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读后感字参考7篇

时间:2023-02-17 09:04:52 分类: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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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字参考7篇

红与黑读后感字篇1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着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字篇2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族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红与黑读后感字篇3

在短短的三个多礼拜的时间里,我完成了对《红与黑》这本小说的阅读,虽然做不到对小说进行深刻而剖析,但我也对这本小说小说产生了自己的看法。《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是对19世纪这个动荡社会的真实写照,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世界十大名著之一,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红与黑》全书共有四十五章。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木匠的儿子,英俊潇洒,聪明能干且记忆力非凡。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后来于连又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神学。于连又被市长选做家庭教师,在市长家里,于连邂逅了美丽的市长夫人。市长夫人因为从小在修道院长大,所以十分厌恶庸俗粗鲁的市长,却对主人公于连充满好感。尽管受到了道德的压力,市长夫人还是爱上了于连,但是于连对市长夫人的爱大多出于自己自尊心的满足。后来两人的事情被告发,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经院长的推荐,于连成为了木尔侯爵的秘书并为实现自己的目的与傲慢,任性又追求浪漫的侯爵小姐产生了私情。后来市长夫人因教士的阴谋,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得知这件事之后,恼羞成怒的于连枪击了市长夫人,并因为入狱。在监狱里,主人公于连终于醒悟,并与市长夫人彼此饶恕,但于连最终还是选择上了断头台。

众人对《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的形象特色有着各种不同的看法,但可以确定的是,于连是一个极具矛盾的人物,从他的身上,我们可以看见一个能鲜明反映19世纪法国特点的人物形象。于连虽然曾经为了满足他的个人自尊利用了爱情,但并不能因此抹杀掉他内心依旧存在着善良的光辉。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作者通过结合自己对当时法国社会的观察和所产生的认识,借助《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虽然《红与黑》所描述的时代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是这并不影响这本书在文坛上的地位与对现代社会所产生的意义,不然它也不会被多次成电影,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因此我们要学会用心,与那个时代进行交流,这样才能深入的了解到它的精髓。

红与黑读后感字篇4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十分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但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留意谨慎,提醒自己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明白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己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状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己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杯具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己出格的感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但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取软弱,选取放下。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己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感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平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完美的无与伦比。她总自我安慰的告诉自己,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感情里无法自拔。

杯具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杯具,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感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红与黑读后感字篇5

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读后感字篇6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凭着聪明才智,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

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迫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这本书是我在很久以前读过的,这本书一直给了我很深的触动,给我触动的不仅仅是他的内容,而是展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一个小业主的儿子,虽然天资聪颖但是他也只能做一名教师,因为当时对上帝的迷信,迫使这样一位有才华的人成了一位犯人,这种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不少,为什么,一位贵族出身的普通子弟,都可以当上神学院的重要职位,但是一个天资聪颖,勤奋刻苦的人却当不上一位主教秘书,也许就象于连所说,我的罪行是什么?

我自己十分的清楚,我的罪行就是辱骂了天主教,我相信在台上的每一位法官都不可能是一位和我一样的人,都是一些贵族,在审判席上,我没有看到一位富裕的农民,我的罪行就是想让自己不受歧视,而这一切都是我的罪行。

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诚实,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特征,使于连成为一个特殊的典型。

我有些时候会有些不明白,为何于连拒绝辩护上诉,主动赴死。实际上,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这样,于连就必须挺身赴死。

于连选择了死亡。正是对于死的自主选择,充分体现了司汤达所塑造的这个叛逆性格的完整性。

从表面上看,于连蔑视当时法国社会的一切道德规范。但他所践踏的,却是在那个腐败社会中,人们仅仅挂在口头上、谁也没有意愿真正遵守的虚伪的道德信条。

于连是一个大胆的诚信家,但这是因为欺骗和谎言已经成为那个腐败社会中人人借以谋生的手段。那些高官显贵们正是在?为社会服务,为公众献身?的招牌下,为自己及家族肆无忌惮地谋取私利。所以,作为一个大胆的诚信家,于连惨遭厄运。

是的,这就是王朝的弊端,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而因为自己想用自己的努力跻身于上流社会就引来了杀身之祸,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

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希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

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不想过一种安稳、自足而平庸、乏味的生活,他不能让岁月消磨掉博取荣光的激情,宁愿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

他怀揣野心在乱石林立的社会里孤军奋战,却得不到上帝的眷顾,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代价是失去生命。

于连并不惧怕死亡,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死亡、生存与永恒在他的眼中一直也只是一个问题:何时才可以成功、胜利。

是的,他做到了,至少,上帝会与他同在。

红与黑读后感字篇7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爱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爱情。于连一生中两段爱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爱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后来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后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爱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同,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爱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爱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这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不过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可以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因此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面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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