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伯爵读后感5篇

时间:2023-03-07 13:09:59 分类: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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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伯爵读后感5篇

鬼伯爵读后感篇1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大仲马成功地通过这篇小说对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即拜金主义的潮流,混乱的治安法制,人们特别是所谓的上层人物的勾心斗角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批判。这真是部让人过目不忘的精彩小说。

小说主要讲了唐泰斯被诬告为拿破仑党人,入狱多年后才出来,并对诬陷他的人进行了复仇的故事。小说对人物的刻画不可不谓之细致、活灵活现,卑鄙的唐格拉尔,懦弱无知又忘恩负义的费尔南,财迷心窍而谋财害命的卡德鲁斯,正直的莫雷尔,刚毅的瓦朗蒂娜等等。小说在结构上前后照应,费尔南的“横刀夺爱”为日后他的众叛亲离买下了伏笔;唐格拉尔的投机致富,为他日后因投机破产作了铺垫;维勒福的落井下石,一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的摸样,暗示了他后来的身败名裂。小说在情节上趣味盎然,对阿里的描写勾勒出非洲民情的一角,对刑场周围意大利人的狂欢描写,揭开这个民族为什么迟迟不能重现光辉的根本原因,特别有意思的是,文中有这样一段“尝尝吧,亲爱的朋友,这是从广州进口的上好的正宗的大麻。”广州大麻,看来我们当初被鸦片毒害有咎由自取的成份。

小说尤其对人们的拜金主义做了痛惜和批判,费尔南为了钱而出卖国家,出卖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将军:唐格拉尔和政府工作人员相勾结,获得投机情报并一同获利等等。揭示了拜金的毒害,联系当下的中国,一些人崇信“三富”即炫富、比富、崇富,让人担忧,究其原因,我觉得是因为我们在去除传统文化的糟粕时,没有及时跟进新文化的代替,导致外来文化的糟粕进军我们的思想,拜金即是其中的一种。

鬼伯爵读后感篇2

幸运的,我看到了这本《基督山伯爵》。我随着主人公步入那个年代的社会,看到大仲马眼中的世界。

主人公唐泰斯是一个本本分分的人,身为水手,他对工作的兢兢业业赢得了事业的认可——法老号货船的主人认为他是老船长接班人。在家乡修养的几个月里,他迎来爱情的硕果——爱人梅色苔丝将与他结为夫妻。一切是如此美好,可终有人暗中作对。在货船上当会计员的丹格拉尔一心要取代唐泰斯的船长地位,唐泰斯的情敌弗尔南更是对他咬牙切齿。他们举发唐泰斯是波拿马的眼线。就在唐泰斯春风得意,即将迎妻当天,本是一身无罪的唐泰斯被送入一座孤岛的牢中。作为本次案件的代理检察官德维尔福为了自己的前途,不惜将一位无罪的好人,打入无期牢狱。

试想,一位19岁的年轻小伙,好不容易以一己之力拼来自己应有的幸福,却招来如此厄运,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疾首啊!19岁,正值青春最繁盛的时刻,却被小人的歹毒心肠导致含冤入狱。大仲马在对唐泰斯入狱后几年浑浑噩噩的描写无不揪动人心,让笔者深切地体会到唐泰斯内心的不安与痛苦。他爱他的父亲,爱他的恋人,就在前不久,他正处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刻,而如今,他竟然成了一个疯子!

就在这么一个环境下,他偶然认识了一位恩人——老神甫。在他的帮助下,唐泰斯在狱中重拾信心。唐泰斯跟着老神甫学习,逐渐丰富自己的知识,他在狱中蜕变,成了一个内在的绅士,静待冲出牢狱的机会。终于老神甫的离世换来了唐泰斯的自由,并且唐泰斯找到了神甫口中的基督山宝藏,唐泰斯跃升为有渊博的知识、高雅的仪态和无数的财富的人。他决心化身基督山伯爵对恨他的人进行复仇。最终,凭借自己狠狠打击了恨他的人。

“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这便是唐泰斯人格的一面。人可以善良,但绝不能对敌人心慈手软。社会便是如此,黑白两道永远存在,打在社会的身板上,对于善人,我们可以恣意去呵护,去帮助,去热爱,建造一方美丽的山水。而对于恶人,我们应狠狠去打击,保护善良,也是为了爱我的人。更为可贵的,是唐泰斯认识到了复仇的险恶,他最终也没敢说出上帝与我同在的话。也许是良心受到谴责,他放下高贵的身份,最终远走高飞,离开巴黎。这使他与其他复仇的人区分开来。

人性的光辉弥足珍贵。

读完书,我便因这跌宕的情节而陷入沉思。世上本来就没有幸福和不幸,只有相比较的境遇。只有在一阵痛彻心扉的苦楚之后,珊珊来迟的快乐才显得尤为甜蜜——这便是先苦后甜吧。然而,能否接受那一时的痛苦,就是生活的重点了。人类的一切智慧和力量都包含在两个词中——希望和等待。唐泰斯不正是凭借这两个词,为自己的人生筑上基石,迎来光辉吗?

诚然,在苦难面前,我们很难像唐泰斯那样平心等待,因为我们需要的是希望。对生活怀揣一颗希望之心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抱着一颗平常之心,尽管遇到狂风暴雨,也不动摇向前进发的信念。

在成功之前,谁没有经历过一无所有?鲁滨逊,一位笛福笔下的主人公。他因意外流落荒岛,内心却笃定逃脱的信念。开垦荒地,圈养野羊,甚至与野人抗争。生活同样对他造成不小的困苦,却未掀起他内心的波澜。日起而作,日落而息,人生从未有过的静谧与美好,定格在28年的漫长岁月里。

孟晚舟在加拿大遭扣留,在这段难耐的日子里,这位博士女士,充分体现她出众的才华。没有惊慌,孟晚舟选择接受,继而等待救援。甚至能在闲暇拿出书,享受“假期”——遇事处变不惊,这便是平静与希望。

和唐泰斯一样,他们不因为生活此刻对你的打击而放弃生活,反而重燃战火,继续向生活发出挑战。唐泰斯在牢狱中静待希望,努力提升自己,正是平静与希望的写照。

所以,拥有平静的心湖,再抱以成功的希望,终究有一天,会迎来美好的明天。

在某一雨夜,宁静处,有一绅士撑着伞,慢步于街上。明月下,他那双炯炯的双眼里,透露着智慧的气息,深邃、平静。

鬼伯爵读后感篇3

由于此书有点长,再加之我之前从读到读完跨度时间也比较长,因此情节大抵会有些纰漏……

我读这本书是从序开始的(悄咪咪提醒下各位,其实序挺重要的,无论哪本。)序中有说类似这样子的话,这本书又名《基督山恩仇记》,这个名字也让我感觉更符合这本书,主人公——埃德蒙·唐代斯,他被维尔福检察官(一开始或许不是)因为自己的利益,更确切说是菲尔南,丹格拉尔等人陷害,从本应迎娶美娇妻——梅苔色丝,当上船长,到最后落入监狱,在监狱中呆了十四年。那是一个又冷又暗且潮湿的地方,开始的埃德蒙还抱有侥幸,但这却在日复一日的等候中被消磨殆尽,当他对人生无望时,上天没有让他死亡,给予了他另一个父亲,那位被别人誉为“疯子”的神甫,那神甫竭尽自己所能教授唐代斯知识,但是上天没有垂怜这位可怜的神甫,将他带到了自己的身旁。这举却让唐代斯找到了逃出去的机会,他最终成功了。

原谅我上面的赘述,但是我想着想着,还是决定如此写下去。

这一段的埃德蒙·唐代斯,他从一个天真,强壮的人变成了一个内心充满急切的人,他想要去找他的父亲与梅苔色丝,但是结局总是哀伤的,他的父亲饿死了,而梅苔色丝则嫁给了他那位堂哥,而那时,陷害埃德蒙的人则生活得风生水起。

这应该是唐代斯之后为什么会坚定了自己想要复仇的想法,他凭借自己的本事,以及埋在基督山的巨额宝藏,成功达到了他想要的一切。

唐代斯不幸,却又幸运,他最终明白了自己已经放下(至少没有那么爱梅苔色丝了),他爱上了国王的女儿,海蒂。这一切都很顺理成章,君主被自己所信任的人背叛,最终导致了国家的灭亡,他的妻子女儿则卖于他人为奴。

当然在最后,坏人得到了惩罚,好人也似乎得到了自己该有的一切。基督山伯爵的手段确实残忍,但之前他收到的又何其不残忍!即使他走错了一步,他的计划就不会如此完美无缺。

?基督山伯爵》并非拜读的第一部法国作品,让我隐隐觉得法国人似乎有一种习俗,或者习惯,那就是把自己的肉体当做棋子,精神则纵观全盘,但操纵者似乎是又不是自己。冥冥之中似有天意,一切都巧合却又是那么自然。

我不知道伯爵在他人面前说得话是否是他当真所认为的,因为当他日夜祈祷时,上帝没有出现,当可怜的神甫病死在牢房里时,上帝也没有出现,甚至当他恢复自由之后,上帝还没有出现……为此他凭什么再去信任上帝,我感觉那或许是他的托词,他可能只需要一个借口,他可以复仇的借口,当然也是可以报恩的借口。

伯爵纵然没有那么小气,他却并不宽宏大量,尤其是在曾经伤害过他的人面前,这一点是我最喜爱的一点,我记得有一段描写处刑的场面,极其惨烈,而伯爵则在那么挂着礼貌性的笑容看着,当弗朗茨问及他时,他大意是看多了,也就觉得没有那么渗人(我实在不记得原句了。)

伯爵令我着迷的点还有他的强壮,他的智慧,以及他的勇气,我实在无法不夸赞这样子一个男子,他既有野兽搏击时的机动性,也有拄着拐杖带着礼帽的绅士风度,还有穿上水手服俨然一个资深的水手……

伯爵是上帝的宠儿吗?或许不是,他身边的黑奴是他找准时机买下来的,他的一切都是他付出了艰苦得到的,他仿佛处处都有堪比宫殿的住所,他身边的仆人都是那么精明能干,就连他的马,都是最好的,他该拥有这一切。厚积而薄发,他在牢里的十四年,他隔壁房的神甫教会他的都在这日后的复仇中,打下了基础。

伯爵促成了莫雷尔和他的心上人的爱恋,他让莫雷尔拥抱他。因为他明白,离别的时候终会到的。

结局时,没有提到伯爵带着海蒂去了哪儿,那个人只是指向了地平线,以及伯爵明确将自己大部分财产都捐赠给了莫雷尔。

等待和希望!

这是贯穿整本书的词汇,等待到最后会看见希望,抓着希望便可顺利摆脱逆境。

夏蝉在土中等待了数年,只为了盛夏的喧哗。那么伯爵大概也是吧。

鬼伯爵读后感篇4

磨磨蹭蹭三个多月时间,终于读完了《基督山伯爵》,读完第一感受,基督山伯爵太厉害了!大仲马太厉害了!(还记得读完那天晚上我整个人亢奋激动得睡不着图片)

说是复仇,其实更准确的来说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且滴水之恩以涌泉相报,多大的恨报多大的仇,可谓是赏罚分明,尺度分明,能做到这般,复仇者大概也是用爱在支撑着复仇。在看到最后伯爵以假死之法救下瓦朗蒂娜,却不告诉莫雷尔她还活着,只告诉他要抱有希望等待一个月的时候,一开始我很不解这做法,为什么不直接告诉莫雷尔他的计划,为什么要苦苦折磨这个可怜的年轻人一个月,看到后面我明白了,大概是通过这个来转达此文真正想表达的:“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这五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我想,大概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没有希望吧。

看完这个故事,我深深的为伯爵此人所折服(更是为能创造出此等人物的大仲马所折服),他的隐忍克制,他的卧薪尝胆,他的厚积薄发……无一不令人敬佩,为了复仇,从一个可谓是文盲水平的简单水手一跃成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人人敬畏世界闻名的上层人士基督山伯爵,我不敢想象也无法想象他到底付出了多少又承受了多少,人们总说,付出总是会有回报的,而他的回报又是他付出了多少才换来的呢?我无法想象。他也真正做到了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当年害他的仇人们得到了应有的报应:知道阴谋不作为的昔日邻居卡德鲁斯最后贪得无厌选择谋财害命行窃伯爵时,落得个狗咬狗被杀身亡;情敌费尔南最后叛徒身份败露,不堪沦落为众人笑柄时选择了自杀;仅为一己之私将唐戴斯打入地牢的检察官维尔福,在他最引以为傲的法庭上被未死去的荒唐儿子揭露了杀子未遂的凶手身份,震惊法界,最后家破人亡神经错乱;最是爱财的银行家唐格拉尔最后妻离子散最终破产(其中过程难以用简单几句话描述,总之是恶有恶报。真不愧是复仇爽文,读起来令人相当舒适)……我想最爽的复仇并不是生命的消逝,而是让他们眼睁睁看着他们最在乎的最想要的被剥夺而无能为力,这其中痛苦远大于死亡。

我觉得此书最难得的是这是一场良心未泯的复仇,是带着爱的复仇。卡德鲁斯一开始对唐戴斯的老父亲有所照顾,所以伯爵一开始对他是有所报恩的(在我看来救他出狱让他有机会敲诈安德烈亚获得财产度日是可以看做是报恩之举的),最后的死亡不过是卡德鲁斯贪得无厌自己给自己带来的;和仇人费尔南的儿子阿贝尔决斗之际,本意弄死阿贝尔的伯爵,却还是在昔日未婚妻现仇人之妻的梅塞苔丝来求情之时,情绪得到了翻覆,对梅塞苔丝给出了决斗放过阿贝尔自己去死的承诺(这一刻挺令人心疼的);而计划本该死去的检察官女儿瓦朗蒂娜,因为昔日好友之子莫雷尔的情之所钟,伯爵将她从死神之手抢了回来助她逃过一劫,最后和莫雷尔有情人终成眷属,还得到了伯爵的慷慨赠财,相比之下不得不说过上了神仙眷侣的生活;唐格拉尔最后被强盗所俘,也不过只是被夺去财产,最终还是饶他一命放他离去。“现在我宽恕了你,因为我也需要被宽恕。”这其中的克制隐忍、内心矛盾、自我怀疑,伯爵的痛苦又何尝不是在折磨着他自己呢。

看到最后伯爵终于大仇所报,却又觉得心生愧疚不想活下去的时候,我是揪心的,为什么坏人都可以没心没肺的活着,无辜受害者却要为自己的复仇心怀愧疚的死去呢?为什么良心未泯的反而成了那个活的最不快乐的呢?还好,海黛出现了,海黛的爱救回了这个濒临崩溃的复仇者,给了他重新生活下去的勇气与动力,这何尝不是一种救赎,两个可怜人的自我救赎!

文章多线齐开,线线交叉互不影响却又环环相扣,前期的铺垫到后期全部得到呼应,此等文笔,读起来真是绝绝子!回味无穷,不枉一读,甚至几刷我觉得都是不为过的!第一次看完这么长的长篇小说,我觉得巨人的陨落我又行了!

鬼伯爵读后感篇5

这个暑假我终于看完法国三大作家的代表性巨作。说它们是巨作,因为篇幅都在百万字以上。看外国小说巨作,对于中国人有点困难,一个是翻译上有点讲究,有的名著有几个译本,译笔要做到流畅典雅和忠实原著,译者水平不一。二者外国人名地名,对于中国读者一时建立不起条件反射般联想,何况一般中国人没有在伦敦、巴黎、罗马、柏林、莫斯科和外国乡村具体生活体练,方位感时有错愕。三者外国文化背景知识与中国文化背景知识差距大。小说引用的历史文化背景典故,即使译者、出版者为了方便读者,增加原著简介和注释,我都感觉一时无法记忆,大多只能囫囵吞枣而过。

能够成为小说名著巨作和作家平生代表作,自然都有其根据理由。十九世纪是西欧强盛时代,涌现出小说名著巨作也是这个时代的标志,我总体感觉西方文明的科学方面以英国和德国科学家群为顶峰,文学方面以法国和俄国作家群为顶峰,相对而言文学方面英国要弱一些,德国和意大利和西班牙只有一二人而已。对于俄国,托尔斯泰是俄国作家群中的珠穆朗玛峰,我个人觉得他也许是世界级冠军。在法国作家群中,我看候选者有三位大仲马、雨果和罗曼罗兰。

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电影电视已经有了几个版本,故事情节脍炙人口,大仲马也许是众人心目中的第一。看完《基督山伯爵》小说原著,我也感觉大仲马确有这个实力。他开篇就先声夺人,大副邓蒂斯远航归来,船主莫雷尔已经许可他接任船长,与梅塞黛丝谈婚论嫁,心情正在高峰,想不到造化弄人,被职敌邓格拉斯、情敌福尔南和政敌维尔福联手做局,未经审判就押入伊夫堡地牢,陷入谷底。一个一般才气的作家,写到这里也许就结束了。大仲马笔底波澜,邓蒂斯又遇到法里亚神甫打洞,传授知识,交待基督山岛藏有巨额财宝,不知不觉十四年牢狱过去。大仲马神来之笔,邓蒂斯利用神甫死亡契机,冒充神甫死尸,被抬出海葬,终于死里逃生,找到了基督山岛宝藏。换成有点天份的作家,小说写到这里40万字左右规模,也就搁笔了。大仲马荡开一笔,写基督山伯爵的罗马狂欢节,招待法国年轻公爵阿尔贝等,情节人物交待转换没有铺垫,我一时都感觉这里是大仲马的败笔。看到小说结束,才知道空缺这七八年,大仲马实际是调查仇人的老底去了,海黛是福尔南出卖恩主总督得财的恩主之女,阿尔贝公爵则是福尔南和梅塞黛丝的儿子。维尔福与道格拉斯妻子的私生子贝内代托,被邓蒂斯包装成诱饵,最后在法庭上让维尔福身败名裂。大仲马埋伏做得很足,复仇写得痛快淋漓,仇敌结局没有重复。我唯一觉得他写基督山伯爵暗中教会维尔福后妻下毒,有教唆犯嫌疑。毒杀四人,死宅阴暗,维尔福最后成为孤家寡人,被逼疯,写得过于惊心残酷;写梅塞黛丝求情,饶其儿子阿尔贝一命,最后阿尔贝突然放弃决斗,写得似乎又少了,情感纠葛没有深入,写的梅塞黛丝像个衣服架子,不如维尔福夫人和邓格拉斯夫人写得深刻。他写福尔南妻离子散,最后开枪自杀,铺垫有点不足。他写邓格拉斯,写其银行逐步破产,被绑乞食,遭匪徒洗刷,最后邓蒂斯宽恕不死,只是成为一介贫民,实际上这个职场上的敌人才是当年邓蒂斯遭罪的根源,复仇报应结局反倒最好,我倒希望他写酗酒贪财的卡德鲁斯最后结局没有被杀,毕竟他于邓蒂斯没有什么原罪。

大仲马洋洋洒洒,写满120多万字,情节连环紧凑,描写不枝不蔓,故事有传奇性,有故事性,有场面性,读来感觉不粘,有显笔,有隐笔,有直笔,有曲笔。大仲马早写阴谋陷害,让人看得伤感;写埋婴下毒,让人看得惊心;写报恩复仇,让人看得过瘾。《基督山伯爵》这部小说天生就是改编电影电视的好素材,大仲马确是大手笔。可是看后又一细品回味,我感觉大仲马思想趣味境界不如雨果,《基督山伯爵》小说主题歌颂金权复仇,有点拜金主义味道。描写上层社会交际生活,大仲马私心有点羡慕。推敲小说故事人物情节,感觉有点编造嫌疑。当然大仲马编得高超,编得技巧,擅长语言对话描写,对比其子小仲马写的《茶花女》,父亲的作家天份是要高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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