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险书读后感7篇

时间:2023-02-05 10:04:24 分类:读后感

读后感是常见的一种文体,中小学是阅读的黄金时期,因此我们要让孩子们多读书,认真写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强化人们对名著知识的了解,尚华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探险书读后感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探险书读后感7篇

探险书读后感篇1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尼瑙克山探险》,作者是美国的纳塔莉·巴比特。

这本书里讲述了一个关于探险的故事,故事发生在尼瑙克山山脚下的脚背村,这里的村民很奇怪,总喜欢下雨,最好是大暴雨,这样就可以听到“尼瑙克山怪兽之吼”,人们都相信山上一定有一个神秘莫测的怪兽。然而,到脚背村来游玩的伊甘,听到这种种传说后,萌生了去寻找怪兽并将它杀死做一位小英雄的念头,终于,在一个下着大暴雨的夜晚,他真的带上老母狗贝贝爬上了人人谈之色变的尼瑙克山。但是,伊甘爬上山后,并没有发现什么怪兽,相反,倒是发现了他失踪很久的奥特叔叔,奥特叔叔把“尼瑙克山怪兽之吼”的秘密告诉了伊甘,原来山顶上有个山洞,山洞里有个喷泉,那种怪异的呜呜声就是从这个洞里传出来的,伊甘回到村子后把这件事告诉了村民们,虽然村民们没有相信他的话,但是,这次尼瑙克山探险却是他人生中一次重要的历程。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文章中的小主人公伊甘,他非常勇敢,并不听信别人说的传言,自己亲自去探索奧秘,找出事实的真相,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就要学习伊甘的做法,自己开动脑筋,去解决问题,做任何事都要有凡事探个究竟的精神,做一个明白人,一个聪明的人。

探险书读后感篇2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起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现在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探险书读后感篇3

放寒假了,我要求小朋友每天写一篇日记,小朋友很愁,不知道怎么写,每天写上三四句话来敷衍我,批评他,小朋友很委屈:“天天都要写,我没有啥可写的呀。”我举了n多例子,而且还给他示范写了几篇日记。可是,写日记对小朋友来说依然是一件很难的事。这本别具一格的日记体故事书,像一场及时雨,让小朋友写日记有了很好的范本。

这本名为《法老的探险家》讲述了一名叫米内迈斯的孤儿所经历的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冒险之旅。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10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的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把书推荐给小朋友,告诉他这本书可以教会他写日记,闻听此言,素来喜欢科普类书籍的小朋友有了兴趣,拿过书,随手翻看起来。小朋友先是坐在火炉边看的,看了一会儿,就跑到了沙发上,捧着书,窝在沙发里读起来,小朋友有个不好的习惯,遇到喜欢的书,就会窝在沙发里,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认真地读。他这一读,就一直读到了我叫他吃晚饭,小朋友还在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喊了好几声,小朋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本,问他读了多少了,小朋友答已经读了40几页了。小朋友素来对文学故事类书不感兴趣,想来,是这本书别具一格的日记体形式吸引了他吧?

这是我和咱家小朋友第一次读到的日记体形式的故事书,很喜欢这种形式,既适合短时间的快速阅读,也适合慢慢地细读,领略历史的精彩。简短的日记体形式的叙述方式让小读者们非常地喜欢,故事文字朴实无华,平中见奇,这是我非常喜欢的风格,也是小朋友书写日记的范本。

希望我家小朋友能够以本书为范本,早日学会写日记,这将是我们读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探险书读后感篇4

在参加两岸三地读书活动时,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书名是《法老的探险家》,名字很有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内容,我的心情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心情变得高兴;米内迈斯伤心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探险书读后感篇5

寒假里,我看了许多课外书,最让我爱不释手的是《金银岛》这本书。故事既惊险又离奇,让我久久难忘。

故事以少年吉姆·霍金斯自述的口吻,讲述了一个海盗寻宝、与海盗斗智斗勇的故事。吉姆本是一个小旅店店主的儿子。他无意中卷入力海盗们争夺宝藏的阴谋之中。他和大夫李维西、居劳尼先生等人出海寻宝,不料一起落入了海盗们的陷阱,被迫弃船上岛。在岛上,擅自离开岗位的吉姆偶然遇到了本·刚恩。本早年也是海盗,寻宝未果而被放逐该岛,终于回归正道。在本的帮助下,正直的人们几经周折,终于击败海盗,得到了巨额宝藏但出航时的一船人马只剩下了七人,其余的不是葬身鱼腹就是抛尸荒岛。即使是那些回家并得到了宝藏的人,也无法摆脱这次充满血腥与死亡的经历所带来的精神重负。

旅馆和比尔的对视,毫不畏惧,用自己的威严战胜了亡命之徒比尔。而西尔弗是一个两面三刀、反复无常的人。他开始时,表现出一种伪善的面孔,尽职尽责、和善待人,但不久就联合其他水手叛乱。失败后,又装出一副和善的态度,尽职尽责地干好自己的工作。最后又原形毕露,偷走了一部分财宝,逃之夭夭。所有这些人,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完金银岛后,我的心始终不能平静。吉姆的机智、李甫西大夫的勇敢和那一次凶多吉少的冒险,让我无法忘怀……

这个故事讲了小男孩吉姆从海盗比尔身上无意中发现了张藏宝图。于是,便决定去寻找弗林特海盗留下的70万磅的宝藏。后来,潜伏在船上的海盗西弗尔让各个水手加入他们的夺宝行动,幸运的吉姆偷听到了之间的谈话,才让大夫、乡绅他们逃过一劫。海盗最终沉不住气,露出了凶面目,寻宝者便与海盗来了场生死搏斗。最后吉姆他们得到了一笔可观的财富。

我发现,人不可貌相。尽管西弗尔长的文雅,但他竟然是海盗头子,而且老奸巨猾!如果不是吉姆听到他是海盗的话,那自己和朋友可就要遭殃了。西弗尔也真是可恶,他挑起的这次战争让多少人死亡呀!跟随乡绅多年的老仆人、被你西弗尔引进歪道年轻力壮的水手,都为此而亡!我看最该死的是你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他欺软怕硬,最后拿了袋金币溜了,你才该死!你淹死在水里多好!话又说回来,防人之心不可无呀!而正义也是终究战胜邪恶的,此类例子比比皆是,例如,日本侵华战争。

日本只是个弹丸之地,却萌发了独霸中国的念头。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日本发动了震惊世界的“七七卢沟桥事变”。中国人民开始了八年时间的艰苦抗战。四亿的中华儿女用自己血肉之躯构起了一道长城,挖地道,做特工,上战场,不顾一切地要把日寇赶出国土。他们舍生取义,终于迎来了充满光明的一九四五年,日寇离开了中国,被赶出国门。

这是血与泪的旅程,也同样是机智和勇气的比拼。

?金银岛》是我看过的最有冒险感的书,这本书写的是离奇而浪漫的海上冒险故事,讲述了水手与海盗之间的生死搏斗。

这个有趣而惊险的海上冒险故事,要从这家客店说起。在英国海岸线上的黑山港旁,一位饱经沧桑的老水手住在了本葆将军客店,那位老水手随身带着一个水手箱,而这个水手箱藏着的正是那张每个海盗都梦寐以求的70万英镑的藏宝图。客店的小主人——吉姆,意外的拿到了这张藏宝图,并与李甫西大夫、屈利劳尼先生、斯摩例特船长和一些水手、一个厨师一起踏上了到金银岛寻宝的确旅程。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个厨师——西尔弗·约翰,暗中组织了一支海盗,隐藏在那批水手中,准备抢夺那批宝藏。在海上几天的行驶,终于到了金银岛,这也意味着开始了海盗们精心策化的阴谋……

这个惊险而又刺激的冒险旅程中,小主人公——吉姆,一次次违反纪律,擅自冒险,带回却是成功,胜利的喜悦;西尔弗的一次次阴谋,狡猾的欺骗,始终都没成功过……就是这个故事,让我看了一边又一边……

一本好书能给我们许多启示和道理。正如高尔基所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最近我在看一本叫《金银岛》的书。这本书以少年吉姆.霍金斯自述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寻宝与海盗斗智斗勇的故事。吉姆本是一个小旅店店长的儿子,他无意中卷入了海盗们争夺宝藏的阴谋之中,没办法他只有告别妈妈,和警长他们一起先寻到宝藏,击败海盗。书里的故事,既惊险又离奇,让我久久难忘。

故事中的吉姆小小年纪就有那么大的勇气和决心,他的优点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中,我虽然没有他那么大的决心,但勇气我不比他小。有一次,我和爸爸比打羽毛球,别看我年纪小,力气没有比爸爸大,但我有勇气拼一拼。经过比赛,我赢了。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有勇气去挑战,你也会成为胜利者。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再懦弱的人,只要有勇气去尝试,敢去拼一拼,想让自己变的坚强变的勇敢起来,终有一天他会成功的。

?金银岛》这一本书是斯蒂文森为他的继子创作的冒险小说,出版后受到了各年龄层读者的喜爱,此书也成为了他诸多作品中最为脍炙人口驰名世界的一部作品。故事情节曲折,想象丰富,充分体现了斯蒂文森的浪漫主义风格,被誉为继《鲁滨孙漂流记》之后最伟大的冒险故事之一,让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爱不释手。

故事以少年吉姆·霍金斯自述的口吻讲述了一个海岛寻宝,与海盗斗智斗勇的冒险故事。吉姆·霍金斯本是一个小旅店店主的儿子。他无意中得到了一张老海盗留下来的藏宝地图,从而卷入了海盗们争夺宝藏的阴谋之中。他和大副李维西,居劳尼先生等人出海寻宝,却不料一起落入了海盗们的陷阱,被迫弃船上岛。在岛上擅自离开岗位的吉姆·霍金斯偶然间遇到了本·刚恩。本·刚恩早年也是海盗,寻宝未果而被逐出该岛,后来终于回归正道。在本·刚恩的帮助下,正直的人们几经曲折终于击败海盗得到了巨额的宝藏,但出航时的一班人马最后只剩下七个人,其余不是被鱼吃掉就是被抛弃在荒岛,最后幸存下来的人得到了黄金。

探险书读后感篇6

?尼瑙克山探险》是一本好看的书,看着这本书,就仿佛进入了这个画面。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在泥瑙克山脚下的脚背村,,经常会发生一些怪异的事情,每逢下暴雨的日子,还会从山上传来令人毛骨悚然的号叫声。人们都笃信山上有一个神秘莫测的怪兽。到脚背村小住的伊甘听闻了怪兽的种种传说,又看到怪兽的出现给村民们带来的恐慌,萌生了找到怪兽并将之杀死的念头。爬上泥瑙克山之后,伊甘却发现了失踪已久的奥特叔叔,他终于明白了其中的奥秘,解开了泥瑙克山怪兽之谜。

我非常喜欢伊甘,因为他不怕困难,很勇敢,不相信山上有怪兽,就独自登上泥瑙克山,历尽坎坷终于解破泥瑙克山怪兽之谜。

伊甘还勇于坚持自己的想法,他上山之后,发现山上没有怪兽,下山后,他说给大伙儿听,大家都不相信他,甚至连家人都说他胡说八道,但是他从来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虽然他说服不了大家,但是他坚信自己所看到的真相。这种执着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我最喜欢的情节是:伊甘在山顶上听不见大人们的呼喊。他像个梦游者在通往山顶的最后一段多石的山坡上。走着走着,他觉得比刚才暖和多了,而且,他还闻到了一股怪怪的味道。接着,他听到前方低沉沉的吼叫声。他手里攥着木棍儿,心怦怦地跳得飞快。他蹑手蹑脚地朝发出声音的地方走去,心里想着:啊,可以看看怪兽究竟长什么样了!然后我要把它杀死。

这段话描写生动,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不知不觉往下看,我也特别想看看怪兽究竟是什么模样的,一心想看到他怎么把怪兽打败。

伊甘寻找怪兽并一心想杀死怪兽,他勇敢,不怕困难,有着为民除害的精神,让我佩服。

探险书读后感篇7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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