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庄读后感8篇

时间:2022-12-29 11:09:26 分类:读后感

完成一篇读后感有利于强化我们对名著故事的领会,我们需要结合文章的相关情节抒发自己想法的文章就是读后感,以下是尚华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小村庄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小村庄读后感8篇

小村庄读后感篇1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小村庄读后感篇2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小村庄读后感篇3

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 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 。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小村庄读后感篇4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小村庄读后感篇5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小村庄读后感篇6

看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要一个月,昨夜熬夜将它看完。它适合任何时候读,闲暇的大段时光仔细品读,或者只是很短的时间拿来看两页,时间或长或短,都能给人以触动。

喜欢这样的文字,干净。不涉及商业利益,没有那些浮躁与虚无,只是描写生我养我村庄中的事,平实朴素,让人感觉就像踏在泥土上,接着地气儿心里有着落不发慌。不矫揉造作,不装模作样,只是一个土里来土里去的庄稼人絮叨着,同你拉嗑唠家常。那些淡如白水的语言却时常让人深思:哦,原来生活是这样的。最浅显的话却总让人深思,这就是思想和阅历的魅力。

很难写出一个整体的读后感。书中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时常给人不同的感触,关于生活的各个方面。看似无关痛痒的平静叙述,总让人兀自生发出许多联想,觉得那些普通的话也不普通了。说刘亮程是个作家,是个农民,都不假。写的就是地里的事儿。院里墙根下生锈的锄头,发情的牛马,晚霞下屋顶袅袅升起的炊烟,男女在夜幕中的嬉骂,一条泥泞的小路,熟透到掉穗的麦子,一朵没人注意的野花一棵坚强生长的草,一阵冷彻的风,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看似草芥不值一提的人和事原来均可入诗作画,读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一个人的村庄,像是陶潜的桃花源,像是老子向往的小国寡民。清静无为。

在众人忙于生计为利益奔走时,你却不知道在地球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人生活在那个宁静的村庄里,看山坡上一滩草,数地上的蚂蚁,看日头从这边移到那边。正如同他自己写道:“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角落落里,我们找不到的那些人,正面对着这样那样的一两件小事,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一辈子。连抬头看一眼天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地久天长地想念一个人。”

我们不知道这些,不知道别人的生活是怎样,同样难以揣摩其他的生灵。

我们不是草,未曾将自己腿脚埋入到土中生长起来,所以不明白一株草是怎样想的。

我们不是蚂蚁或者甲虫,自以为它们翻过土包是为了找寻食物,自作聪明为它们减少路程,却见它们又自己爬了回来。

我们不是墙根下的那条老狗,不知在日头下睡着的它梦见了什么。

我们能做的只是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安息,犁好自己的一块地,只管用锄头除掉自己田埂上的荒草,种自己的一季庄稼,过自己的日子。

一个人若是能做好这些已经算是完满。

不追着时间乱跑,不轻易被一阵无名的风刮走,安居在一个人的村庄,几十年来自家房上的空气都与众不同掺了自己的味道,那里的'水土、阳光、空气都熟悉了,房子里积攒着长年累月的时光,有黄金般珍贵的细节。在熟悉的地方时光似乎慢下来,想让人多活一阵子。人在该醒来的时候醒来,在该睡去的时候睡去。藏在家门下面的钥匙不知去了哪里,冻坏的骨头再难以回暖。那些过去的事就让它随着风吹到田野里,不去捡起。

这即是一个人的村庄中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村庄,让我们习惯在那里生长的家乡。在地图上的某一个角落,在心脏中的一个位置。

我喜欢刘亮程对人这一辈子的规划:

如果我能活六十岁的话,我用三十年的时间往前走,再用剩下的三十年往回走,这样一辈子刚好够用。

小村庄读后感篇7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 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 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 。 ,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 , 字字 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 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 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 一个人的村庄 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 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 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 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 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 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 的美好。

记得看寒风吹彻时,感触挺深,总有一种心灵上受到很大震撼的感觉,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寒风中有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 实的村里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事物来映衬现实尘俗,讽刺人性的自大,批判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来去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 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的太多,可能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 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小村庄读后感篇8

金黄金黄的麦田、戴斗笠的农夫,一切都如童话般的唯美,让人的心中有丝丝的颤动,这便是我的最初感觉,于是我开始沉浸在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中。里面有狗啊,马啊,驴啊,他们在刘亮程的笔下是那么可爱,那么具有灵性。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狗的这一辈子》。狗的一生并不长,只有十多年,但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狗年轻时,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年老时,无人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脱毛的皮,像一位历尽沧桑的老人,把自己交给时间和命。

记得小时住在农村的外婆家时,有一条全白的母狗,自我有记忆以来,它的睫毛都是白的,生有一群的小狗,每次看到它斜躺在家门口,哺乳着自己的孩子,都能让我感受到母亲的伟大,我曾经也是被这样呵护着成长,瞬间想为母亲做点事,填补自己的感恩之心。每到夜晚,那些小狗见到陌生人便吠,它只是匍匐在门边,在众狗狺狺的夜晚,默不作声的肯定的一条老狗,但那也一定是只忠心耿耿的狗,它从未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忘职责。后来,我再次回到那时,它已经不在了,有些失落,外婆说,它的命只有这么长,那时我还舒服了许多,至少年轻时威武过,老了又有自己的一群孩子,这辈子还算做到了本分。这就是我曾见过的狗的后半辈子。

但非所有的狗都能有这么幸运。

狗年轻时,是个守卫,是把门的。来人并非找狗·,却要与狗先较量,主人听到狗叫,会开门瞧瞧,想见到人就开,不想见的便假装听不见;若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发走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其实这也是很多人养狗的原因,避免不想见却又难开口的尴尬。在我印象中,有些狗,刚刚懂得它存在的意义,因太尽忠职守,就进了人家肚子。

那年,随着父母来到他们工作的地方,从老家带了只土狗,每周放学回家,它就摇着尾巴向我冲来,跳起来往我身上扑,那叫是一个激动劲啊,赶也赶不走,虽然有些嫌弃它的唾液,但心里还是暖暖的。不料,就在一个下午,它便消失了,妈妈告诉我,下午一辆黄面包车来,小狗叫了几声,就被一个麻袋套走了,她追都没追上,看来人家是早有准备的,是卖狗肉的。顷刻间,我非常气愤,往地上重重的跺了一下,以后没它迎接我回家了,如今想想的怀念有它在的日子。这便是我见过的不幸的狗的前半生。

把书看着看着,想到了与书中如此相似的我的这两个伙伴,他们不忘自己的本分,自己的初心,至死都坚守着,甚至为此付出生命。他们永远如此简单,如此快乐,只要有精力就不停歇。他们简单就快乐,我们世故就变老,愿在城市的喧嚣中,我们能像他们一样简单的表达自己情感,执着的保留自己的初心。

一本书的阅读,总能让我的心灵又得的一丝丝满足,因而感谢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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