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30左右字优质8篇

时间:2023-03-15 16:04:43 分类:读后感

写读后感的过程,是沉淀的过程也是创新创造启发的过程,编写一篇读后感有助于深化大家对名著情感的领悟,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后感30左右字优质8篇,供大家参考。

读后感30左右字优质8篇

读后感30左右字篇1

星期天,我读了一本书,题目是《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作家法布尔。刚拿到这本书时,它就像一块奶油蛋糕深深地吸引着我。因为里面的昆虫不但有趣而且生动:有可怜的鸣蝉、胆小如鼠的蛐蛐、可怕的狼蛛、五毒之首的蝎子、勤劳的蜜蜂、长毒刺的黄蜂……

以前的我对昆虫是不感兴趣的,而当看了这本书后,犹如开启了探索昆虫世界的大门,使我汲取到很多的的知识。

在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就是写有关蝉的篇章。它的开篇第一句———“蝉的名声是靠传出来的”,使我疑惑不解,读到了后面,我才明白原来是人们的传言才逐渐有名的,这个解释使我哭笑不得。除此之外,我还知道了蝉是怎样产卵和孵化的,蟋蟀是如何捕食的,松毛虫的“家”在哪里,蜘蛛常见的种类… …

法布尔把昆虫写的那么真实.美丽.生动。他一生都在贫困中作但他一点都不孤独,因为他有那么多的昆虫朋友。他把大自然当成了自己的实验室,葡萄架下.山坡上.田野里。他不怕太阳的暴晒,一蹲就是一天。而且,他的家中也是他的实验室,家中有很多的瓶子,那都是他实验的工具。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触很大,法布尔在那样的环境能写出脍炙人口的巨著。我真是惭愧万分啊!我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发奋图强地学习,长大做一个对祖国有作用的人。

读后感30左右字篇2

寒假里,我读了《童年》这本书。《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所著,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悲惨、令人怜悯的童年故事,让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国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的童年,是在一个充满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野蛮的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年幼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及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深深地体会到在沙皇专制制度统治下丑恶的社会,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人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向往光明的苦难历程。

相比于阿廖沙,我们的生活是如此的幸福!我们绝对不会经历阿廖沙从小就经历过无数次的毒打,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的头破血流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的事件。

同阿廖沙的比较,我们的生活是彩色的、是充满阳光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父母把我们放在嘴里怕化了,拿在手上怕掉了,不会让我们干重活,更不会让我们去打工挣钱,我们整日吃好喝好,不愁吃喝。衣食住行,根本轮不到我们去管。对于我们来说,读好书才是关键,又怎么可能会像阿廖沙一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在同情阿廖沙之时我也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没错的,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而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性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她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大概就是因为她的善良,在为别人付出时,她已忘怀了自己。就像冰心的《观舞记》所写的那样“在舞蹈的狂欢中,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己”外祖母就像这个舞蹈者,她在自我付出时,她也忘怀了所有。

而最让我久久难以忘却的是高尔基从小就善良的内心,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哺育下,生成了一颗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的灵魂。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新人。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东西是: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生活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他去往了人间,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高尔基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读后感30左右字篇3

这个周末,烟雨连绵不断,闲在家里没事,儿子推荐我一本他刚看完的书——林海音的《城南旧事》。作品是分了五个片断,以回忆的方式讲述的。

六岁的小姑娘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她结交的第一个朋友是疯女人秀贞。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恋,并生下一个女儿,但女儿刚生下就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一直帮她寻找女儿。可就在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的当晚,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

后来英子一家搬去新帘子胡同。英子又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两人还相约要一起去看海。可不久年轻人因为偷窃被警察抓走。接着,兰姨娘来到英子家,英子对兰姨娘的一切都很着迷。同时英子也发现爸爸对兰姨娘的态度不对劲。于是英子想了办法,让德先叔和兰姨娘相爱。最后他们一起乘马车走了。一直照顾英子的奶妈宋妈也是英子很喜欢的一个人。可宋妈也有悲惨的身世。她的儿子淹死、女儿又被丈夫送人。宋妈对她的丈夫一再隐忍,小小的英子很是同情她。英子就这样以充满童真的眼光观察着周围的人和事并且一天天长大。更不幸的是爸爸在她小学毕业之际也因病去世了,家里的顶梁柱没有了,妈妈又是那么软弱,英子突然意识到:自己长大了。

合上书,心情沉重。儿子问怎么了。我说:“英子好可怜啊,她遇到的也尽是些可怜人。”儿子说:“是啊,那是在过去,现在,谁会为了生活而去行窃,去卖女儿啊?”我说:“你看你现在也六年级了,马上也快告别童年了,我希望你好好珍惜你拥有的一切。”儿子重重地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了!”

搂着懂事的儿子,看着窗外浙止的雨,笑容在我的脸上轻轻地漾开来。

读后感30左右字篇4

?青铜葵花》是曹文轩写的一部亲情小说,这本书写苦难—大苦难,把苦难写到深刻之处;它写美—大美,将美写到了极致;它也写爱—至爱,把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

葵花她有一个对她无微不至的哥哥—青铜。就算是妹妹想要天上的星星,哥哥也能做到,但你怎么也不可能想到,葵花和青铜并不是亲兄妹。葵花是一个生长在城市的女孩,青铜却是一个从小生活在乡村的男孩。

一个特别的机缘,让青铜和葵花成了以兄妹相称的朋友,这让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哑巴哥哥是全村,也可以说是全世界对葵花最好的哥哥。家里太穷了,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哥哥毅然地选择让妹妹上学。大冬天哥哥穿着一双芦花鞋,去镇上卖芦花鞋,为了给妹妹凑齐学费,竟然把脚上穿着的唯一一样保暖的东西也卖了出去,在冰天雪地里光着脚回家。在大年初一,妹妹要上台表演,但缺一条银项链,哥哥做了一条美丽的冰项链给妹妹,妹妹是舞台上最夺目的一个。妹妹一个人上学怕,哥哥就陪着她到学校,下午准时在学校门口接妹妹;妹妹晚上要做作业,家里没有灯,只能找借口在同学家里做作业,可突然有一天,同学把她赶出了家门,哥哥知道后,就捉了许多萤火虫放在南瓜花里,许多漂亮、明亮地南瓜花就在家里亮堂堂地照着;妹妹想……这是一个多好的哥哥呀!每当我看完一章就非常想哭,但又怎么也哭不出来,泪水已经在眼里,但却流不下来,心酸、感动全在心里。多么美满的一家子啊!有爱妹妹的哥哥,有疼孙女的奶奶,还有爸爸、妈妈,对女儿也毫不疏忽。可老天就偏偏不长眼,奶奶去世,相继一个谁都不肯相信,但却又不得不相信的事发生了……

在葵花十二岁那年,忽然从城里传来消息,要葵花回城,此时村子里的人全体反抗:不许带葵花回城。但人们不能不相信事实的真相。葵花走了,哥哥是最不愿意的一个,他每天遥望着芦苇的尽头—葵花所在的那个地方。一天,哑巴哥哥终于向妹妹所在地方的方向,用尽平生的力气大喊了一声:葵——花!……这就是情,兄妹之情,他们虽然不是亲人,但比亲人还要亲一百倍,一千倍。有这样的哥哥,我真为葵花感到骄傲!

在书的最后,我读到了罗曼。罗兰的一段文字: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重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我们赞颂?这两位是姊妹,而且都是圣者,她们锻炼人类培育自己伟大的心魄,她们是力、是生、是神。凡是不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既不懂欢乐亦不懂痛苦的人;凡能体会她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

看完了整本书,我真的哭了,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两行泪水不停往下流,这是被感动地泪水,这是为葵花有这样一位哥哥而高兴的泪水。

读后感30左右字篇5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的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的人们的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的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的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的黑暗、腐败的社会。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的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的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的人,他轻而易举的夺走了别人的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的人,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希望用自己的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的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的决心。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读后感30左右字篇6

辛酸的眼泪如同甜美的酒浆,用父爱去酿造,醇香而酒烈。

——题记

父爱,如星辰,划破黑暗的阴霾;父爱如阳光,照亮人生的迷途;父爱如美酒,醇香而酒烈。而在我看来,父爱就是那一封封传递的家书。

?傅雷家书》是傅雷及其夫人在1954年至1966年写给两个儿子的一百多封家信。这本书包括了如何教育孩子,如何做人,关心儿子生活成长,与儿子畅谈艺术等方面。是一部充满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在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那句:辛酸的眼泪是培养你心灵的酒浆。人生不可能永远是春天,当我们心处崎岖坎坷、荆棘丛生之中,你辛酸的眼泪如同甜美的酒浆,用父爱去酿造,醇香而酒烈。

从书中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傅聪的成功离不开傅雷的辛勤教诲。书中的傅雷是一个严谨认真,一丝不苟,对亲人和国家有着无私的爱的人。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不善言辞,有时过于严厉,却总能用他那默默的关爱,呵护着我成长,这像极了书中的傅雷。记得那是我小时候,在晚上的一次散步中,灰黑色的天空中突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于是,父亲便撑起了那把熟悉的蓝色小雨伞,这时的雨伞,对我们两个人来说,确实是小了些。父亲微微地皱了皱眉头,路边的树也被雨水把“打”得哗哗作响,当时的我也不知是怎么了,拉着父亲的衣角,说了声“伞歪了。”而平常严肃地过分的父亲居然傻笑着说:“没事,风吹的。”我清晰地看到,父亲的背全湿了……

他不善言辞,也不懂得表达爱意,然而那爱如同一坛坛醇烈的美酒,醇香而酒烈;如同一封封飘洋的书信,厚重而深沉。

读后感30左右字篇7

春日午后,坐在教室那硬生生的凳子上打开放在桌子上的语文书。《我与地坛》这篇文章映入我的眼帘。我安静的读了一遍,这枯燥的文字让我感觉有些乏味。可再细细读了几遍,似乎能慢慢领会到作者想传达的东西了。

简略来说就是作者对生命的思考和对母亲的怀念。

作者史铁生在一个充满活力的年纪却遭遇了悲惨的事情,他双腿残疾终生只能在轮椅上度日,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从那以后,史铁生的性格开始越来越暴躁,动不动就发脾气。我对史铁生的记忆应该是从初中时学的《秋天的怀念》开始的。里面说道,虽然史铁生喜怒无常,时不时会将眼前的玻璃砸碎,母亲就偷偷的躲起来瞧着里面的动静,待到没有声响,母亲便红着眼睛进去。母亲不顾自己的病痛,执意带着儿子去看菊花。可造化弄人,上天把母亲送走了。直到史铁生看见昂首挺胸的菊花时,似乎认识到了生命所需要的是坚强和乐观。即使面对太多太多的苦难,也要坚强的熬过去。

?我与地坛》中地坛到底对史铁生是什么样的存在呢。我认为,是他对生命逃脱和慰藉的地方,他是想躲避那些苦难,他想疗养自己的心灵。

“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是在史铁生的心里。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个地坛,那里让我们身躯不再疲惫,让我们的心灵慢慢的平静下来,不再狂躁。"地坛"是我们的信仰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一直需要它,它也会一直在我们心里。

去年九月份,爷爷因为意外事故永远离开了我们。每当想起这一幕发生时,我的内心都久久不能平静,我只要一想到爷爷在出门前还给我塞了零食,嘱咐我的话,我就觉得这一切好不真实。死亡其实离我们好近好近......

人在面对苦难时是脆弱的是不堪的,我也会像作者一样。常常想着,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活着也会死,那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余华在《活着》这本书中说到过,“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本身以外的任何事情而活着。”死既然是一个必然的事,早晚都会来的,那你何必要急于求成呢?这是把死放在最后的终点,它在终点等着我们,叫我们不要着急,慢慢来,它会一直在那里等着我们的。

人生就是一种不可捉摸的命运造就的,命运的造就也就决定了角色的分配和承担的方式,在苦难中默默的忍受命运的重压正如作者史铁生的母亲他自己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加倍的,而母亲却用碱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为所爱的人承受一切苦难,为所爱的人献出了一切,坚定的生活下去。母亲对待苦难的态度,母亲对儿子的爱,让作者明白了面对苦难应该怎样活下去。

史铁生的母亲是个好母亲。她为了儿子承受了太多太多,她关爱儿子,理解儿子。这让史铁生在母亲生前对她做过的事情感到深深的愧疚。

每个人都要好好的活下去,任何事情都不能是放弃自己的理由。我们是为自己而活着,苦难会过去,光明会到来。

读后感30左右字篇8

在当今社会中,一个商人如果想要赚到钱,就必须努力工作,但是在几百年前的威尼斯,有一位商人叫夏洛克,他不是靠努力工作发财的`,而是专门靠放贷款发财。这个人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

这个故事是英国伟大的剧作家和诗人莎士比亚写的,它的名字叫《威尼斯商人》,是一部具有极大讽刺性__的喜剧。大约作于1596-1597年。剧本的主题是歌颂仁爱、友谊和爱情,同时也反映了资本主义早期商业资产阶级与贷款者之间的矛盾,表现了作者对资产阶级社会中金钱、法律和宗教等问题的人文主义思想。这部剧作的一个重要文学成就,就是塑造了夏洛克这一惟利是图、冷酷无情的贷款者的典型形象。

故事的内容讲的是: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为了帮助好友巴萨尼奥向鲍西娅求婚,向犹太人贷款者夏洛克借了三千金币。夏洛克因为安东尼奥借给别人钱不要利息,影响了他的生意,又侮辱过他,所以借机报复,在借约上戏言三个月期满还不上钱,就从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抵债。后来巴萨尼奥的求婚成功了,安东尼奥因船失事,所以不能如期还钱,夏洛克就提起公诉,要安东尼奥履行借约,从身上切下一磅肉。

开庭审判的那一天,鲍蒂霞假扮安东尼的律师,替安东尼辩护。她用聪明的办法,救了安东尼的性__命,也惩罚了夏洛克:法庭判决只许割肉,不准流血,只准割一磅肉,不准多一点也不准少一点,即使是一丝一毫,也要诉讼者抵命。夏洛克惊愕之余要求撤回原诉,但鲍西娅依据法律,剥夺夏洛克全部财产,将其一半充公,将另一半判归受害一方,夏洛克彻底败诉。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最喜欢作者塑造的安东尼奥这个人物,他是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商人的代表,作者对他是有所美化的。他珍重友情,为了朋友而向贷款者借钱并为此死而无怨;他宽宏大量,面对夏洛克的无耻-阴-谋,竟逆来顺受;面对死的威胁,他具有古罗马英雄那样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气概。总之,他身上具有正派,重情,温文尔雅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为之沤歌的品质。

在我的脑海中想象着安东尼奥的样子:头戴一顶别着羽毛的帽子,穿着一套具有威尼斯地方特色__的外衣,潇洒英俊,正直热情……

这个故事真实地告诉我们:钱财固然重要,一个人可以追求财富,但绝对不能做守财奴,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金钱更重要更珍贵的东西,也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友谊、感情和一颗正直仁爱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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