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子迁的读后感精选5篇

时间:2023-03-21 09:05:32 分类: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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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子迁的读后感精选5篇

命子迁的读后感篇1

读完高尔基的书《童年》,我受益匪浅。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匠家庭。当他5岁时,他的父亲去世了,生活变得更加艰难。他和他的母亲住在他祖父的房子里。因为家里很穷,高尔基不得不穿他母亲和祖父的衣服。想到这里,我不禁感到有些惭愧。因为尽管我们有如此好的条件,我们不知道我们是否被祝福,我们经常挑选。

为了上学,高尔基不得不捡破烂挣钱。当他没有去上学时,他一大早就起床,拿着一个大布袋,走在街上,拿起一些破布,卖给废品处理。只有运气好,一个人才能挣半卢比。如果一个人运气不好,高尔基的学校教育就不会实现。我们现在不用担心学校里的任何事情。我们过着美好的生活,有衣服可以穿,有食物可以张嘴。相反,为什么我们不珍惜我们的生命,为什么我们不更加努力学习?

零花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那些富裕家庭的孩子嘲笑他的“臭”味。我认为气味不好的不是高尔基,而是那些故意嘲笑高尔基的富裕家庭的孩子。只有这样,它们看起来才“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了他学习的动力。他努力工作,努力学习,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他受到老师和同学的爱戴和尊敬。

我合上书,不禁想了很多。这是我的阅读报告

命子迁的读后感篇2

有些感动,我不明白该如何表达;有些心境,我不明白该如何诉说。读《陈情表》,给我的便是这样一种感受。

读第一自然段,他命运如何坎坷,我不一样情;读第二自然段,他选择如何艰难,我不一样情;而读到第三、四自然段,我却无法不为之动容!“但以刘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臣无祖母,无以致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区区不能费远。”读到那里,我明白,作者早已把自我生命与祖母生命融合一体,祖母生命一点一点消逝,他自我的一部分生命也在一点一点离开。“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养刘之日短也。乌鸟私情,愿乞终养……臣生当陨首,死当结草。臣不胜犬马怖惧之情,谨拜表以闻。”待此,我明白,作者已是在用自我生命换取一次报恩的机会。

亲情之所以震撼人心,是因为它常始于相依为命,而最终倾力报恩。《陈情表》,便是最典型地体现了这种伟大的、深刻的感情。

相濡以沫,不曾相忘于江湖。

命子迁的读后感篇3

一群野鹅飞来了,家鹅马丁很爱旅行,他就一直练飞,练会了之后正准备同野鹅一起飞走,去拉普兰特。尼尔斯一把抓住了公鹅的羽毛阻止它,他完全忘了自己是个小不点,马丁一展翅就带着他飞向了远方。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难题,但是他们仍然坚持向着拉普兰特前进。

慢慢地,尼尔斯变得爱小动物了。他为了救公鹅差点儿被狐狸吃掉,公鹅又去救他了。野鸭一只只的从狐狸头顶上飞过,狐狸怎么跳也够不着他们,最后一只公鹅马丁蹭着狐狸的耳朵飞上了天。就在公鹅飞过去的时候,尼尔斯抓住了公鹅的一根羽毛,马丁带着他飞上了天。狐狸往树上一看,见尼尔斯不见了,气极败坏地跳来跳去。

最后他们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野鹅的故乡拉普兰特,他们在那里孵蛋,马丁和灰母鹅绒毛纯也生下了六个孩子,六个孩子一起同尼尔斯玩。最后,野鹅要去另一个地方,要路过尼尔斯的家,尼尔斯就回了家。马丁也回到了以前的窝,它以前的朋友都被卖了。妈妈正准备杀马丁,尼尔斯在妈妈脚底下大声说不要杀它。尼尔斯抱住妈妈的一瞬间,长大了。

以后,尼尔斯再也没有伤害过小动物。我很喜欢尼尔斯和公鹅马丁,因为他们很有爱心,遇到困难都互相帮助。

命子迁的读后感篇4

看了老舍先生的《济南的冬天》我感受很大,对济南之冬的第一印象就是,在老舍笔下,寒风刺骨的冬天,变得温暖如春。

老舍笔下的冬天啊!真温暖,真完美,真惬意!

寒风刺骨,大雪飘飞,山城阴黄土气,使冬天失去了绚烂的世界,这是我感觉到的。而老舍笔下的冬天,确是“响晴”的,并且是常绿的。

济南的小山像一个慈祥的妈妈拥抱着济南城。她把自我编织成摇篮,哄着人们安然入睡。人们见到这小山,心中便有了着落。小雪中的济南更是别有姿色。本来就美丽的小山,镶上小雪的银边。更是美丽动人。济南的冬天的树,也不是枯黄一片,而是“常绿”的。济南的冬天真美啊!

我所明白的冬天,是使人冷的直打哆嗦的。而济南的冬天无限温情。老舍的这篇文章让人感到的是冬天温暖,也许是老舍先生从济南的冬天感受到的吧!老舍先生笔下的济南冬天竟然比生机勃勃,万物复苏的春天更加美,美得使人如醉如痴。济南的冬天居然有这么大的魅力,能使人迷恋冬天,甚至可是分去迷恋春天!

命子迁的读后感篇5

利用寒假的宝贵时光,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真是受益匪浅。

?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是元末明初的文学家,本名彦端,是一位汉族人。就是这样一位老者写出了一本让世人震惊的名著。

?水浒传》主要讲了梁山好汉反抗欺压压力,水泊梁山壮大和受宋朝招安,以及受招安后为宋朝征战,最后消亡的宏大故事。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及时雨宋江,因为他仗义疏财、热心助人,是《水浒传》中第一号人物。我印象最深的,是晁盖等人劫生辰纲一事败露,衙门要去缉捕他,宋江通风报信,使他们逃脱。

读完这本书,想起寒假里我帮助老爷爷的一件事。

那天我和爸爸去赶集,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发现一位老爷爷的菜卡进了自行车,拔不出来。此时正巧绿灯,路上人来人往,满地都是菜,我拉拉爸爸的衣领说:“爸爸,我们去帮一下老爷爷吧!。”爸爸拿走我手中的东西,说:“好孩子,快去吧!”我飞快往路上跑,去帮老爷爷把菜拔了出来,将地上的菜也放进老爷爷的篮子里,路上的行人都停了下来,都竖起大拇指议论纷纷:“这小孩真懂事“、“这孩子真棒。”老爷爷一个劲儿感谢我,要给我个水果尝尝,我说:“不用了,老爷爷。”然后和老爷爷挥手道别。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想再加一句,帮人一把,爱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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