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每章读后感精选5篇

时间:2023-02-05 15:05:24 分类:读后感

一味地追求篇幅长短对读后感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写出自己的读后感,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a每章读后感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

a每章读后感精选5篇

a每章读后感篇1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又名《石头记》,是清代小说家曹雪芹写的。

这本书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封建社会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由兴而衰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种种黑暗,暴露出了他们残酷剥削压迫劳动人民的罪恶,以及那不可协调的内在矛盾。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多愁善感、心思细密的林黛玉;贤淑善良、恪守礼教、工于心计的薛宝钗;性格泼辣、见风使舵的王熙凤;极爱脂粉、平等待人的贾宝玉等。这里面,我最欣赏的是林黛玉,因为她的父母虽然先后去世了,但她生性孤傲、天真率直,和贾宝玉一起成为了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她藐视功名权贵,当贾宝玉送给她北静王所赐的圣上所赐名贵念珠一串送给她时,却被她残忍地拒绝了。

林黛玉的故事有:初进荣国府、夺魁菊花诗、重建桃花社、黛玉葬稿断痴情等。

看了《红楼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封建社会人们生活的不同层次,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要做到人人平等,不需要等级阶分。因为人人都是一样的,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就要接受同样的待遇。我们要做到的是适应生活,而不是让生活适应自己。

?红楼梦》这本费尽曹雪芹二十年心血的著作,在中国古典小说创作是空前绝后的,书中的知识与哲理包罗万象,这样完美的一本书,难道不值得我们再三阅读吗?

a每章读后感篇2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a每章读后感篇3

读了好多次《骆驼祥子》,每一次总会不禁感叹那样的岁月,每一次总会为祥子鸣不平。其实一向也没有想明白,为什么一个永远对生活充满热情,永远不对命运屈服的少年会堕落成一个被人贬为“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的堕落的人。这是何其可悲,也是何其可笑的事实啊!

仔细想想,不得不提出了“时势造英雄”的观点。早就听到过婉怡说它们的辩题,也就因此有了这样的看法。好几次的阅读,都让我看到了对压迫人民的无德之人的讽刺。士兵,孙侦探,其实都是一类人,同是恶狼,披了不同的羊皮罢了。他们心里没有人民疾苦,没有良心与道义。他们为了可恨的利益,早已变为了丢失人性的牲畜。不得不承认,在那个时候,黑暗的旧社会中掌权的人物都是这样的人物。他们都只顾自己,而是人物利益为粪土。一个个这样的恶人毁掉了多少有志青年的梦,迫害了多少完美的家庭。只能说,我们的主人公是其中的一个被迫害对象罢了,我强烈认为,老舍的这部书控诉了旧社会活生生把人“变”成鬼的罪恶,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批判了自私狭隘的个人主义,也揭示个人奋斗不是劳动人民摆脱贫困改变境遇的主题。更体现了人是随环境变换而改变的动物,可谓是最不堪一击的。人性的丑恶在此暴露无遗。他从主人公入手,让我们看到,在世界的某些角落里,还有这样灭绝人性的人。

所以,我才会说出这个观点。试想,如果祥子没有活在那个时代,他也许就不会这样堕落了。要说什么呢其实,真的只能为他感叹,感叹他的可悲。只是期望,更多这样努力的人能够得到幸福,不要再被时代而捉弄。我想,生活在这样的时代也许是三生有幸吧,就像此刻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就已足够,足够……

a每章读后感篇4

在书中,汤姆索亚这个“捣蛋鬼”确实是让波莉姨妈又气又爱,但是在读者读起来,只觉得这个孩子的小聪明很可爱,不自觉的会为他挨打抱起不公,为他给希特的“惩罚”喝彩,被他与贝姬的童真的爱情逗笑,为他的勇敢打动。

书中不乏很多有意思的小细节和一些非常细腻的行为和心理描绘,就比如汤姆索亚刚见贝姬的时候,他的耍宝,他的出丑,以及他一系列的心理活动,再比如他被贝姬姨妈打后的负气离家,以及他对于贝姬姨妈对待他的方式的不满,但是在最后还是忍不住回家看望姨妈,并亲吻了她。这些都让读者清楚地看到孩子们的单纯与善良,在被小主人公的丰富的童年生活逗笑的同时,也让人不自觉地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时代。

那个时候也曾经喜欢过住在隔壁的小伙儿,也曾为了赢得对方的注意绞尽脑汁过;那时候也曾埋怨爸爸妈妈的“教训”,也曾负气离家希望他们能因为找不到自己而着急。马克·吐温在这本书的序言里写道:这本书里所描绘的冒险故事大多都实有其事,其中的一两件是我的亲身经历,其余的是我儿时伙伴们的故事。是的,也许就是这份真实带给了读者发自心底感动,也让这本书经久不衰。

其实不单单是美国的少年,全世界的童年都是共通的,调皮捣蛋,不受拘束,接连不断地闯祸,但是这不也正是已经长大的我们所向往回归的时代么,那一份难以追回的童真与可爱,自由并且没有忧愁的少年时代。

因为这本书实在是经典中的经典,写作背景写作意图都被人深度挖掘过了,多絮无益。让我在这篇读书笔记中反而能更加专注于书本身的内容,让我能好好欣赏我看到的故事,我看到的人物。通过读这本书,我想会对我自己的写作在人物刻画上有很好的帮助。

a每章读后感篇5

文学翻译家傅雷先生在儿子傅聪留学海外的过程中,先后写了近百封家书给他,教导他立身行事、爱国成才,把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融入了对儿子的谆谆教诲中。其声殷殷,其意绵绵,其情拳拳。由这些信件汇集而成的《傅雷家书》曾先后再版五次,重印19次,累计发行超过100万册,数字虽不能说明太多,但时间足能够证明一切:《傅雷家书》自问世以来已畅销18年。

一部家书受到如此广泛的欢迎,其好处是多方面的。探究其原因,除了有傅雷作为我国着名的文学艺术家和翻译家其本人所具有的渊博思想和高尚人格的感染力之外,亦有家书中所蕴含的为艺、为人,涵养品格情操、锤炼修养气质等方面的卓绝见识和肺腑之言的吸引。无论身为子女还是父母,都能从中领略人生的境界,理解人生的教益。

傅雷一生奉行德义具备、人格卓越的德行,在对儿子傅聪、傅敏的教育上,傅雷处处不忘言传身教,让自己的这一优良品德薪火相传。这些,从傅雷写给儿子傅聪的一百多封家书里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无论是艺术修养还是为人处世,甚至演奏姿势和生活细节方面,傅雷都要求儿子规范严谨。傅雷做事为人均认真细致,对子女的要求就是他对自己的要求。儿子傅敏在回忆父亲时曾举了这样的一些例子:”50年代,他有一阵子迷上了摄影,显影药、定影药,父亲都是一克克称准,照片要放大,父亲就用尺子细细地量。父亲爱养花,他对待每一盆花,都很认真细致,看到有嫁接的介绍,他就自己去实践。父亲就是这样,哪怕一点点小事、小细节,他都很认真地对待。他要求我们做到的,绝对是他自己做人的风格原则。这是我们兄弟两个成长中得到的最大的教益。“在那里,父亲的言行已经成了子女们的一杆标尺,既标示高度,又衡量进步。

家书里的傅雷既是严父,又是慈母,在对儿子无微不至的关心背后,站立的是一个严厉的父亲形象。父亲的严,严在对做人原则的坚持,严在对艺术人文的理解和投入,严在对儿子纯粹品质的要求。着名学者楼适夷先生在为《傅雷家书》作的序言中这样说:”大器之成,有待雕琢,在傅聪的长大成才道路上,我看到作为父亲的傅雷所灌注的心血。在身边的幼稚时代是这样,在身处两地,形同隔世的情势下,也还是这样。“也正是这样的严格,成就了儿子日后为艺、为文,爱国、爱人等方面的高尚品格。

对子女的严格要求并不能透过简单粗暴的方式来实现,这或许是《傅雷家书》留给做父母的读者们的又一启示。在教育中,傅雷坚持循循善诱,鼓励、启发孩子们自己思考去解决问题,教育他们要有自己的思想,继而构成人格中独立的精神和独立的思维。

家书中,傅雷敞开心扉,向孩子们传授为人的道理和生活准则,嬉笑怒骂都毫不隐瞒。从一封封信里,傅雷清澈的心灵、不泯的童心跃然纸上,我们仿佛是在听一个可爱的大孩子倾心长谈。傅雷用理解、用年轻而纯真的心、用这样一种平等的姿势消弥了父子间的代沟和距离,让父子之间的书信往来情意交融,构成共鸣和互动。将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满腔期望化作细雨,”随风潜入夜“,滋养儿子的心田。

打开《傅雷家书》,就是走近一位父亲,聆听他”充满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诲“。不明白天下有多少以前的子女、此刻的子女和将来的子女受益于这个亲切而严厉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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