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章读后感推荐6篇

时间:2023-02-02 16:03:04 分类:读后感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书籍,都有我们值得学习的知识,可以及时写好读后感,读后感是一种表达形式非常灵活的文体,帮助深化你们对名著思想的领悟,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文章读后感推荐6篇,供大家参考。

读文章读后感推荐6篇

读文章读后感篇1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心中洋溢着童年时代的生活,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写作《呐喊》《彷徨》的同时,鲁迅先生还创作了散文集《朝花夕拾》和散文诗集《野草》。职业文学家、思想家、评论家、革命家。

鲁迅先生创作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透露了年少的疯狂时期,从中品味童真的乐趣。

百草园讲述了的景物美,同时也表达了“我”贪玩、淘气、有好奇心……种种的景物让我感觉百草园的无穷乐趣。‘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用了排比的手法,把百草园写的有声有色。及捕鸟的全过程,也写出了雪后捕鸟的乐趣。

三味书屋讲述了“我”对百草园的依恋,对三味书屋的反感。但是‘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花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的工作室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先生是本城中级反正,质朴,博学的人。但当我问“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先生似乎很不高兴,连撒很难过还有怒气。

?朝花夕拾》,带我们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童年的乐趣。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读文章读后感篇2

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大大小小的昆虫都介绍得很具体,其中我最了解的昆虫是螳螂。

通过法布尔具体的描写,我知道了许多关于螳螂的知识。它的刀是主要的武器,上面长着几十个小小的倒钩,在刀的最前端,有一个5毫米长的最大倒钩,螳螂捕食时,通常站在墙上,猎物在墙下经过时,它突然从墙上跳下来抓住猎物,将猎物一口一口地活着吃掉,当它遇到比自己大的猎物时,会张开两张巨大无比的翅膀把猎物吓倒,再把猎物吃掉。但这些都是雌螳螂的捕食方法,它通常吃较大的蝗虫。

雄螳螂飞得很快,通常去捉几只苍蝇吃。在两只螳螂交配时,雌螳螂会吃掉雄螳螂。螳螂也有不吃许多肉的种类,如椎头螳螂,它只吃一些幼苍蝇吧!

螳螂的颜色也不一样,有绿色的叶螳螂,雄性叶螳螂是棕色和绿色的;有白色的花螳螂,雄性花螳螂颜色不详;还有绿色和黑色的竹节螳,雄性竹节螳颜色不详。

螳螂在秋天产卵,一个卵里最多有400多个小螳螂,一只雌性螳螂能产下3个卵,这些卵会从白色变成棕色,最后在春天孵出小螳螂,小螳螂是棕色的,经常被蚂蚁和蝗虫吃掉,剩下的慢慢长大。

我爱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从书里我了解到螳螂是永不畏惧的斗士,它从不惧怕对手,即使是比自己大很多的对手。这一点让我感到生活中、学习中都要勇于挑战,不惧怕困难。

写得还可以吧!回来后他又讲了一则小插曲,让我感到这孩子是真正热爱螳螂的人呢。原来他们班有个同学也想写螳螂,可是记不清了,儿子就给人家口述,把螳螂的特点全部口述了出来,直到那同学写完为止。我听罢直乐,这是儿子的风格,平时跟我们讲起昆虫来都是出口成章,一套一套的呢。看来只有喜欢的书才能读到这个份上啊!值得夸奖一番。

读文章读后感篇3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完美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是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也是讲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幽默的散文中不是题目吸引我,也不是资料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厌恶。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了作者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完美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或青年过的好与坏他都会给予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完美的。

读文章读后感篇4

今天我读完了《简爱》,对简爱这个人的印象也改变了许多,以前认为简是一个又丑陋又有心眼的人,而看完之后才发现她很善良而且勇敢。

我第一次感动是简爱小时候,被送进学校,只有一个朋友,名字叫海伦,简要给海伦画像,于是海伦脱下了她的帽子,散下来一头金黄色的漂亮卷发,正巧被先生发现先生说她虚荣,于是要拿剪刀剪断她的长发,简为她辩解却不起作用,于是简就脱下自己的帽子要求和海伦剪一样的头发。我清楚的记得她大声对先生说no的时候那坚韧的脸庞,这种勇气是当时的孩子们少有的,因为在当时老师总是被认为是正确的。

简长大后,当听说舅妈病危时,她不计较舅妈以往对自己的伤害,仍然去看望并照顾自己的舅妈。并且当舅妈说出以前自己对丈夫撒谎说没有简的消息的时候,简仍然原谅了。在简看来过去已成往事,珍惜现在才是最重要的。她的大度与善良最终为她赢得了舅舅的遗产,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好人自有好报吧。

简和罗切斯特的恋爱也让我感动,罗切斯特从傲慢到对简的着迷,是简的独特性格与智慧影响了他。罗切斯特坚守自己作为丈夫的责任对自己的疯了的妻子不离不弃,即使面对两厢情愿的恋爱,他仍然冒着生命危险解救自己迷失在大火中的妻子,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感让我为之肃然起敬。

结局的圆满让我为简感到欣慰,简的坚韧不屈的身影将成为我日后拼搏的动力,我将把对简的感动化为我自己的精神力量。

读文章读后感篇5

今天的作文课,作文老师给我们讲了“父爱”这篇课文,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深深被这位父亲所感动,从中更深刻的感悟了,父爱的无私和伟大。

文章中说道:可怜的女儿,刚生下来,就成了没妈妈的孩子。与父亲相依为命。然而,命运再一次捉弄她。刚满6岁的一夜,突然发高烧,口里吐白沫,牙齿咬得咯咯响。父亲怕女儿昏睡中咬了舌头。决然的将洗净的手指放入女儿的嘴里。女儿的烧退了,但父亲的手指却被咬掉了一块肉。

我敬佩这位父亲的无私。为了女儿病痛期间,不再雪上加霜,受到其它伤害,不惜自己的手指被咬掉肉,也要保护女儿舌头的完好。这不正是无私的父爱吗?这种爱是不需要任何回报的。

我敬佩这位父亲的坚强。常言说:“十指连心”。当女儿在昏睡中,咬掉父亲手指一块肉的那一刻,这位父亲脸上没有痛苦,正看着女儿熟睡中的酣态,脸上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我敬佩这位父亲的智慧。为了不使女儿背上一生愧疚的包袱,父亲隐瞒了手指被女儿咬掉肉的真相。每当女儿问起“手指”的事时,父亲总是善意的欺骗说:“在与小偷打斗时,被小偷手中的刀削下的”。父亲在女儿的心中,永远是英雄的形象,而女儿也将在阳光下健康快乐的成长。

父爱是海,深沉而博大;父爱是山,永远为儿女遮风雨,挡风寒;父爱在天地间无边无疆。

读文章读后感篇6

简爱是一个可以令人解读的人。而罗切斯特和圣约翰也是可以令人解读的,这两段的情感,中间的是非成败,都是需要静心想的。都过了几百年了,我还是被作者言重其中的要害,在这些人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希望大家在读的时候也能读到自己。

我简要的勾画出,我对罗切斯特的看法。罗切斯特是个为爱可以赴汤蹈火的人,为了找寻爱情,他走遍了山山水水,遇到爱情更是倍加珍惜。只是不够坦诚。坦诚是恋爱中的重要关键因素。有许多人结了婚之后,才惊讶的发现,之前的他都是装的。因对爱的执着,终和简爱修成正果。而圣约翰,更是需要详细解读。因为我也是一个_。

这里,我看到了圣约翰简直就是一个“宗教狂”,他不懂爱情,只有上帝的使命。而他落实的方式就是要去宣教。在这件事情上,我不能说什么。但总结一点:_也仍然是个人。别在你的爱人面前说:上帝的事情比你更重要,还要逼他和你一起去完成主的使命,上帝排第一,事业排第二,家人排第三,你,我的爱人排第四。简直就是荒唐。这里,我看到了法利赛人和真_之间的差别。我想你我都不想成为法利赛人的。

书中提到了这样的一段话(因原文太短,做了整理,以便没有读过小说的人看的懂):那一次,如果在未明和罗切斯特之间的情况时,即他有一个妻子的情况下,虽他的妻子是一个疯子,简爱自己就屈服了,嫁给罗切斯特,将是原则上的错误;这一次如果自己嫁给了一个只为完成为上帝选召的人做妻子,对自己并无爱情的表哥,那将是判断上的错误。在爱情的事情上,有多少的原则,有多少的判断,这是需要我们自己去掂量的,多年后回想起来别让自己成为傻子。

《读文章读后感推荐6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分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