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选拔任用工作报告7篇

时间:2024-03-03 18:29:45 分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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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选拔任用工作报告7篇

2024年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1

20xx年,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选人用人工作,始终坚持党管干部这一根本原则,突出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作用,通过把好五个关口,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通过民主推荐、确定对象、组织考察、酝酿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选拔任用中层干部xx名,其中中层正职xx名,中层副职xx名,选派xx名中层干部赴xx地开展挂职锻炼,为xx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有力的干部人才支撑。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发扬民主,在推荐关上下大功夫。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每次民主推荐前,局党组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用人标准,在考察关上下大功夫。局党组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把群众的认可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一环,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职工拥护的不予提拔,业务能力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在组织考察时,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中,采用个别谈话的形式,把好考察关,为局党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结论。

(三)坚持充分酝酿,在动议关上下大功夫。根据工作需要、形势变化以及考察结果等情况,局党组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提出初步建议,在党组会上讨论通过后,进行充分酝酿,形成统一意见。

(四)严格工作程序,在决策关上下大功夫。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严格按照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有关制度规定,做到三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会,没有完整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纪委部门意见的不上会。党组会,由每位班子成员逐一对拟任用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用理由等情况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态,最后形成任用决定。

(五)坚持规范阳光,在监督关上下大功夫。局党组坚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全程监督民主选举投票、测算;加强对廉政方面的审查;充分发挥档案审核在干部任用方面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任前档案审查制度,强化对考察对象基本信息审核。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对拟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在公告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年来,xx局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为全面履职尽责提供了有力保障,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局的干部选任考评机制还不够完善,干部老龄化问题仍然突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有待提升。今后,我们将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努力建设一支符合xx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是坚持标准不走样。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择优录用,坚决重用那些重实干、肯奉献、形象好、政绩突出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不讲原则、不干实事、不愿担当的老好人。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不让买官卖官者得逞,更不让脚踏实地的好干部吃亏。切实匡正选人用人导向,树立风向标,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从干部选任的源头,奠下良好政治生态基础。

二是严格程序不空转。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任用程序,最大限度地压缩领导个人意志的影响和自由裁量空间。特别要把好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程序步骤三关,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制度不违规,坚决防止程序空转。对拟提拔人选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决定,坚决防止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表面走程序等问题。对干部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力求客观准确掌握干部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不良问题,严防政治生态母体携菌。

三是坚决查纠不手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的问责制,倒逼局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选人用人的把关责任。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完善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坚决查纠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违纪行为,不仅要处理当事人,而且要追究责任人,有效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进一步营造选人用人的良好风气,加速政治生态优化步伐。

2024年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2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是市、县、乡党委、人大、政府xx县政协换届年,市委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合换届,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年共选拔任用县处级干部305名,其中,提拔干部109名(正县25名,副县84名),采取常规方式的99名,占90.8%,公开选拔10名,占9.2%;交流干部58名(提拔交流20名,平级交流38名)。各级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深入学习宣传,提高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市委结合换届有针对性地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深入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点对照检查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以及年度述学、考学、评学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市委组织部培训办班6期,培训人数达26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86人,县处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10人,部领导结合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实践,专题讲座。组织部门始终把熟练掌握《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作为基本功,采取反复组织学习、观看录像片、召开座谈会、组织专题培训和参观学习、办研讨班等形式,结合工作实际深刻领会,在精通上下功夫。注重广泛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进一步促进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了解,提高了广大干部按章办事的自觉性。

2、坚持标准程序,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

重点把好推荐、考察、决定三关,一是在把好推荐关上,注重对民主推荐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运用,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二是在严把考察关上,除认真履行考察必经程序外,积极改进考察方法,如: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社区、服务对象进行考察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掌握拟提拔人选的综合表现情况。三是在把好决定关上,注意把握三点:1、确定考察对象时,事先书面听取市纪委的意见,坚持组织部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2、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前,做好酝酿、征求意见工作。认真听取部门分管领导意见,对属人大、政协任免的干部均注意听取人大、政协党组的意见,充分酝酿,为常委会决策打牢基础;3、决定任免干部时,坚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每位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全部采取票决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形成决议。对个别人选分歧较大的暂缓决定。杜绝临时动议讨论干部,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不上报,从根本上有效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

3、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县乡党委、人大、政府xx县政协换届工作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我市乡镇党委换届于3月底前、区县党委换届于6月底前、县乡人大、政府xx县政协换届于今年1月14日前全部完成,并取得圆满成功。全市7个区县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均一次性成功,组织提名的各项候选人均以满票或高票当选,组织意图圆满实现。通过充分发扬民主,即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对新提名任用人选全面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好中选优,最后形成的换届人事安排方案既体现了民意,又符合省、市委有关要求:体现了注重实绩、面向基层的用人导向;体现了我市良好的政治生态建设成果。切实加强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严把换届人选质量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从统计情况看,市、县、乡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知晓率均达到100%;对乡镇党委换届风气测评中,全市总评好的达97.69%;对区县党委换届风气测评中,全市总评很好和好两项比率之和达100%;对市委换届风气测评中,总评很好和好两项比率之和也达到了100%,得99.67分,全省平均为96.08分,我市高出全省平均值3.59个百分点。

换届后,7个区县委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为44岁,较换届前下降1.2岁,其中:40岁以下的11名,35岁左右年轻干部6名,均比换届前增加5名;大专以上74名,占l00%,大学以上69名(其中研究生8名),占93%,比换届前增加2.1%;女干部7名;提拔县处级干部27名,其中20名有基层和乡镇一线工作经验。7个区县政府领导班子平均年龄43.1岁,较换届前下降1.8岁,其中:45岁以下33名,占67.3%,35岁左右7名,占14.3%;大专以下11名,占22.4%;大学以上38名(其中研究生7名,博士1名),占77.6%;女干部9名;29名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领导工作经历。通过换届,区县各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得到了优化,班子的整体功能得到了加强。

4、积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围绕((2021——2021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努力在重点改革项目上取得新突破。一是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工作。在区县换届期间,按照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体系,对考察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对区县党政班子开展了民意调查,并通过统计部门对相关区县进行了实绩分析,加强其成果运用的改革创新。二是不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权。适时召开市委全委会推荐干部,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三是探索建立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探索建立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的'调研工作,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度,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四是积极探索和加快推进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采取市、县联动方式,公选一批县处级和乡科级领导干部。研究制定了《xx市20xx年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公选1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公选规定和《工作方案》要求,并全部采取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方式,形成任职人选,目前公选工作已圆满完成,所产生的人选已正式任用到位。扎实推进市直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研究制定了市直单位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双十计划(即选择10个市直综合部门开展中层干部跨部门横向交流,选择10个市直重要部门开展中层干部内部轮岗交流),力争取得实效。五是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转发省新进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市直机关新进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工作。坚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一线培养锻炼,继续选派了5名年轻干部到高铁新区挂职项目专员;选派21名建设干部到乡镇担任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目前,市直共有78名干部在重点项目和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六是扎实推进有关人事制度改革问题的解决。统筹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将省委巡视组对我市市、区县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巡视检查反馈情况列入市、区县委组织部巡视整改方案,在三区四县全面深化拓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区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探索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5、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工作

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不准纪律,做到将监督检查融入干部选拔任用日常工作中,实施全过程监督,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认真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认真组织开展2010年度市委和各区县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市及各区县的各项满意度分值较上年度均有提升,并全部超过全省平均值;完成对xx县、xx县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的离任检查;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年受理区县委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8人次,有3人被暂缓任用。二是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杳。从工作实际出发,适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自查和重点抽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办事,确保《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落到实处。三是拓宽渠道,发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作用。为确保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好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和试用期满公示制度。进一步畅通12380专用举报电话,努力构建来信、来电和网上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及时认真受理和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四是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对严重违规用人问题实行立项督查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针对《干部任用条例》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有关干部任用方面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查核,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和违规用人问题的发生,选人用人的满意度和公信度进一步提升,超过全国和全省平均值。

三、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1年,我市全面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认真扎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地方和单位对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自觉性还不够,缺乏经常性学习的长效机制。二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是干部监督制度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们将着重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力度,健全学习宣传干部政策法规的长效机制,重点强化新提拔任用干部的学习培训和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晓度和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制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的执行力度,坚决纠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

2024年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3

近年来,市xx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按照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加大力度的思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有关情况与做法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们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两个结合,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干部选拔规范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xx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xx人,新提副职xx人,副职提正职xx人,(平职)交流xx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委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三、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保证干部选拔有序操作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201x年x月共有x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3月有x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能下机制。加大了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凡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现职;不称职票达20%,并且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相加达1/3的,进行诫勉谈话;不称职票虽不足20%,但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相加达50%的,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1x年以来,共对xx、xx公司x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1x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市局)

20xx年,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选人用人工作,始终坚持党管干部这一根本原则,突出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作用,通过把好五个关口,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通过民主推荐、确定对象、组织考察、酝酿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选拔任用中层干部xx名,其中中层正职xx名,中层副职xx名,选派xx名中层干部赴xx地开展挂职锻炼,为xx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有力的干部人才支撑。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发扬民主,在推荐关上下大功夫。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每次民主推荐前,局党组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用人标准,在考察关上下大功夫。局党组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把群众的认可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一环,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职工拥护的不予提拔,业务能力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在组织考察时,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中,采用个别谈话的形式,把好考察关,为局党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结论。

(三)坚持充分酝酿,在动议关上下大功夫。根据工作需要、形势变化以及考察结果等情况,局党组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提出初步建议,在党组会上讨论通过后,进行充分酝酿,形成统一意见。

(四)严格工作程序,在决策关上下大功夫。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严格按照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有关制度规定,做到三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会,没有完整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纪委部门意见的不上会。党组会,由每位班子成员逐一对拟任用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用理由等情况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态,最后形成任用决定。

(五)坚持规范阳光,在监督关上下大功夫。局党组坚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全程监督民主选举投票、测算;加强对廉政方面的审查;充分发挥档案审核在干部任用方面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任前档案审查制度,强化对考察对象基本信息审核。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对拟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在公告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年来,xx局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为全面履职尽责提供了有力保障,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局的干部选任考评机制还不够完善,干部老龄化问题仍然突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有待提升。今后,我们将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努力建设一支符合xx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是坚持标准不走样。严格按照*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择优录用,坚决重用那些重实干、肯奉献、形象好、政绩突出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不讲原则、不干实事、不愿担当的老好人。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不让买官卖官者得逞,更不让脚踏实地的好干部吃亏。切实匡正选人用人导向,树立风向标,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从干部选任的源头,奠下良好政治生态基础。二是严格程序不空转。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任用程序,最大限度地压缩领导个人意志的影响和自由裁量空间。特别要把好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程序步骤三关,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制度不违规,坚决防止程序空转。对拟提拔人选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决定,坚决防止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表面走程序等问题。对干部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力求客观准确掌握干部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不良问题,严防政治生态母体携菌。

三是坚决查纠不手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的问责制,倒逼局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选人用人的把关责任。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完善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坚决查纠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违纪行为,不仅要处理当事人,而且要追究责任人,有效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进一步营造选人用人的良好风气,加速政治生态优化步伐。

2024年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4

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遵循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认真落实总公司党组、集团公司党委有关人事组织工作的规定和要求,高度重视选人用人工作,严格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选人用人工作保持了规范有序的良好态势。

一、整章建制,不断夯实管理基础

(一)认真开展选人用人工作的各项制度建设

近年来,公司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先后制定了《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公司职工奖惩管理办法》《公司专业拔尖人才选拔实施方案》等制度办法。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探索选准用好干部的途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构建长效机制出发,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程序,不断探索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努力建立起适合公司建设发展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干部监督机制。公司相继出台了《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公司党委贯彻落实t;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具体措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公司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对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进行监督和考察,并作为将来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制度建设,充分保证了选人用人的基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在公司主要领导的亲自带领下,组织人事部门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对干部人事档案中缺件、缺项、缺章等问题经查证后进行了补充,对材料中前后冲突、记录不清等问题进行了逐一核实。尤其是对三龄两历不详实、入党材料遗失、《干部履历表》缺版、年度考核材料不齐,参加培训无记录,以及任职审批材料、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获奖材料和工资材料缺失,部分材料缺章等问题,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要求详细核对,针对档案中普遍存在的材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前后冲突以及缺章等问题进行了修正和完善,共补充学历证明x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x份、更新照片x张,基本解决了公司干部人事档案遗留问题。

二、切实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

(一)全面深入抓好政策学习

坚持把政策教育作为发挥党委在选人用人工作中领导和把关作用的前提和基础,把中央和总公司党组有关选人用人的最新要求和政策规定纳入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内容,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中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的有关篇幅、《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同时,以总公司、集团公司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解读为重点,组织人事组织部门相关人员对选人用人基本制度进行了深入学习。引导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加深对党的干部政策的理解,切实增强遵守选人用人纪律规矩的自觉性,切实提高育人才带队伍的责任感。

(二)始终坚持正确导向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坚持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不唯分、不唯票、不唯年龄、不唯学历,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监督制度,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大力选拔理想信念坚定、实践基础扎实、工作业绩突出和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埋头实干的同志,维护好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严谨有序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公司党委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按照公司三重一大有关要求,认真执行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规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把好酝酿动议关、定员编制关、资格审查关、推荐考察关和上会研究关,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督促组织人事部门细化推荐考察工作x项具体流程和标准,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

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公司党委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在公司全体员工中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公司人事部门在总公司、集团公司人事部的指导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岗位、数量在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

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公司党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对拟动议考察的领导干部,严格档案审核程序,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严防违规和带病提拔。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同时,公司对各个岗位的推荐人选,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

公司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公司纪委、集团公司纪委的意见。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委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党委会,没有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不上党委会。

在公司主要领导的带领下,人事部门不断努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广泛性和深入性不断增强。近年来,公司共任免中层干部xxx人次。其中,新提拔副处职干部xxx人;由副处职干部提拔为正处职干部xx人;正处职干部平职交流xxx人。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公司没有发生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问题。

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一)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公司党委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二)签订《任前廉洁承诺书》

每名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在任职前,由公司纪委牵头组织人事部门人员围绕敢于担当、干事创业、崇廉尚实、弘扬正气、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廉政谈话,签订《任前廉洁承诺书》向公司做出书面承诺。

(三)完善履职考核信息档案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管理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线和有关纪律规矩要求,从严强化履职管理。加强日常分析评价,加大作风督查和纪律检查力度,加强履职过程和结果监督,严格实施安全问责、作风问责和纪律问责,使干部队伍保持风清气正,做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四)认真开展年度述职述廉述学和民主测评

在年度职工大会上,班子成员根据一年来的学习情况、工作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述职述学述廉,并接受职工们的民主测评。

五、从严从实抓好干部培训管理

严格落实总公司人事部和各专业部门共同组织的各类培训。公司各级干部先后参加了总公司、集团公司组织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的培训。同时,公司通过班子成员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请党校老师授课等途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通过加强政治理论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了干部的政治思想素养。其次,公司还紧密联系实际,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技能水平,公司各专业干部业务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公司党委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回顾自查,没发现任人唯亲、干部档案造假、违规提拔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虚假等突出问题,选人用人工作正常有序,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干部队伍距高素质专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公司的干部队伍建设从管理上,从干部的个人素质上,距离总公司高素质专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干部队伍的积极性总体是高的、好的,但也有少数干部信念动摇、状态低迷、作风漂浮,积极性和主动性都很有欠缺,个别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存在慢作为和不作为的情况,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起到了负面影响。

2、人事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改革创新

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办法,基本是依据总公司和集团公司已经出台的制度办法进行修订的。但是从结合公司自身单位的实际情况来说,还不能够完全套用。尤其是公司的人员录用和解聘的相关办法、人员辞职、离职的相关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还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在一些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有些落实还不够到位,同时也存在执行不规范的情况。

3、极少数干部员工对选拔任用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不能做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

有的同志存在老好人思想,谈话只谈被考察人的优点,不说缺点。还有的同志认为,干部选拔是组织的事,和自己无关,自己只需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干部的测评中,也存在一些干部员工,不站在工作的实际,打出的测评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干部情况。

七、下一步工作

公司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稳步抓好组织人事管理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始终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进一步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从严从实履行好选人用人和育人管人的责任,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队伍。

1、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建设。按照总公司党组的有关要求,修订完善《公司员工责任追究办法》等,进一步落实好《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和选人用人监督检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前公开承诺、选人用人工作评议等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公司选人用人工作责任明确、严谨科学、管理完善、监督有力、风清气正。

2、进一步改进创新人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精神和总公司党组有关部署,适应公司快速发展对人才队伍结构优化的需要,党政工齐抓共管。全面实施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工程,继续探索专业牵头人岗位模式,充实专业拔尖人才库。

3、进一步抓好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对领导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及时掌握履职情况;坚持开展各层级干部的专题培训和综合轮训;持续加强对干部平时的提醒教育、管理监督和关心关爱,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机制,实现干部教育管理和能上能下的常态化。

2024年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5

按照厅党组的安排和部署,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三项机制”,不断探索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途径,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具体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把任职资格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条件,把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取舍标准,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形成“有为”才会“有位”的用人导向,真正做到把有作为、有能力、政治坚定、事业心强、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的员工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在企业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我公司坚持以公平公正为前提,以公开民主为方向,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标准、纪律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按照组织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的要求,讲政治、重业绩、看品行、用能人,形成“重品德、重作风、重业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营造了党政放心、干部群众满意、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

二是积极推动公司干部年轻化进程。公司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出发,破除论资排辈思想,在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原则的前提下,提拔工作能力突出的优秀年轻人才,实行“新老搭配、平稳过渡”的人事格局,形成了合理、科学的干部梯队,优化了干部结构,增强了领导层的活力,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三是引入竞争机制,注重工作实绩。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民主推荐制度,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把工作业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做到“谁有本事谁干、谁能干好谁干”,使一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文化程度高、独具创新意识、业务能力突出、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员进入领导干部岗位。

四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把职工群众公认度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严格执行民主推荐、任职考察、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公示、廉政考试、任前谈话等程序,落实任前公示、考察预告、任职试用等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

五是落实干部任用全程记实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实行痕迹化管理,对关于人事任免的会议进行详细记录,将会议讨论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并把原始资料作为重要档案留存。通过全程记实,使我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程序都得以清晰,实现了对选人用人权的动态监督,起到了事前提醒和警示作用,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三、党的十九大以来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20xx年以来,我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工作发展需要,先后提拔任用干部5人。分别是:……。提拔任用的5名同志平均年龄41岁,工作时间均在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提拔任用前均在原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工作业绩,获得了职工的一致好评,从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考察,都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均已具备胜任相应岗位的能力。我公司在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干部工作路线,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办事、按照组织原则办事、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切实把好了政治素质关、能力作风关、工作实绩关、民主推荐关、组织考察关和任用审批关,无任何破格选拔任用情况。

领导干部队伍是推进党的事业的中坚力量,对于我们企业而言,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是维持企业良好运转的关键,也是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推进企业追赶超越的关键,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程序,加强干部监督管理,重点把握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和集体决定等关键环节,同时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遵循为企业发展而配备干部的导向机制,努力形成用好的方法选拔人、用好的机制评价人、用好的制度监督人的干部工作新机制,真正选拔任用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的干部。

2024年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6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对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无中层正职干部及破格提拔干部的选拔任用。

二、日常干部选拔任用主要做法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中心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切实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贯彻。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中心评审工作发展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并且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为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严肃性,中心以选好人、用好人为用人导向,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此外,中心还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从而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真正做到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评审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中心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并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创新选人用人措施。为充实评审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中心打破常规,选拔一些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企业人员任命为中层正、副级职务,为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地充实了评审干部队伍。截至目前,已任命3名优秀企业人员为中层副级职务。

(四)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中心领导不仅对科级干部进行任免谈话,同时还强化干部日常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谈话、勤政廉政谈话等,经常性提醒和防微杜渐,促使干部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自我约束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中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干部任用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今后,中心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评审工作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的形成和完善。

2024年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7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了认真地自查工作。从自查情况看,20_年以来,我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活动,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努力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相应领导工作岗位上,从而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激发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加强了水利干部队伍建设。

一、基本情况

??20_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20_年1月以来,我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条例》主要对局机关处室和部分基层单位空缺领导岗位进行了任免,共推荐和任免12名科级干部,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6名、正科级组织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具体情况见《20_年1月以来党组提拔任用干部情况统计表》)。这12名科级干部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20_年以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情况

20_年以来,我们按照预防、监督、查处并重的原则,不断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大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一是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学习,突出新进领导班子成员、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这个重点,重点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全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内容,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及人事处负责人认真学习《条例》,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内容。二是召开领导班子贯彻《廉政准则》和《干部四项监督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尤其是换届工作纪律。三是通过学习调研、中层科级干部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提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知晓率,达到领导班子成员掌握《条例》、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的目的。

2、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局党组坚持以职位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全面选拔科级干部。一方面以基本条件为标准选用干部。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严把基本条件关,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机关和基层单位工作特点的干部配备考核方案和任职条件。另一方面严格把握任职资格,根据《条例》的要求,对新提拔的干部依据基本条件,审查任职资格,把基本条件符合、资格合格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3、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局机关处室和基层领导干部队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程序进行。

⑴局党组根据现有职位空缺情况成立考核领导小组。⑵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宣布干部配备考核方案,发放民主推荐表。⑶个别谈话推荐。根据单位在职人数情况,确定60%人员谈话推荐。⑷考核小组汇总民主推荐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民主推荐结果。⑸召开党组会,由考核组反馈民主推荐情况,局党组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⑹确定考核对象后,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主测评。⑺确定考核对象后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职工。⑻考察,通过考察预告、考察报告,向局党组实事求是地汇报考察对象全面情况。⑼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对拟提拔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⑽任职前谈话,由党组书记提出遵守廉政规定和上任具体要求。

4、落实选拔任用干部备案管理、交流、回避和免职等制度。坚持备案管理,任免文签发后由局党组在一周内报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备案。同时建立健全干部考察的实施情况、谈话记录、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表、考察报告、任免等资料的备案管理,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备案管理工作。同时坚持建立健全干部任免文书档案,加强干部任免文书档案管理。

5、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为加强局系统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和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党组工作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一般干部末尾淘汰制度》、《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干部退休制度》、《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请假制度》、《机关干部考勤制度》等9项制度,还制定了局党组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_市水利局党组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图》和《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加强干部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不断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工作。

6、营造健康向上的用人环境。为防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的发生和防止、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保证任命干部工作顺利进行和任命的干部质量,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11条措施、《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组工干部十严禁的纪律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一是强化学习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防止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生。二是规范操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局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防止和严格杜绝违规操作。三是严肃组织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任免期间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防止违规违纪用人和 带病提拔,防止搞不正之风的人进入领导干部队伍。

7、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组织人事纪律。局领导班子坚持在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之前集中组织学习一次《条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程序,明确工作纪律。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原则,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考察干部客观公正,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提交党组会议讨论任用的干部人选,必须经过组织考察,严禁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干部的任免,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进退留转,坚持个人服从组织;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人选,坚持出以公心;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坚持正确运用权力,廉洁自律,严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谋取私利,收受或索取贿赂;配备干部严格遵守领导干部职数,严禁突破职数、滥设职位提拔干部;严格保守组织人事机密,严禁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8、重视对群众反映选人用人问题和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我局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前,向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承诺,对干部群众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的举报,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条例》和干部人事纪律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组织局纪检组、监察室和人事处进行调查处理,做好群众举报的受理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发挥群众的监督职能等形式,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没有出现信访举报问题,保证了所选的干部质量。

??20_年以来对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情况

20_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提高全局系统干部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_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主要是把科级干部的管理纳入全局统一管理范围,并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作出了明确规定。

1、局党组直接管理的干部范围。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局属县级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局属科级企事业单位科级干部。

2、干部管理的办法和程序。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局党组负责,其他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各单位负责;聘任制干部的日常管理,以本单位管理为主,并根据干部管理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在干部提拔使用管理中,兰州灌溉试验示范中心的科级干部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提名,征求主管局长意见,由局人事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行考察,提交局党组会研究任命。市水电勘测设计院科级干部聘用期1-2年的,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按干部聘用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研究聘用,报局人事处备案;聘用期3年以上(含3年)的科级干部,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提名,征求主管局长意见,与人事处共同考核后,由局党组研究任命。市大砂沟电力提灌工程管理处科级干部,按照《_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兰政发〔20_〕80号)规定,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提出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方案,征求主管局长意见后,报局党组研究同意,由局党组任命。局机关中层科级干部和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市中川上水绿化管理处、市灌溉试验站、市水电物资公司、市水电安装队领导干部的任免,由局党组研究任命或聘用。

20_年以来,根据工作需要,局党组对市灌溉试验站科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配备,对_灌溉试验示范中心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聘用,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进一步理顺了干部管理体制,加强了干部选任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机关干部年龄偏大、职务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针对机关干部职工反映的这一强烈问题,局党组自2017年以来,加强了机关科级干部的调整工作,一批科员和副科级干部走上了相应工作岗位,初步解决了这一问题。但后备干部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三、下一步打算

在市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根本目标,认真抓好干部选拔任用法规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全局系统选拔任用工作行为。

??加强干部的管理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局系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培养机关后备干部,协助上级配好基层领导班子,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法规的学习教育。抓好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各项规定和要求的落实,认真落实各类各项干部政策,确保干部队伍建设有序、健康发展。

??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方面,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竞争上岗制、公开选拔制和公开推荐制;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实行谈话诫勉制度、干部动态考核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按照《条例》的规定,实行干部公开选拔制和兼职制,干部任期承诺制等;在加强组织人事自身约束方面,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规范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行为;在完善制度创新的基础上,要求局系统党员干部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做好组织人事的规范、科学、公正;在不准利用职权便利谋取私利方面,要求全体干部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树立依法定程序办事,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意识。

??抓好监督工作。突出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监督。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识别和选拔干部,实行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制度;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群众监督机制。依靠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好干部监督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本着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特别是对拟提拔公示干部的举报,由局纪检组牵头,查处报结,为局党组提供用人决策依据,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反映人,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积极性。

??继续完善管理措施。实施谈话诫勉,强化警示教育。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谈话诫勉制度,对既存在一定问题,但又不足以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的干部进行的超前提示和预警,从而达到教育、警示的目的。为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处室和各单位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感,规定在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动态考核及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反映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者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给予谈话诫勉,同时对被诫勉对象进行六个月的跟踪管理,并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较好的干部,及时解除诫勉,不影响其提拔使用,对表现确实有问题的干部,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按照《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并实行选拔任用干部失误追究制度,明确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等各个环节所应负的责任。实行工作失误追究制,规定干部在做出错误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给予责任追究。

1、负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所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要把安全工作列入到自己的工作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结合实际把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

2、参与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重大制度措施,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做到有记录、有反馈、有总结。

3、每学期在校长主持下至少召开五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形势,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做好会议记录。

4、建立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处理,无法独立解决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报告。

5、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资料,树立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

6、协助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处理安全事故;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当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组织人员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7、组织日常安全检查,研究制订隐患整改措施,督促职能部门整改。

8、建立学校安全台帐,对每一次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活动等都要进行文字记录。

9、安排防台风、防汛、重大节假日、寒暑假值班。

10、积极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抢险、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和化解矛盾。

11、发生失责行为,根据情节,给予警告、一般失误、严重失误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持我省xxx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xxx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选拔任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本规定由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省局(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及市级局(分公司)党组管理的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以权谋私,不以烟谋私,在群众中威信高。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

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五以上工龄和两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由副处提任正处的,应当在副处岗位工作两以上,由正科提任副处的,应当在正科岗位工作三以上。

提任县级局(营销部)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以上,由下一级正职提任副职的,应当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以上。

学历规定:选拔处级干部应当具有大专(全日制)以上学历或者在职教育本科以上学历;选拔县级局(营销部)领导干部学历限定在大专以上。

提任正处级领导职务,龄一般不超过周岁;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龄一般不超过周岁;提任县级局(营销部)正职领导职务,龄一般不超过周岁,提任县级局(营销部)副职领导职务,龄一般不超过周岁。

提任处级干部五内应当经过地(市)级以上党校、行政院校或者人事(组织)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二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内完成培训。身体健康。

(三)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上级人事(组织)部门同意。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轻干部,特别优秀的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提拔领导干部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

三、选拔任用程序

(一)组织推荐

各单位拟提拔领导干部时,应当通过民主推荐,并经党组(党委)讨论确定拟任人选后,上报上级党组(党委)。上报的材料包括:

拟任干部的请示(份),在请示中要说明民主推荐的情况及党组(党委)讨论的意见。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干部任免呈报表(份)。推荐考察材料份。

(二)组织考察

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材料及班子状况,人事(组织)部门进行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由人事(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具体程序是:

组成考察组,拟定考察工作方案,并同呈报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民主推荐

(1)民主推荐由考察组主持,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推荐,推荐结果在一内有效。

(2)考察领导班子时,按一定比例民主推荐后备干部;个别提拔任职时,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3)参加人员范围

考察市级局(分公司)领导班子及个别提拔任职时,百人以下的市级局(分公司)由本级全体干部职工(不低于%)及所属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百人以上的市级局(分公司)由本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所属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考察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时,由县级局(营销部)本级全体职工(不低于%)参加。

(4)推荐程序

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填写推荐票。

(5)推荐票统计

对推荐票按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三个职务层次分别进行统计,县级局(营销部)领导班子成员的推荐票记入分公司中层干部中。其中,三个层次各占三分之一,汇总后作为民主推荐结果。

(6)民主推荐结果应当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原则上民主推荐票数不得低于%,低于%的不再进行考察。

(7)易地交流提拔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在后备干部中产生,由人事(组织)部门根据领导班子考察情况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情况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发放征求意见表

在考察领导班子和个别提拔干部时,向参加推荐大会人员发放“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征求意见表”,充分听取群众对干部的评价意见。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依据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同时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审计、人事(组织)部门和机关党委的意见。

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并进行反馈。个别提拔任职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反馈考察情况;考察领导班子时,向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反馈考察情况。

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根据考察

情况,考察组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要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

(1)考察对象的自然情况及工作简历。

(2)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3)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4)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

(5)考察人署名。

对领导班子全面考察时,考察材料内容包括:

(6)考察工作简要情况。

(7)领导班子的政治表现、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工作实绩、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8)领导班子成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

(9)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情况。

(10)考察组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初步意见。,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11)考察人署名。

(三)讨论决定

人事(组织)部门对考察组提出的拟任人选的初步意见进行研究,并以书面形式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提出任用建议,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交党组(党委)讨论。

在党组(党委)讨论干部任免之前,由人事(组织)部门分别征求党组成员意见。

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党组(党委)成员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党组(党委)分管领导或人事(组织)部门负责人,介绍领导班子考察情况、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2)党组(党委)成员进行讨论。

(3)进行表决,以党组(党委)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其中,党组(党委)成员少于人的,党组(党委)成员应全部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对有关需要征求地方组织部门意见的干部任免,应派人以书面形式及时沟通、征求意见并得到答复,然后党组(党委)再例会研究。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答复的,自征求意见之日起,天内仍未答复视为同意。

(四)任职

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后对干部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任人选的姓名、拟任职务、性别、政治面貌、出生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现任职务和主要工作简历。公示期为十天。

拟提任法定代表人职务时,由上级审计部门负责进行审计。

公示及审计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经公示及审计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党组(党委)复议后不予任用,并通知本人;反映问题性质比较严重又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抓紧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情况报党组(党委)研究是否任用。对决定任免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与本人谈话。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领导班子的考察材料归入考察档案。

(五)审批备案

县级局(公司)正职的任免需报省局(公司)人事劳资处审核,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免手续;县级局(公司)副职的任免,需报省局(公司)人事劳资处备案。

各市级局(分公司)所属的xxx科(处)、财务科(处)、业务科(处)、人事劳资科(处)、纪检监察科(处)科(处)长的任免需报省局(公司)人事劳资处审核,由人事劳资处分别征求分管领导和相关处的意见,同意后方可任免。

长春市局(分公司)内设机构正职(行业副处级)的任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四、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一)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主要在行业内进行。

(二)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和资格的规定。

(三)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党组(党委)领导下进行,并由人事(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其程序是:,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报名与资格审查。

统一考试确定入围人选并进行面试。

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党组(党委)讨论决定。

五、交流、回避

(一)实行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干部交流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进行。

交流的对象: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同一职位任职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市级局(分公司)领导干部龄在周岁以下,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xx的,必须交流;县级局(营销部)正职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的,必须交流。省局(公司)直属单位领导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的,应当交流;省局(公司)内设机构正职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的,应当交流。

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

(二)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内工作。

(三)实行领导干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六、免职、降职

(一)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

达到任职龄界限或者退休龄界限的。

在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认定为不称职的。

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二)实行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一)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不准以局长(经理)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组(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组(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亲属,或者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

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干部的选拔任用。

不准在干部考察过程中进行拉票、串联等不正当活动。

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帮派或者打击报复。

(二)对违反本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同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做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三)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四)实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xxx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申诉。,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八、附则

(一)本规定由省局(公司)党组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市级局(分公司)及省局(公司)直属公司(站)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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