考试内容并上网,制作招生简章

9月15-25日整理学院研究领域和培养方案上网,制作宣传板

9月18-26日召开毕业班班主任、硕士导师和专业课教师会议,落实点面结合的宣传任务

9月26日召开学院考研动员大会

10月8-14日推免生报考的落实

10月8-14日地市州的二本学校宣传

招生方案范文篇6

1、制作宣传单及宣传单必须包括的内容

宣传单必须具备如下要素,跆拳道的文化介绍及跆拳道训练的意义,明确训练场馆的地点、训练时间、以及健身顾问的联系方式,明确教练的资证,例如:国技院黑带2段等等,介绍道馆的历史及取得的相关成绩。

训练费用是否明确可以因道馆所在地而定,独家经营的地区可以把训练费用公布出来,非独家经营地区建议不要注明费用,尽量避免让竞争对手钻空子,故意打低价格恶性竞争。

2、宣传单发放

道馆印刷精美的宣传彩页如何进行发放?发放给什么人?以及在什么地方发放和发放多长时间最合理?

道馆可以组织专人,身着印有道馆名的专用道服,到中小学校门口,待学生放学的时候,直接发给到学校接孩子的家长手里,如果单独发给孩子们他们很可能直接就丢掉,那样就增加了宣传成本,毕竟彩页也是需要成本核算的。发放彩页不是一两次的事,也不是一两天的事。在暑期招生工作中,它将从6月持续到学校正式放假,切记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部分地区高考时间在6月初,高三毕业生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生源,紧张的复习之后,希望通过愉快的运动进行压力释放,跆拳道的训练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方法。建议各道馆可以针对高三毕业生做点文章,不要把目标都锁定在小学生身上。

3、宣传画的张贴

可以适当印制一些跆拳道海报(宣传要素与宣传单一样),在可能的情况下,张贴在学校附近和人流比较集中的地方(但不主张影响城市环境)。定期要检查和维护,如果被撕掉,要继续张贴,直到达到自己招生推广最后的时间期限。

4、户外广告

可以在公汽、的士、以及自用车上喷涂道馆广告,使之成为一个流动的风景,重点6-7月投放,平时可以适当减少广告投放量。

5、媒体宣传

招生方案范文篇7

一、招生人数

市幼儿园东校区(九天南路):小班90人

市幼儿园南校区(红兰南路93号):小班120人

市幼儿园北校区(海新西路8号):小班200人

二、招生范围、对象

凡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户籍、住址在台城老城区(东至通榆河,南至泰东河,西至东台镇行政所辖区域,北至经济开发区)、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幼儿均可报名。

三、招生时间、地点

请家长陪同幼儿于20xx年7月10日上午8:00——11:00带户口簿、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两张两寸幼儿照片就近到市幼儿园相应园区报名。

四、收费标准

保育教育费 每生1600元/学期(录取后收费)

五、录取程序

幼儿报名时,家长可以为幼儿自主选择两个园区作为第一选择和第二选择 (注:南校区、东校区不可同时选)。录取新生时,如果“第一选择”该园区的幼儿数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数时,则从 “第一选择” 该园区幼儿名单中采用电脑派号的方法产生该校区新生录取名单;如果“第一选择”该园区幼儿数不足计划招生数,则所差名额从“第二选择”该园区幼儿中电脑派号产生。

六、注意事项

一经发现使用假户口本、冒用他人姓名入学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园区间幼儿不调整。

招生方案范文篇8

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将于20xx年12月27日—28日进行,20xx年6月完成招生录取工作,为了确保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学院20xx年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xx]13号)、《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工作进程表的通知》(教学司[20xx]13号)、《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xx]23号),以及我院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保密、规范、严肃、严格、认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组织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举行的统一考试,学院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强化培训,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创新人才的招生工作环境。纪检督查室、保卫处、研究生处和各研究生培养系等相关系部要充分认识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性,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加强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顺利实施。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20xx年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整合有关资源,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专项工作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培新

副组长:彭建新韦煜石云辉(常务)龙朝阳陈志松钱乐祥

成员:陈亚萍林安鑫周永华吴卫东陈佳湘丁合王双宏雷德新陈世军郑江义陈凌罗玲邹洪涛严忠权宋丽莎陈钧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陈亚萍任办公室主任,白红兵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有文迪义、庄翎、石恒帅。

(二)纪检、监察组

组长:吴卫东

副组长:聂黎清

成员:纪检、监察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对20xx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环节及全过程的规范性进行纪检、监察。

(三)宣传组

组长:王双宏

副组长:李本东

成员:宣传部有关人员

职责:总体负责、协调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招生过程中的对外报道及网络舆情的监控工作,指导各招生系网页建设与及时更新。

(四)安全保卫组

组长:雷德新

成员:保卫处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及试题保密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世军

成员:实训中心2人

职责:负责命题、评卷、复试工作的场地和录像设备等工作安排,即9个微格教室和录播室的安排。

(六)命题工作组

组长:石云辉(常务)、钱乐祥

副组长:陈亚萍、白红兵

成员:在各研究生招生系的导师及资深教师中抽取符合条件的命题专家。

职责:按照学院20xx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要求进行命题。

(七)评卷工作组

组长:石云辉、钱乐祥

副组长:陈亚萍、白红兵

成员:在各研究生招生系的导师及资深教师中抽取相关人员

职责:按照学院20xx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评卷工作要求进行评卷。

(八)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石云辉钱乐祥

副组长:陈亚萍白红兵

成员:在各研究生招生系的导师及资深教师中抽取相关人员

职责:按照学院20xx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命题及评卷工作要求进行复试。

四、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

我院20xx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严格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xx]23号)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已完成的工作

1.20xx年9月1日,召开“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xx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20xx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讨论并决定20xx年研究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宣传方案等事项,随即在宣传组的统一协调下展开招生宣传。

2.20xx年9月15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目录。

3.20xx年9月22日—9月26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考试网上咨询活动、向社会公布网上报名有关要求。

4.20xx年9月25日—28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

5.20xx年10月10日—10月31日,网上报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做好研招咨询工作,每日统计、上报网上报名情况。

6.20xx年11月19日—11月26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载考生报名库、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审查考生学历(学籍)及相关报名信息,编制考生编号;并将含有招生单位说明的准考考生库(sbk.dbf)回传教育部。

7.20xx年11月27日—11月30日,院研招办公室上传屏蔽《准考证》打印考生数据。

(二)命题、评卷工作

1.20xx年12月4日—12月8日,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酝酿、遴选出题专家,并成立学科命题小组。出题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及我院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务必做好保密工作。

2.20xx年12月8日—9日,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专家命题。命题工作严格按《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xx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命题要求》执行。题目务必做到难易适中,着重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出现偏题、怪题,确保筛选出符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宗旨的合格考生。(《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xx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要求》见附件1)

3.20xx年12月9日—10日,命题小组工作人员印制试题并密封,机要寄送各试题接收地点。

4.20xx年12月15日—12月29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研究生处对没有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给予必要提醒。

5.20xx年1月12日,评卷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遵照上级各文件规定,组织有关专家,本着严格、公平、负责的态度进行此项工作。25日前将自命题科目成绩上报省招办。(《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xx年研究生招生初试命题及评卷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

(三)调剂、复试工作

1.20xx年2月12日后公布考试成绩。

2.20xx年3月20日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生源缺额信息,组织招生调剂工作。

3.20xx年4月20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实施细则以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复试工作。

4.20xx年4月20前,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xx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3)。

(四)录取工作

1.20xx年5月上旬,完成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拟录取名单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信息)。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2.20xx年5月中旬,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出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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