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字左右读后感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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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字左右读后感篇1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完美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十分敏感的自尊。她描述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可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狠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完美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我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能够和自我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明白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我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此刻这样疯狂时所理解的原则。可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我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十分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感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我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有一个光明结尾--罗切斯特的庄园虽然毁掉了,并且他自我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我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感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感情为人格抛弃所有,并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800字左右读后感篇2
?大学》是我最早接触的,也是最启发我人生的一本不朽的中华古代经典。读了这本伟大的经典著作我对人生有了一种新的认识,是《大学》令正值求学阶段的我对未来少了一丝迷惘,多了一丝筹划。
?大学》为人生规划出八大阶段: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明明德和至善。达至善者堪称完美。我们平常人对于达到明明德和至善,可谓是难于上青天,但我认为《大学》指引我们人人都应以至善为人生目标。这样才能达到儒家所倡导的“仁爱"与“王道”。所以我就将“至善”立为我的终极人生观,并将按《大学》中的规划去努力奋斗。
?大学》中倡导的人生第一阶段“格物致知”就是要我们首先达到“知本”即认识自然事物的根本,对自然本质奥秘有挖掘的好奇心,从而增加认知的广度与深度。为此我平日里更加留意对一些平常事物的.观察和认识,凭借我日久天长的细心观察认识,我对很多科学知识都有了本质上理解。从而坚定了我对科学的认可,认清了迷信,封建的思想无非都是自己欺骗自己,本质上是空的,而真理的根本实践证明是坚定可靠的。
有了这种认知我发现我已自然迈向人生的第二阶段“诚意”也就是“毋自欺也”不自己欺骗自己。有了第一阶段对事物科学本质的认识做基础,第二阶段很自然的完成了过渡。然而《大学》为我们规划出的人生八大阶段,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几个过程,是需要我们一生去奋斗的。人生能达到“治国,平天下”的英雄尚且凤毛麟角,有“明明德”达“至善”者恐怕只有古今圣贤了。对于我们大多数人,其实并不需太过于追求人生的结果,体会《大学》中对人生提出的奋斗过程才是最主要的。
?大学》伴随了我五六年,从一个懵懂少年到现如今成长为一个有思想,有判断力的青年。《大学》对我思想上的成长有着巨大的功劳,我相信《大学》这部经典将会为我的人生绘出一幅精彩的画卷。
800字左右读后感篇3
一个“旧”字,就让我感受到它深刻的含义:老屋的瓦片;大河边垂首的杨柳;树下的枯叶;店门上的老门牌;围墙边摆放的破酒坛……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回忆童年,有许多梦一样的故事。读着《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不管人、物,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
但是这些人都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去了,消失了。童年的故事,就此破碎,所以,童年的每时每刻都是重要的,快乐的,美好的。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十分精彩、戏剧化。她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
她的童年故事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书中,英子遇到了很多的人,其中我印象极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刚开始,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大为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
那才是无忧无虑的快乐。我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读完此书,我深深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我都不会忘记。现在,我已经六年级了,即将告别我快乐无忧的童年。
?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800字左右读后感篇4
法布尔是一位法国著名的科普学家,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的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出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著作。
?昆虫记》的第一个特点是从自己的观察、实践出发,体现了昆虫研究的科学性。法布尔一生最大的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正因为他热爱真理,所以他在写《昆虫记》时,一贯“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视什么。”法布尔为之献身的,正是因为这种揭示把握“真相——真理”的伟大事业。
在法布尔那个时代,研究动物是蹲在实验室里做解剖与分类的工作,昆虫学家的研究是把昆虫钉在木盒里,浸在烧酒里,睁大眼睛观察昆虫的触角、上颚、翅膀、足,对这些器官在昆虫劳动过程中起什么作用却很少思考:昆虫生命的重要特征——本能于习性等,登不了昆虫学的大雅之堂。法布尔却挑战传统,将自己变成“虫人,”深入昆虫的生活,用田野实验的方法研究昆虫的本能于习性,探求生命的本质。
?昆虫记》的第二个特点是语言生动,体现了很高的文学性。《昆虫记》被认为是“科学与诗完美结合。”法布尔把毕生从事的昆虫研究的经历及其成果大部分用散文的形式记下来,在表现手法上,主要采用拟人化手法,使昆虫具有人的爱恨情感和思考行为,读起来感到十分亲切。
?昆虫记》的第三个特点是从昆虫思考人类,体现了很强的思想性。法布尔凭借自己独特的情感体验描虫、悟虫,以虫性反观人生,他笔下的昆虫世界其实是人类生活的缩影。在法布尔看来,一切自相残杀的行为都是有违人类道德的,昆虫世界如此,人类如此,人类对昆虫更是如此。任何时候,人类都不能违背人性的道德去做一些悖与自然法则的事。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在生活中和学习上,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下去,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800字左右读后感篇5
?绿野仙踪》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叫多萝茜的小姑娘传奇的一生。她原本住在堪萨斯大草原,被亨利叔叔和艾姆婶婶收养着,并且还有一个超级玩伴――小狗托托。后来,一阵龙卷风把多萝茜和托托带到了一个神奇的国度――“满地金”国。在那里,她压死了邪恶的东方魔女,并从北方魔女那儿得知奥兹大王可以将她送回家乡。于是她踏上了寻找奥兹大王的征途。在去往翡翠城的路上,她遇到同样要去找奥兹大王的稻草人、铁皮人与胆小狮,并和他们成了好朋友。他们过五关、斩六将,真是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才找到了奥兹大王。可是多萝茜并没有如愿以偿,于是她又去寻找南方魔女,最后终于踏上了故土。也许有人会问,是什么让多萝茜在遇到那么多困难之后还不低头?是的,是因为她不仅有同伴的帮助,还有她的那份信念――她为梦想而奋斗的执著和坚持。
也许有人会说多萝茜运气好,无意中就杀死了邪恶的东方魔女和西方魔女,这点我承认,但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在多萝茜与西方魔女交战的时候,一点魔法都不会的多萝茜一定会对法力无边的西方魔女感到害怕,虽然表面上她们没有打斗,但实际上她们都已经开始了“夺鞋之战”。第二天,西方魔女耐不住了,开始耍诡计“抢鞋”,并和多萝茜打了起来,就在多萝茜节节败退之时,她并没有放弃投降,反而坚持了下来,用水去泼西方魔女,没想到因为她在逆境中的坚持,竟然扭转了整个局势――西方魔女怕水,竟被水溶化了!
还记得那一次,我在家中练吉他,却不小心把手指给弄伤了,于是我想放下吉他,不练了。可是不练,作业又怎能完成呢?我眉头紧皱,猛拍沙发,把全身的怨气都洒在沙发上。这时妈妈来了,她正好看到这一幕,说:“抛开空中的乌云,让快乐常留心间,多坚持一次吧,有可能会看到另一片天”。听了妈妈的话,我豁然开朗,接着又弹了起来,不过这次不一样,我是满脸微笑地弹,不知不觉中,手指好像恢复了……
真的,成功确实有秘诀,就是在你灰心丧气打退堂鼓的时候,却仍然咬紧牙关对自己说“多努力一次吧”,那比失败多一次的努力和坚持,就是胜利。
800字左右读后感篇6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在1886年写的一部日记体儿童小说。作者以一个四年级男孩安利柯的眼光,叙述着身边的故事,讲述者身边的美与丑、善与恶,体现了师生之情、同学之情、父母之情、儿女之情、爱国之情等。
在书中第24页介绍了弟弟的女老师代尔卡地,她的工作细小琐碎:替孩子整理衣服,替孩子们包裹伤口,帽子掉了,替他们拾起,留心不让他们拿错了外套,花尽心思叫他们不要吵闹。可是孩子们的父母仍来诉说不平。面对如此状况,她仍然无怨无悔。爱生如子不是空穴来风。真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没有这样的爱,是当不好老师的。
爱是责任,只有爱才是最好的老师,它是教师责任感的最好量化。责任心的体现,就是做一个合格的老师,他要求我们老师关心学生的方方面面,丝丝缕缕,既做经师,又做人师;既关心学生,有关注生活,既注重大处,又注重细节。
联系教学实际,我们要善待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学习心困生,学习暂困生,对这一特殊群体,我们要以特别的爱予以施教,予以关爱,没有我们的爱,或许他们将成为学习的弃儿、做人的盲童;反之,因为我们的爱,或许他们将成为社会的栋梁、国家的希望。
“教育之情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是著名教育家夏丐尊说过的话。有人说“爱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因为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持续多久,这时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我深有同感。
记得在自己的课堂上由于学生在课上不听讲,与周围同学交头接耳,所以我就大发雷霆,对其大训一番,而学生过了一两天之后,依然犯错。现在想起来,自己做的不够合格,遇到问题从不能冷静面对,总是急躁处理,所以学生们总是表面上言听计从,但在心里却还是没有真正认识到错误。我想今后我将重新审视自己平时对学生的教育方法,应该用一种关心,一种理解,一种宽容,一种帮助,把这种爱献给学生,改变学生。
今后我将在自己的教育教学中尽力地向书中的那位教师学习,将学生看做是成长中的人,看做是自己的朋友,与他们一起品味学习的快乐,享受成长的快乐。
800字左右读后感篇7
20世纪初期,硝烟四起,烽火连天,却有人逆火前行,从光明走进了黑暗之处,一人穿过石雨江,将一个鲜为人知的红色中国带到了世界眼前,并留下了一本宝贵的著作,他就是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将近一个世纪以后,在阳光下幸福生活的我们又捧起了《红星照耀中国》。,这部记录了中国红军点点滴滴的纪实作品,在阅读中感悟历史,收获成长。
此书可把红色中国写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在这些小小的书中,红色中国全然不是我懵时期想象的死板,紧张,这里有着好几百万的人民,而苏区的管理可谓井井有条,学校,工厂都有。真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尽管在当时共产党被苏区外的国民党围剿压迫,苏区的生活十分艰苦,甚至连学校里的课本用的纸都是从敌方得来的传单,枪械更是从乾县府和的,但是在这种艰苦的生活环境下,老百姓仍然十分爱戴红军,我想这是因为红军不欺压百姓。反之,还帮百姓从大地主手中夺回了自己的土地。要知道在旧中国,土地就是劳动人民的命。红军可谓是人民的军队。试问,这样一支为人民着想,为人民服务的好军队,会有谁不去爱戴呢?
在书中我还认识了许多家喻户晓的领导人。譬如我们最伟大的毛主席,书中的第四章,对其有详细的描写,透过这些文字,我才知道,原来我们一直歌颂敬畏的毛主席,在新中国成立以前,还干过许许多多的大事。原来毛主席童年时期也是个有点叛逆的孩子。毛主席十分善良,对待老百姓可好了。这可真让我大开眼界,我情不自禁的把第四章读了好几遍。
从小爸爸就给我讲长征的故事,而在这本书中,我真正体会到了红军的长征精神,不管前方是崇高峻岭,还是在湍急大河,我们的红军战士都从不退缩。他们不畏艰险,克服重重难关,也许即将到来的是死亡坑和红色信息深深铭刻于战士们心中,他们绝不放弃,这就是红军的长征精神,既然红军战士可以取得胜利,我们也可以。
读《红军照耀中国》,体红色世界、感红军事迹、记长征精神,我想,这便是这本作品想告诉我们的了。
800字左右读后感篇8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由这一基本喻义化出了诸多对假设:行伍与教士阶层,革命与反动,血与黑袍,激-情与死亡,可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该如何解读这个书名?该如何去理解整部作品?又有否可能通过作品窥探到作者本人的种种?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历史经历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变革,对他们而言,时代与社会已是一片空虚,面前只有一条路可走:去当教士。当于连看到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在一场无聊的纠纷中被一个小小的教士所击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神父就有三倍于拿破仑手下大将的收入,他聪明地觉察到,在他生活的时代必须改变策略才能实现飞黄腾达的伟大计划。他不再提起拿破仑的名字,而开始发奋攻读神学,希冀用《圣经》和《教皇论》作为自己向上攀登的垫脚石。他把对拿破仑的狂热崇拜和对帝国的缅怀、向往埋在心底,但时时于不经意间在言行举止的细枝末节上显露无遗。于连一出场就是在偷偷地阅读拿破仑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他入世的第一步,到德?雷纳尔家任家庭教师时竟随身藏着拿破仑的头像。他不仅怀着在复辟王朝的统治下被视为忤逆的敌对的政治向往和异端的价值标准,还外化为自己的行为,在那个压抑他、扼杀他、挤兑他的社会里,一直神经紧绷,心理戒备,无时无刻不在准备进行战斗。而在这种战斗的心理准备中,他总是把拿破仑作为激励斗志的榜样,以拿破仑的回忆录作为汲取精神力量的源泉。
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希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不想过一种安稳、自足而平庸、乏味的生活,他不能让岁月消磨掉博取荣光的激-情,宁愿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他怀揣野心在尖角嶙峋的社会里孤军奋战,却得不到命运的眷顾,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代价是失去生命。于连并不惧怕死亡,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死亡、生存与永恒在他眼中仍是个“对于头脑发达到足以领悟的人而言”的“十分简单的问题”。在他看来,生命的全部意义在于投入为谋求个人幸福而奋斗的伟大事业,庸碌地活着实与死亡无异。当所有幻想的不可实现性在他面前骤然呈现的时候,他选择了拒绝乞求赦免,因为即便能逃脱司法的惩处而苟延残喘,命运的判决也早已把他投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最后在法庭上的那段发言是他生命的绝唱。个体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光荣与死亡的较量中,在红与黑的交缠中,从绚烂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表现为个人与社会的激烈冲突。于连属于大革命以后成长起来的中小资产阶级一代知识青年,受大革命种种新观念的熏陶,拿破仑丰功伟绩的鼓舞,早在心中粉碎了封建等级的权威,而将个人才智视为分配社会权力的唯一合理依据。他雄心勃勃,意志坚强,在智力与毅力上远优于在惰怠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处处受人轻视。对自身地位的不满,使他对这个社会抱有一种天生的仇恨;对荣誉和财富的渴望,又引诱他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常“由于受遭人歧视的想法的困扰,主人公就像一匹受惊的马,随时随地准备全力以赴投入战斗,击退那些有权讥笑和惩处的人。这是一个与整个社会抗争的不幸的人。”同时,追求财富的目标的第一步是离开韦里埃,“他在这儿的所见所闻,使得他的想象力都僵化了”,他要“拿起武器”,向上流社会进军。他代表着资产阶级个性中最有活力、最有进取心的一面,其对立面是腐朽落后的复辟势力。他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等级观念,以个人价值对抗高贵出身。于连的以个人为核心的、与封建观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也注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他的才智受到某些人的赏识,却招来更多人的仇恨,人们千方百计给他的成功设置障碍,终于完全粉碎了他的幻想,最后在法庭上,他总结自己的一生为:“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理智的光焰渐渐燃荆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级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坐标上简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活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
司汤达不同于巴尔扎克,在他眼中艺术的重要任务不是描摹宏观世界,反映业已存在的现实,而是把个人的自我的微观世界扩展成大世界。他透过于连的心灵折射纷纭繁复的现实关系,通过个体人物展现时代、社会的本质特征。反过来,也不难发现,存在于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矛盾、冲突与斗争也不可避免地内化为主人公自身的精神世界。于连自己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就是红与黑的化身。